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通用18篇)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后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后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周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志,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并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并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征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系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于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10%/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著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并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系主要采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后,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乙方:項目部
根據路局計劃和安排,乙方在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的基坑開挖、后背、滑板、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墻及附屬工程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施工地段的行車及人身安全、明確施工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責任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業內容:京原鐵路線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的基坑開挖、橋體預制、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墻及附屬工程施工。
3、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響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1、甲、乙雙方嚴格執行《技規》、《行規》及北京鐵路局京鐵師[_______]_______號《關于公布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配合作業。
2、乙方按《驗標》、《施工規范》、《設計規范》、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嚴格施工。
四、安全防范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在車站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統一指揮,乙方施工駐站人員應主動到甲方車站聯系施工有關事宜,未得到車站值班員準許不準擅自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應按北京鐵路局批準的施工計劃(電報),于施工前兩天10:00前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計劃施工)》上進行施工登記。內容要與施工計劃(電報)相符,正確齊全不準涂改,甲方負責向列車調度申報施工登記。
4、施工前1小時,乙方施工駐站員需持《施工駐站員證》進入車站行車室,在車站辦理登記、簽認、消點等聯系事宜。
5、施工必須得到準許施工的調度命令,雙方簽認后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嚴格命令時間,嚴禁提前動用設備。
6、施工期間乙方駐站員在車站行車室負責聯系防護,現場設專人監護,行車室至施工現場拉接直通電話,保證與現場的聯系暢通,并及時向甲方車站全班員匯報進度,施工完成后,應及時登記消點,由甲方車站值班員向調度請求開通命令。
7、乙方設置的一切防護或限速標志必須符合《技規》《行規》及路局有關文件的規定,不得干擾正常的運輸生產。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淶源站行車室“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進行施工登記本,由車站值班員受理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員)的施工登記。
2、施工開始必須憑車站值班員交付乙方施工負責人準許施工的書面調度命令。
3、施工完畢,根據乙方施工負責人登記消點及開通消點的內容,車站值班員負責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完畢的開通調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石景山車務段聯系、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措施,確定施工期間具體施工負責人及駐站員。
5、乙方施工如影響或動用其它既有設備時,應提前征得車站同意并按規定登記要點,施工時要嚴守時間,延時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設專人防護,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員、機械等物不準侵入線路限界,不準影響列車正常運行。施工完畢,徹底清理線路障礙物,必須達到列車運行條件后,方準登記消點及辦理開通手續。
7、施工期間,乙方制定防護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列車通過施工地段時不頂進制度。
8、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雙方共同采取緊急措施,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9、車站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盡量給乙方提供方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10、確實需要延長施工時間時,乙方按規定提前登記要點。
11、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現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車的隱患時,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因施工造成影響行車秩序、設備故障、行車、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2、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未按規定履行本協議時,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后生效。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及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定性定責。
3、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并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于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100元到1000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一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復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4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某商場外墻裝修工程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并能滿足連鎖店統一裝修質量及經營要求,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協議,以供雙方信守。
1. 乙方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加強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消除事故隱患,并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全責。
2. 乙方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在不影響甲方商場經營情況下,方可施工(嚴禁商場營業時間發出設備噪音,如電鋸、風鎬、沖擊鉆等施工噪音設備)。
