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勞動協議(行政管理人員)(通用8篇)
律師事務所勞動協議(行政管理人員) 篇1
甲方:
負責人: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護照號碼:
戶籍所在地及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住所地:(按實際居住地填寫)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和政策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合同由以下兩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
一、勞動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類型為:有固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一)仲裁機構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指定的其他地點;
(五)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六)司法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律師協會所在地或其指定的地點;
(七)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四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相關標準。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
第六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為八小時,每天上班時間為,下班時間為。中午至為用餐時間,不視作工作時間。
第七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如有執行綜合工時制的,應對加班工資的計算做出規定。
本條中用于計算加班工資報酬的工資基數,按照本合同第9條中約定的基本工資確定。
第八條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甲方有權通過績效考核方式定期評定乙方的工作表現?冃Э己宿k法由甲方根據行政主管機關的指導意見制定。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模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一)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
2.甲方可以綜合考慮乙方的工作表現、承辦案件/項目的難度、經營業績等因素向乙方發放獎金。獎金計發辦法、數額、支付時間等由甲方依法確定。
第(二)種模式:
雙方約定的其他模式:。
第十條乙方的基本工資(生活費)應按月支付。每月日前甲方應以貨幣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上月□的工資,遇節假日則提前至節假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基本工資可以以現金的方式發放,也可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十一條如果乙方對勞動報酬產生疑問或者異議,可在下一個勞動報酬發放周期前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并領取了下一周期的勞動報酬的,視為認可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數額及行為。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因甲方工作任務不足導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應自情況發生之次月起,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費。甲方安排乙方待崗的,應當向乙方出具書面待崗通知。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乙方的病假工資計發辦法為。
第十五條乙方請事假的,在事假期間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資。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為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和其他檢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可為乙方提供其他補充形式的保險或福利。
六、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帶薪年休假休息的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可以根據勞動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適用于本單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帶薪薪年休假及具體執行參照國家規定及甲方休假辦法。
七、工作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在征求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意見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并向全體員工公示。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及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提供乙方學習、培訓的條件和機會,根據主管機關的要求完成對乙方的執業培訓任務。如乙方屬于實習律師,甲方應當安排執業律師指導、監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向實習律師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甲方鼓勵乙方通過各種渠道參加學習、培訓或其他業務研討活動,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需要支付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八條甲方提供專項費用對乙方進行培訓的,雙方可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乙方在服務期限屆滿前離開甲方的,應根據服務期剩余的時間確定向甲方返還培訓費的數額。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采用書面方式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依據前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本合同有效期限起算日之間,乙方未實際為甲方提供勞動的,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人民幣元(含)以上的經濟損失;
2.因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乙方分別單獨地或共同連帶地受到相關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處罰;
3.因乙方的行為使甲方失去商業機會或使甲方遭受投訴等,導致甲方的聲譽、行業地位、社會評價等無形財產受到損害等。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本條所指客觀情況包括:。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后,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15年以上(含),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六)復員、轉業部隊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八)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九)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內的
第三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六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雙方應對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信息和文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八條如乙方掌握甲方的秘密信息,雙方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脫密期,但是在此期間內,乙方不得依據第三十五條提出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
第三十九條勞動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及時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于拖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新單位資料或者提供信息錯誤的,相關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四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間內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十一條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暫時不向乙方支付終止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結的工作有義務繼續辦理。在繼續辦理期間,甲方無須再支付經濟補償,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知識產權、商業機密、競業限制
第四十三條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識產權屬于甲方。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權益,并且不得實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識產權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四條甲方所有的書面和軟件圖文資料,客戶名單,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對甲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無論因何原因離職后,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網絡和∕或報紙,將甲方的客戶宣傳為乙方的客戶。乙方因任何理由離職后,不得誘導甲方的員工離職.
