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服務合同合集(通用15篇)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1
委托人(下稱甲方):_________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與因一案,代理事宜與乙方協(xié)商,根據相關法律,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為協(xié)商談判、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一審、二審訴訟、執(zhí)行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出庭應訴,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出各類申請,代為上訴、調解,代領標的款等)。
三、經雙方協(xié)商:
1、代理采用風險代理方式,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先行支付3000元基本費用,甲方就該糾紛而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生效的案件判決書或各類調解書中或保險公司所支付的獲得賠償數額將作為計算乙方風險代理費的基數,乙方負責甲方獲賠款項的執(zhí)行事宜,甲方按照獲賠數額(不包含訴訟費)的執(zhí)行回款的百分之二十五(25%)比例支付風險代理費,如執(zhí)行回款有50000元,則甲方支付給乙方50000×25%=12500元,前期3000元基本費用不從中抵扣。
2、乙方代理甲方參加談判、一審、二審訴訟、執(zhí)行等事宜,不再另行收取代理費。
四、除另有特別約定,乙方因辦理甲方委托事宜所需(武漢市市外)的交通、通訊、食宿等合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訴訟費、上訴費、鑒定費、公證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須認真履行職責,并嚴格遵守職業(yè)道德,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應保守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yè)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等秘密。
六、如乙方不按規(guī)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xié)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fā)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終止本合同,代理費不予退回,未繳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追索。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委托事項終結止。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合同,已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交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交清款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xié)議如需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xié)商一致后書面予以確認。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xié)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按下列規(guī)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________元律師費中的_______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yè)與有關部門談判、向相關當事人發(fā)送律師函的固定代理費用。
3.__________元律師費中的___________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fā)票在_________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fā)生了必要的訴訟,雙方協(xié)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__________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3
委托方:
受托方:
依據甲、乙雙方于年月日所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就主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事宜,雙方依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雙方的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范圍內,經雙方協(xié)商,可以合并采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元,共件,律師費共計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比例標準,律師費總計元人民幣。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風險代理收費方式,從甲方獲得的財產利益中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5、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五、乙方代付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就律師費及相關費用的收取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提請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調解處理,也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條款
此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此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簽訂時間: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4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所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就主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事宜,雙方依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及雙方的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收費方式
雙方同意乙方采取 方式收取律師費:
1、計件收費;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3、計時收費;
4、風險代理收費;
5、在上述4種收費方式的范圍內,經雙方協(xié)商,可以合并采取2種以上收費方式。
二、收費依據
乙方收取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三、收費方式、計算標準及收費數額
1、計件收費方式,每件元,共件,律師費共計 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的'比例標準,律師費總計 元人民幣。
3、計時收費方式,每小時6分鐘為一個最小計費單位,不足6分鐘的,按6分鐘計算。
4、風險代理收費方式,從甲方獲得的財產利益中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5、合并采取兩種以上收費方式的,應明確各個收費方式的收費標準及數額。
四、收費時間
律師費的支付時間:
五、乙方代付費用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六、差旅費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預收
2、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七、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就律師費及相關費用的收取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提請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調解處理,也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條款
此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此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5
合同編號:
甲 方(委托人即旅游者或旅游團體簽約人): 性別: 國籍: 身份證號:
住所或單位地址: 郵編: 電話:
乙 方(受托人即旅游服務者或旅行社):
經營許可證編號: 經營范圍:
地址: 郵編: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以下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為保證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旅行社條例》的規(guī)定簽訂以下協(xié)議:
一、委托內容與標準
委托事項項目標準人 數使用時間單 價費用合計
1、代訂國內國際旅游飛機票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2、代訂國內旅游景點門票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3、提供導游服務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4、代訂旅游用餐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5、代訂交通工具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6、代訂國內國際酒店住宿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7、大人 元/人小孩 元/人
二、特別注意事項約定
1、該合同乙方應在甲方委托服務范圍內為甲方提供服務,委托事項以外甲方所產生的問題,乙方作為委托人只有寫協(xié)助義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可以隨時披露該合同內容要求旅游輔助服務者為其提供服務。
2、為避免甲方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乙方推薦甲方自愿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三、其他約定
四、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重大過失或故意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的過錯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事項無法使用或無法完成委托事項,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處理委托事項,但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
五、責任免除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行的充分證據。
2、甲方應當根據自身的健康狀況使用旅游委托事項,乙方建議甲方外出旅游的游客年齡在16周歲至60周歲的健康游客,因甲方游客自身健康引起的意外或其他事故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范圍內雙方發(fā)生爭議,雙方本著公平、公正、自愿和互諒互讓的原則協(xié)商解決。
2、在雙方無法達成協(xié)議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該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傳真件經雙方確認后擁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6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受托方(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guī),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擬就__不良資產(詳見清單)盡職調查事宜(以下簡稱“本項目”)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為此,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的范圍及服務的時間
2.1服務范圍包括:_____體包括:
2.1.1制定工作方案,統(tǒng)一資產編號,與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資產評估公司協(xié)商工作配合方案;
2.1.2審閱甲方提供的不良資產文件資料,了解每筆資產的形成過程、債權類資產的訴訟時效、涉訴、附隨擔保情況和股權類資產的合法權