3. 乙方嚴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避免給商戶或第三方造成成品損壞、物品破損及經濟損失(特別注重管道試壓、施工用水)及人員傷亡,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全額承擔。
4. 施工人員進行高空作業必須攜帶安全帶,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5. 施工期間,乙方應及時整理和合理安排所有施工機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場清,工程建設中多余材料、建筑垃圾應及時運輸到場外,嚴禁從高空直接向下拋灑;如發現有直接向下拋灑的現象,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垃圾外運及相關費用乙方負責承擔。
6.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不允許乙方堆放在商場廣場四周,垃圾堆放場地由乙方負責與政府溝通,統一歸類堆放到政府指定區域且外運出場,費用乙方負責承擔。倘若乙方私自堆放建筑垃圾且未外運出場,由此帶來的一切政府罰款及影響商場經營損失均有乙方負責承擔。
7. 如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及時通知甲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8. 因乙方施工現場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除承擔相應賠償外,每次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違約金;
9. 施工期間由于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范,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如通報批評、警告和罰款等,除承擔相應責任外,乙方每次支付甲方5000元的違約金。
10.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現象提出整改,乙方接書面整改通知后24小時內未采取相應整改措施,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
11. 乙方須每月組織一次施工安全檢查及安全教育,并在結束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匯報。
12. 為確保商場經營安全,乙方施工必須封閉式管理施工,施工人員進出只允許走安全通道,乙方自行安排現場安全保衛工作。
13. 嚴禁乙方18周歲以下、55周歲以上人員進場務工,禁止家屬及子女進入施工現場,禁止施工現場從事違法亂紀行為(如打架斗毆、聚眾賭博、嫖娼賣淫等)。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面停電停工。
14. 現場防火:
確定專人負責管理,開展消防安全活動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施工現場應有消防設施,“以防為主,以消為輔”。
施工現場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語、標志牌、明確用火作業區。
用火作業區與建設工程的距離、材料堆場和倉庫與在建工程或其他區域之間的距離、臨時宿舍距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和高壓架空電線的水平距離、乙炔發生器與一切明火或氧氣瓶之間的距離,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規范的規定。
采購與易燃易爆物品有關的裝飾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合格證,采購員隨貨同行至倉庫。
施工現場有可能產生火源的工種,完成一道工序后應認真清理現場,杜絕火源。
寒冷季節防寒取暖的煤火爐,做到人離火滅,并有專人檢查。
嚴禁在生產區、樓地面亂生火堆。嚴禁竹、木制品倉庫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W以上的白熾燈。
明火作業必須做好防火措施,如電焊、氧割、切割必須做防火處理,違者每人每次罰款200元。且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肇事單位全額承擔。
以上消防措施應有消防制度保證;木工加工棚、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應分別配備上二臺以上掛式滅火器,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劑,同時配備消防砂帶和消防水池。
15. 治安綜合治理:
應有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建立治安保衛制度,治安保衛制度涉及到乙方有關人員、班組長時,應明確職責,將責任分解到人。專職人員應與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
本工程施工階段嚴禁乙方現場施工各作業班組進入在建建筑物內居住、生活(除甲方書面批準外)。
16. 安全文明:
各施工單位應當貫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占商場內走道。施工機械進場時須經過安全檢查 ,經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 并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廢料的堆放地點,應該不妨礙通行和裝御時的便利和安全。
施工場所應該保持清潔,走道要定期疏通,垃圾應該收集集中并定期清除。
施工現場應配備有急救箱。
在高溫條件下施工應發放鹽汽水等清涼飲料。
轉動帶、明齒輪、砂輪等接近于地面的聯帶、轉軸、皮帶輪等危險部分都要設防護裝置。
機械操作者應經過專門培訓、持證者方可操作使用。
嚴禁酒后作業,違者出現事故責任自負,并罰款50-200元。
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腳赤膊操作者罰款50元/次。
施工區域內嚴禁隨地大、小便,吸煙,違者每人每次罰款50元。
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警告牌、腳手架連接鉛絲或連接者,處以300元罰款。
一旦發現對坐在腳手架護欄上休息和腳手架上睡覺者罰款300元/次。
17. 施工用電
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
電網內外都應有防護網和明顯標志,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
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可熔保險器和自動開關。
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可能由于絕緣損壞而帶電的必須根據技術條件采取保護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電氣設備和線路都要符合規范要求并定期檢查。
電氣設備的開關應該指定專人管理。
不懂電器設備而玩弄者,使用電爐,亂接亂掛電線出現事故,責任自負,并罰款50-200元。
各用電單位用電安裝及維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電工上崗證者不得進行該項工作。
用電單位對各自的用電線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部將停止供電。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施工規范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若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發現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包括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飯煲)取暖、燒水、烹飪情況,責令停止使用,并處以50-500元罰款處理,該費用在各施工隊中扣除。
發現私拉電線,違章用電及時制止,切斷。違者采取50-500元罰款處理。
夜間施工必須電工,機修班派員值班,及時安排施工作業區域的照明用電。
各施工人員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上隨意掛曬衣服,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責任自負。
施工場地內所有電源線不得使用花線、單股線,一律使用具有防護套保護作用的導線或電纜線。接入電源必須使用插頭,不得直接用線頭插入插座內。
由于施工方違規用電或操作不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負責。
甲方提供一個電源點,施工隊自行在施工現場內設立二級配電箱。主電源線在通過走道時應懸掛鋪設,嚴禁隨地而放,否則不予供電。
18. 施工現場人員嚴禁打架、斗毆、偷竊、挪用、破壞他人財物等行為,違者將采取以下處罰措施:
各施工隊伍若發生打架、斗毆事件,無論任何一方任何理由,只要動了手的都罰款5000元整。
各施工單位若發生相互偷竊行為,每人每次依據實際情況賠償被偷人財物,并追加罰款1000元。
各施工單位若發生偷竊甲方或土建、安裝施工單位財物行為,每人每次依據實際情況賠償被偷方財物,并依據甲方單位、土建單位、安裝單位現場管理條例加以處罰。
