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書(挖掘機)(精選15篇)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了更好的發展農業產業化生產,促進羅非魚的高效養殖和加工業的健康發展,大力發展訂單漁業,達到養殖業和加工工業共贏的目的。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塬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市場價格為乙方統一購魚苗、飼料、魚藥。
免費進行技術服務、技術培訓。
2、確保所組織的羅非魚苗種為吉富羅非魚或吉奧羅非魚。
雄性率為98%以上,并先墊付苗種定金款。
供種時間必須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供種。
如到期不能及時提供羅非魚苗種,造成養殖戶空塘,由________水產公司每畝承擔___________元損失費。
3、所供的羅非魚苗種規格要求在1.5公分以上,并根據當地市場價格由甲方與養殖戶代表共同參與苗種購,苗種款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其他費用。
后期集中培育苗種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保證后期培育的苗種達到3-5公分/尾交給乙方,價格不超過________元/尾,乙方負責后期苗種的運費。
4、甲方負責墊付40%的飼料款(養殖戶的魚達到350克/尾開始墊付),所提供的飼料必須由養殖戶認可的品牌飼料,并保證價格不高于市場價格,如養殖戶前期未使用指定的.飼料,甲方不墊付飼料款。
5、確保定價收購養殖戶生產的羅非魚:規格350~500克/尾________元/市斤;500克/尾以上_______元/市斤;必須活鮮魚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輸途中死亡未變質的死魚和350克/尾以下的______元/市斤。
甲方不得以市場變化拒收和壓價收購,如到時間甲方不能收購,由甲方按每畝_________元計算賠償養殖戶損失。
6、確保11月底前收購完成,交貨地點(________水產品有限公司)。
如在規定的收購期限內,因氣候塬因造成死亡,甲方按活魚價格收購。
付款方法:養殖戶將羅非魚鮮活運到_______水產公司交貨后,扣出先期墊付的飼料等款后,15日內付清貨款,不得拖欠。
7、甲方負責產品的檢測檢驗和費用。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按合同面積在簽訂合同時預交苗種定金_________元/畝,其余苗種款在購苗種時一次性付清。
2、乙方必須負責將甲方依據乙方合同數量統一購回的羅非魚苗種及時入塘,時間不得超出4個小時,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保證所養殖的羅非魚必須全部銷售給甲方。
按合同面積不低于________斤/畝,保證按甲方生產計劃分期出售成魚,如未能按甲方下達的計劃捕撈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4、在市場價格相同的前提下,乙方要按甲方統一要求使用飼料、魚藥和進行飼養管理,接受甲方的指導。
5、乙方保證所確定的養殖魚塘的面積為到1.5米以上,且進排水方便,在4月底前必須做好魚塘的清塘消毒及一切準備工作,如因管理不善和其他人為塬因造成的泛塘所帶來的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并償還甲方所墊付的所有資金。
6、乙方不按甲方統一要求進行飼養管理導致產品質量不達標,或者乙方擅自將產品外銷,甲方除收回所墊付的所有資金外,并按墊付資金等額由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三、其他條款:
1、乙方按照甲方的操作規程進行飼養管理,若70%的養殖面積達不到預期的產量和效益,由甲方負責,70%的養殖面積能達到預期的產量和效益,少數面積達不到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違約方將償還對方所有投資外,另按投資額50%作為違約金賠償對方。
優先為乙方訂單。
3、為避免養殖風險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要求乙方對養殖水面進行投保。
4、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本合同由________養殖場或鎮水產中心監督執行。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監督機關一份,簽字(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監督機關: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3
售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經商議甲方自愿現將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該物品型號為__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____;成色:___________。
第二條:該物品質量:該物品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購買,,因雙方交易物品為二手物品,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此物品狀況表示認同。
第三條:物品價格:經雙方協商該_____的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第四條:權利義務:
1、甲方承諾,向乙方轉讓的物品純粹個人私有,絕對合法,絕對不會因此而產生任何糾紛;否則,甲方自己承擔一切后果,包括可能受到的法律制裁。因甲方自身原因引起的一切糾紛等,乙方概不負責。
2、甲方向乙方轉讓物品時向買受人提供正常有效的二代本人身份證證件,并留存一份復印件;同時說明______的現狀,包括有無任何缺陷、毛病,是否維修過、維修過哪里、在哪里維修過等。
3、乙方在購買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本人證件、物品手續是否齊全。并且應對所購物品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電腦合同生效后,享有其完全自主支配權。
第五條:結算方式: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提起補償或賠償。
第八條:乙方有責任和義務,積極協助國家公安機關,進行追討或追訴非法、違法、犯罪等活動。
第九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十條: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區(縣)___路____ ___號廠房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月_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元(大寫)。
2、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
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其他規定:
1、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廠房內土地屬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的項目。
5、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________年內有效。
五、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委托代理人:__
2、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委托代理人: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代表( 簽名蓋章):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充分協商一致,現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及上蓋房屋所有權(以下將宅基地及上蓋房屋通稱為“房地產”)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地產的情況
(一)甲方同意將位于面積為平方米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權(土地宗地圖見附件)及上蓋房屋(建筑面積為,房屋平面圖見附件)有償轉讓給乙方。
(二)該宅基地四鄰至:_________________
東鄰:_________________、西
鄰:_________________、南鄰:_________________、北鄰:_________________。(三)該宅基地的土地證號
為;該宅基地上蓋房屋的房地產證號為。
二、轉讓房地產的價格
(一)轉讓總價格為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格式租賃合同注意事...住房租賃合同廠房出租合同汽車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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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理登記過戶手續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應辦理完畢所有的過戶手續。
四、房地產交接
甲、乙雙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五、權利保證約定
(一)甲方保證其為該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權人及上蓋房屋的所有權人。
(二)甲方保證: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包括抵押等),若發生轉讓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甲方確認:_________________該上蓋房屋已經合法規劃。
(四)轉讓后,在宅基地使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者有關政策部門依法對該地征收時所賠償的全部資金歸乙方所得,相關費用均也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稅務承擔
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拒絕轉讓房地產或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的,視為甲方違約,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七日內退還已經收取的乙方的費用(包括轉讓費、訂金等等),并賠償乙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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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損失。
若經濟損失難以計算,則以人民幣元作為違約金。
(二)本協議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繼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張享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及上蓋房屋的所有權、使用權,造成乙方損失的,甲
方須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若經濟損失難以計算,則以人民幣元作為違約金。
(三)乙方拒絕受讓房地產或逾期15天仍未付清轉讓款時,視為乙方違約,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若經濟損失難以計算,則以人民幣元作為違約金。甲方已經收取的乙方的費用(包括轉讓費、訂金等等)應退還給乙方。