2.1.3逐筆審閱不良資產的原始檔案資料,并就有關事實向具體經辦人員進行詢問,聽取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收集資產的相關信息;
2.1.4查詢債務企業(yè)以及被投資企業(yè)的工商檔案、變更登記情況,調查企業(yè)的法律存續(xù)狀態(tài),經營狀況;
2.1.5根據上述查明的事實出具法律意見書。
2.2服務時間要求: 本協(xié)議簽訂后2個月內。
3.服務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師組成的工作組,按照本合同第2條服務范圍及服務時間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務,并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工作組人員。
3.2乙方派出_______律師(主要工作組成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務,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以及資產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不良資產,對每筆資產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
3.3.2根據甲方關于節(jié)約工作成本的要求,資產金額在10萬元以下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沒有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筆列舉,統(tǒng)一出具法律意見書。
3.3.3乙方承諾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能夠按照同業(yè)律師服務的
3.3.4乙方向甲方聲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員沒有同時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不存在利益沖突。
3.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對資產金額少于10萬元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與50萬元之間其中不存在原始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統(tǒng)一出具法律意見書,乙方不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糾紛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諾《保密函》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甲方業(yè)務機密履行保密義務。本合同終止、解除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5.費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采用以下第 5.1.1 種計費方式計算:
5.1.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根據乙方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不良資產筆數確定,具體計費標準為:____(最終律師服務費用可能根據上述統(tǒng)計數據的變化而進行相應調整)
5.1.2本合同采用風險代理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師小時費率的計費方式。律師的小時費率分別為:
5.2本合同的律師費用采用下列第 5.2.2 種支付方式:
5.2.1一次總付,在 全額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合同簽署并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費用50%的款項;
5.2.2.2 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的法律意見書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fā)生的日常雜費,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調查、復印、打印、電話、傳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以及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稅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5.5其他約定:
5.6乙方銀行帳戶:
開戶銀行:
6.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6.1甲方權利
6.1.1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1.2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6.1.3有權要求乙方不時提供相關的工作匯報和階段性工作匯報;
6.1.4其他 無
6.2甲方義務
6.2.1在合同生效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所有有關的資料,保證該等資料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和重大遺漏之處;保證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均與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協(xié)調______有限公司各二級單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專人負責收集、提供資料,接受乙方詢問,根據乙方要求就相關事實進行說明,根據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負責乙方人員在各二級單位本省區(qū)域內的交通等。
6.2.3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6.3乙方權利
6.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有關的資料等;
6.3.2有權要求甲方協(xié)調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義務
6.4.1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符合高質量的律師服務水準,并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4.2對甲方交給的資料、材料、證據妥善保管 ;
6.4.3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地點時,須遵守甲方工作地點的有關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應負責自行對其派出的律師、顧問及工作人員等進行人身保險,并對其派出的人員的健康、安全負責。甲方對在委托期間發(fā)生的乙方人員健康、安全問題不負任何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zhàn)爭、動亂、地震、颶風、洪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采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10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fā)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和/或任一方未積極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雙方應立即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關執(zhí)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及其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受損害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可依法請求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10.合同的生效、變更、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xié)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0.3.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10.3.2雙方協(xié)商一致終止合同;
10.3.3 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
10.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fā)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10.4.1發(fā)生破產、清算;
10.4.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 30 日,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0.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10.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后 10 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作出補救;
10.4.5其他情形: 。
11.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 如協(xié)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11.1 種方式解決:
11.1提交 北京仲裁委員會 (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11.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如本合同屬于關聯(lián)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lián)交易總協(xié)議及相關分協(xié)議的原則解決。
12.通知
13.其它約定
13.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協(xié)商另行訂立補充協(xié)議,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13.2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 份,甲方執(zhí) 二 份,乙方執(zhí) 二份。執(zhí)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并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7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受托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guī),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擬就不良資產(詳見清單)盡職調查事宜(以下簡稱"本項目")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為此,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的范圍及服務的時間
2.1服務范圍包括:具體包括:
2.1.1制定工作方案,統(tǒng)一資產編號,與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資產評估公司協(xié)商工作配合方案;
2.1.2審閱甲方提供的不良資產文件資料,了解每筆資產的形成過程、債權類資產的訴訟時效、涉訴、附隨擔保情況和股權類資產的合法權屬;
2.1.3逐筆審閱不良資產的原始檔案資料,并就有關事實向具體經辦人員進行詢問,聽取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收集資產的相關信息;
2.1.4查詢債務企業(yè)以及被投資企業(yè)的工商檔案、變更登記情況,調查企業(yè)的法律存續(xù)狀態(tài),經營狀況;
2.1.5根據上述查明的事實出具法律意見書。
2.2服務時間要求: 本協(xié)議簽訂后2個月內。
3.服務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師組成的工作組,按照本合同第2條服務范圍及服務時間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務,并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工作組人員。
3.2乙方派出律師(主要工作組成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務,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以及資產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不良資產,對每筆資產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