各施工單位不得挪用甲方現場材料及設備設施(如電線、照明設施、裝修材料等),違者罰款20__元并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各施工單位人員若發生破壞他人物品,據實際情況賠償被破壞人財物,并追加罰款20__元。
19. 對上級部門(業主、市級質檢部門等)對工地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整改,若因乙方的工作失誤使工地遭受處罰或罰款,全部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0.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結構進行拆除、破壞,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21. 所有對外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報建、備案手續均由乙方負責完工。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22.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自愿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權利及義務,如有違約,同意按上述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3. 本協議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簽字生效,且作為合同附件。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等。為了確保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建設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2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名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乙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復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揮部備案。
第3條、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4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協調和管理,對違規、違章有權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責成有資質單位或個人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5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現場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
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同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各類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并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并將保單復印件交給甲方被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水、用氣等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9、施工過程中對人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政府有關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要求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并罰款。
1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政府、監理、甲方簽發的安全整改通知單應無條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在每月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統計數據。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事故發生后,乙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同時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不得將事故隱瞞不報。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損害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簽訂施工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將取消其資格,不再繼續與其合作。
第6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后,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
同意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成果責任期結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6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分為紙質會簽和網絡會簽兩種,安全協議簽訂要求、格式和內容統一如下:
一、施工安全協議簽訂要求
1.安全協議由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并加蓋施工專用章。
2.原則上,同一施工項目按施工件名、項目等分別按年度簽訂安全協議。對于大型站場技術改造、集中修等涉及施工內容、相關專業較多的工程,應針對具體施工項目分別簽訂安全協議。
3.各施工單位與行車組織單位、設備管理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要明確雙方施工配合、監管重點以及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4.路外、局外、哈鐵工建集團等施工單位簽訂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由局主管業務處(工程項目管理機構)和安全監察室負責審核、批準。路局安全監察室在審批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同時,按規定審核收取營業線施工安全抵押金憑證。
5. 局內所屬單位相互間簽訂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不需局主管業務處室審查,但要對簽訂的安全協議書時效和質量加強檢查指導。
6.維修作業(包括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的維修項目)一般情況可每年簽訂一次安全協議。設備管理單位在自管范圍內進行維修作業且不需行車等單位配合時,可不簽安全協議。但須在作業前1日向相關車站通報作業內容和時間。
7.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未簽訂或簽訂不全,不準提報施工計劃申請。
8.安全協議簽訂后,乙方有違章作業和違反安全協議行為時,甲方應填寫《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由現場施工負責人和監理簽認,施工負責人拒簽的由檢查人員簽字并注明原因。將《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報主管業務處室、項目管理機構。屬于路外(局外)施工單位的,建設指揮部、建管處按有關規定納入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安監室依據《營業線施工安全抵押金實施辦法》進行處罰。
9.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應在施工結束后留存3個月。
二、施工安全協議簽訂格式及內容規范
1.施工安全協議格式,具體后附。
2.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①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
②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③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④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⑤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⑥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⑦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3.填寫說明
(1)施工項目:按施工項目填寫,施工項目名稱應與施工內容盡可能保持一致。
(2)甲方:為哈爾濱鐵路局××段(或直屬站)。
(3)乙方:負責進行本項施工的單位全稱。該單位必須具備獨立法人代表資格或委托法人代表資格(由項目管理單位審核)。
(4)工程概況