第四十五條薪金和有關個人資料均屬甲方機密,乙方不得將本人薪酬或有關資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給包括甲方其他雇員在內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六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于知識產權及保密事宜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當遵守。
第四十七條除本合同第四十二條約定情形外,乙方在離職后年/月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有任何業務往來,甲方為此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或元/月);若乙方違反此約定,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十一、承諾
第四十八條甲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辦理了正常的年檢工作,并有合法的執業資格。乙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仍存續有效的勞動關系。
第四十九條乙方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后,甲方不會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與其他單位的任何形式的勞動爭議糾紛中,且不存在任何未處理完畢的投訴或可能投訴事項。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甲方為妥善處理爭議糾紛而支付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律師費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持有不同見解時,應進行協商或通過行業主管部門或律師協會進行協調,雙方如書面約定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可將爭議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和制定的機構進行調解。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有一方或雙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所記載的通訊地址為其真實有效的通訊地址。雙方所需送達的文件郵寄、傳真或直接送達至該通訊地址即視為送達方履行了送達義務。如地址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擔。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
十四、其他約定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師協會制定的行業規范;
2.甲方的規章制度;
3.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律師事務所勞動協議(行政管理人員)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北京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和政策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合同由以下兩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
甲方: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別:男/女
身份證/護照號碼: ______________
律師執業證號碼: 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證地址填寫)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
住所地:(按實際居住地填寫)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類型為:無固定 □/有固定 □ 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為 年,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日起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_____ 月,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日止。
鑒于甲方為訂立本合同,提供 元的專項培訓經費對乙方已經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為 _____年,自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為專職執業律師,并根據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執業登記。乙方在甲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如訴訟、非訴訟等業務或其他分類方式) 。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本所注冊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一)仲裁機構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托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六)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相關標準(工作定額)。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 □ 不定時工時制 □
第六條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為八小時,每天上班時間為 __________ ,下班時間為 __________ 。中午 __________ 至__________ 為用餐時間,不視作工作時間。
第七條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或未安排年休假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本條中用于計算加班工資報酬的工資基數,按照本合同第9條中約定的基本工資確定。
第八條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可通過崗位責任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甲方有權通過績效考核定期評定乙方的工作表現。(績效考核辦法由甲方根據行政主管機關的指導意見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向乙方公示或告知。)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照下列第( _____ )種模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一)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稅前 _____ 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稅前 _____ 元/月。(基本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期滿后工資標準的80%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可以綜合考慮乙方的工作表現、承辦案件/項目的難度、經營業績等因素向乙方發放獎金。獎金計發辦法、數額、支付時間等由甲方依法定程序制定。
第(二)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稅前_____ 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稅前 _____ 元/月。(解釋同上)
2.乙方可以根據工作成果享有效益提成的權利,具體提成辦法及支付時間由甲方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可考慮繼續采用現行律師事務所的提成辦法)
第(三)種模式:
1.甲方按月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數額,向乙方支付生活費,具體數額為 元/月。
2.甲方采取效益工資方式,根據乙方工作成果為乙方提取并支付勞動報酬,具體標準和辦法雙方可以依據甲方的提成辦法另行簽署業務提成協議。
雙方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勞動政策的規定,可以對上述分配模式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依法約定其他分配模式。
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規章制度、簽署的集體合同或單項協議對于勞動報酬分配模式進行調整,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規章制度或集體合同約定對本合同勞動報酬條款進行變更,如乙方拒絕變更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無論以何種分配方式,甲方為保障乙方正常的生活,在乙方向甲方正常提供勞動的情況下,應按月向乙方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
【對于無法完成(或 次未完成)定額或提成基數的律師,甲方可以根據雙方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已經領取的基本工資或生活費不得要求乙方退還!
第十條 乙方的基本工資應按月支付。每月 _____ 日前甲方應以貨幣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上月□的工資,遇節假日則提前至節假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竟べY可以以現金的方式發放,也可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十一條 如果乙方對勞動報酬產生疑問或者異議,可在下一個勞動報酬發放周期前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并領取了下一周期的勞動報酬的,視為認可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數額及行為,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因甲方工作任務不足導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應自情況發生之次月起,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費。甲方安排乙方待崗的,應當向乙方出具書面待崗通知;但乙方仍然負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商譽的義務。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費用。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乙方的病假工資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的80%,具體計發辦法為 ______________ 。
第十五條 乙方請事假的,在事假期間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資。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為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和其他檢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律師注冊費用、檔案管理費用由甲方 □/乙方 □ 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可為乙方提供其他補充形式的保險或福利!揪唧w內容雙方商定】
六、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休息及帶薪年休假的權利(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無須規定公休日)。休息日指周六、日,法定節假日全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對公司女員工而言,法定節假日除前述規定的十一天外,還包括“三八國際婦女節”的半天休息。少數民族的節日是否也需要說明一下。
第二十一條 甲方可以根據勞動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適用于本單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帶薪年休假及具體執行參照國家規定及甲方休假辦法。
