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業務法律文書 競業限制合同(精選3篇)
勞動業務法律文書 競業限制合同 篇1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員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鑒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行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 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 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二、甲方義務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福利、勞保等)。補償費按季度支付,由甲方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銀行卡上。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三、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 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返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四、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業務法律文書 競業限制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合同。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承諾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業務。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 _______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 _______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這些單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等等。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________________ 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 _______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所謂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類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二)甲方承諾: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由乙方到甲方領取或甲方通過銀行、郵局支付。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機關提存。乙方是否拒絕領取,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二、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項(一)乙方承諾(1)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整,違約金數額為乙方在甲方工作年收入的2 倍,并且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返還甲方。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項(一)乙方承諾(2)、(3)款所列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整。金額為乙方在甲方上一年度的工資收入的 5 倍。
三、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商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于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又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3、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甲方承諾”的義務,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達到一個月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80%的,視為拒絕支付)。
四、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五、合同的效力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業務法律文書 競業限制合同 篇3
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員工,在甲方 部門擔任 職務,因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然會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動的權利,雙方就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知識產權、保密義務以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達成如下約定,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知識產權
1.乙方在職期間及從甲方離職后一年內,獨自開發或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與其在甲方期間的工作相關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域名權、其他發明創造等)均屬于甲方所有(專屬于乙方的人身權利除外)。
2.乙方有義務將相關知識產權的全部信息報告給甲方,同時應在合理范圍內與甲方簽署相關文件,提供相關材料,以協助甲方申請、轉讓或注冊上述知識產權,并保證甲方在全球范圍內對該知識產權擁有絕對權利。
3.對于乙方在職期間完成的發明創造,甲方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獎勵。
4.乙方在職期間不得擅自實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行為,因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賠和訴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費用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按比例扣除。
二、保密義務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一切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信息、技術信息、客戶信息、營銷計劃、投資方針、人事材料、財務數據、價格、成本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員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乙方應當立即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資料、數據、物資等一切載有或可能載有保密信息的載體。若記錄著保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乙方應當將相關保密信息復制到甲方指定的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義務長期有效,不因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終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三、競業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不得為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協助,不得在前述組織機構擁有利益;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系的業務。
2.乙方在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不得有下列行為:
(1)在生產、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或有競爭、供銷及其他利益關系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任何組織機構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或不擔任職務但為前述組織機構提供指導、咨詢、協助或擁有利益;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供銷或其他利益關系的業務。
(2)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服務、收取訂單和發生可能直接或間接轉移甲方的業務或對甲方的業務產生或將產生不利影響;甲方的客戶包括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時已經屬于甲方的客戶,以及在乙方離職時甲方正在評估、談判、接觸或準備發展的客戶。
(3)通過直接或間接招攬、引誘、游說、鼓勵等方式干擾甲方與其他員工的勞動關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員工。
(4)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乙方離職后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擔任其顧問,不論是兼職還是專職,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與甲方存在競爭性業務經營,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有關新單位名稱及乙方職位的書面有效證明材料提供給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提供相關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內仍未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四、經濟補償
1.補償期限:乙方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限為 年,自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間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競業限制補償。
2.補償標準:甲方按照人民幣 元每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3.支付方式:乙方離職后,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相應順延。甲方通過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應當于上述日期至甲方處領取。
(2)甲方以銀行轉賬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乙方需要變更上述賬戶信息的,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產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任何個人原因而導致甲方無法按時支付經濟補償的,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5.若甲方認為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自甲方通知到達時終止,乙方競業限制終止后甲方無需再向乙方繼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在在職期間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有權視損失情況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個月月平均工資的 倍支付違約金(不足六個月按實際月份計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2.乙方在離職后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乙方應當將差額補足。
六、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聯系信息:
甲方指定聯系人: 乙方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傳真號碼: 傳真號碼:
微信號碼: 微信號碼:
QQ號碼: QQ號碼:
2.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本協議項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應提交、發送到上述所列的聯系地址或電子郵箱或傳真號碼等。如本協議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系信息發生變化,該方應立即通知本協議的另一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該方承擔。
3.甲、乙雙方同意,除另有約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達,按照下列日期視為送達:
(1)如果是傳真,則為傳真發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3)如以郵寄方法送出,則為投遞方郵局加蓋郵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電子郵件形式發出的,則為郵件首次進入收件方郵箱系統之日;
(5)如通過手機短信、微信、QQ等即時通訊工具,則一經發送視為送達。
4.甲乙雙方同意,如履行本協議中雙方發生爭議涉及訴訟時,上述地址為雙方合法有效的送達地址。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其他
1.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可簽訂書面的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