由乙方根據施工方案,結合施工內容填寫,甲方進行確認。
①作業地點:施工實際所在地點或地段。如站或線(上、下行)K+-K+或站(不含)至站(含)至站(不含)。
②作業時間:施工方案確定的施工時間。如××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時段進行施工時,應分段填寫作業時間。
③作業內容:填寫主要施工內容。如:接觸網改造、站場改造、橋涵頂進、更換道岔、裝卸路料、電纜溝開挖等,應包括施工的主要作業項目,反映本項施工主要環節和特點。
④影響范圍:填寫施工影響到的線路范圍、站場范圍或設備范圍,如線(上、下行)K+-K+、站內信號機或站旅客乘降組織、站內平過道等。
應注明主要、關鍵的影響范圍,特別是涉及行車、人身安全的影響必須填寫清楚,對較復雜施工的影響范圍,可在施工方案中進一步加以說明。
(5)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由甲方根據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該區段施工、維修天窗安排計劃和運輸能力情況填寫,乙方進行確認。
①施工責任地段:施工作業地點及影響范圍內地段。
②施工期限:按施工方案和運輸能力情況填寫施工期限。實際施工可能少于月度施工計劃或施工電報批準的時限。當實際施工期限超過安全協議確定的期限時,應重新簽訂安全協議,因部、局電報(命令)停止施工等特殊情況順延的除外。
(6)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填寫主要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如《技規》、《行規》、《哈爾濱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和專業技術規則等,重點是本次施工雙方需共同遵循的規程、規則和辦法等。
(7)安全防范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①行車安全:是否有影響接發列車、調車作業的施工車輛進出車站,施工單位自輪運轉車輛運行方式,停留車輛防溜辦法,臨時增設道口辦法,施工作業是否影響信聯閉設備正常使用,施工作業是否影響牽引供電系統正常使用,施工機具是否侵入限界,施工作業是否影響鄰線行車等,對上述內容雙方必須根據職責范圍明確防范措施,并落實到位。
②施工安全:施工處所是否有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對既有設備的影響及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單位資質水平和人員素質情況,施工隊伍管理是否處于可控狀態,施工車輛和施工機具情況,施工過程控制辦法等。
③人身安全:施工對車站作業、旅客乘降人身安全的影響,施工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施工作業人員自身安全等。
④結合部安全分工: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員的設置和聯系方式,登銷記要求,停送電登記要求,自輪運轉車輛動車方式等。
⑤其他需要特殊注意的安全事項,如防火、綠化、鐵路行車設備設施及路料看守等。
(8)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①共同安全職責
A.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B.按時參加施工會議,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C.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D.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并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②甲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A.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協助乙方做好登銷記和施工配合工作,安排勝任人員負責施工盯控、現場配合。
B.對多個施工單位參與的施工,積極做好施工協調工作。
C.根據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制定相關施工組織預案,并組織落實。
③乙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A.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施工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健全安全責任制,制訂安全措施并切實落實。
B.施工前做好各項準備;施工中嚴格執行標準,服從配合人員的安全指導,保證質量,發生問題及時向車站值班員匯報。施工后認真復查,清理機具、路料,達到放行列車條件后銷記。
C.施工過程中加強對既有設備的防護,不得影響既有設備正常運用。嚴禁超范圍準備和超范圍施工,出現問題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并積極搶修恢復。
D.對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前,聯系設備管理單位共同進行探查,劃定防護范圍。
④其他。
A.施工項目相關人員必須具備規定的素質要求。
B.自輪運轉車輛必須符合規定。
(9)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辦法
①發生責任行車事故時,依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進行處理,按違約方責任大小確定賠償額度。
②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本安全協議造成鐵路既有設備損壞、導致組織搶修和恢復設備所發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及設備管理單位發現乙方違章作業和違反本安全協議的應立即勸阻;勸阻不聽的,應立即停止乙方的施工作業,上報路局安全監察室處理。
三、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的特殊規定
1.凡隸屬哈爾濱鐵路局管轄的局內各單位、部門,方準通過網絡系統簽訂安全協議。路外、局外施工單位,只能按紙質簽訂程序辦理施工安全協議。
2.安全協議網絡會簽時限
原則上安全協議自施工單位發起之日起,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并在3個工作日內簽署完成。
3.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程序,按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系統說明辦理。
4.有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協議網絡簽訂工作,安排專人接收協議并及時通知專業技術人員,不準以各種理由拖延安全協議簽訂時間。
(2)局信息化處是協議會簽系統信息化專業管理部門,負責協議會簽系統功能升級需求并負責組織系統的培訓工作。路局站段生產力局部調整,各需求單位需增加用戶時,要及時上報各主管業務處批準后,上報局信息化處辦理。
(3)加強系統日常維護工作。局信息技術所是協議會簽系統技術支持部門,路局服務端的設備維護、數據維護由信息技術所負責,包括服務器的日常巡檢,操作系統、防病毒軟件的升級,系統用戶的維護,數據的備份、清理和恢復等。
(4)各單位網絡安全協議形成后,在會簽、提報施工計劃申請時,必須攜帶打印的紙質安全協議。如不出具打印協議,按無協議退回施工計劃申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占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志、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
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讓村民吃上安全水.衛生水.放心水.確保工程技術質量.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特擬下以下條款:
一: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負責規劃,宣傳好,開好會,收取好保證金。
2:甲方受益戶負責挖水井及池子,及挖溝埋管,架管道和機器電線零工等。
3:甲方受益戶負責二道搬運材料到施工地點。
4:甲方受益戶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生活及住宿。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找水源。
6:上述各條的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施工技術指導。
2:負責質量監管。
3:保證整個工程質量驗收合格達標。
4:保證負責乙方安裝工人的安全等。
5:負責整個水池的修建,凡發現有漏水現象均屬不合格工程。
6:負責管道及機器電源線路的安裝,凡發現管道有漏水,機器線路有漏電現象,受益戶有權要求賠償甲方所付勞力及生活費。
三:上述各條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若有違約或違背條款,違約方應負責整個工程工程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交鑒證方或司法機關裁決。
四: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鑒證方各執一份。