七、工作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在征求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意見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并向全體員工公示。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及北京市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計劃和業務需求為提供乙方學習、培訓的條件和機會,根據主管機關的要求完成對乙方的執業培訓任務。
第二十八條 甲方鼓勵乙方通過各種渠道參加學習、培訓或其他業務研討活動,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需要支付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 除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約定外,甲方再次提供專項費用對乙方進行培訓的,雙方可另行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乙方在服務期限屆滿前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違紀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服務期剩余的時間確定向甲方返還培訓費的數額。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采用書面方式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四)雙方約定的情形出現的。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依據前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乙方實際到崗日之間,乙方未實際為甲方提供勞動的,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人民幣 元(含)以上經濟損失的;
2.因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乙方分別單獨地或共同連帶地受到司法部門或律師協會行政處罰或行業懲戒的;
3.因乙方的行為使甲方失去與第三方的合作機會或使甲方遭受投訴等,使甲方的聲譽、行業地位、社會評價等無形財產受到損害等。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不能完成定額或提成基數的。
本條所指客觀情況包括:(雙方可指明)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三十四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后,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15年(含)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六)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八)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九)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內的。
第三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 勞動合同解除后,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后,雙方應對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乙方不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
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信息和文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九條 除本合同第三十七條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及時為乙方辦理檔案或者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于拖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檔案或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新單位資料或者提供信息錯誤的,相關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或不遲于本合同約定的脫密期起始日,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間內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十一條 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不支付終止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 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律師檔案轉移手續按照本合同第四十條的約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 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客戶要求變更承辦律師,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結的工作有義務繼續辦理。在繼續辦理期間,甲方無須再支付經濟補償,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競業限制
第四十四條 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識產權屬于甲方。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權益,并且不得實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識產權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 甲方所有的書面和軟件圖文資料,客戶名單,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對甲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無論因何原因離職,不得在任何場所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網絡和/或刊物上,將甲方的客戶宣傳為個人客戶。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不得誘導甲方的員工離職.
第四十六條 薪金和有關個人資料均屬甲方商業秘密,乙方不得將本人薪酬或有關資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給包括甲方其他雇員在內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七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于知識產權及保密事宜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當遵守。
第四十八條 除本合同第四十三條約定情形外,乙方在離職后 年/月(但最長不超過兩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有任何業務往來,甲方為此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元(或 元/月);若乙方違反此約定,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支付方法和標準可另行商定)。
十一、承諾
第四十九條 甲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辦理了正常的年檢工作,并有合法的執業資格。乙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仍存續有效的勞動關系。
第五十條 乙方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后,甲方不會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與其他單位的任何形式的勞動爭議糾紛中,且不存在任何未處理完畢的投訴或可能投訴事項。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甲方為妥善處理爭議糾紛而支付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律師費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持有不同見解時,應進行協商或通過行業主管部門或律師協會進行協調,雙方如書面約定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可將爭議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和指定的機構進行調解。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有一方或雙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所記載的通訊地址為其真實有效的通訊地址。雙方所需送達的文件郵寄、傳真或直接送達至該通訊地址即視為送達方履行了送達義務。如地址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擔。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 一份。
十四、其他約定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師協會制定的行業規范;
2.甲方的規章制度;【列明】
3.(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為本合同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本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所勞動協議(行政管理人員)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1甲方同意聘用_____為擔任甲方_____崗位,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擔任甲方_____崗位。
1.2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項確定。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乙方在甲方所從事的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
1.3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乙方的工作內容根據事務所發出的崗位職責通知書確定,崗位職責通知書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2.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下列工作地點的安排: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出差的地點;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客戶方工作;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情況調整乙方工作的地點。乙方到達該工作地點實際上班滿三個工作日,視為乙方已經接受甲方的工作地點的安排。
2.3工作崗位
(1)甲方可以依據經營管理的需要,結合乙方實際情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如果工作內容發生變化的,乙方到崗三個工作日內,未向公司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同意;
(3)乙方崗位變化后,甲方可以根據相關制度相應調整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但是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拒絕接受上述調整的,視為嚴重違反雙方約定的本合同內容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3.1聘用期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原則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
3.2甲方可以報經勞動部門批準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工作、休息、休假時間均應在確保乙方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科學安排。
3.3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享受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休息。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計算標準
