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勞動用工合同(通用3篇)
臨時勞動用工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攀枝花市東區機關事業單位臨時用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有限期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二、工作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招 聘乙方在 崗位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第四條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采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第五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第六條 聘用期內,乙方每月工資 元。按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于次月上旬發放工資,并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
第七條 聘用期內,乙方參加年度考核并被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甲方應發放一次性獎金。獎金標準:按區里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甲方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中,包含當年安排乙方加班而應支付的加班費。
第八條 乙方勞動合同期滿且當年未被東區機關、事業單位繼續聘用,經聘期考核合格,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發放一次性獎金。
五、勞動保障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條 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后的有關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并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和技術秘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本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二十個工作日的;
4、嚴重失職、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過培訓后,仍不能勝任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女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二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由雙方約定。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勞動用工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________元;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勞動用工合同 篇3
甲方名稱: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本合同簽訂起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高新區二郎科技新城。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電焊工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焊接鋼材、幕墻骨架焊接 。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不定時工作制度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第四條 甲方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一)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和項目單價結算金額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日工資為 240 元,其支付項目為 幕墻工程 。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 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 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