五:此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直至上級驗收合格兌現廢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過程中的絕對安全,依照國家和無錫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簽定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創造施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影響施工的管線,鄰近建筑物等的保護工作。
4、對乙方現場的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本身應辦理的有關手續,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2、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和甲方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外墻涂料使用電動吊籃施工,每部吊籃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的專人負責控制,嚴格按吊籃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違章操作而發生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所有進場人員進場前要進行一次三級全面的安全教育,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答卷備案)。必須具備高處作業條件方可進場作業。作業操作必須有內容詳盡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保證施工場地整潔,符合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三、履約與違約
1、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終止。
2、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非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0
總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承建的 工程需要,業主指定擬由 投標承攬分包其 工程,分包方式 。
為保證甲、乙雙方配合完成工程任務,確保甲方施工現場的管理順暢和雙方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的安全,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制定以下現場安全管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行業、北京市和北京城建集團公司、城建建設公司制定頒布的有關法律、法令、規范、規章、制度。
二、乙方必須具備所承攬工程的相應資質,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有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的工程經營任務。
三、乙方必須熟悉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四、乙方應遵守政府部門有關用工的管理規定,對所用施工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教育,認真辦理上崗作業的有關手續。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有合法的用工手續、聘用手續。根據工程需要臨時增補、調動人員出入現場,必須在進出場當日書面報告甲方(附名單),相關注冊手續在15日之內辦理齊全,凡屬非法用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必須按制定的施工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執行。
六、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自有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可安排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七、乙方必須按《安全生產法》規定, 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和其它專職管理人員,對自己的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交底,對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進行檢查監督。
八、甲方發現施工現場的各類隱患,有權對乙方發出書面隱患通知或函件,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對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甲方按規定進行處罰。對險情嚴重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乙方對所屬施工作業必須進行定期檢查,并接受甲方以及上級單位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按期整改。
九、乙方自備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嚴格管理,要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十、乙方作業人員在現場施工時,不得隨意出入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域以外的其它地方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十一、乙方人員不得私自拆除甲方的任何生產、防護、設備設施。如屬于作業中非改動不可的、必須提前書面申請,得到批準后方可拆改作業,作業完畢必須及時恢復。如有違反,乙方應對由此造成的事故負責。
十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由于甲方的違章指揮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責。
十三、乙方在現場中如有電氣焊、明火作業或其他有毒、有害作業,必須開具用火證,乙方在此項作業中,必須設專人看護及管理。
十四、乙方作業使用臨電設施,另行簽訂安全用電協議。
十五、乙方需要使用甲方的各類施工輔助設施,由雙方生產、技術人員驗收后辦理正式移交手續,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由乙方負責管理、維護;乙方不得進行影響設施安全性能的拆改。乙方使用完后,書面通知甲方,雙方驗收后移交甲方。
十六、施工作業中,甲乙雙方或有第三方交叉施工(或第三方施工時),作業方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負責協調。流動作業時發現有上下交叉時,后開始作業方不得作業,待其作業結束或甲方協調后方可作業。
十七 、乙方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保健食品補助,由乙方按規定發放使用。
十八、甲方在現場中根據需要為乙方提供施工臨設。如甲方不能提供時,乙方另建必須按甲方或建設方的要求設置,并在具體做法上不得違法和違章。
十九、乙方在生產、生活中要嚴格執行甲方有關防火規定及標準,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和大于60W的白熾燈;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接亂拉電源線、設備。
二十、乙方在甲方施工現場違反勞動紀律、違反規章,甲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處罰由工地管理人員開具罰單。
二十一、 雙方在施工現場出現人員傷亡事故,受傷害人員單位應按北京市工傷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向上級主管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并負責傷亡人員搶救、治療和有關善后處理事項。甲乙雙方各自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查,分清責任。并依照國家規定、經濟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的有關條款劃分責任,分別承擔事故造成的各項經濟損失,但善后及其它處理必須由受傷害人員所屬單位負責。
二十二、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其使用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乙方職工與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必須按勞動仲裁程序處理。
二十三、乙方人員凡不在甲方工地內或在指定生產區域外發生的各類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二十四、乙方屬建設單位指定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且工程款結算不經總承包單位簽認發生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依照規定承擔傷亡人員的工傷保險責任。