4.1乙方在擔任_____崗位期間,工資待遇依照甲方的績效考核規定執行。
如乙方的工作符合績效考核要求的,每月的工資為: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稅前_____元人民幣。試用期滿后第一年工資為每月工資_____元。
4.2乙方在工作滿一年后的待遇按照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由甲方按照考核制度對乙方的德、能、勤、績四方面進行考核確定,或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4.3具體工資結構根據甲方制定的薪酬制度執行,所有工資均為稅前工資。當月工資原則上在次月_____日前發放,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5.1乙方在聘用期間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國家規定必須辦理的各項保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規定辦理。保險金其中屬于個人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個人承擔,并由甲方在給乙方發放工資時一并代扣代繳。
5.2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甲方的有關文件辦理。
第六條勞動紀律
6.1乙方必須接受并配合甲方的日常管理,遵守甲方的章程、合作人協議以及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
6.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以及所屬部門的工作要求和規范以及規定的操作流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6.3乙方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水平和專業業務能力,并接受甲方或所屬部門的考核;
6.4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6.5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6.6乙方在受聘期間,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形式在其它企業或者機構兼職;
6.7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保密條款
7.1未經甲方授權許可或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所掌握或知悉的任何甲方、甲方客戶
或任意第三方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為個人目的及任何非甲方利益之目的而使用或散布。
7.2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力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甲方上述保密信息的擴散或泄露。
7.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履行其自身工作職責而有必要向任意第三方人員所作的披露以及法律有規定有要求時,乙方可以披露甲方有關的保密信息,但應在該等事實發生之后立即將披露的理由、對象、內容等書面通知甲方。
7.4乙方從甲方離職時或乙方從事或參與甲方的某項專門項目工作結束時,乙方應立即將與上述保密信息有關的全部資料(包括帳目、文件、記錄、報告、圖紙、報表、軟盤、磁帶、磁碟、影音、圖像、案卷、紙質文稿或電子文檔資料等)完整地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
7.5乙方離職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與上述保密信息有關的任何資料(包括復制件)帶離或隱匿。
7.6脫密期限
(1)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照甲方要求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7.7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具體期限: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后一年。
7.8乙方違反本保密條款,其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8.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8.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考核不合格的;
(2)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存在欺詐、隱瞞等不誠信行為的;
8.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8.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形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6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雙方其他約定(或需說明)的事項
9.1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已詳細閱讀并理解了甲方的規章制度。
9.2乙方到甲方工作,須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學歷證明;
(3)本人離職證明或無工作證明;
(4)本人填寫的個人信息匯總表。
以上證件(1、2、3)乙方應當出示原件供甲方審核,并將復印件提交甲方備案存檔。乙方應當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否則,甲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賠償責任
10.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0.2乙方違反甲方工作制度或規章制度,給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附則
11.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11.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杭州市律師協會提出申訴或者依法解決。
11.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即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終止;
11.4如甲方的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1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6《專項培訓服務期協議》(如有)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乙方(簽名):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事務所勞動協議(行政管理人員) 篇4
甲方:
負責人: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護照號碼:
律師執業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及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和政策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合同由以下兩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
一、勞動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類型為:無固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至年月日止。
鑒于甲方為訂立本合同,提供元的專項培訓經費對乙方已經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為專職執業律師,并根據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執業登記。乙方在甲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一)仲裁機構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托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六)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四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相關標準(工作定額)。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
第六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為八小時,每天上班時間為,下班時間為。中午至為用餐時間,不視作工作時間。
第七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條中用于計算加班工資報酬的工資基數,按照本合同第9條中約定的基本工資確定。
第八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可通過崗位責任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甲方有權通過績效考核定期評定乙方的工作表現。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模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一)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
2.甲方可以綜合考慮乙方的工作表現、承辦案件/項目的難度、經營業績等因素向乙方發放獎金。獎金計發辦法、數額、支付時間等由甲方依法定程序制定。
第(二)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
2.乙方可以根據工作成果享有效益提成的權利,具體提成辦法及支付時間由甲方依照法定程序確定。
第(三)種模式:
1.甲方按月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數額,向乙方支付生活費,具體數額為元/月。
2.甲方采取效益工資方式,根據乙方工作成果為乙方提取并支付勞動報酬,具體標準和辦法雙方可以依據甲方的提成辦法另行簽署業務提成協議。
雙方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勞動政策的規定,可以對上述分配模式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依法約定其他分配模式。
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規章制度、簽署的集體合同或單項協議對于勞動報酬分配模式進行調整,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規章制度或集體合同約定對本合同勞動報酬條款進行變更,如乙方拒絕變更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無論以何種分配方式,甲方為保障乙方正常的生活,在乙方向甲方正常提供勞動的情況下,應按月向乙方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
第十條乙方的基本工資應按月支付。每月日前甲方應以貨幣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上月□的工資,遇節假日則提前至節假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基本工資可以以現金的方式發放,也可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十一條如果乙方對勞動報酬產生疑問或者異議,可在下一個勞動報酬發放周期前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并領取了下一周期的勞動報酬的,視為認可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數額及行為,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因甲方工作任務不足導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應自情況發生之次月起,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費。甲方安排乙方待崗的,應當向乙方出具書面待崗通知;但乙方仍然負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商譽的義務。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乙方的病假工資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的80%,具體計發辦法為。
