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用工合同2024(精選17篇)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性質: 地址: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現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大堡子衛生院后勤人員,根據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鍋爐房、開水房、配電房、中心供氧室、污水處理崗位,承擔鍋爐維修、保養、供暖;供水;電力維護、檢修;中心供氧系統安全運行、登記、檢測 ;污水處理及排放重要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詳見后勤工作人員工作制度。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遵守安全第一的制度。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如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2、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規定,違反醫院規章制度,造成重大損失的屬于應予辭退的范圍;
3、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2
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依法規范國家電網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統電力工程建設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的管理,加強工程建設基礎工作和薄弱環節的管理,有效防范安全和質量事故,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工程分包:指電力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企業之間進行的專業工程施工承、發包行為。一方稱為施工承包商(專指與項目法人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總承包資質的施工單位,下同),另一方稱為工程分包商。
第三條 勞務分包:指電力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企業之間(或施工企業與勞務承包企業之間)進行的勞務作業承、發包行為。與施工承包商簽訂勞務分包
合同的稱為勞務分包商。
第四條 臨時用工:指公司系統電力建設施工企業臨時雇用的在施工現場從事體力勞動及輔助性施工作業的人員(包括合同期一年及以內的短期合同制用工)。
第五條 公司系統電力建設工程禁止轉包或違規分包。 施工承包商必須自行完成主體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勞務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對主體工程進行施工分包。
分包事項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約定的,在合同約定范圍內,施工承包商可將非主體工程或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專業承包資質或勞務分包條件的分包商。分包事項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無約定的,分包必須經建設單位同意。
工程分包總價不得超過施工承包合同總價的30%。否則,應視為違規分包。
第六條 工程分包、勞務分包應嚴格執行審批手續。工程分包由施工承包商向監理承包商提出書面申請,經監理承包商審核同意后,報請項目法人(泛指項目法人、工程建設管理單位,下同)批準。施工承包商應嚴格審查勞務分包商的資質條件,并將分包情況(勞務分包商的資質條件及人員構成等情況)報監理承包商備案。
第七條 施工承包商在簽訂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合同時,須將工程款、勞務費及臨時工工資的支付在合同中明確。分包合同必須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項原則,滿足承包合同中的技術、經濟條款。分包合同應報監理承包商和項目法人備案。
第八條 項目法人、監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應嚴格履行工程合同義務,做好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的管理工作,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第九條 本規定適用于國家電網公司系統投資、控股的'電力建設工程項目有關工程分包、勞務分包及臨時用工的管理工作。
公司系統所屬施工企業在公司系統外承包工程時,工程分包范圍可從合同約定,相關的安全管理要求應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章 工程分包
第十條 工程分包商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等級條件和施工能力。分包的工程仍由施工承包商按與項目法人所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確定的責任和義務向項目法人負責,工程分包商在分包范圍內向施工承包商負責。施工承包商和工程分包商對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嚴禁將電力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分包。
(一)送電線路工程項目的主體工程,是指送電線路(包括直流換流站的接地極線路)工程的桿塔組立、架線和附件安裝;變電(包括換流站)工程的主體工程是指構支架組立,一次、二次、通訊、調度自動化等電氣設備安裝和調試等工程。
(二)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是指建筑主體工程(上水庫、引水系統、地下廠房洞室群、下水庫、開關站及中央控制樓等)、金屬結構和機電設備工程(發電機組及輔助設備、電氣設備等)。
(三)火電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是指主體建筑(主廠房、煙囪、冷水塔等)及主體安裝工程(汽輪發電機、汽機本體、鍋爐本體、高壓管道、中壓管道、電氣熱工控制等)。
第十二條 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監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項目法人在招標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應強調主體工程不得分包,并明確不允許分包的工程名稱或范圍。
(二)監理承包商必須依據合同對工程項目分包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和管理。
(三)施工承包商必須對分包工程的施工全過程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工程建設的質量、工期、投資等滿足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安全處于受控狀態。
第三章 勞務分包
第十三條 勞務分包商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條件,其自身的人員數量及素質應能滿足安全施工和保證工程質量的要求,并應保持施工人員的穩定。施工承包商負責對勞務分包商施工作業行為的監督、指導,并全面承擔與項目法人所簽施工承包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四條 勞務分包商不能獨立承擔土石方爆破、基礎澆筑、設備吊裝、高處作業、臨近帶電體作業等危險性大、專業性強的施工作業。
第四章 臨時用工
第十五條 臨時用工必須符合《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嚴禁非法用工。
第十六條 有職業禁忌癥者不得從事現場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臨時用工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須經過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訓,并應在施工承包商的帶領和監護下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八條 施工承包商對臨時用工人員的施工安全、質量行為負責。
第五章 資質審查
第十九條 施工承包商必須嚴格審查工程分包商、勞務分包商的資質,重點檢查分包商的施工技術能力和安全、質量保障能力。分包商資質必須是各級政府核發的有效資質,且符合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的有關要,并滿足以下規定:
(一)分包主控樓等建筑工程的工程分包商,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相應等級的建筑專業施工承包資質。分包基礎工程的工程分包商,必須具備“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上資質”。
(二)勞務分包商必須具備相關專業“承包企業三級及以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3
各地、市、縣人事局,各直屬單位人事 ( 干部 ) 處:
現將《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
崗位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
為了適應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范化管理,使工勤人員的崗位設置、技術等級設置、聘用及待遇等更加規范和有章可循,特制定黑龍江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
一、制定崗位規范的指導思想
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符合機關事業單位特點的競爭激勵機制和工勤人員崗位管理制度,充分調動工勤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工勤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崗位規范的范圍和對象