二十五、此協議自乙方進場后開始生效,到乙方分包工程完成并退場后終止。
二十六、上述條款中涉及有關作業問題需由甲方協調時,乙方應書面送達甲方,一式二份,由甲方在文件中簽字及注明送達時間。甲方通知乙方的事項,可以在協調會上講明并記錄,也可書面送達乙方。
二十七、本協議爭議解決方式:提交勞動部門進行勞動仲裁。
二十八、其它事宜
二十九、本協議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1
為在 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發包人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承包人 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1.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包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2.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數量和資質條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承包人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3.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二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一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發包人: 承包人:
(蓋單位章)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2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于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范,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3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禮貌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務必指定一名安全職責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進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務必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后務必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務必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后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燃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禮貌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職責: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及施工內容: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陜西省勞動安全條例》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就 施工安全和用工安全管理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上級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規定等及時向乙方傳達,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提供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作業場所。
3、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指導責任。
4、由甲方監督乙方技術人員向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5、涉及行車安全或其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施工,其安全教育培訓由甲方負責;在營業線附近或涉及行車安全的施工其安全防護由甲方負責。
6、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管理和用工管理問題進行批評、教育,對乙方出現嚴重安全隱患,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待整頓合格后方能繼續施工。
7、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該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工程建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管理標準加強現場管理,積極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及行業依法實施的安全監督檢查。
2、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安全施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乙方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定設置專(兼)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日常安全管理。每日上班前對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等狀況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甲方,整改后方準施工。
3、乙方在施工作業時必須制定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同意。其安全技術措施費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給施工作業人員(含雇用民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等安全設施,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對作業人員(含雇用民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嚴禁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人員上崗作業。否則出現一切后果和發生責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行業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7、在鐵路站區或鐵路線路附近施工時,乙方必須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服從鐵路安全管理,確保行車安全。
8、乙方作業現場發生安全隱患的,乙方必須及時處理,甲方負責督促整改,保證符合施工安全。乙方因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文明施工或鐵路安全管理規定,甲方有權依照安全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其罰款在工程款中清算。
9、凡屬乙方出現安全規定或其它未遵守執行甲方規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受到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經濟處罰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0、乙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責任人承擔責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11、因乙方違章或違法施工發生人身、行車、工程質量事故或鐵路運輸設備損壞的,其責任及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負擔。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12、因乙方違章或違法發生人身事故的,乙方直接負責傷亡者家屬的接待和善后工作,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調查清楚后由責任方承擔。
二、用工安全管理
(一)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不與雇用人員簽訂任何勞務用工合同或發生經濟支付關系。
2、甲方發現乙方雇用人員年齡不符合規定、身體患病或患有其他疾癥等不符合雇用條件的雇用人員,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辭退。