第十五條乙方請事假的,在事假期間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資。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為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和其他檢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條乙方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律師注冊費用、檔案管理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可為乙方提供其他補充形式的保險或福利。
六、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休息及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甲方可以根據勞動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適用于本單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帶薪年休假及具體執行參照國家規定及甲方休假辦法。
七、工作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在征求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意見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并向全體員工公示。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及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十七條甲方可以根據工作計劃和業務需求為提供乙方學習、培訓的條件和機會,根據主管機關的要求完成對乙方的執業培訓任務。
第二十八條甲方鼓勵乙方通過各種渠道參加學習、培訓或其他業務研討活動,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需要支付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除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約定外,甲方再次提供專項費用對乙方進行培訓的,雙方可另行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乙方在服務期限屆滿前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違紀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服務期剩余的時間確定向甲方返還培訓費的數額。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采用書面方式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四)雙方約定的情形出現的。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依據前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乙方實際到崗日之間,乙方未實際為甲方提供勞動的,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人民幣元(含)以上經濟損失的;
2.因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乙方分別單獨地或共同連帶地受到司法部門或律師協會行政處罰或行業懲戒的;
3.因乙方的行為使甲方失去與第三方的合作機會或使甲方遭受投訴等,使甲方的聲譽、行業地位、社會評價等無形財產受到損害等。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不能完成定額或提成基數的。
本條所指客觀情況包括:。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三十四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后,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15年(含)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六)復員、轉業部隊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八)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九)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內的。
第三十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后,雙方應對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乙方不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
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信息和文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九條除本合同第三十七條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及時為乙方辦理檔案或者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于拖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檔案或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新單位資料或者提供信息錯誤的,相關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四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或不遲于本合同約定的脫密期起始日,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間內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十一條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不支付終止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律師檔案轉移手續按照本合同第四十條的約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客戶要求變更承辦律師,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結的工作有義務繼續辦理。在繼續辦理期間,甲方無須再支付經濟補償,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競業限制
第四十四條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識產權屬于甲方。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權益,并且不得實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識產權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甲方所有的書面和軟件圖文資料,客戶名單,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對甲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無論因何原因離職,不得在任何場所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網絡和/或刊物上,將甲方的客戶宣傳為個人客戶。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不得誘導甲方的員工離職.
第四十六條薪金和有關個人資料均屬甲方商業秘密,乙方不得將本人薪酬或有關資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給包括甲方其他雇員在內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七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于知識產權及保密事宜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當遵守。
第四十八條除本合同第四十三條約定情形外,乙方在離職后年/月(但最長不超過兩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有任何業務往來,甲方為此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或元/月);若乙方違反此約定,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十一、承諾
第四十九條甲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辦理了正常的年檢工作,并有合法的執業資格。乙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仍存續有效的勞動關系。
第五十條乙方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后,甲方不會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與其他單位的任何形式的勞動爭議糾紛中,且不存在任何未處理完畢的投訴或可能投訴事項。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甲方為妥善處理爭議糾紛而支付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律師費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持有不同見解時,應進行協商或通過行業主管部門或律師協會進行協調,雙方如書面約定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可將爭議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和指定的機構進行調解。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有一方或雙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所記載的通訊地址為其真實有效的通訊地址。雙方所需送達的文件郵寄、傳真或直接送達至該通訊地址即視為送達方履行了送達義務。如地址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擔。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
十四、其他約定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師協會制定的行業規范;
2.甲方的規章制度;
3.。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本人簽字)
年月日
律師事務所勞動協議(行政管理人員) 篇5
甲方:_____(聘方)
乙方: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自愿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律師,其工作范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治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伙律師;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反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于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治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反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征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4、經批準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律師事務所勞動協議(行政管理人員) 篇6
甲方:
負責人: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護照號碼:
律師執業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及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本合同由以下兩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
一、勞動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類型為:無固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至年月日止。
