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精選18篇)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1
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明確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統一監督,將乙方的安全納入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3、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組織制定并實施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并組織實施事故救險。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范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并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5、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在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設置并進行監管。
7、按照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序,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并備案。
8、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9、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10、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關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參加甲方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一通三防”例會、工程技術人員專題會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的會議。
4、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設備運轉要安全完好,安全設施要確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檢修制度,并且教育職工愛護礦井安全生產設施。
5、負責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入井人員應辦理入井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6、負責掘進工作面及其區域內的有關安全設施的建立、使用和維護,并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所必須的通風、供電、運輸、壓風等生產系統的安全可靠。
8、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9、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時,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0、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三違”現象,要有具體的獎罰辦法。
12、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及時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備案。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可并處20__元以下罰款;
(1)無故經常不參加甲方組織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和其他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會議的;
(2)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3)未在其負責的區域內建立有關安全設施,并未在有關設施、設備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并按500~5000元/處進行現金罰款。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100~5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其所在項目部處500~20__元現金罰款。
4、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標準化檢查不達標,甲方不予驗收工程,并對施工項目部進行罰款。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藍圖公司翼鋼電站安全運行,保障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人員、設備的安全,參照國家電力行業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共同做好電站安全管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電站安全管理規定》、國務院493號令《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及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甲乙雙方應不斷強化以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改造勞動條件,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工作人員、設備安全。
三、甲、乙雙方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到原則,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四、甲方責任:
1、電站設備設施及場所應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規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書面計劃,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體檢并建檔。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癥者,老、弱、病、殘者及未成年工嚴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運行規程的考試,建立安全教育、考試檔案。
4、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
5、審查乙方提交的現場安全運行防護措施。
6、督促乙方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以及持證上崗。
7、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有權按甲方的有關處罰規定予以處理。
8、督促或組織乙方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和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及時向乙方傳達甲方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通報和會議精神。
9、組織或參與乙方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應聘請第三方專家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員(包括甲方外請、外聘的工作人員)到電站工作也應遵守電站的現場規程制度,并接受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勸解、監管。
五、乙方職責:
1、遵守甲方頒布的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規定和制度,服從監督和指導。
2、建立健全電站生產運行管理的現場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認真落實。
3、乙方長期從事電站的運行管理,應完全了解電站生產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因此,乙方派駐電站的工作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并嚴格格執行,乙方須對該電站運行人員進行定期體檢,進行安規和安全技術的培訓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匯總表報甲方備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報送工作人員安規、運規考試成績匯總表,且人員不應隨時更換,不得冒名頂替,但不合格人員應立即予以更換。對進入生產現場的甲方及外來工作人員,乙方應按照現場規程制度的要求進行安全勸解、監管。
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向甲方報送特種作業證的年審記錄。
5、按規定對安全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檢驗、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在檢定周期內使用,并向甲方報送檢驗記錄,必須按規定為工作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現場運行安全措施、重大隱患的事故防范措施報甲方審查。
7、乙方必須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并書面通報甲方,安全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熟悉水電站生產和安全有關規程、制度、標準的人員擔任,乙方安全員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應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每月對“兩票三制”進行統計、分析,做出合格率評價,報甲方審查,乙方按時向甲方報送事故卡片、事故統計報表、年、月報表以及每月發生的不安全情況。
9、對甲方提出的監察性意見,必須按要求組織整改并及時回復。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甲方,并采取應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事故,并向甲方報送事故分析處理報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承擔相應的經濟和考核責任。
2、甲方按照規定對乙方或乙方個人的違章處罰及其他安全方面的處罰可在每月支付給乙方的運行、維護、生產管理費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調解決。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
乙方代表簽章:
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3