全省各級黨政機關 ( 含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 ) 事業單位編制內的在崗工勤人員 ( 含合同制工人 ) ,均實
行崗位規范化管理。
三、崗位設置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設置要根據工作需要,依據崗位性質、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和所需資格條件確定。
( 二 ) 崗位限額要控制在編制部門核定的工勤人員編制數以內。 ( 三 ) 工勤人員崗位設置由機關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提出設崗方案。設崗方案要明確崗位職數、崗位責任、崗位所需條件、崗位考核標準等。各單位的設崗方案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四、崗位等級設置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分為技術工人崗位和普通工人崗位。技術工人崗位設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和技師 ( 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崗位暫不設高級技師 ) ;普通工人崗位只設崗位,不設等級。 ( 二 ) 技術工人各崗位等級設置全省實行比例限額控制,原則上技師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 5% 以內;高級工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 35% 以內;中級工崗位的比例控制在同工種技術工人總數的 35% 以內;初級工崗位不設比例限額。
( 三 ) 各技術工種中技師和高、中、初級崗位比例限額由省人事廳統一下達給各地市和各主管部門。地市的由地市人事局統一安排使用,省直單位的由各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使用 ( 崗位比例限額另行下達 ) 。 ( 四 ) 對確因工作需要,人員發生變化及其它原因,需要調整崗位比例限額的,可由各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準。
( 五 ) 對各工種技術等級崗位的考核評定,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設置技師崗位必須是國家規定允許設立技師崗位的`工種,技師崗位的設置需經省人事廳批準。對在不應設技師崗位的技術工種中評定的技師,工資不予兌現。
五、崗位等級考核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實行崗位等級考核制度。崗位等級考核分為確定崗位等級考核和晉升崗位等級考核。確定崗位等級考核是對新招收為機關事業單位的技術工人進行的考核,
通過考核確定崗位等級;晉升崗位等級考核是對已取得初、中、高級技術等級擬晉升上一級技術等級的考核。
( 二 ) 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完成工作情況和技術業務水平。
( 三 ) 崗位等級考核按照崗位等級序列和工種類別進行,通過對相應崗位考核合格后發給《崗位證書》。
( 四 ) 各技術工種的崗位等級考核每年組織一次。全省技師和省直單位高、中、初級工的崗位考核由省人事廳統一組織實施;地市的高、中、初級工的崗位考核地市人事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六、申報條件
( 一 ) 技師崗位申報條件
1 、 取得本工種高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2 、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破格申報:
(1) 在省、部級以上工人技術競賽中取得名次;
(2) 在技術革新、技術發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級以上成果證書的;
(3) 獲得市地級及以上勞動模范稱號并保持榮譽的。
( 二 ) 技術等級崗位申報條件
初級工:在本工種連續工作三年以上。
中級工:取得本工種初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高級工:取得本工種中級《職業資格證書》五年以上。
七、崗位聘用
( 一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實行聘用制。技術工人必須經過培
訓、考試、考核并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和《崗位證書》后,聘用上崗。 ( 二 )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聘用要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在人事部門下達的崗位限額內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聘用,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和聘用合同的簽訂均按有關規定辦理。 ( 三 ) 加強對工勤人員崗位的管理,嚴格控制超崗位限額聘用,對解聘、低聘或自然減員等原因空出來的崗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用。
八、工資兌現
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工資兌現應在人事部門下達的崗位限額內以本單位所下聘書為依據,本著聘什么崗位,拿什么崗位工資的原則,在聘期內享受相應的工資、補貼待遇。工資均從聘用的下月起執行。報批工資時,需攜帶《職業資格證書》、《崗位證書》及聘書等有關手續。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如
因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延長,由甲乙雙方再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地點:遵義縣三渡鎮。
工作內容:乙方在甲方所承包土地管理魚塘、養殖及其它事務。
三、(1)勞動報酬:乙方每月工資為**元。吃、住由乙方自行解決,經乙方同意,乙方工資每3個月發1次。工資發放的具體時間為每三個月的第**日。
(2)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完成生產任務的情況給予乙方獎罰,具體獎罰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乙方承諾:經甲乙雙方商定的.獎罰制度屬于本合同的附屬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獎罰制度單獨形成文本,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四、勞動紀律: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的養殖計劃和任務,服從甲方管理,不得曠工、怠工、早退等;有特殊事情離開養殖崗位,需經甲方同意,一年內請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乙方必須全心全意為甲方做好工作,完成甲方布置的養殖任務,乙方如不能履行職責,甲方有權按照乙方違反合同的情形依據甲乙雙方確定之《勞動紀律》、《獎罰制度》的約定,扣除或不發乙方工資。
五、乙方在從事養殖作業中,應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反養殖場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違規操作,乙方應承擔一切后果,與甲方無關。(此處約定違反法律規定,無效,建議刪除)建議改為:乙方在從事養殖作業中,應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反養殖場所指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若乙方違規操作,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乙方違規造成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賠償。
六、天然魚塘均未設立安全柵欄,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與養殖場無關的人帶入場內,尤其是小孩,如有違規,在養殖場發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在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后,甲方有權就其損失向乙方追償。
七、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養殖操作規程,定時反應養殖狀態,愛崗敬業,若因乙方操作不當而造成甲方損失,甲有權向乙方索賠。
八、若因乙方所提供的科學養殖方案,甲方采用后獲得了計劃外的收益,甲方應提供相應的獎勵給予乙方回報,獎勵數額根據收益情況而定。(獎罰制度中應包括該獎勵的內容)
九、乙方在上崗前應持有在國家三類甲級醫院的體檢報告,不得有傳統疾病;職業病;高血壓;心臟病及各種傳染病,若乙方隱瞞病情帶病上崗,在工作期間因疾病引起的意外和事故與甲方無關。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2、如若乙方工作不能勝任,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經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3、若甲方無故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責任。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3、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需要,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工作地點在x。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 。