鑒于甲方為訂立本合同,提供元的專項培訓經費對乙方已經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為專職執業律師,并根據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執業登記。
乙方在甲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一)仲裁機構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辦公場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托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六)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四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相關標準(工作定額)。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
第六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為八小時,每天上班時間為,下班時間為。
中午至為用餐時間,不視作工作時間。
第七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本條中用于計算加班工資報酬的工資基數,按照本合同第9條中約定的基本工資確定。
第八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可通過崗位責任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甲方有權通過績效考核定期評定乙方的工作表現。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模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一)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
2.甲方可以綜合考慮乙方的工作表現、承辦案件/項目的難度、經營業績等因素向乙方發放獎金。
獎金計發辦法、數額、支付時間等由甲方依法定程序制定。
第(二)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
2.乙方可以根據工作成果享有效益提成的權利,具體提成辦法及支付時間由甲方依照法定程序確定。
第(三)種模式:
1.甲方按月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數額,向乙方支付生活費,具體數額為元/月。
2.甲方采取效益工資方式,根據乙方工作成果為乙方提取并支付勞動報酬,具體標準和辦法雙方可以依據甲方的提成辦法另行簽署業務提成協議。
雙方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勞動政策的規定,可以對上述分配模式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依法約定其他分配模式。
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規章制度、簽署的集體合同或單項協議對于勞動報酬分配模式進行調整,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規章制度或集體合同約定對本合同勞動報酬條款進行變更,如乙方拒絕變更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無論以何種分配方式,甲方為保障乙方正常的生活,在乙方向甲方正常提供勞動的情況下,應按月向乙方支付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
第十條乙方的基本工資應按月支付。
每月日前甲方應以貨幣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上月□的工資,遇節假日則提前至節假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
基本工資可以以現金的方式發放,也可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十一條如果乙方對勞動報酬產生疑問或者異議,可在下一個勞動報酬發放周期前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
逾期未提出的,并領取了下一周期的勞動報酬的,視為認可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數額及行為,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因甲方工作任務不足導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應自情況發生之次月起,按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費。
甲方安排乙方待崗的,應當向乙方出具書面待崗通知;但乙方仍然負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商譽的義務。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乙方的病假工資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資的80%,具體計發辦法為。
第十五條乙方請事假的,在事假期間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資。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為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和其他檢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條乙方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律師注冊費用、檔案管理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可為乙方提供其他補充形式的保險或福利。
六、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休息及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甲方可以根據勞動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適用于本單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帶薪年休假及具體執行參照國家規定及甲方休假辦法。
七、工作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在征求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意見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并向全體員工公示。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及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十七條甲方可以根據工作計劃和業務需求為提供乙方學習、培訓的條件和機會,根據主管機關的要求完成對乙方的執業培訓任務。
第二十八條甲方鼓勵乙方通過各種渠道參加學習、培訓或其他業務研討活動,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需要支付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除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約定外,甲方再次提供專項費用對乙方進行培訓的,雙方可另行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
乙方在服務期限屆滿前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違紀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服務期剩余的時間確定向甲方返還培訓費的數額。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采用書面方式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四)雙方約定的情形出現的。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依據前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乙方實際到崗日之間,乙方未實際為甲方提供勞動的,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人民幣元(含)以上經濟損失的;
2.因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乙方分別單獨地或共同連帶地受到司法部門或律師協會行政處罰或行業懲戒的;
3.因乙方的行為使甲方失去與第三方的合作機會或使甲方遭受投訴等,使甲方的聲譽、行業地位、社會評價等無形財產受到損害等。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不能完成定額或提成基數的。
本條所指客觀情況包括:。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三十四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后,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15年(含)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六)復員、轉業部隊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八)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九)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內的。
第三十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后,雙方應對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乙方不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
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信息和文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九條除本合同第三十七條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及時為乙方辦理檔案或者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于拖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檔案或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新單位資料或者提供信息錯誤的,相關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四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或不遲于本合同約定的脫密期起始日,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間內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十一條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不支付終止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律師檔案轉移手續按照本合同第四十條的約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客戶要求變更承辦律師,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結的工作有義務繼續辦理。
在繼續辦理期間,甲方無須再支付經濟補償,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競業限制
第四十四條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識產權屬于甲方。
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權益,并且不得實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識產權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甲方所有的書面和軟件圖文資料,客戶名單,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對甲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無論因何原因離職,不得在任何場所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網絡和/或刊物上,將甲方的客戶宣傳為個人客戶。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不得誘導甲方的員工離職.