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明確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統一監督,將乙方的安全納入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3、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組織制定并實施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并組織實施事故救險。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范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并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5、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在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設置并進行監管。
7、按照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序,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并備案。
8、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9、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10、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關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參加甲方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一通三防”例會、工程技術人員專題會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的會議。
4、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設備運轉要安全完好,安全設施要確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檢修制度,并且教育職工愛護礦井安全生產設施。
5、負責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入井人員應辦理入井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6、負責掘進工作面及其區域內的有關安全設施的建立、使用和維護,并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所必須的通風、供電、運輸、壓風等生產系統的安全可靠。
8、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9、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時,必須及時向甲方匯報,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0、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三違”現象,要有具體的獎罰辦法。
12、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及時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備案。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可并處20__元以下罰款;
(1)無故經常不參加甲方組織的生產調度會、安全例會和其他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會議的;
(2)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3)未在其負責的區域內建立有關安全設施,并未在有關設施、設備設置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并按500~5000元/處進行現金罰款。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100~5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其所在項目部處500~20__元現金罰款。
4、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標準化檢查不達標,甲方不予驗收工程,并對施工項目部進行罰款。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4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租賃廠房場所、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將新北區 路 號 樓 平方米的房屋(場地)出租給乙方使用。附屬設施有: 特種設備有: 。
二、乙方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內容:
;從業人員數量為: 人。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或特種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并具備出租時確定使用內容的安全生產條件。
2.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范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
3.對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4.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存在隱患時,及時督促乙方整改,并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并服從甲方對其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檢查和督促。
2.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對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并制定安全應急救援,疏散預案。
4.在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設備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復審。
5.承租廠房(場所)的裝修(改造)和設備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筑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設備和建筑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發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事故時, 甲方及時和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六、乙方在生產經營中有關安全管理要求:
1.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要加強對從業人的安全教育和勞動紀律,治安教育,不得隨意進入他人生產經營區域,嚴禁非生產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場所,特種設備,就確認具備了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須做到憑有效證件使用和持有效證件上崗。
3.生產場地或倉庫應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滅火器材,嚴禁在禁煙區域內吸煙,嚴禁違章動用明火。
4.因生產需要使用動火,須到防火監督部門登記備案,經認定許可后方可使用,嚴禁在宿舍,倉庫,辦公場所區域內使用。
5.嚴禁生產,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產確需使用的須經安監,消防,環保,公安等部門批準,方可使用,并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實行定點存放,專人負責。
6.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封閉,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嚴禁在生產、經營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宿舍。
7.不得隨意變更廠房,場地的用途和破壞建筑物的結構,在鋪設,裝修水,電,煤,氣,線路或管道時,不得違反安全規定。
七、甲乙雙方安全生產有關人員名單:
甲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甲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為:
甲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乙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乙方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為:
八、附則
1.本協議書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
2.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薛家鎮安監科備案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5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委托 擔任 工程現場負責人,全權負責該合同的施工生產、安全等一切事務,并承擔全部責任。
二、 基本規定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乙方還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業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辦法、安全管理協議,從事生產。
2、乙方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由乙方負責繳納辦理,并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及年審。
3、雙方共同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化解糾紛矛盾,確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產總值的 上交管理費(含稅費)給甲方。
三、 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職責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培訓考試合格后,取得安監部門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培訓辦證由乙方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復印件、教育培訓情況必須報甲方備案。
2、爆破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領退、運輸、使用爆破器材。若違反爆破器材管理規定,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損壞生產、安全設施等違章行為,按照甲方《安全生產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開展“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5、每日作業前,必須進行崗前會議和班前會議,并有記錄。
6、必須提取足額的安全費用(原則上不低于工程總造價的2%),并作出安全費用計劃,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和落實情況報甲方備案。