2、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的,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時間由乙方根據自身健康條件自行安排。
3、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2、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乙方在試用期滿后,
4、甲方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00元,并實行長效的工資增長機制。
5、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發放時間為每月的15日,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和乙方協商順延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限內,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以工資形式發放到乙方手中,由乙方自行購買,與甲方無關,此項費用將在工資表中體現。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和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小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3、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1、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合面履行,并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其它事項
1、乙方在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具體約定事項:
4、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系電話及通信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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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6
單位名稱
勞動者姓名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所在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元,工資形式為。
1.計時工資2.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1.銀行代發2.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
2.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7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性質:
法人代表:
單位地址: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簽訂本勞動合同期限:
(壹)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貳)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參)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為 。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二條: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甲方處從事 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和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分派的工作崗位及遵守甲方企業的員工手冊和其他規章制度。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工作任務。
三、 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基本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 元。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實行結構工資制,具體工資分配按甲方的薪酬制度及考核辦法執行。
第五條、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放日期為次月6日,前款所稱的乙方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及乙方崗位調整、績效考核、違紀行為、工作評價等,對乙方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乙方實行 工時制
(壹)定時工作制
(貳)綜合計件工時工作制
(叁)不定時工作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將給予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公司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五、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具。
第十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六、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的相關規定來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工醫療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七、勞動紀律與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培訓。
第十五條、乙方愿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十六條、甲方的交易秘密、經營秘密、管理秘密、技術秘密,乙方對此在合同期內及離職后兩年內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本單位其他人員以及外單位人員有意或無意的泄漏。甲、乙雙方如另有競業禁止協議,則競業禁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向乙方追溯并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第十八條、全員必須嚴格服從公司積分制管理制度。
八、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在本合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的。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的。
(3) 甲、乙方情況發生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的。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離職或擅自離開,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須經相關主管同意簽字后,可以辭職;特殊情況或特殊崗位辭職的須按《離職管理制度》申請離職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非乙方原因,甲方辭退乙方,則應一次性結清所有約定工資。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離職前,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憑證、各種辦公用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乙方未按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甲方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并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九、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相應的管理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招收錄用費、用工、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及依據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協商解決。
第三十條、勞動爭議發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及勞動合同解除后的一年內,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從事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運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術信物質技術條件等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及雙方協商一致與該成果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如果該技術成果申請專利并被授予專利權的,其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甲方。
第三十二條、公司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8
甲方(用工單位):
乙方(實際工作人):
為了本工廠的正常生產秩序,特制訂合約書。
1. 甲方在乙方進廠時,需向乙方介紹用工的工種,環境等情況。
2. 乙方合約期限 至 ,在此合約內第一個月扣押金 ,如乙方在此期限內無法履行合約押金就自動放棄,合約期滿可再續約。