第四十六條薪金和有關個人資料均屬甲方商業秘密,乙方不得將本人薪酬或有關資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給包括甲方其他雇員在內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七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于知識產權及保密事宜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當遵守。
第四十八條除本合同第四十三條約定情形外,乙方在離職后年/月(但最長不超過兩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有任何業務往來,甲方為此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或元/月);若乙方違反此約定,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十一、承諾
第四十九條甲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辦理了正常的年檢工作,并有合法的執業資格。乙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仍存續有效的勞動關系。
第五十條乙方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后,甲方不會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與其他單位的任何形式的勞動爭議糾紛中,且不存在任何未處理完畢的投訴或可能投訴事項。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甲方為妥善處理爭議糾紛而支付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律師費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持有不同見解時,應進行協商或通過行業主管部門或律師協會進行協調,雙方如書面約定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可將爭議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和指定的機構進行調解。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有一方或雙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所記載的通訊地址為其真實有效的通訊地址。雙方所需送達的文件郵寄、傳真或直接送達至該通訊地址即視為送達方履行了送達義務。如地址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擔。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
十四、其他約定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師協會制定的行業規范;
2.甲方的規章制度;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本人簽字)
年月日
律師事務所勞動協議(行政管理人員)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_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并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后,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 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并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伙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并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考核結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___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伙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范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伙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訴。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并完成不少于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伙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并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 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
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伙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并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2.乙方年薪將按月分期發放。甲方在每月__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薪資,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況適當提前或順延發放。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并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于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并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項目。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等。乙方休假應向甲方申請并經批準。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
提成工資制
1.乙方的業務創收在___(這個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萬元以內的,薪金提成比例為___%;超過___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 ___萬元,提成比例提高___%,但最高不得超過___%;(關于提成比例不宜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稅務、利潤、行業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在乙方提成工資中支;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并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并公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后,均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甲方、甲方合伙人和甲方客戶的任何業務或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以紙張、電腦磁盤、軟盤、膠卷、錄音、錄像、草稿以及筆記等形式記載或存放的文件、范本、檔案、傳真、信函、數據、報表、表格、圖紙、密碼、名單、電話號碼、地址等,均為甲方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否則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將上述資料復制、下載、私自攜帶或發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后的一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戶,或為與甲方客戶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后,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后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于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并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托書。
6.如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離職前__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并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該經濟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 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并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一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_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蘇州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后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于乙方自甲方離職前__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并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并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保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文件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業務或財務事項,或未能及時辦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則甲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的30天內為乙方辦理離職或轉所手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蘇州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蘇州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通過調解方式加以解炔。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定并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律師事務所勞動協議(行政管理人員)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北京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和政策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合同由以下兩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
甲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姓名)
性別:男/女
身份證/護照號碼:
戶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證地址填寫)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住所地:(按實際居住地填寫)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一、勞動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類型為:有固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本所注冊地)。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ㄒ唬┲俨脵C構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ㄈ┘追轿腥宿k公場所所在地;
(四)甲方委托人指定的其他地點;
。ㄎ澹┘追椒种C構所在地;
(六)司法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律師協會所在地或其指定的地點;
。ㄆ撸┘追脚R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四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相關標準。
【說明:建議考慮制定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工作指導定額】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
。ㄊ欠裥姓藛T可實行綜合工時制要研究)
第六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為八小時,每天上班時間為,下班時間為。中午至為用餐時間,不視作工作時間。
第七條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節假日工作或未安排乙方休年假的,應按日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如有執行綜合工時制的,應對加班工資的計算做出規定。