7、必須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家屬進行用火用電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規范用電,配備消防器材,避免用電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足量地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督促檢查佩帶和使用情況。必須按照規定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如發現出現職業病,乙方必須積極給予治療并承擔相應費用。
9、配備專職安全員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于安全隱患,發現一起,整改一起。項目負責人要開展日常的安全自檢自查,每周下井檢查不得少于2次。
10、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實行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檢查、有獎罰,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
11、加強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加強特種設備、危險物品和危險源的管理。
(二)、乙方權利
對業主提出的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作業指令,應當拒絕。發現危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必須停止作業或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并及時撤離現場。
四、 事故處理
1、乙方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凡因生產事故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
擔(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人員如發生安全事故,甲乙雙方要積極配合組織
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成立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做好善后工作,并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并邀請業主參加,聽取
其意見和建議,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頻發,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
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清退。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6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__________人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并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建立檔案并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備、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6、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并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范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范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項目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范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并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范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并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設備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檔案,并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并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4、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15、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并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7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生產需要,乙方在甲方場地內進行施工、安裝、搬運、裝卸、維修、拆除等作業。為了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甲方負責作好乙方作業過程中的協調配合工作。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實行安全監督檢查,對乙方違反甲方區域內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勒令停止作業,視違章情節給予經濟處罰500元至50000元。
3、甲方負責教育本方職工不可擅自進入乙方施工區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種設備、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并服從甲方現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強自身安全生產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責任。
2、乙方必須將生產作業的相關資質復印件于作業前報送甲方備案。
3、所有進入施工場地的乙方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佩戴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經甲方審核檢查。
4、乙方有轉包項目,應與轉包方簽訂安全協議,并報送甲方備案。
5、乙方與甲方如在作業現場內交叉作業,必須首先確保甲方生產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須指派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監督、協調工作。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由乙方負責采取安全措施。
7、施工現場內乙方需接臨時電源時,必須報請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辦妥相關手續后方可進行。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關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規定,并做到工完場清。
9、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動用明火等危險作業時應向甲方提出申請,辦妥相關手續,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作業。
10、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嚴禁在廠區內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采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征得甲方安全生產部門或保衛部門書面同意。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門衛管理制度。
三、爭議的處理
乙方須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設備、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仲裁等方式予以解決,無法通過協商、仲裁方式解決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8
甲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說明: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各自承包工程項目,在同一作業區施工,為了保證雙方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安全措施,特簽定本協議。(因乙方是進入甲方為主體施工現場施工,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乙方簽訂本協議應當視為已經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協議內容,若有疑問及不明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一條
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___________
乙方的資質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安全生產條件: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建設、監理單位審核并對資料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第三條
甲乙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
甲方: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
說明: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專業資格證書上崗。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上崗。
2.施工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
3.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監理單位、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4.按部頒JGJ59-99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JGJ59-99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并罰款。
5.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單位的簽發安全檢查整改單應無條件地整改。
6.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對甲方單位的安全環境和提供的施工設施進行安全狀況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否則發生事故造成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負責。不得擅自拆除和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及施工設施。
8.投入現場的全部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并遵守操作規程。