八、爭議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所簽訂的補充和修改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5
目錄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第三章 價格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稅費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貨范圍和合同產品的內容(略)
二、技術資料的內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廠”的規范及技術條件(略)
四、合同的分項價格(略)
五、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略)
六、買受人技術人員的培訓范圍和待遇條件(略)
七、出賣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八、買受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買賣合同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合同編號: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中國,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全套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章 合同范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 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為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范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范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后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為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簽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為 (大寫: )。
3.2 上述合同總價的分項價格如下: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上述分項價格清單,詳見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總價中的設備部分為fob港口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的固定價格,并包括裝船費、包裝費以及將貨物裝到買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費用。上述合同總價中的技術資料部分是指將技術資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后三十天內,經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六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并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三十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簽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償或/和罰款時,買受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于現匯付款的情況)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中國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上述單據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內提交。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支付給出賣人。
(1)全套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后,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核無誤后不遲于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于 年內,每 個月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4.2.5.1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為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為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為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4.2.5.2 買受人收到匯票后,立即對上述分 期支付的匯票正本承兌,并交北京中國銀行背書保證后送交出賣人。
4.2.5.3 出賣人收到匯票后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國銀行,由北京中國銀行提請買受人于匯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給出賣入。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為受益人,金額為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于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為 公噸。總體積大約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為 ,目的港口為中國 。
5.2 出賣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應向買受人提交初步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項號、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大約總重量、大約總體積、交貨時間、交貨港口、危險品的品名以及國際危規號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設備的尺碼(長、寬、高和體積)和大約重量,以及危險品、易燃品在運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不能拆卸的單體設備重量最大限度為30噸,體積最大限度為長12米、寬2.7米、高3米,凡超過此限度的貨物出賣人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向買受人提供草圖一式六份,經買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買受人應于收到上述草圖后一個月內用電傳或信件確認,否則出賣人即開始制造。至遲不超過第一批交貨前 個月,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交最終交貨計劃一式六份,內容包括合同號、批次、項號、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設備材料和危險品的大約毛凈重、每件貨物的大約尺寸、(長、寬、高)體積、交貨港、每批貨物的交貨時間以及超大、超重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和危險品運輸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說明。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為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只船面交貨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于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2.7×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寬×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2.7×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作為買受人安排運輸和裝卸工作的依據。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采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于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于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只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只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為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只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只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后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保險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發生的倉儲費、保險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核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只抵達交貨港口后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后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后,出賣人應于裝船后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同時航寄買受人上述單據副本各兩份和檢驗記錄、試驗報告以及有關裝配安裝圖紙各三份。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周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為實際交付日期。
5.15 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在北京和/或 機場交付,上述資料的風險,在出賣人在北京/或 機場交付后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果技術資料短少、丟失或損壞時,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內在北京和/或 機場補充提供丟失或損壞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后的兩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并注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并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銹、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2 出賣人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主機名稱、部件名稱以及該部件在裝配圖中的位號、零件號。備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內容外,尚需注明“備件”或“工具”字樣。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凈重(公斤);