3. 乙方工資按月工資 ,(逐月加資 )計件工資做銀鎖按每個 元計,如遇質量問題退貨,每個人平均照減。計件工資做鈴鐺按每粒元,雙面鈴焊,草帽鈴,四方鈴焊頭,按每粒 元,如遇到廢品平均照減。計件工資壓片按每個 。甲方必須在每月1日—10日,發放工資。
4. 乙方在合約期限完畢后,不干,需提前兩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如無提前說明,即甲方有權扣除押金。
5. 乙方在工廠生產期間,需遵守工廠制度,有事需請假,沒有請假未上班或早退者按工廠制度辦。
6.乙方在以下工廠生產以外時間發生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生產以外時間包括,請假外出,無請假外出,中間早退,上下班休息時間和路上時間,乙方與社會閑雜人員發生摩擦等。
7. 甲方需在工廠提供食宿為乙方提供方便。
8. 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帶其他人閑雜人員來工廠,或在工作期間與他人吵鬧,乙方在機器操作上不可違規操作,違規操作自己負責任。
9. 乙方需充分了解本合約后與甲方簽訂本合約,合約一式倆份,未盡事宜者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補充,本合約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 乙方(實際工作人):
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9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下簡稱《勞動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經執行十多年。20xx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兩部與勞動用工有關的法律對規范勞動用工,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均起到重要的作用。
與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相比,今年頒布的《勞動合同法》對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有不少變化和調整,對于已經長期執行《勞動法》的電信企業來講,肯定會帶來不小的影響。
招聘用工中的合同訂立要求細化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沒有與其訂立書面合同時,可以通過采取法律行動,如要求加倍支付工資等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根據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第十四條第三款則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就給電信企業提了個醒:在用工過程中一定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工作中一定要落實“書面合同”制度,避免在以后的紛爭中處于劣勢,也好在糾紛發生時有法可依。
關于勞動合同訂立的“書面形式”問題,國家在《勞動合同法》中以更加詳細和更加明確的規定,將用人單位不訂立“書面合同”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確,使得勞動者的權利救濟具有可訴性。較高的“違法成本”將使用人單位以各種名目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有所減少。對比過去,用人單位如果不訂立書面合同,往往只負行政責任;現在有《勞動合同法》來規范勞動用工,會使電信企業不得不權衡自己的得失。所以電信企業在用工的第一個環節就要做好,做細。
試用期規定詳細操作性強
在《勞動法》中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盡管如此,某些用人單位試圖以各種形式躲避法規約束,以各種名目延長試用期,甚至很多單位每年都有試用期。試用期一直是勞動者和雇主簽訂勞動合同時爭議最多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新舊法律對“試用期”的相關規定有以下變化。
《勞動合同法》以法律形式確認明晰了保護與懲罰措施,對試用期限做出了更為詳細的規定。如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等。
這套更為具體的規定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用人單位肆意延長試用期的情況,將勞動者合法權益進一步落實。
此外,以往很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不發工資或者按比例發放工資。對于這一現象,《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勞動合同法》則提出了試用期最低工資的參考標準,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一全新的規定對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合法權益予以充分保證。
因此,在試用期方面,《勞動合同法》較以往有關試用期的規章制度有了一些突破或者改進,更加具體化和更具可操作性。電信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做好試用期的工作。
經濟補償金支付同情弱者
《勞動合同法》明確勞動合同終止也要補償,既體現了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對誠信履行勞動合同員工的一種鼓勵,也體現了對員工離職后可能面臨的“生存權”問題的保護。例如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對勞資雙方關系最大的是“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里的“下列情形之一”主要涉及到“第三十八條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第四十條規定”、“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電信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者一定要仔細閱讀這幾條的規定,避免在后續工作中出現失誤。
還有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至于補償標準是否過高,這實際提出了《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企業內部制度和經營管理水平如何同步提高的問題。只要是守法的企業,成本應該不會大增。
在解除勞動合同方面,按現行《勞動法》,只有在用人單位“解除”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時,無過錯的勞動者才會獲得補償;如果是合同到期終止,一般情況下勞動者不會得到任何補償。由此可見,《勞動法》中經濟補償金屬于勞動合同履行中違約金的性質,即只有在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等同于不可解除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中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大大增加了勞動者獲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機會,但是這種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等于終身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后并不意味著得到了可以一勞永逸的“鐵飯碗”,而只是為其提供一種就業的穩定性。
有不少用人單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不理解,但事實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等同于不可解除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像在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法定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只要符合法定條件,用人單位就有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樣能夠解除。
對此相關人士提出,除了原來《勞動法》規定的.在同一單位工作滿十年外,《勞動合同法》新規定第三次續訂合同時就可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只是第三次續訂合同時間要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即20xx年1月1日后。
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同工同酬
由于用工雙軌制,大部分的電信企業不是按勞分配,而是按身份分配。《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于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實際執行過程中,電信企業卻普遍存在著大量的勞務工(也有的電信企業稱作派遣制用工),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這樣的“同工同酬”在《勞動合同法》中分別出現了三處,并且都對“同工同酬”做了詳細和嚴格的規定。
最近,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在接受采訪時透露,目前,勞動保障部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工資立法,并已經將同工同酬問題列為重點研究的內容。我國企事業單位工資分配“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有望通過立法解決。
規范勞務派遣制用工形式