9.向甲方單位交納安全保證金,繳費額為承包合同總金額的%并在進場前劃到甲方單位。
第六條
協議效力
1.本協議發生爭議以甲方規定為準。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9
建設單位:(單位全稱)
參建甲方:(單位全稱)
參建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丁方:(單位全稱)
甲、乙、丙、丁四方參建單位現在 區域內同時進行作業,甲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乙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丙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項目施工,丁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安裝項目施工,現在四方都在 內進行前期制作與安裝,為保證各參建單位安全文明施工,加強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業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確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與協調”現經多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以共同遵守,確保安全生產。
一、多方工程簡況及存在的干擾問題。
二、多方有關責任人應建立相互聯系的機制,確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如下:
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 手機:
甲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乙方安全責任人: 手機:
丙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丁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對交叉干擾部位進行檢查,及時協商解決由于相互干擾而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如多方無法協調一致,則應報請監理幫忙協商解決。
各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足夠的權限,保證其工作的正常進行。當人員發生變動時,應書面通知相關及監理單位、安監局安全辦公室。
三、多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報監理審核后作為本協議的正式附件(下同),并按其規定認真實施,同時報監理和管理局安全辦存檔。
四、各方應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保護業主財產、周邊建筑物及電力等設施的安全;被干擾方應積極配合做好人員撤離、設備防護等工作。
五、干擾方應向被干擾各方提供經監理單位審批的施工計劃,被干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若被干擾方必須停工時,必須報告監理單位和建設管理局工程部。
六、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其工作面不能錯開時,必須報監理同一協調,共同制定具體措施,按職責認真予以落實。
七、雙方單位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并盡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文明施工條件、文明的施工環境。
八、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一方是高處作業或高空作業時,應在下方設置警示標識,在施工作業前采取全封閉隔離措施,或設置警戒線并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滾石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九、各方應自覺保障道路交通和其他通道的通暢,不得隨意占道或故意發難。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監理單位和工程部審批并及時處理。
十、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要進行焊接氣割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作好防護,并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焊接作業結束后,施焊單位必須及時清理焊割現場,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十一、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對各自敷設的用電線路,必須切實做好隔離和絕緣工作,敷設的電線必須通過雙方工作面,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同時,施工過程中應經常性對電線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時,應及時處理,并通知對方或設置警告標志加以注意。
十二、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進行起重時,應考慮對對方工作得安全影響,并制定起重吊裝安全措施經監理審核后,方可開始進行起重作業。
十三、雙方單位有共同維護同一作業區域內安全文明生產的責任,必須做到施工場地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且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設備通行、工作、停放場地穩定(必須防止飛石)。施工完成后做好場地清理,創造良好的環境。
十四、在多個單位的交叉作業區域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本單位負責人及多方聯系負責人(涉及雙方的事故)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十五、對于事故的調查處理,一般事故,有事故方進行調查處理,涉及雙方的由雙方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如有分歧時,可請監理協調解決;重大事故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根據事故調查處理的實際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和整改措施;根據事故調查認定,事故責任方應依法承擔相關事故損失。
十六、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出現新的情況,施工各方應及時會同監理單位共同協商調整,補充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職責和安全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十七、本協議一式多份,當事方各執一份,報監理單位和安監局各一份存檔。
十八、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各方必須認真履行,監理單位應認真監督執行。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項目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10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三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工程名稱、分包范圍、作業內容及安全生產管理模式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根據就本工程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
本合同分包作業內容:_______________(根據就本工程簽訂的專業分包合同)
分包作業之安全生產管理模式:_______________施工現場實行總包負責制。丙方對其分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乙方對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總責,實施全面安全管理,有權要求和監督丙方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甲方有權對乙方和丙方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因丙方責任導致的安全管理事故,由丙方承擔相關責任;因乙方管理不到位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督查乙方對現場實施全面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對丙方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違約索賠;由于乙方對丙方安全管理缺失而導致事故(事件)發生,乙方應對事故(事件)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甲方有權對丙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建立和運行等施工過程安全管理及安全資料的形成、積累、組卷進行監督檢查,丙方應積極配合。
甲方有權對丙方違反安全法律法規、行業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行為追究違約賠償責任,具體執行《遠洋地產安全生產管理違約賠償協議》(見附件)。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丙方自行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對丙方的管理費用已包含在經濟合同的總包服務費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甲方對丙方嚴重違反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消防、治安等規定或造成死亡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有權單方解除與丙方的《施工合同》并要求丙方支付不低于《施工合同》總價款2%的違約金。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甲方的制度、標準,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甲方和監理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總責。
施工現場實行總包負責制。丙方進入現場后,乙方應將其納入本項目安全管理體系,統一管理,對其負安全管理責任。
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
乙方對丙方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具有管理、監督、檢查、處罰等權利。丙方應服從乙方管理。乙方發現丙方施工作業存在安全隱患時應立即通知并督促其整改。如丙方未按期整改且未說明原因,乙方可依據乙丙雙方約定的項目安全獎罰規定對丙方作出違約賠償決定,單次違約賠償金額不得超過1000元,累計總額不得超過50000元。違約賠償決定經甲方安全工程師簽字同意后生效實施。丙方在接到違約賠償通知后一周內要向乙方繳納罰款,逾期不交的加倍處罰,并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已依據《遠洋地產安全生產管理違約賠償協議》對丙方進行了違約賠償的不再重復計賠。
