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工程安裝施工合同(通用3篇)
路燈工程安裝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加快新農村建設,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經村兩委會討論決定在本村安裝亮光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經供電部門推薦,村兩委會同意將該工程承辦給乙方安裝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點: 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三、工程造價按乙方實際施工工程量結算。單價參照相關定額及麗水市市場信息價。
四、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后經驗收合格審核結果認定后十五日內付清。
五、工程質量要求:材料由古市供電所指定的經銷單位購買,安裝標準,要求以供電部門驗收為準。
六、施工期限
開工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竣工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在施工期間遇天氣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時竣工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七、施工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好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在施工中發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負,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工程驗收
乙方施工竣工后,應通知甲方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甲方應該7日內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無條件返工。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十、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額日2%支付滯納金。乙方違約,未按時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違約金2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路燈工程安裝施工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小區內一期管線敷設、燈具底座、燈具安裝。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上述工程內容中設備材料供應、管線安裝、附件安裝和管井砌筑、燈光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5月18日
竣工日期:20xx年6月18日
管線敷設工期總日歷天數 20 天、燈具安裝日歷天數 30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必須全部優良(如因工程質量未達到標準,所造成的返工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
1、金額(大寫):管線敷設、安裝及調試費用:
2、燈具價格:另行商定,甲方保留可增加權力,暫定 左右(此項費用另行
簽署補充協議。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乙方立即進行現場按圖紙及甲方意見實際測繪,并敷設各種路燈管線,待管線、燈杠(柱)基礎完成 以后,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RMB 元,燈具進工地并安裝完畢后,再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RMB 元,通電調試完畢后,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RMB 元,剩余工程設備款,一年后結清。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書
2、合同條件
3、招標文件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國家和 市有關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6、圖紙
7、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八、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九、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
量保修責任。
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
項。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路燈工程安裝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項目
工程名稱:道路路燈工程
工程地點:內沖村六組至杉木墩林場 工程內容:道路單側路燈基礎及燈桿安裝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上述工程內容包工包料承包給乙方(包括路燈基礎施工、路燈桿安裝、路燈燈具安裝調試合格)。
三、工程費:
安裝路燈12套,每套 2380 元包干價(含基礎材料及基礎澆筑人工費及材料費、立燈桿及燈具安裝費用)。 以上合計:貳萬八仟伍佰陸拾元整(¥:28560元) 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如因地質結構致使基礎改變(相對于設計圖紙設計尺寸超深超寬)而產生費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解決。
四、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十月十六日
竣工日期:20xx年十月二十六日
如遇下列情況,工期可以順延:
1 、在施工中如因停水、停電八小時以上或連續間隙停水、停電三天以上(每次連續四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3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及戰爭而影響施工.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乙方立即進行現場會同甲方意見實際測繪并施工,燈桿基礎完成、燈桿及燈具安裝完成驗收后一次付清。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