目前,派遣制用工在電信企業大量存在,派遣制用工管理存在很大的問題,針對用人單位濫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問題,新頒布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也進行了規范。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相關人士指出:“這預防了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合作規避有關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情形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在明確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承擔用人單位義務外,還規定了用工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用工單位應當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它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還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對于電信企業應當積極探索多種合法的新型用人機制,強化“精干合同制、規范派遣制,培育代維代營等社會力量”的用工管理。強化勞動合同期限管理;規范派遣制員工管理和加強流動;積極探索項目外包、項目合作的管理方式,降低用工風險。
《勞動合同法》1日起施行,留給電信企業用工調整還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在這段時間里,電信企業應當未雨綢繆,認真仔細地閱讀《勞動合同法》,研究新型用工方式,形成合理的用人機制。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10
雇用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工程項目
2、用工方式
3、工作時間
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及生產計劃執行。
4、勞務費用
(1)本工程項目的勞務費用詳見附件:《勞務費用一覽表》。其單價已綜合包括了完成該作業項目所需全部勞務用工費用,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2)勞務費用計算以現場實際發生的工作量為準。
5、施工作業標準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2)乙方的施工作業,必須滿足甲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要求和達到國家或行業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本項目執行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見附表。
(3)施工作業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合格后。
6、甲方責任
(1)及時為乙方提供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
(2)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乙方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下達該工程的安全、質量措施和工程技術標準。
(3)及時組織測量和交樁
(4)及時按建設單位要求進行隱蔽工程檢查及辦理簽證手續。
(5)對本工程的施工作業質量、安全、技術、物資采購、作業進度進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6)負責需要安裝設備和所有材料的采購供應。
(7)負責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機具。
(8)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勞務計價手續,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勞務費。
(9)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持證上崗、培訓、考核、待遇等的實施。
7、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業指導書和相關技術資料進行施工作業
(2)乙方必須按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工期要求,及時組織滿足勞務作業所需的勞動力,按甲方同意的開工時間施工作業。
(3)乙方必須確保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相應的業務素質,滿足相關工作的要求。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穩定,調動更換時,必須經甲方同意。
(4)乙方必須樹立良好的環保意識,堅持文明施工作業,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_____和安全生產。
(5)按規定辦理特殊工種上崗操作手續。進場時向甲方人事部門報送名單及相關上崗證明。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11
簽約須知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3.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執行。
4.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相關部門舉報投訴,并可依法解除本合同。
5.用人單位依法建立的勞動規章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雙方應當認真遵守。
6.勞動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應清楚、工整,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7.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由雙方簽字(蓋章),勞動者不得由他人代簽。
8.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協商一致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9.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除法律法規規定情形外,雙方應當協商一致。
一 簽約人基本情況
(一)用人單位基本情況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二)勞動者基本情況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二 合同期限
(三)甲乙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律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無試用期。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四)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經協 商一致,安排乙方在(管理性/操作性)崗位上工作,具體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內容為。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五)乙方的具體工作地點為市(省、自治區)區(地區、市、州、盟)(縣、區、旗);或因工作地點無法明確,工作區域為。
(六)甲方對乙方的具體工作要求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七)根據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特點,甲乙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經行政許可,實行以為綜合計算周期,周期內總工時為____________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經行政許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八)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符合有關規定,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九)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休息休假待遇(包括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
五 勞動報酬
(十)甲乙雙方就工資報酬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
1.試用期內,乙方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或者按照執行,且工資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滿后工資的80%;
2.試用期滿,乙方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或者按照執行;
3.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應符合最低工資標準有關規定;
4.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工資支付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之前支付。
(十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十三)經雙方協商,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以下費用:。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十四)甲乙雙方按國家及單位注冊地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提供相應的材料。