本條中用于計算加班工資報酬的工資基數,按照本合同第9條中約定的基本工資確定。
第八條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甲方有權通過績效考核方式定期評定乙方的工作表現?冃Э己宿k法由甲方根據行政主管機關的指導意見制定。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模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一)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稅前元/月。(基本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期滿后工資標準的80%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可以綜合考慮乙方的工作表現、承辦案件/項目的難度、經營業績等因素向乙方發放獎金。獎金計發辦法、數額、支付時間等由甲方依法確定。
第(二)種模式:
雙方約定的其他模式:
第十條乙方的基本工資(生活費)應按月支付。每月日前甲方應以貨幣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上月□的工資,遇節假日則提前至節假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竟べY可以以現金的方式發放,也可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十一條如果乙方對勞動報酬產生疑問或者異議,可在下一個勞動報酬發放周期前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并領取了下一周期的勞動報酬的,視為認可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數額及行為。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因甲方工作任務不足導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應自情況發生之次月起,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費。甲方安排乙方待崗的,應當向乙方出具書面待崗通知。
【這是比較極端的情況,律師事務所業務量不足,一些實行效益工資或提成工資制的人員可能會遇到!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乙方的病假工資計發辦法為。
第十五條乙方請事假的,在事假期間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資。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為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和其他檢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條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可為乙方提供其他補充形式的保險或福利!揪唧w內容雙方商定】
六、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乙方依法享受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及帶薪休年假休息的權利。休息日指周六、日,法定節假日全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對公司女員工而言,法定節假日除前述規定的十一天外,還應享受“三八國際婦女節”的半天休息。
第二十條甲方可以根據勞動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適用于本單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帶薪休年假及具體執行參照國家規定及甲方休假辦法。
七、工作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在征求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意見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并向全體員工公示。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及北京市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提供乙方學習、培訓的條件和機會,根據主管機關的要求完成對乙方的執業培訓任務。如乙方屬于實習律師,甲方應當安排執業律師指導、監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向實習律師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十七條甲方鼓勵乙方通過各種渠道參加學習、培訓或其他業務研討活動,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需要支付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八條甲方提供專項費用對乙方進行培訓的,雙方可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乙方在服務期限屆滿前離開甲方的,應根據服務期剩余的時間確定向甲方返還培訓費的數額。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采用書面方式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ㄒ唬┘滓译p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ㄈ┯喠⒈竞贤罁姆、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依據前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至本合同有效期限起算日之間,乙方未實際為甲方提供勞動的,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ǘ┻`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ㄋ模┍灰婪ň辛簟趧咏甜B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ㄎ澹┮婪ǹ梢越獬齽趧雍贤钠渌樾。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的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人民幣元(含)以上的經濟損失;
2.因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乙方分別單獨地或共同連帶地受到相關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處罰;
3.因乙方的行為使甲方失去商業機會或使甲方遭受投訴等,導致甲方的聲譽、行業地位、社會評價等無形財產受到損害等。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ㄒ唬┮曳交疾』蛘叻且蚬へ搨t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ㄈ┍竞贤喠r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本條所指客觀情況包括:(雙方可指明)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ǘ┗悸殬I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ㄈ┗疾』蚍且蚬へ搨,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ㄋ模┡毠ぴ谠衅、產期、哺乳期內的;
。ㄎ澹┰诩追竭B續工作15年以上(含),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蛦T、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ò耍┝x務服兵役期間的;
。ň牛┘w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內的
第三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六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雙方應對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如乙方不配合,建議律師協會建立一個信用體系。)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信息和文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三十八條如乙方掌握甲方的秘密信息,雙方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脫密期,但是在此期間內,乙方不得依據第三十五條提出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
第三十九條勞動合同解除后,甲方應當及時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由于拖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的新單位資料或者提供信息錯誤的,相關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四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間內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十一條勞動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暫時不向乙方支付終止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結的工作有義務繼續辦理。在繼續辦理期間,甲方無須再支付經濟補償,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知識產權、商業機密、競業限制
第四十三條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識產權屬于甲方。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權益,并且不得實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識產權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四條甲方所有的書面和軟件圖文資料,客戶名單,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對甲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無論因何原因離職后,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網絡和?M或報紙,將甲方的客戶宣傳為乙方的客戶。乙方因任何理由離職后,不得誘導甲方的員工離職.
第四十五條薪金和有關個人資料均屬甲方機密,乙方不得將本人薪酬或有關資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給包括甲方其他雇員在內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六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于知識產權及保密事宜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當遵守。
第四十七條除本合同第四十二條約定情形外,乙方在離職后年/月【最長不得超過兩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有任何業務往來,甲方為此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元(或元/月);若乙方違反此約定,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支付方法和標準需再商定)
十一、承諾
第四十八條甲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辦理了正常的年檢工作,并有合法的執業資格。乙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仍存續有效的勞動關系。
第四十九條乙方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后,甲方不會因任何原因被卷入乙方與其他單位的任何形式的勞動爭議糾紛中,且不存在任何未處理完畢的投訴或可能投訴事項。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甲方為妥善處理爭議糾紛而支付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律師費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持有不同見解時,應進行協商或通過行業主管部門或律師協會進行協調,雙方如書面約定或爭議發生后達成協議,可將爭議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和制定的機構進行調解。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有一方或雙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所記載的通訊地址為其真實有效的通訊地址。雙方所需送達的文件郵寄、傳真或直接送達至該通訊地址即視為送達方履行了送達義務。如地址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擔。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
十四、其他約定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師協會制定的行業規范;
2.甲方的規章制度;【列明】
3.(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