3.3.2根據甲方關于節(jié)約工作成本的要求,資產金額在10萬元以下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沒有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筆列舉,統(tǒng)一出具法律意見書。
3.3.3乙方承諾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能夠按照同業(yè)律師服務的'水平。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3.4乙方向甲方聲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員沒有同時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不存在利益沖突。
3.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對資產金額少于10萬元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與50萬元之間其中不存在原始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統(tǒng)一出具法律意見書,乙方不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糾紛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諾《保密函》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甲方業(yè)務機密履行保密義務。本合同終止、解除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5.費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采用以下第 5.1.1 種計費方式計算:
5.1.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根據乙方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不良資產筆數確定,具體計費標準為:(最終律師服務費用可能根據上述統(tǒng)計數據的變化而進行相應調整)
5.1.2本合同采用風險代理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師小時費率的計費方式。律師的小時費率分別為:
5.2本合同的律師費用采用下列第 5.2.2 種支付方式:
5.2.1一次總付,在 全額付款。
5.2.2分期支付
本合同簽署并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費用50%的款項;
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的法律意見書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fā)生的日常雜費,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調查、復印、打印、電話、傳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以及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稅項、稅費由 乙方承擔。
5.5其他約定:
5.6乙方銀行帳戶:
開戶銀行:
6.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6.1甲方權利
6.1.1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1.2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6.1.3有權要求乙方不時提供相關的工作匯報和階段性工作匯報;
6.1.4其他 無
6.2甲方義務
6.2.1在合同生效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所有有關的資料,保證該等資料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和重大遺漏之處;保證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均與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符;對沒有任何資料的資產提供書面說明,保證書面說明所陳述事實與所發(fā)生事實一致。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協(xié)調有限公司各二級單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專人負責收集、提供資料,接受乙方詢問,根據乙方要求就相關事實進行說明,根據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負責乙方人員在各二級單位本省區(qū)域內的交通等。
6.2.3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6.3乙方權利
6.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有關的資料等;
6.3.2有權要求甲方協(xié)調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義務
6.4.1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符合高質量的律師服務水準,并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4.2對甲方交給的資料、材料、證據妥善保管 ;
6.4.3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地點時,須遵守甲方工作地點的有關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應負責自行對其派出的律師、顧問及工作人員等進行人身保險,并對其派出的人員的健康、安全負責。甲方對在委托期間發(fā)生的乙方人員健康、安全問題不負任何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zhàn)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采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 10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fā)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和/或任一方未積極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雙方應立即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關執(zhí)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及其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受損害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可依法請求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10.合同的生效、變更、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xié)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0.3.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10.3.2雙方協(xié)商一致終止合同;
10.3.3 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
10.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fā)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0.4.1發(fā)生破產、清算;
10.4.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 30 日,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0.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10.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后 10 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作出補救;
10.4.5其他情形: 。
11.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 如協(xié)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1.1提交 北京仲裁委員會 (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11.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如本合同屬于關聯(lián)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lián)交易總協(xié)議及相關分協(xié)議的原則解決。
12.通知
委托方(甲方):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人:
電話:
服務方(乙方): 律師事務所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人:
電話:
13.其它約定
13.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協(xié)商另行訂立補充協(xié)議,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13.2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 份,甲方執(zhí) 二 份,乙方執(zhí) 二 份。執(zhí)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并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13.3以下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附件: 保密函
委托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簽字人: 簽字人: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辦理___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范圍如下:
1、______
2、______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___、___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四、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將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fā)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xié)助,如簽署有關協(xié)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系等。
七、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zhí)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十、甲方隨時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應甲方要求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十一、交通費、行政收費的處理:
乙方辦理委托事務過程中發(fā)生的交通費及行政機關收取的有關費用由甲方預付,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十二、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___元,該費用包括/不包括本委托事項下的通訊費、傳真費、及文件郵寄費用。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外的其他事務,將根據___的標準另行支付。
2、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fā)票。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yè)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四、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十五、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之日止。
十七、關于本合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確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律師: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9
甲方: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