(8)尺碼(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為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4 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注明上述有關內容。裝在甲板上的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注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于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為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范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做為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有關標準、規范及其清單航空郵寄給買受人。買受人將對出賣人提交的上述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出賣人進行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后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作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核后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為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后 天內,應予確認。
7.7 買受人在本“合同工廠”設計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有權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到出賣人的有關設計單位和制造廠了解與本“合同工廠”有關的數據和技術資料。出賣人應協助辦理入境證和居留手續,并免費提供所有與設計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
7.8 在執行本合同期間,買受人提出與“合同工廠”有關設計的技術問題時,出賣人應予及時答復,并免費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制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范進行。
本合同生效后 個月內,出賣人應將上述公司標準和規范一式六份和國家標準一式二份航寄買受人。買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標準和規范提出意見,經雙方討論商定后予以更換并作為檢驗和試驗的依據。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向買受人提交由制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為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制造廠車間對“設備”的制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制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并自費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后,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增多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制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6 出賣人應免費為買受人人員提供方便的工作條件,如必需的技術文件、圖紙、檢驗工具和儀器等。
8.7 如買受人不能在本章規定的期限內派出人員參加上述檢驗工作時,出賣人將自行檢驗。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個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并為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托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為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于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后,出賣人應盡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1 上述檢驗并不能解除出賣人對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擔的責任。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系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系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系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核”系指為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系指如果考核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并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9.4 安裝完畢后,如雙方代表認為安裝工作完全符合設計要求時,雙方代表應按技術文件和圖紙一起進行檢驗和試車。雙方代表將簽訂同類設備安裝證書及單機試車和機械與設備的系統聯運證書。上述證書將以附件 第 條規定的工作日志為基礎。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簽字日即為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核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后應盡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核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并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并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采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為必要的采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后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為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后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核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核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核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為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盡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后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盡快再次考核,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上述修理、更換和/或修改在現場進行,所需費用(如工時費、材料費等)應在合同工廠交接驗收前,由雙方授權代表根據修理、更換和/或修改的情況商定,并由雙方代表會簽。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并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于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并再次進行考核。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于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于出賣人原因考核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0 如由于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和材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核時,合同工廠應為買受人所驗收,但出賣人仍應承擔協助買受人合同工廠開車和運轉的責任。提供服務的期間和條件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由于出賣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貨延誤,由上面所提的時間相應順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并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于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為賠償,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兩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于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為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后 個月;如由于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后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后 個月。保證期滿后,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并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二個星期內提出復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于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后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于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為被買受人驗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證期滿后三十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在考核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后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為買受人所驗收,并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于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遲交1至4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5至8周,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遲交9周及以上,每周罰遲交貨物金額的 %。不滿一周按一周計算。
