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管理制度(通用3篇)
臨時工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公司臨時務工人員的宿舍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臨時務工人員宿舍的用火、用電和治安管理秩序,保障臨時務工人員的人身和財物安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臨時務工人員的宿舍實行分級管理,具體管理職責如下:
1、公司一級由生產品質部負責管理。具體負責宿舍資源的分配、收回和再分配;負責宿舍安全管理每月一次的例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對有關責任單位執行經濟處罰或考核處罰。
2、車間一級由臨時務工人員的使用車間負責管理。具體負責向生產品質部申報宿舍需求量,向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分配宿舍資源;臨時務工人員離廠后收回宿舍資源并向生產品質部銷號;負責對所屬臨時務工人員的宿舍進行每月兩次的例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對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執行經濟處罰。
3、臨時務工人員承包人(含作業隊伍管理人,下同)的負責宿舍日常管理。具體負責宿舍資源分配給具體的臨時務工人員,并登記在冊(包括住房人員的姓名、電話、身份證號以及房號、內部設施情況等);負責周進行一次的宿舍日常管理檢查;負責制止臨時務工人員違反本制度的不良行為,并對違規人員執行經濟處罰;接受生產品質部以及車間的`檢查和處罰。
(二)臨時務工人員宿舍具體管理要求如下:
1、凡在瑞金萬年青公司就住的臨時工必須由用工部門申請報生產品質部統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罰款2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100元。
2、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被盜,嚴禁把門鑰匙轉讓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因本人保管不善,發生現金、貴重物品被盜事件,由臨時工和承包人自行負責。
3、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劇烈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入房存放。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罰款100至5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100至300元(視情節輕重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由公司生產品質部、保衛部將違規臨時工、承包人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4、遵守法律法規,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不準傳播淫穢的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傷風敗俗的不法行為。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罰款100至5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100至300元(視情節輕重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由公司生產品質部、保衛部將違規臨時工、承包人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5、愛護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嚴謹私下搭建棚屋等違章建筑,嚴禁損毀住房墻壁或改變住房結構,嚴禁損毀和拆除窗戶(及玻璃)、房門(及鎖頭)、燈具(及開關、線路、插座)、電風扇(及線路和調速器)、供水管路(及水龍頭)等,如有損毀,按購置原價從臨時工承包人的勞務費中扣除,并視情節輕重給予100-500元/次的罰款。
6、講究文明禮貌,維護社會公德,不得從室內從上往下隨意傾倒和投擲垃圾廢物和剩菜剩飯,不得隨地亂扔垃圾(垃圾必須進垃圾池),不得隨地大小便,保持臨時務工人員宿舍內部和周邊空坪衛生、整潔。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一處)罰款50至2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50至200元(視情節輕重處理)。
7、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各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必須配置足夠的防火設施、器材,并自行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根據生產品質部和車間的檢查情況,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在規定時限內組織實施火險隱患整改。如未按時整改,視情節輕重每次對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罰款100至500元。
8、嚴格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火取暖;不準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臨時工因生活需要必須另接電源的,必須得到承包人批準,并由承包人登記在冊);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燒飯炒菜;不準用用電燈烘烤衣物。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一處)罰款50至2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50至200元(視情節輕重處理,情節嚴重者,上報公司領導終止承包人的臨時用工勞務合同)。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等處堆放障礙物。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一處)罰款50至1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50至100元(視情節輕重處理)。
10、遇有火災險情,臨時用工承包人必須迅速組織撲救、報警(119)。
11、住宿人員要經常對用電電器,電線等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現象,必須及時向臨時用工承包人報告;臨時用工承包人接到報告后,必須在8小時內向生產品質部報告。屬于人為損壞的,由臨時用工承包人及時修復;屬于自然老化的,由生產品質部安排人員進行及時更新、維修。
12、住宿人員要每天離開房間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可出門。
13、臨時用工人員以及承包人要提高警惕,留意觀察外來人員,發現可疑人員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況,必要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報告。
14、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生產品質部、保衛部、責任車間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取消用做工等處罰,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三)以上管理制度從20xx年4月1日起執行,由生產品質部負責解釋。
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xx月
臨時工管理制度 篇2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及外來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臨時工管理制度 篇3
一、要嚴格遵守質監局的一切規章制度。
二、臨時工要與局辦公簽訂合同,一年一簽。視工作表現可以續簽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臨時工每年要體檢一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四、所招收的臨時工,年齡男不超過55周歲,女不超過50周歲。
五、要服從領導,聽從安排,堅守責職,有問題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反映。
六、同事間要團結協作,對服務對象要親切、自然,禮貌對人。
七、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中途離崗、辭職,否則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臨時工簽訂合同時要提供必要的身份證,居住證及有關證件。
九、臨時工在工作期間及社會上要遵紀守法,恪守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