地址: 郵編: 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__個。分別是__、__、__。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時至__時,下午__時至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元至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fā)前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lián)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xù)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y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guī)定在旅游出發(fā)前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zhí)行前或執(zhí)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
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由甲、乙方各執(zhí)__份。
甲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
年 月 日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10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因辦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范圍如下:
第二條: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承辦律師為二人時,至少有一名律師親自出庭。承辦律師可以將部分事務性工作交由律師助理辦理,律師助理對承辦律師負責。
第三條: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將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只能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fā)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xié)助,如簽署有關協(xié)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系等。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第八條: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zhí)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條:甲方隨時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應甲方要求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第十一條:交通費、行政收費、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的處理:乙方辦理委托事務過程中發(fā)生的交通費、行政機關收取的有關費用、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甲方預付人民幣元,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實行包干制,不退不補,乙方亦毋須出具差旅費票據作為報銷憑據。
(3)亦包括在律師服務費中。
第十二條: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外的其他事務,將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另行支付。
2、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fā)票。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yè)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之日止。
第十七條:關于本合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11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 等公司為證券交易代理項目一事,聘請上海市泛亞*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xié)議,訂立下列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審核客戶的法人經營情況及資金來源;
2、監(jiān)督甲方資金安全使用;
3、提供證券買賣及國債回購的法律意見;
4、協(xié)調甲方與有關客戶可能發(fā)生的`訴訟;
5、參與甲方與客戶業(yè)務談判;
6、協(xié)助草擬、修改、制作、審核有關文件;
7、其它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情況,提供有關的材料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fā)現甲方反映不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委托,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甲方同意向乙方繳納律師為該項目提供服務的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
四、如甲方要求變更委托項目,需另行委托,本合同即終止。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服務項目結束為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1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律師事務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托律師服務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受托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guī),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擬就不良資產(詳見清單)盡職調查事宜(以下簡稱“本項目”)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為此,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的范圍及服務的時間
2.1服務范圍包括:具體包括:
2.1.1制定工作方案,統(tǒng)一資產編號,與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資產評估公司協(xié)商工作配合方案;
2.1.2審閱甲方提供的不良資產文件資料,了解每筆資產的形成過程、債權類資產的訴訟時效、涉訴、附隨擔保情況和股權類資產的合法權屬;
2.1.3逐筆審閱不良資產的原始檔案資料,并就有關事實向具體經辦人員進行詢問,聽取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收集資產的相關信息;
2.1.4查詢債務企業(yè)以及被投資企業(yè)的工商檔案、變更登記情況,調查企業(yè)的法律存續(xù)狀態(tài),經營狀況;
2.1.5根據上述查明的事實出具法律意見書。
2.2服務時間要求: 本協(xié)議簽訂后2個月內。
3.服務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師組成的工作組,按照本合同第2條服務范圍及服務時間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務,并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工作組人員。
3.2乙方派出律師(主要工作組成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務,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以及資產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不良資產,對每筆資產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
3.3.2根據甲方關于節(jié)約工作成本的要求,資產金額在10萬元以下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沒有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筆列舉,統(tǒng)一出具法律意見書。
3.3.3乙方承諾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能夠按照同業(yè)律師服務的水平。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3.4乙方向甲方聲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員沒有同時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不存在利益沖突。
3.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對資產金額少于10萬元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與50萬元之間其中不存在原始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統(tǒng)一出具法律意見書,乙方不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糾紛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諾《保密函》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甲方業(yè)務機密履行保密義務。本合同終止、解除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5.費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采用以下第 5.1.1 種計費方式計算:
5.1.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根據乙方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不良資產筆數確定,具體計費標準為:(最終律師服務費用可能根據上述統(tǒng)計數據的變化而進行相應調整)
5.1.2本合同采用風險代理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師小時費率的計費方式。律師的小時費率分別為:
5.2本合同的律師費用采用下列第 5.2.2 種支付方式:
5.2.1一次總付,在 全額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合同簽署并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費用50%的款項;
5.2.2.2 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的法律意見書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fā)生的日常雜費,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調查、復印、打印、電話、傳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以及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稅項、稅費由 乙方承擔。
5.5其他約定:
5.6乙方銀行帳戶:
開戶銀行:
6.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6.1甲方權利
6.1.1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1.2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6.1.3有權要求乙方不時提供相關的工作匯報和階段性工作匯報;
6.1.4其他 無
6.2甲方義務
6.2.1在合同生效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所有有關的資料,保證該等資料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和重大遺漏之處;保證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均與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符;對沒有任何資料的資產提供書面說明,保證書面說明所陳述事實與所發(fā)生事實一致。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協(xié)調*有限公司各二級單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專人負責收集、提供資料,接受乙方詢問,根據乙方要求就相關事實進行說明,根據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負責乙方人員在各二級單位本省區(qū)域內的交通等。
6.2.3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6.3乙方權利
6.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有關的資料等;
6.3.2有權要求甲方協(xié)調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義務