遲交貨物的罰款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
出賣人支付遲交罰款,并不解除出賣人繼續交貨的義務。
任何一批貨物遲交超過 個月時,買受人有權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11.1 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轉讓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并允許買受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使用出賣人的 工藝進行“合同工廠”的工程設計、建設和操作,以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其年產量為 ,其工藝說明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供買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廠的專有技術和專利如下:專有技術登記號: 專利登記號:
專有技術、研究報告、資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內,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提供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簽發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條所述的工藝的專利登記證書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對買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提出任何異議時,出賣人應負責處理,買受人對此無任何責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如出賣人對本合同第11.1條所規定的專利和專有技術有所發明和改進時,不管其發明和改進是否已獲得專利權,出賣人均應向買受人免費提供詳細資料。買受人有權將上述資料用于合同工廠。如有必要,關于技術指導的一切費用由買受人根據雙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規定的條件負擔。
11.5 本合同生效后 年內,買受人對本合同11.1條所規定的專有技術對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對參加本合同工廠的計劃、安裝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單位除外,然而他們必須承擔同樣的保密義務。在保密年限內,若專有技術的一項或多項被第三者公開后,買受人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1.6 出賣人對買受人所提供的設計基礎和現場條件資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時間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及嚴重的火災、水災、臺風、地震事件和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遲的時間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受事故影響一方應盡快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審閱確認。
12.3 當不可抗力事故終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響的一方應盡快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以航空掛號信證實。
第十三章 稅費
13.1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買受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買受人”支付。
13.2 中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賣人”課征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出賣人”支付。
13.3 在中國境外課征有關和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出賣人”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4.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在仲裁期間,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買賣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地點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如買受人是被告,則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如出賣人是被告,則在 國由 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
14.3 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履行。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14.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間,合同其余部分繼續執行。
(注:方案二的各項條款適用于仲裁在被告國進行的情況。)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 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任何一方有權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寫就,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15.8 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時,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外,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擔任何其他義務和責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傳號: 電傳號:
傳真號: 傳真號:
買受人:(簽字) 出賣人:(簽字)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6
供方: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根據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桂林市行政事業單位、團體組織辦公設備年度協議供貨商采購(編號:___________)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供貨協議和第號協議供貨通知書,供需雙方就此次中標相關設備供貨涉及的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___________、商標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廠家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金額___________。
二、交貨時間: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前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符合國家檢測標準及出廠標準,并負責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安裝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并按出廠規定和投標承諾提供質量保證。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負責免費將貨物直接送至需方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責。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①具備供方提供的說明書或產品介紹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術參數;
②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外觀、調試性能、技術參數情況、各種說明資料、合格證明等。
八、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供方應向需方交付所有隨機配件、附件、使用說明書、交貨清單等。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協議供貨商提供采購申報表、協議成交通知書(附采購明細表)、合同、驗收證明、發票等材料原件,交由招標公司核對無誤后,送采購辦辦理付款相關手續(每個月結束后十天內辦理)。
十、售后服務承諾:供方應全面履行招標文件規定的服務要求及投標文件中的各項承諾。十一、違約責任:供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配置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需方有權拒收貨物。供方逾期交付貨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償付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依法向合同簽訂地點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及投標承諾。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一份、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民法典》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____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____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__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____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____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并報鑒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______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兩者選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需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8
甲方(采購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及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含稅人民幣金額小寫:¥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乙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的相關質量、安全等標準,必須是全新、未使用過的。
