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學習心得(精選3篇)
勞動合同學習心得 篇1
《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已由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十八次會議于20__年6月29日,現(xiàn)予公布,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去年在蘇永照老師的帶領下,我們學習了《勞動法》這門課程,蘇老師結合教材與事例,給我們講述了勞動關系中所規(guī)定的權利,我們應在法律允許的基礎上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以及當權利受到損害時,該如何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xiàn)在系統(tǒng)的閱讀了《勞動合同法后》深有感觸,因為在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后,我覺得對我們來說用處很大,尤其是我們即將踏入社會,走上工作崗位,就應該懂得勞動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過程以及應注意的事項。
該法規(guī)定,用人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勞動關系勞動關,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而且還要看自己簽訂的是有固定期限的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怎樣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怎樣的勞動合同算無效合同等等。如果我們不懂這些,不去關注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即使用人單位侵害了我們的合法權益,我們也不知道。如果一帆風順還好,但是如果遇到什么事情,我們也應該知道怎樣拿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當然我們也應根據法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履行自己的義務,例如,我們要和用人單位簽訂保密協(xié)議等,我們也應該不做觸犯法律的事情,以至于讓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該法中,還讓我了解到了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勞動合同法》有效地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報酬權益,第三十一條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平常加班應是平常工資的150%,周末應是平常工資的200%,節(jié)假日應是平常工資的300%。所以,我們應該努力爭取我們的勞動所得,依法獲得我們的勞動報酬,一旦權益受到侵害,應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還有,隨著時間或者環(huán)境等一些原因,我們經常會面臨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該法中規(guī)定了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在解除時用人單位應該怎樣做才算合理,以及解除之后勞動者可以獲得哪些權益:什么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之后應該履行什么義務,及保留那些材料等等,更值得我們了解清楚的還有用人單位的哪些做法違反了法律,應對勞動者做出哪些賠償,例如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第八十五條用人有下列情形的,由勞動行政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百分百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等,以及勞動者因不了解勞動合同法中的規(guī)定或其他原因沒有履行好自己的義務的,也應負有相應的責任。
這些都對我們以后的職業(yè)生涯有重要的指導幫助意義。我們應嚴格遵守《勞動法》中規(guī)定的各項法規(guī),并能在自己在勞動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知道怎樣拿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學習心得 篇2
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對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重建勞動關系新格局意義極為重大,其宗旨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不能侵犯用人單位的利益。因此,作為勞動者的我們,應該在了解勞動合同法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對于即將踏入職場的我們,務必要了解勞動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常識。老師利用課堂時間帶領我們學習其中最精華部分,我將我學習勞動合同法的幾點心得寫出來,大家共同從中學習受益。
在應聘過程中,勞動者要向用人單位提供自己真實的信息,但并不意味著求職應聘須如實回答所有提問。一些用人單位認為全面了解求職者的情況是自己的權利而侵犯勞動者的隱私。為保護勞動者的隱私權,《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不屬于“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單位都無權過問,勞動者也有權拒絕作答。
初入某個工作單位,單位都會要求一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且雙方都滿意后再簽訂勞動合同。對于有些用人單位無休止的延長勞動者的試用期,克扣試用期的工資,無緣無故解雇試用期的勞動者等等行為,勞動合同法加大對試用期勞動者保護力度。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問題,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期限。勞動合同法同時限定了試用期工資的最低水平。勞動合同法還限定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試用期勞動者。
我們簽訂的勞動合同分為三種: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無固定期限。但是在這里不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除都存在誤解,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這樣誤解的結果是,一些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單位簽訂,而很多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給出了明確界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確定終止時間就表明勞動合同的終止是不確定的,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或者出現(xiàn)法定的解除情形時就可以解除的。其實,許多單位的實踐經驗表明,與符合條件的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于增加凝聚力,保持職工隊伍的穩(wěn)定;而大多數(shù)職工也明白,不好好工作或者不與單位同舟共濟,就是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也白搭。
在工作過程中,如果雙方發(fā)生分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勞動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者仲裁來解決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爭議案件或裁或訴。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都可以成為終局裁決。《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這樣規(guī)定,更有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是每一位勞動者以及每一個用人單位必須了解的法律,只有對其中的一些條文了解甚至熟知,才能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免受傷害。
勞動合同學習心得 篇3
集團公司全體員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中國學習論壇首屆年會在北京召開,在全社會引起了熱烈反響,此次年會提出的學習型社會理論被廣為傳播,受到國內眾多城市各行各業(yè)的關注。如今,創(chuàng)建學習型企業(yè),提升企業(yè)的學習力、競爭力更是成為我們重要的課題和必然的選擇。知識經濟時代為競爭添注了全新的內涵,產品、質量、規(guī)模、裝備水平的競爭最終都歸結到人才的競爭、學習能力的競爭。
新春伊始,我們剛剛經歷了與家人歡聚的喜慶,就又以更飽滿的熱情投入到我們的工作中來。此時,公司總經理____________同志率先提出了要把____________建設成學習型企業(yè)的號召,為我們的工作指出了方向,為我們的工作添加了動力。
提升你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促進公司高速、穩(wěn)定的發(fā)展,我們需要做到:
一、樹立遠大理想目標,做好終身學習的準備。知識就像食品一樣有自己的保質期,尤其是知識經濟時代,新知識不斷產生、不斷變更,讓人目不暇接,現(xiàn)有的知識再豐富,如不繼續(xù)學習,或者說不及時跟上時代的步伐學習,都可能被淘汰。因此,學習是一個終生的過程,停止學習就意味著衰敗。在市場競爭中,優(yōu)勝劣汰是不可抗拒的自然法則,“永遠挑戰(zhàn)未知”是我們不斷學習、不斷創(chuàng)新的動力源,應該成為我們共同的座右銘。21世紀的社會是個學習的社會,它屬于懂得學習、不斷學習、敢于學習的我們。
二、加強團體合作學習,提升團隊智商。我們的學習應該是一種高效的學習、整體的學習,在人人自覺學習的基礎上,強調組織統(tǒng)一管理,團隊交流,通過深度溝通形成向上發(fā)展型的共識,提升團隊的決策智商,將分散在我們每個人頭腦中良性的、積極的知識和信息整合成巨大的知識推動力,也就是我們的企業(yè)文化力。以鼓勵信息共享、團隊合作、思維無邊界和誠信為本為我們的文化重點,以完善的信息基礎設施為平臺,充分利用現(xiàn)代化先進的技術手段,在我們之間形成有效的思想互聯(lián),從而提升我們的整體智慧與判斷力。
三、做學習的先行者,最終帶動全員學習。學習是促進變革的源泉,也是我們自身發(fā)展的基礎,無論是公司的決策層、管理層,還是執(zhí)行層,都必須自覺得全身心投入到學習中來,讓我們的企業(yè)每個細胞都活躍起來,決策層帶頭學習做榜樣,管理層統(tǒng)一把握好學習的方向,執(zhí)行層積極向上,互不象讓,爭當學習的排頭兵。要在我們的企業(yè)形成一種講學習、愿學習、比學習、會學習、促學習的良好氣氛,在我們的周圍樹立學習為榮、終身受益的理念。
創(chuàng)建學習型企業(yè),創(chuàng)建學習型的____________,是我們的生存之本、發(fā)展之魂,也是我們城開人共同的任務。它是一項長期的系統(tǒng)工程,需要我們持之以恒的精神,今天,我們的學習,______的發(fā)展;明天,______的發(fā)展,我們的幸福。
____________集團公司辦公室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