3、甲方配合乙方對雇用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是獨立承擔法定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乙方行政負責人是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包括雇用人員)的第一管理責任人,對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作業人員精神狀況、技術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負責。乙方雇用民工必須是由勞務中介機構或自行雇用,
2、乙方雇用人員必須是年富力強,身體健康、年滿18—59歲以內的人員,同時身份明確,有合法證件,集體雇用人員要有原住址的相關證明。
3、嚴禁雇用未成年人、有職業禁忌癥狀或不適應施工現場安全作業的老、弱、病殘者當雇工。
4、從事塵毒或有害作業的雇用人員,在雇用前和解除雇用合同后必須進行體檢,確定是否有職業病患。
5、本著“誰雇用、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雇用民工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雇用人員發生傷亡時,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解決、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三、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況的,其罰款在施工驗收結束后從結算款中扣除:
(1)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被上級機關查出的,每件扣100--300元;
(2)被路局發放安全監察通知書的,每份扣200---500元;
(3)被公司發安全檢查指令書的,每份扣100---200元;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方安全隱患的的經濟處罰。
2、發生責任事故的,不返還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發生責任事故后,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夠扣除的,其余罰款在工程清算中扣除。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工程承包單位必須按照規定交存施工安全風險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考核處罰有異議的,有權提出異議。 具體辦法按照公司《安全質量考核異議問題復議辦法(試行)》,執行。
四、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協議在生效期內,如果雙方還要增加其它條款,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工程完成后(含因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而延長至該工程施工實際完畢的期限)本協議自行解除。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甲方負責管理施工任務的責任分公司保存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工程負責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經 辦 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后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系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衛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范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裝修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范本推薦
為創造 商住小區有一個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維護小區正常秩序,對裝修施工隊伍實行有序的管理。凡住戶或承租人申請裝修經營管理處審批同意后,施工隊進入 商住小區之前必須簽訂本責任書,并履行如下義務及責任。
一、義務范圍:
1、如實申報施工人員名單,每人交黑白或彩色免冠一寸相片二張。身份證、暫住證、技術上崗證等復印件各一張,填寫《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辦理《臨時出入證》。
2、為保障施工安全,制止違章行為,還需交納施工出入證押金(50)元。待工程結束后施工人員若沒有發生違章事項,管理處回收《臨時出入證》并退還施工出入證押金。
3、施工隊必須加強內部管理,聘用證件齊全的專業人員施工作業。
4、嚴格遵守本物業管理各種規章制度,嚴禁在小區內無故逗留。
5、施工人員要文明施工,不準騷擾其他住戶,不得影響他人生活,施工時間為8:30 2:30,14:30-21:00。
6、在施工過程中,樓梯、通道、天臺、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損壞公用設備設施,保持公用地面、墻面完好和整潔。
7、施工人員在裝修單位內過夜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留守三天以上者,須到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
8、施工人員必須加強消防管理,施工過程中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安全用電,安全操作,做好防火措施。發現災情、隱患要及時處理并報告管理處。
9、施工人員要遵紀守法,嚴禁在裝修單位內爭吵、打架斗毆或從事、吸毒、販毒、色情等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直至交送公安機關。
二、違規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之行為的,管理處有權責令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視情節輕重給予扣罰部份或全部施工出入證押金。
2、施工過程中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或給他人財產、物品造成損害的,必須照價賠償。
三、其他: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管理處和施工隊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業主簽章:
裝修施工單位: 監督單位:
施工單位責任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就五河供電公司光纜架設項目進行現場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順利進行,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2.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省電力公司《關于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實施細則》和關于外包工程、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程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規定。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相互監督,監督舉報聯系人:甲方工程負責人 ,乙方工程負責人 。
二、甲方安全責任:
1. 根據業主方的安排,配合辦理工作許可、終結和間斷手續,并向乙方現場負責人發出開工命令。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設備損壞、運行設備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時,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簽字認可,并在甲方監督下施工。甲方應保留相關安全措施資料以備查詢。
3. 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章作業,有權糾正直至恢復正常。對乙方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并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 甲方為乙方義務提供施工現場原有供水、排水、供電、其它線路的圖紙,并保證圖紙的正確性,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購買、租憑、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設備、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不準將本工程進行轉包。
2.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本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安全規定。對改造(維護)工程,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對基建工程,根據業主方安排商定是否執行工作票制度。