乙方負責監督檢查丙方對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考核情況,在丙方人員經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批準其進場。乙方應完善相關管理,禁止未經其批準的任何丙方人員進場。由于乙方疏于監督、管理致使丙方人員在未經乙方批準或未經入場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即進場施工的,如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與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乙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丙方人員違章作業,并按乙方管理規定給予處罰。
乙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丙方人員責令退場。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守甲方的制度、標準,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甲方、乙方和監理對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確保安全生產。
丙方承諾其符合且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必須真實有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等與投標時丙方公司承諾的人員配置一致且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應有的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丙方對其分包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丙方必須遵守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服從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乙方在安全檢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丙方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對于重大隱患,乙方有權停止丙方作業,丙方必須無條件遵從。
丙方承接本工程項目后必須了解并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治安、消防的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管理。
丙方應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規定足額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丙方現場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安全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丙方在施工前,必須按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及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丙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報乙方、監理,經監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若丙方未制定上述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經批準進行施工作業,或者未按經批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乙方、監理有權勒令停工,同時由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丙方必須備齊新入場施工人員的資料和手續,在人員進場前以書面形式報乙方,乙方書面批準后方可進場,進場后丙方應組織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未經批準人員私自進場后發生安全事故,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未盡監督和管理義務的,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丙方在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向作業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明確施工方法、操作工藝、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措施等,安全技術交底報乙方備案。未進行技術交底不得作業。因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導致安全事故發生,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丙方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強令工人違章作業,并按規定做好工人勞動保護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員提供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丙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在日常作業中,對乙方違章指揮、強令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職工傷亡事故處理
屬于乙方的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丙方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
屬于丙方責任或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發生的事故,由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補償,乙方不負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方因履行本協議(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本協議的生效、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或索賠均應當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自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業內容及丙方全部人員撤離施工現場且乙丙雙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即終止。
本協議附件《_______________地產安全生產管理違約賠償協議》、《_______________地產開發項目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標準(試行)》、《__________地產開發項目安全管理技術標準》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字)(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國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及生活區施工用電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即JGJ46-88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標準DBJ01-83-20__、J10337-20__(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結合本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和本項目經理部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甲乙雙方同意確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一、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二、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在本施工現場必須要用一名專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
2、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配備合格人數的(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的臨電電工維護人員。
分包單位必須按照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和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平分標準〈JGJ59-99〉標準執行,并確保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3、分包單位所使用的臨時用電的電器材料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認定廠家生產的合格的,并符合中建一局定型電器圖冊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對所使用的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總包的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分包單位必須按照我項目經理部所提供的配電箱、電纜、電線、用電標識等,分包單位未經我司同意嚴禁損壞、更換、拆除。
6、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后許用電時,應以書面向總包提出用電申請,批準后到指定的電箱開關上接線。
7、各分包單位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所有用電設備停用電必須拉閘斷電。
8、各分包單位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經項目安全監督部門審核,對臨電電工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上崗操作時不少于倆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分包單位的配電箱及配電箱內的電器裝置,開關、接零、接地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0、 配電箱應放置牢固,嚴禁倒放置,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嚴禁在配電箱旁1m內對放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 所有配電箱必須達到三級配電箱二級保護,各內機械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用,符合JGJ59-99標準。
12、 三級配電箱的動力和照明設施必須分開設置,嚴禁混用。
13、 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開關上的額定電流與被接的電器設備及照明設施的額定電流箱。
14、 施工現場二級配電箱與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中間不允許有接頭,未經電箱與手持電動工具的距離不得大于50m。
15、 施工現場、辦公區域、宿舍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