(十五)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十六)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有: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十七)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十八)甲方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十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二十)乙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經工傷認定的,依法享受相關待遇。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二十一)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執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二十二)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后)日內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
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乙方需辦理工作交接明細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辦結工作交接時足額支付。
九 違約責任及違約金
(二十三)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就有關服務期和違約金等事項雙方約定如下(或見雙方簽訂的專項協議書):
(二十四)乙方為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雙方就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等事項約定如下(或見雙方簽訂的專項協議書):
十 雙方補充約定事項
(二十五)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約定如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六)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和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其他事項
(二十七)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二十八)本合同的條款如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協商解決。
(三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為標志。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職位):
(二)乙方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x小時,每周工作x天,并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為x元/月。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四)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五)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x日(或周x)。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并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x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x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鑒證時需一式三份,其中鑒證機構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后,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視為尚未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時,不得以已簽訂本合同為由對抗乙方的主張,并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名)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年齡:
合同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期間互相承諾且有法律效應的依據,為使合同執行期能夠有序的履行安全責任及重大事故的及時處理,特制定本協議書。
1、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發生不安全事故,因工傷產生醫療費用,未經住院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需要住院的費用經合療報銷后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擔,因個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傷亡事故和費用,可根據情節輕重另行研究確定。
2、乙方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的時間內(包括請假、休假、換休假、病假、曠工)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造成的傷殘、死亡、因病住院、亡故意外事故等所有費用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因突發病死亡或因公傷事故死亡的`,按國家正常公傷死亡事故有關政策規定處理。
4、乙方在規定工作時間內,身體有病不適的應及時診治或到醫院治療住院,一般診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需要住院又不能解除勞動用工關系的,在縣、市級以上醫院住院的,凡經農村合療報銷的,公司一律不在補貼,對于未參加合作醫療的,甲方按出院正式發票費用金額的20%給予補貼。
5、乙方如有重大疾病或需健康療養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應及時解除勞動用工關系,辦理離職手續。
6、乙方因病住院結束后,因各類后遺病癥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應及時解除勞動用工關系。
7、乙方在規定工作期間違反用人單位制度因打架斗毆所造成的各類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責任方自行承擔責任。
8、乙方在工作期間私自外出或離開工作崗位,辦理私事、串崗、違章操作它人機具和機械、車輛、私自接觸電源、安裝電器,因此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指定他人代崗、代替上班,如有類似情況,代崗人所發生的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合同期滿,應及時清理甲方或用人單位各類物品,信息資料,并認真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有關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因合同履行雙方產生矛盾爭議,如任何一方不服可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裁決。
12、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同另一單位建立勞動用工關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負。
13、乙方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乙雙方合同勞動關系自行解除,因此產生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4、甲方給乙方參加意外保險,乙方如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按保險理賠合同有關規定處理。
15、乙方在臨時用工或村民勞務輸出等各類用工工作期間,一切因違反工作規定、規章制度發生的不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16、乙方因請假、休假、外出期滿而未按時上班,未辦理申請離職手續,按自行離職對待,因此在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費用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協議雙方填字后生效,合同終止自行失效。
19、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14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系電話
單位地址
職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專業特長健康狀況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漳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為明確用人單位(以下稱甲方)和職工(以下稱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天),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地點從事崗位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
2、乙方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和質量。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安排工作時間,并執行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于當(下)月日前支付清楚。
