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答辯狀(精選3篇)
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1
答辯狀
本人收到貴院郵寄的對方起訴材料后,認真準備本次庭審,現針對對方起訴書中的內容,向法庭作如下答辯:
一、原告應當為本人補繳自**年*月至**年*月的社會保險費或向本人支付等額賠償。
本人自**年*月為原告提供勞動至**年*月,期間原告僅為本人繳納了自**年*月至**年*月的社會保險金,仲裁裁決書中已對該事實作出認定。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第一百條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根據以上規定,本人要求原告為本人補繳自**年*月至**年*月的社會保險費或向本人支付等額賠償。(具體金額,個人根據工資情況算一下,或去當地社保辦咨詢一下)
二、原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向本人支付賠償金。
原告于**年*月*日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但內容不屬實且程序違法。首先,原告至今拒不為本人補繳社保,且隨意以無中生有的理由,單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無法定解除理由。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原告不但未履行法定程序,且書面通知亦未送達本人。由此可見,原告擅自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實體和程序皆違反法律規定。
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和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綜上,原告應當為本人支付的賠償金為*元(*元X年數X2)。
以上是本人答辯意見,懇請法庭充分采納。
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2
答辯人:地址:被答辯人:地址: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于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答辯人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請求事項: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制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敘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舍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與理由:
一、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的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庭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根據仲裁裁決書認定的案件事實如下:申請人(即本案被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應聘到被申請人(即本案原告)處工作并擔____市場總監,工資為_________元每月,被申請人一直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未與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被申請人認為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并以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的工資表、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的考勤表予以證明,但以上證據均為打印件,沒有申請人的簽名,而且申請人也不予認可,因此本會對被申請人提交的以上證據不予認可,被申請人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觀點,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本會對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認可。由此可知,本案的基本事實已經查清,即被答辯人在沒有與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又單方面解除與答辯人的勞動關系,依法理應支付答辯人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
二、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充分,合法。相反,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不足以簽訂勞動合同與事實不符,所提交的證據也缺乏證據證明力。
首先,從證據的來源看,被答辯人提交的考勤表以及工資表等證據均是由被答辯人單方面制作,連基本的真實性要素都不具備,不能作為確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其次,被答辯人無法提供答辯人親筆簽名的工資發放表以及考勤簽到表,僅依據其單方面制作的考勤表和工資表來確定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只有_________天的主張顯然不能讓人信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最后,被答辯人的證據在不被仲裁庭認可情況下,竟還懷疑勞動仲裁機構的專業素養,認為仲裁庭完全沒有法律基本知識,因此,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三、被答辯人訴稱認為答辯人申請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無法律依據,與事實不符。根據仲裁裁決書認定的基本事實,以及綜合答辯人在仲裁機構提交的證據,答辯人在被答辯人公司工作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二條規定,答辯人要求被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此外,被答辯人因工作期間未依法為答辯人購買社會保險,答辯人將保留向勞動監察機構申請要求被答辯人補繳社保的權利。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無視《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既不積極履行仲裁裁決,也不從中汲取教訓依法規范公司管理制度,反而企圖否認事實,逃避法律義務,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此致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勞動爭議答辯狀 篇3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答辯人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請求事項: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_________勞動_____委員會做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裁決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庭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根據_____裁決書認定的案件事實如下:“申請人(即本案被告)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應聘到被申請人(即本案原告)處工作并擔任市場總監,工資為_________元每月,被申請人一直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未與其繳納社會_____費,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被申請人認為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并以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工資表、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考勤表予以證明,但以上證據均為打印件,沒有申請人的簽名,而且申請人也不予認可,因此本會對被申請人提交的以上證據不予認可,被申請人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觀點,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本會對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予以認可。”由此可知,本案的基本事實已經查清,即被答辯人在沒有與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又單方面解除與答辯人的勞動關系,依法理應支付答辯人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
二、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充分,合法。相反,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不足以簽訂勞動合同與事實不符,所提交的證據也缺乏證據證明力。
首先,從證據的來源看,被答辯人提交的考勤表以及工資表等證據均是由被答辯人單方面制作,連基本的真實性要素都不具備,不能作為確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其次,被答辯人無法提供答辯人親筆簽名的工資發放表以及考勤簽到表,僅依據其單方面制作的考勤表和工資表來確定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只有_________天的主張顯然不能讓人信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最后,被答辯人的證據在不被_____庭認可情況下,竟還懷疑勞動_____機構的專業素養,“認為_____庭完全沒有法律基本知識”,因此,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三、被答辯人訴稱認為答辯人申請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無法律依據,與事實不符。
根據_____裁決書認定的基本事實,以及綜合答辯人在_____機構提交的證據,答辯人在被答辯人公司工作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根據《_____》第十條、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二條規定,答辯人要求被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此外,被答辯人因工作期間未依法為答辯人購買社會_____,答辯人將保留向勞動監察機構申請要求被答辯人補繳社保的權利。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