16、 分包單位所使用的各種電器材料的導線必須使用中建一局認定廠家的橡套電纜(除橡套電纜以外的其他導線嚴禁再施工現場使用),接零保護線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破損的電纜導線在施工現場使用或出現。
17、 各種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將導線直接用金屬懸掛,或直接纏繞在鋼筋、鋼管]、拖在地下面和行人車壓,應用帶絕緣的物品掛好,如瓷瓶、瓷珠、帶塑料皮的導線掛好,高度不小于3m。
18、 施工現場不能架設的導線,如電焊機的一次線,鋼筋機械,木工機械,無齒鋸,等其他的機械設備必須穿絕緣套管對其進行保護。
19、 所有進入本施工現場新、舊的機械設備和各種電器開關,電纜,電線,都必須遙測絕緣電阻并作好記錄,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0、 施工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使用封閉式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燈具和金屬支架應做良好的接零保護,金屬架桿手持部位必須采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電源側裝設漏電保護器,室內燈具高2.4m,室外燈具高2.8m。
21、 對于生活區的職工宿舍,地下室及潮濕的環境必須采用36V低壓照明,對職工的洗浴場所必須安裝24V以下低壓照明燈。
22、 分包單位的電器負責人必須定期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本單位的臨時用電進行管理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停工整改。
23、 本施工現場的臨時供電方式采用三箱五線制供電即(TN-S)接零保護系統供電,現場設有兩臺800KVA的變壓器,南側一臺為1號變壓器設低壓配電室,設兩個一級柜分別控制東邊一個二級電箱和南側一個二級電箱,北側一臺為2號變壓器設低壓配電室,設兩個一級柜分別控制北邊一個二級電箱和西側一個二級電箱,共8個二級電箱,分別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用電,分包單位在今后的施工過程中隨著施工的地點不同按照總包的要求隨時增加配電箱。
24、 施工現場的變壓器到二級電箱由總包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負責二級電箱以下的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及維修保養,對使用不合格的電器材料必須清除施工現場。
25、 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技術指導及總包單位范圍內的電器設備的到位管理。
26、 各分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以上各項要求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必須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臨時用電的規定執行,如有違規按照總包有關安全懲處條例進行處罰,并對違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負全部責任。
本協議書自雙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書于工程驗收、全部現場人員退場自動終止。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分別存檔。
總包單位(簽字蓋章) 分包單位(簽字蓋章)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12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保障員工人身健康 ,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指導施工,使生產環境做到標準化、規范化,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獎罰有據可依,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各施工班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規范施工,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項目部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死亡事故為零、杜絕重特大機械事故及火災事故的發生;重傷為零,減少輕傷,年負傷率控制在3‰ 以內。
2、爭創紅河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三、管理細則及處罰:
1、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司機信號工、司索工、電工)應熟悉掌握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制度,持證上崗;學員應有專人指導,無證不得上崗,違章者給予500元/次處罰并調離本崗位。
2、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隨時掌握機械運轉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若發現無證操作給予1000元/次處罰并立即改正。
3、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經檢查確認無誤后,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共同簽字,未做到分別給雙方50元/次處罰。
4、塔機司機應熟悉機械性能,聽清信號,嚴格遵守十不吊的規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有人停留或行走進時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砼樓板不準雙拼吊。
5吊砌塊必須使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應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
8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少于3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以上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5、機械嚴禁帶病運轉,發現不正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報告項目部,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使用,違反者給予200元/次處罰。
6、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和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及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未做到的給予50元/次處罰。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開空檔),要慢起輕放,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平衡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升至離起重臂頂端2m—3m處,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8、作業中若遇6級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完全松開,起重臂應隨風自由轉動,離開操縱室必須切斷電源,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9、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檢查或檢修,必須系掛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塔身任何部位不得粘貼懸掛對風有阻力的標語牌,塔身高出周圍建筑物或達到一定的高度,夜間塔頂應有紅燈警示,違者罰承包人400元/次處罰。
10、按塔機說明書的要求及時安裝附著裝置,保障塔吊機身的穩定。塔機基礎嚴禁積水,應有排水措施,違者罰承包人200元。
11、塔機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持證人員實施并應有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人員在現場監督,私自安裝和拆除的罰承包人20__元。
四、獎懲兌現辦法:
1、各承包班組罰款從勞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整個施工期間,遵章守紀,執行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滿足施工要求,未發生任何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且每次檢查均為合格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五、未盡事宜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1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南京凱源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保障員工人身健康 ,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指導施工,使生產環境做到標準化、規范化,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獎罰有據可依,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各施工班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規范施工,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項目部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死亡事故為零、杜絕重特大機械事故及火災事故的發生;重傷為零,減少輕傷,年負傷率控制在3‰ 以內。
2、爭創紅河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三、管理細則及處罰:
1、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司機信號工、司索工、電工)應熟悉掌握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制度,持證上崗;學員應有專人指導,無證不得上崗,違章者給予500元/次處罰并調離本崗位。
2、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隨時掌握機械運轉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若發現無證操作給予1000元/次處罰并立即改正。
3、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經檢查確認無誤后,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共同簽字,未做到分別給雙方50元/次處罰。
4、塔機司機應熟悉機械性能,聽清信號,嚴格遵守十不吊的規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有人停留或行走進時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時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斗、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砼樓板不準雙拼吊。