2、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并嚴格執行當地政府有關最低工資規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應按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4、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勞動保險,政策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可逐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6、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相關待遇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生產流程和操作規程,制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準,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術、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知識教育和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滿時即終止執行。如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簽訂變更協議。
①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乙方須退出原工作崗位,做其他安置的;
②調整工作崗位或重新核定勞動報酬標準的;
③其他原因足以影響本合同全面繼續履行的。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是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④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勞動紀律和違約責任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賠償。
八、雙方協商補充條款
1、
2、
3、
4、
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國家規定應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甲方應按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可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4、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合同鑒證機關備存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訂時間:年月日
鑒證機關(簽章):鑒證人:
鑒證時間:年月日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范本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16
聘用單位: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甲方安全保衛工作,特聘請乙方為甲方保安員,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協議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協議期限為__天,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執勤工作環境,關心乙方的生活,為乙方提供必需的食宿、防寒等工作生活條件。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保安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對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服務行為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2、甲方負責建立安全保衛制度,明確乙方保安員工作職責及任務。
4、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以及執行保安勤務所需工作裝備。
3、甲方應當按照要求按月及時支付乙方工資。
三、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接受甲方管理,并認真履行,服從工作安排和學校制定的各種保安工作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圓滿完成任務。
2、享受協議規定的工資待遇。
3、做好甲方的門禁工作,查驗出入校園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車輛和物品,防止無關人員進出。
4、在校園及周圍開展治安巡邏、安全檢查、報警監控。
5、在上、放學時段維護校園出入口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發現可疑情況果斷處置。
6、發現和制止發生在校園及周圍的違法犯罪行為,同時應立即報警,并采取保護現場。
7、配合學校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傷害事故等工作,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或消除。
8、收集、報告校園及周圍治安動態和信息。
9、上班時必須著統一的保安制式服裝,攜帶必備的防護器械,嚴格按照保安服務業服務標準開展工作。
10、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不遲到、早退、脫崗。
11、熟悉學校的物防和技防設施配備,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和保安防衛器械。
12、文明執勤,言行規范。
四、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因身體狀況不能從事保安工作時。
3、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甲方造成極壞影響的。
4、打架斗毆、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5、違反規章制度,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6、用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和治安責任的。
8、其他違反國家政策和甲方規定的。
五、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教育體育局備案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日
勞動用工合同2024 篇17
乙方(雇請人):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雇請乙方。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其中生活費,房租,水電費每月_________元)。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職責和執行制度的情況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8小時工作制度,因工作需要,有時要進休息換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2、甲方執行本市中等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收入不低于本市當年規定的中等工資標準。
3、乙方工資按?元/月,試用期滿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工作表現在位認證由甲方負責給予乙方加薪。
4、甲方每月十五日如期發放工資,(逾期未發工資的,從超過發薪日期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的標準賠償給乙方)。
五、社會福利待遇
2、?探親休假,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時間達到兩年以上者,分別可享受探親假待遇,休假其間發給基本工資,路費自理。工作滿兩年可享受七天假期,滿三年可享受十天假期,滿四年以上者可享受十四天假期。
六、_____和勞動條件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試用期不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
(3)、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_____、_____、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犯勞動紀律,經教不改的。
(4)、甲方有以暴力_____或非法限制乙方的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二個月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的。
(7)、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有一方提出解出勞動合同的,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3、如在合同其內提出辭工沒有得到批準離開的甲方有權不退還給乙方壓金和當月工資。
4、在合同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甲方開除的,甲方不退還壓金和當月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甲方:
乙方: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勞務合同?|?用工合同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勞務合同?|?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