某某律師事務所訴訟代理函(精選3篇)
某某律師事務所訴訟代理函 篇1
[ ] 第 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本所接受 的委托,指派 律師擔任 一案中 的訴訟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師事務所、律師信息如下:
律所名稱: 電話:
地址:
律師姓名: 電話:
某某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附:授權委托書一份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訴、刑事自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沒收程序、強制醫療程序案件,向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提交。
某某律師事務所訴訟代理函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某某律師事務所訴訟代理函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并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并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伙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并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考核結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第三條、工作時間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提成工資制:按市司法局規定執行;
2、乙方自行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四條、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并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第五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____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