5吊砌塊必須使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應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
8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少于3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以上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5、機械嚴禁帶病運轉,發現不正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報告項目部,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使用,違反者給予200元/次處罰。
6、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和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及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未做到的給予50元/次處罰。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開空檔),要慢起輕放,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平衡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升至離起重臂頂端2m—3m處,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8、作業中若遇6級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完全松開,起重臂應隨風自由轉動,離開操縱室必須切斷電源,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9、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檢查或檢修,必須系掛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塔身任何部位不得粘貼懸掛對風有阻力的標語牌,塔身高出周圍建筑物或達到一定的高度,夜間塔頂應有紅燈警示,違者罰承包人400元/次處罰。
10、按塔機說明書的要求及時安裝附著裝置,保障塔吊機身的穩定。塔機基礎嚴禁積水,應有排水措施,違者罰承包人200元。
11、塔機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持證人員實施并應有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人員在現場監督,私自安裝和拆除的罰承包人20__元。
四、獎懲兌現辦法:
1、各承包班組罰款從勞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整個施工期間,遵章守紀,執行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滿足施工要求,未發生任何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且每次檢查均為合格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五、未盡事宜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14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工程名稱:
甲方(總包):
乙方(分包):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
和強化“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理念,加強安置房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護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及環境影響事件的發生,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職責,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和企業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乙方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二、審核乙方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三、監督乙方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核實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監督乙方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報的進場人員花名冊,對入場人員進行公司級、項目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五、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控制檢查中,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檢查時有權糾正任何違章行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直至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后方可復工。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有權對乙方給予適當的處罰。對于嚴重不服從甲方管理,野蠻施工者,甲方有權將其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對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機械設備乙方必須出具安拆專項方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按規定程序立即報告有關部門。按規定予以調查、處理。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統一指揮和監督,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的安全生產會議,執行會議決議。按照甲方企業CI要求,建立、維護統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按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__]91號]要求,本項目需要乙方配備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負責編制本項目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在施工作業前,報甲方進行審核備案。
做好對施工現場內作業活動的日常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并定期向甲方報告檢查情況。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解決處理,并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應當立即制止;對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應按時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四、對本項目的施工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備案;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書面上報甲方。組織施工人員入場作業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周歲的童工。經現場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持身份證明和三張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辦理施工作業胸卡,憑胸卡進出本項目施工現場。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甲方警衛人員的檢查。
五、配備的架子工、電工、電氣焊工、信號工、機械操作工、吊籃操作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要及時報甲方核驗。
六、負責本單位作業班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統籌協調,并派專人進行監護。不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合于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七、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嚴禁沒有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上崗進行作業。
八、自行配備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的生產資質、合格證書以及國家有關部門檢驗證明。需要在現場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實際檢驗的,必須在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設備、設施。
九、必須配備專職臨電電工。施工作業需要連接電線線路時,必須由專業的電工完成。嚴禁非專職電工進行電氣連接作業。機具、設備的電源線路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設或使用甲方搭設的腳手架,必須按照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加強管理;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不得隨意拆改。在建筑樓內施工時,對洞口、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要愛護,不得隨意拆改、毀壞;工作中確實需要拆改,須報甲方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拆改;作業結束或下班休息時,必須及時將安全防護設施恢復固定好。
十一、乙方動火作業,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設立安全消防責任人和作業監護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作業前,向甲方提出動火申請,得到書面批準后,方可操作。進行電氣焊作業,配備的電氣焊設備應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業前,及時向甲方進行動火申請,作業中應清除作業區域內可燃、易燃物,配備專職看火人和滅火器材,作業后檢查作業區域內卻無火源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嚴禁私自拆改、毀壞、挪用甲方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