4.乙方現場施工應遵守安徽省電力公司安全作業的各項工作規定,符合規定的要求。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并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6.乙方根據工作性質應配齊施工現場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7.乙方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于不能解決技術隱患,應向甲方如實反映,整改滿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證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賃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須組織對該工器具進行檢測和驗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地下管道、管線、電纜及高低壓架空線、通訊設備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壓機氣管、電源線,防止由于空壓機氣管、電源線舞動造成的意外,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取得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須遵守線路安全規程,同時,施工中應做好防止感應電傷害的措施,穿戴屏蔽服,正確連接接地線,可靠接地。
11.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報告。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違規指揮。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區域)由于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造成傷亡、火災、機械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擔承事故所有損失;由于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甲方人員和其它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4.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中相關條款的規定施工,違反《條例》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5. 乙方必須符合以下相關標準中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
《安全用電》GB3805-83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設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__)
四、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或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安全施工協議自簽定之日實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驗收結束
3.簽訂合同:本安全施工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7
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發生,廣水市路橋工程公司長嶺高架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必須安全統一著裝。不準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著裝。
二、乙方必須持證上網,不準酒后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后進行高空、深坑作業、駕駛車輛、操作機械和機電設備。
三、固定線路長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動電力線路通電后必須有專人看管。電力線使用前應通過萬用表檢查是否斷路,接頭處要包裹嚴實,配電柜、配電盤應隨手上鎖。
四、沒有取得相應特種行業操作證(照)的,不準進行相應特種行業(工種)的操作和未經批準私自操作。
五、危險物品的運輸、使用、儲存和處置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
六、不準使用有主要機件故障的起重設備;不準使用強(剛)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墊塊、緊固件。
七、不準以任何理由對安全員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準不系安全帶進行高空作業。廢氣及有毒氣體沒有散盡,通風供氧設施不良時,不準進入深坑、深孔作業。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后,應立即停止施工,必須等消除安全隱患后,方能繼續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和全部經濟責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8
甲方(建設單位):代理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風險提示:
發包人或者發包單位審查承包人主體資格,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承包人的企業形式,如果承包人是個人、合伙企業、或是個人獨資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將不能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審查承包人企業是否具有建筑企業資質,資質等級是否與合同的建設項目相適應。按《建筑法》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筑企業的發包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聯合體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3)審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掛靠情況,掛靠導致合同無效。
發包人在簽施工建設合同前應當注意審核承包人資質,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等情況,避免合同無效。乙方(承包單位):代理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為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施工范圍: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復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說,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二、甲方安全責任
1、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三、乙方安全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并做好技術交底。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經監理審批后報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并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場工人(或進入新的崗位)一級教育、經常性教育;做好安全資料記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系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書面記錄,對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整改并寫出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經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施工企業負責人驗收簽字后,報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項目技術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美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風險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四、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立即生效。
六、該協議于_________________地簽訂。甲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