6.4.1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符合高質量的律師服務水準,并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4.2對甲方交給的資料、材料、證據妥善保管 ;
6.4.3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地點時,須遵守甲方工作地點的有關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應負責自行對其派出的律師、顧問及工作人員等進行人身保險,并對其派出的人員的健康、安全負責。甲方對在委托期間發(fā)生的乙方人員健康、安全問題不負任何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zhàn)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采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 10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fā)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和/或任一方未積極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雙方應立即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關執(zhí)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及其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受損害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可依法請求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10.合同的生效、變更、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xié)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0.3.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10.3.2雙方協(xié)商一致終止合同;
10.3.3 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
10.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fā)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0.4.1發(fā)生破產、清算;
10.4.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 30 日,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0.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10.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后 10 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作出補救;
10.4.5其他情形: 。
11.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 如協(xié)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11.1 種方式解決:
11.1提交 北京仲裁委員會 (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11.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如本合同屬于關聯(lián)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lián)交易總協(xié)議及相關分協(xié)議的原則解決。
12.通知
委托方(甲方):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人:
電話:
服務方(乙方): 律師事務所
通訊地址:
聯(lián)系人:
電話:
13.其它約定
13.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協(xié)商另行訂立補充協(xié)議,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13.2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 份,甲方執(zhí) 二 份,乙方執(zhí) 二 份。執(zhí)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并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13.3以下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附件: 保密函
委托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簽字人: 簽字人: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13
甲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箱:郵箱:
傳真:傳真: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zhí)業(yè)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電話:為乙方的聯(lián)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lián)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人民幣。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fā)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fā)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jié)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guī)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guī)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fā)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xié)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fā)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14
一、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律師作為的見證人。
二、根據《上海市律師業(yè)務收費標準》的`規(guī)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元。
三、如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取得另一方同意。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時生效,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見證工作完成時止。
五、本文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承辦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律師服務合同合集 篇15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郵編: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住所地:鄭州市金水區(qū)農業(yè)路72號國際企業(yè)中心b座605/606/607室,郵編:450002,電話:,傳真:66253888
法定代表人:席慶超,主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因辦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經充分協(xié)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代理服務范圍如下:
第二條:乙方接受委托并應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師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承辦律師為二人時,至少有一名律師親自出庭。承辦律師可以將部分事務性工作交由律師助理辦理,律師助理對承辦律師負責。
第三條: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委托的事項合法并將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將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約定的使用范圍和使用目的,未經乙方許可,不得將該成果泄露給與本案范圍和目的無關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條: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據材料,對乙方的詢問、了解作客觀的陳述。乙方接受委托后,發(fā)現甲方提供虛假證據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真實的證據,并對虛假陳述作真實澄清。甲方拒絕的,乙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六條: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與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協(xié)助,如簽署有關協(xié)議、法律文書、證實委托關系等。
第七條:乙方應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依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故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甲方可終止委托。
第八條: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執(zhí)行職務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負責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背景資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接觸、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技術秘密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第十條:甲方隨時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務處理的進展情況,確有必要的,乙方應應甲方要求出具階段進展報告。
第十一條:交通費、行政收費、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的處理:
乙方辦理委托事務過程中發(fā)生的交通費、行政機關收取的有關費用、通訊費、傳真費以及文件郵寄費用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甲方預付人民幣元,乙方按實際支出和有效憑證核銷,多退少補。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實行包干制,不退不補,乙方亦毋須出具差旅費票據作為報銷憑據。
(3)亦包括在律師服務費中。
第十二條: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按以下方式處理:
1、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處理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外的其他事務,將根據乙方的收費標準另行支付。
2、律師收取律師費,應出具本合同項下的法定結算憑證發(fā)票。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項違法或違背律師職業(yè)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無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約,若甲方中途解約,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乙方不予退還;若乙方中途解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如果發(fā)生爭議,應當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則由乙方所在地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項之日止。
第十七條:關于本合同的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xié)商確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
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