十二、乙方應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必須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加強季節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十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管理要求,實施有關環境管理措施及節水、節電、節材措施,實行綠色施工、節能降耗。減少本單位、本施工區域的污染源對環境的影響,確保本單位、本施工區域噪聲、固體廢棄物、污水、有毒有害氣體等重要環境因素達標排放。施工垃圾隨產生隨清理,嚴禁從樓層高處向下方拋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住宿和飲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內不得私自亂接高壓電路,嚴禁臥床吸煙;不得聚眾賭博、酗酒,不得傳播黃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須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健康知識培訓證和身體健康證;采購食品必須到正規商店,嚴禁購買路邊商販的食品。
十五、加強對施工人員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須遵守安全交通法規和社會治安條例。嚴禁有偷拿、盜竊、破壞的不良行為事件的發生。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環境污染或有關投訴,給甲方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其責任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外協野外勘探施工現場的正常生產,預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附屬協議。
一、乙方項目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護知識的學習,并做好記錄,掌握安全生產技能,對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安全問題負責。
二、乙方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設置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負責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整改,并做好安全工作日志。
三、野外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金屬焊接工、鉆塔操作工、柴油機工等,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乙方必須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野外鉆探施工使用的大量的柴油、汽油、機油等如遇有明火、高溫表面、摩擦撞擊、絕熱壓縮、電氣火花、靜電火花、雷擊、光熱射線等會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必須在施工現場對這些引火源采取嚴格的控制措施,禁止在危險區域吸煙、禁止在野外丟棄未熄滅的煙頭和其它火源,各種引火源必須與可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各種油料實行嚴格的審批、登記制度,并有專人管理。
五、乙方必須做好電氣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對鉆機、水泵、柴油機等鉆探設備,要采取保護接零、接地系統,安裝漏電保護器加強絕緣,采用安全電壓、設置防止誤操作等造成觸電事故的安全生產連鎖保護裝置、鉆塔等設備要安裝避雷器,每班必須檢查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齊全、有效,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六、乙方必須做好機械安全技術防范工作。機械設備運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觸摸機械設備轉動部位、禁止加油、修理、檢查、清掃等。機械的傳動部分、操作區、塔上作業區、鉆機的移動區域等,都要進行特殊防護,并設置明顯的警告標志,在施工現場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標志。
七、乙方必須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雨季常見的災害有崩落和滑坡、山洪暴發、泥石流等,這些事故的發生常常毀壞野外的工程設施:破壞和阻隔道路交通等,因此要合理地設計和安排鉆探施工。雨季來臨之前,必須挖好排水溝和防洪堤壩,陡坡處挖臺階,注意收聽天氣預報,檢查道路和鉆探場地狀況,做好充分的預防和準備工作。
八、施工用車輛及駕乘人員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隨時檢查、保養好車輛,車況不好不準出車,嚴禁貨車車廂載人。
九、乙方要加強人員管理,協調好與當地政府、群眾的關系,避免打架斗毆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財物的保管維護工作,避免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損失。
十、乙方項目負責人必須做好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作業中,督促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和使用合符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施工環境的保護工作,嚴禁生活垃圾亂丟、亂扔鉆機周圍的油、水污染環境。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和責令乙方整改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處于不安全狀態的機械及管理上的缺陷;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糾正,并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做出相應處罰。
十二、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和安全管理,不得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并做好防雷、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盜、防中暑和有害氣體噴出等工作,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十三、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故(特別是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援,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十四、本協議書自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全環保部備案一份。
十七、本協議自簽訂勘探施工項目承包合同之日生效,有效期與勘探施工項目承
包同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__年 月 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1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范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并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并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并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范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并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并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后,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并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后,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后,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后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17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項目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項目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雙方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項目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并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于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四、浙江安裝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五、甘肅二建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六、成都龍泉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并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七、雙方現場協調聯系人員:
1、浙江安裝公司: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2、甘肅二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3、成都龍泉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施工協議書 篇18
甲方: 安全部
乙方: 降水施工隊
丙方: 監測施工隊
丁方: 防水施工隊
戊方: 鋼支撐施工隊
已方: 結構施工班組
庚方: 挖土班組
辛方: 地連墻施工隊
壬方: 雜工班施工班組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中鐵十三局竹輝路站和十全街站現場施工和安裝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九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九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建筑和安裝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檢查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高空)作業時,施工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各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本班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號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9、所有通知都要采用書面形式,一式九份,九方各一份。
甲方:安全部 負責人:
乙方:降水施工隊 負責人:
丙方:監測施工隊 負責人:
丁方:防水施工隊 負責人:
戊方:鋼支撐施工隊 負責人:
已方:結構施工班組 負責人:
庚方:挖土班組 負責人:
辛方:地連墻施工隊 負責人
壬方:雜工班施工班組 負責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