第三條包裝標準
包裝堅固,適合長途運輸,防潮、防濕、防震、耐搬運,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壞損,乙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________天內。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乙方負責運輸,運輸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隨貨文件
乙方應在交貨前或交貨時向甲方交付包括但不限于產品說明書、簡介、操作手冊、保修書、售后服務、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環保認證書等文件。
第六條產品驗收
甲方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約定的標準進行驗收。對有破損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產品,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及時免費更換合格產品或補齊相關材料,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第七條質保期及售后服務
1、產品質保期壹年,自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質保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或更換。
第八條付款方式
貨到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普通發票后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知識產權
乙方保證其提供給甲方的產品沒有、也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或者由其他人擁有或控制的知識產權利益。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保密
1、乙方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獲悉的甲方信息均為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于本合同目的以外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2、如有違反,每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繼續賠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交貨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0.5%的違約金,延期交貨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就延期交貨的部分解除合同,且乙方仍應支付上述違約金。
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所交貨物的品種、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若甲方同意接受的,應當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接受的,乙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并承擔相關費用,因此造成延期交付的,乙方按上一款承擔延期交付的違約責任;經過修理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責任。未受不可抗力影響的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增值稅特別條款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適用的稅種或稅率發生變化,則應在保持不含稅凈價不變的基礎上,根據新的稅種和/或稅率調整為新的含稅價。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其他
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9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
(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設備為:
3、 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二、 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廠房和設備及土地使用費用總計為 萬元(大寫)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買賣款分三次次付清: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設備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并將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應營業手續變更到乙方名下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設備和相應手續變更之日支付人民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 第二次付款為在第一次付款后一個月內支付 萬元(大寫);
(3)第三次付款為在第二次付款后三個月內支付 萬元(大寫)。
2、 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2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應營業手續變更,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該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買賣總價2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四、 其他規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 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 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5、本協議生效前由于本廠房、設備、土地及公司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由臨淄區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設備和土地使用,甲方無權干涉,該土地的使用費用由甲方承擔。
9、 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違約責任:
如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按照買賣總價格的20%支付相對方違約金。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10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茲為買賣機械并先行試用,雙方訂立協議如下: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后列標示機械,于合同成立日起______日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雙方約定,若試用后乙方認為合意,即行成交。
第二條試用期間以____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翌日起算。
第三條前項試用,如不合意,應立即將機械退回,以示買賣不成立。
乙方認為退回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在試用期間,乙方對機械有自由使用之權,因此而有所損害的,乙方應負賠償之責。
若其損害系制造欠妥所致或屬運輸中之損壞的,不在賠償之列。
第五條試用期屆滿,乙方不立刻表示不合意,并將機械退還與甲方,視為試用合格,買賣即應生效。
第六條買賣價款議定為人民幣______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時由乙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
如買賣成立保證金應充作價金的一部分;如買賣不成立,由甲方全數返還乙方。
第七條試用后乙方認為不合格,或需要繼續試用時,可以要求甲方掉換或延長試用期,甲方若不同意可拒絕。
第八條試用后如乙方認為合格的,應于試用期終止日起算____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11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為賣方和_________為買方。雙方同意買賣_________,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_________
2.產地: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商標:_________
5.合同價格:___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8.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_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9.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10.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11.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12.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13.裝船時間:當日_________: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________裝船。
14.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_立方噸。
15.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u.s.d.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出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買方(簽字):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12
甲方:(買方)_____
乙方:(賣方)_____
甲、乙雙方秉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乙方將位于郫縣友愛鎮紫云村8社(IT大道旁)約10畝的苗圃(原洪程園林)賣給甲方,具體事宜如下:
1、乙方以160萬元(大寫:壹佰陸拾萬元正)的總價,將該苗圃賣給甲方,包括苗圃內現有的所有苗木、苗圃的'現有經營權及苗圃現有土地租用權。
2、乙方必須保證該苗圃的產權歸乙方所有,且已與該苗圃的其他股東協商好,自愿賣出該苗圃,若由此在后期發生糾紛,視作乙方違約,將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并承擔相關違約金。
3、自本合同簽定日起,該苗圃原有的所有債務、債權關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合同簽定以后,該苗圃新發生的債務、債權關系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4、合同簽定后,乙方有義務幫甲方將該苗圃的所有租地合同以甲方的名義重新簽定;乙方有義務幫甲方協調該苗圃后期事務(如:甲方在苗圃內修一些臨時建筑、土地硬化等)。
5、合同簽定后,該苗圃內所有苗木的成活與乙方無關。
