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居間服務協議書(精選3篇)
勞務居間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充分協商,就下列勞務居間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居間服務
事項:
1、鑒于甲方具有從事勞務服務相關水平及資質,需要尋找勞務服務等合作,現委托乙方利用自身優勢資源提供居間服務,乙方同意接受委托為甲方提供居間服務,向甲方提供勞務服務需求信息,甲方成功和客戶達成勞務服務意向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居間服務給予公平合理的報酬。
2、甲方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客戶達成勞務服務約定,并負責簽署相關合同,委派人員提供勞務服務,獨立承擔勞務服務相關權利和義務,乙方不承擔甲方個人及人員勞務服務任何責任及義務,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
第二條
費用結算
1、如上述甲方成功與客戶或個人就上述勞務服務,甲方所得收益乙方占%,甲方自收到客戶服務費用后3日內支付乙方,甲方不得拖延。
2、上述服務費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開戶行:
戶名:
帳號:
第三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在進行勞務服務中要盡職盡責,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履行相關客戶約定職責。
甲方必須按照和客戶勞務服務約定相關約定履行合同,承擔相關權利及義務,如出現糾紛,均有甲方負責承擔相關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乙雙方為合作關系,乙方對甲方勞務服務期間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甲方自行購買相關保險,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索賠。
甲方或委派員工因個人緊急事務、傷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堅持勞務服務的,需提前和乙方溝通處理,費用這塊按實際產生的費用結算,造成客戶損失的,甲方負責承擔責任。
甲方應當為乙方居間服務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協助和配合。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乙方應當以合法方式盡力完成甲方委托事項,應用其自身資源,協助甲方完成上述勞務服務。
乙方應當保證居間行為的合法性,不得損害國家、集體以及第三人權益。
乙方有權向甲方詢問甲方外派人員服務情況,并共同研討有關服務的一切問題,在甲乙雙方商定的基礎上,甲方應遵從乙方所提出的服務意見。
甲方每月給乙方出具對賬單,乙方負責給甲方開具相應的服務發票。
乙方為完成居間服務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2、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同意賠償守約方因追索違約責任而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損失、費用。
第六條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而終止;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保密條款
1、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負保密責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泄密方應賠償守約方違約金元,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八條免責條款
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縣級以上政府機關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屬文件。
4、本合同及其相應附屬文件從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應附屬文件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勞務居間服務協議書 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甲方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守信的丙方,就乙方為賣方提供居間服務的甲方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遵守。
第一條:委托事項
1、x公司(賣方簡稱客戶)擬對外采購(甲方簡稱貨品),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向賣方提供客戶招標信息,引薦甲方與賣方洽談,最終促成甲方中標,與賣方簽訂貨品的甲方合同。
2、本合同中"居間成功"是指賣方與甲方就貨品的丙方簽訂供貨合同。
第二條:費用的承擔
1、前期招投標方面的甲方、支出費用由賣方負責,甲方負責招標文件的丙方、投標及賣方后的甲方費用。
2、中標后保證金協議書,貨源的賣方以及所有資金運作(賣方履約保證金)等全部由甲方負責。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送貨、維修維護等售后服務,因送貨、維修設備不及時等原因造成的丙方后果由賣方全部承擔,乙方不負責任。
2、甲方應按質按量送貨給賣方,因貨物質量或安全隱患出現問題引起的賣方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責任。
3、甲方應安排人員每日負責將客戶的甲方單拍照發給乙方,便于乙方與賣方核對數據結算。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向賣方提供客戶的丙方信息,直至甲方與賣方簽訂供貨合同。
2、居間成功,乙方負責銷售數據的甲方及與賣方核對,數據核對無誤后乙方通知甲方開具發票交乙方送給客戶,并在賣方按質按量供貨、得到客戶認可的賣方下,配合甲方從賣方處收回貨款。
第五條:居間報酬的丙方方法、支付賣方及支付方式
1、居間報酬是指賣方應當支付給甲方的本次居間活動的甲方。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居間報酬以賣方給甲方的丙方總量為賣方,按每公斤x元的比例計算。
2、居間報酬按月結算,甲方當月15日之前應將上月送貨的總提成金額以賣方方式支付給甲方賬戶,逾期每日按甲方款總金額的1‰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特別約定
1、如乙方有賣方,甲方有義務提供客戶的甲方銀行流水給乙方。
2、本協議簽訂后,甲方不得就本協議所涉居間事項委托他人辦理保證金協議書,不得直接私自與賣方簽訂供貨合同,否則,均視為賣方居間成功,乙方均有權根據本協議約定要求賣方全額支付居間報酬。
3、若賣方與甲方的丙方合同期滿后,客戶繼續與賣方續簽合同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甲方繼續向賣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七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簽訂后x個月內,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給賣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賣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賣方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賣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x月x日
勞務居間服務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互利的原則,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資金投資居間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并保證認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條、甲方聲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甲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二條、乙方聲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乙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三條、委托事項
甲方欲為 項目募集資金,募集資金的目標為人民幣 元。為了順利實施此計劃,現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內,乙方為甲方介紹引進投資人,為甲方與目標企業及其股東進行斡旋和談判,并協助促成甲方與目標企業簽定投資合同。
第四條、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過以上期限沒有完成融資目標或者仍需要融資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2、依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文件。
3、對乙方及目標企業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 日內與乙方介紹的他方進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匯報居間進展,并全程派員參與與目標企業及其股東進行斡旋和談判。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與目標企業充分溝通,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并促成甲方與目標企業達成合作協議。
2、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資料已經事先核實。
3、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對甲方及目標企業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予以保密。
5、對甲方及目標企業的商業秘密等秘密予以保密。
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間任務,可要求甲方依據協議約定支付傭金。
第七條、委托事項的終止
“終止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全部委托融資事項后終止雙方合作。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甲方與合作方未簽定合同,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第八條、費用與傭金
1、傭金
傭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融資事項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資人的投資款額的 %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的支付方式: 投資款到達甲方賬戶的 日內支付。 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2、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并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傭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九條、解除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本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違反保密義務的,守約方可解除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守約方實際損失高于違約金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實際損失。
3、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甲方與目標企業私下簽約的,乙方仍有關要求取得約定傭金,并主張傭金 %的違約金。
4、甲方未如約支付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據傭金 %的標準收取違約金,逾期 日的,乙方可解除本協議。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特別約定
甲方:
授權代理人:
日期:
乙方:授權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