6、付款方式:甲、乙雙方簽定合同后2個工作日內,甲方先付140萬(大寫:壹佰肆拾萬正)給乙方,余下20萬(大寫:貳拾萬元正),甲方在20xx年3月1號之前付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并承擔30萬(大寫:叁拾萬元)的違約金。
甲方:_____(簽章)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
簽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13
出賣人(甲方):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
為了維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建材買賣基本情況
商品名稱: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
商品等級:________
材質:________
顏色:________
產地:________
單價:________
數量:________
總價: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
貨款總額:¥________元,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元____角____分
送貨驗收情況:□驗收合格□貨款兩清
□拒收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決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交貨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貨款支付方式
1、□乙方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貨款。
2、□乙方在簽約時支付定金________元(不得超過商品總價的20%),余款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時付清。
三、交貨及驗收
1、□乙方自提: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提貨。
2、□甲方送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送貨至________。
乙方在接收商品時,須當場檢驗查收,無誤的應簽收;如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書面確認。實木制品(實木貼面、封邊、實木地板等商品)和天然石材存在自然色差及不同紋理是不可避免的。藝術玻璃圖案比例、人工色差與樣品略有差別,均屬正常現象并非質量問題。
四、商品非質量問題換貨退貨
1、接收商品后____內,在無任何損壞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要求換、退貨,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2、對裝修后剩余材料(所購總數的____%以內)在商品無任何損壞且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送貨后30天內可以憑銷售合同及相關單據按商品買賣合同單價全款退貨,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退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
其中燈具、膠類、地毯,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包裝完好無磨損可退貨。
五、質量問題“三包”規定
甲方對商品實行三包。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承擔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責任。甲方或主辦單位做出對乙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的,按照該承諾執行。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建材商品經法定質量檢驗機構檢驗不符質量要求的,乙方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甲方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乙方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乙方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甲方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2、甲方遲延交貨的,每日應向乙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遲延交貨超過____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還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已收取的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額返還,但乙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提貨的,每日應向甲方支付遲延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的定金無權要求返還。
(三)經法定質量檢驗機構檢驗,建材商品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乙方有權無條件退貨,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損失費等損失,并承擔總價款____%的違約金。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市場主辦單位或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當協商和調解不成,可采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甲方拒不執行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由市場主辦單位向乙方進行先行賠付。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附則
本合同與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市場主辦單位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售后服務電話: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主辦單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14
賣方: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地址:____聯系電話:____
買方: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聯系電話: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座落于淄博市張店區美食街西首南側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甲方出售房屋屬私有產權房,用途商業,結構鋼混,總層數4層,間數____間,房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平方米。
第三條房屋固定裝修應保持原狀,房屋內附屬設備等祥見屋內設備清單隨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四條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甲方取得該房屋時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隨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五條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買賣總價款(含裝修、屋內設備和公共維修基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整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對甲方的房產證查檔驗證。查檔驗證通過之日,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向甲方支付售房款總額%首付款,即____元人民幣;
第六條甲方在收到首付款當日,將房產證原件以及辦理權屬轉移所需的買賣合同、稅票、身份證復印件等交給乙方并協助乙方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
第七條乙方取得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權屬證書和土地權屬證書之日起工作日內,乙方通過銀行轉帳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總額____%,即____元人民幣
第八條房屋尾款元第五條人民幣,乙方承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乙方根據付款進度將售房款打入甲方賬戶,甲方收款后給乙方出具收條。
第九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房屋產權有問題不能過戶,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購房款,并賠償乙方同期貸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對等原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門。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書(挖掘機) 篇15
甲方(出賣方):
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達成如下買賣協議:
一、買賣標的物及價款。
甲方愿將其位于平旺鄉馬營新村十里河林場以東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及馬營新村十里河大橋低以南水渠兩旁所有柳樹共計40棵出售給乙方,總價款為3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按照約定收取乙方購買柳樹押金5000元人民幣及貨款。
2、 甲方承諾有出售上述柳樹的絕對的、合法的、完全的處分權,保證無任何權屬爭議和經濟糾紛,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為乙方提供采挖樹木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采挖、運輸樹木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人員阻礙、干涉、刁難等不利于采挖、運輸、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愿意承擔因此給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費、機械租憑費等一切經濟損失。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甲方收款應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合法字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自行采挖樹木,所挖產品均歸乙方所有。采挖開始時,付給甲方押金5000元,采挖過程中每運走3、5棵柳樹付給甲方相近的款項3000元,收尾時與押金一并結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簽字): (手印)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手印) 聯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