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續訂)(精選15篇)
勞動合同(續訂)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技術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第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乙方應遵守如下規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惠州市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元/月或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 篇3
甲方名稱: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
乙 方(勞動者):____
姓 名:____
性 別 :____
出生年月:____
文化程度:____
戶籍所在地址 :____
現居住地址: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 :____
聯系方式: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無錫市勞動合同,合同范本《無錫市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并約定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C、以完成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勞動合同(續訂)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 聘用職務及職責
1、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部,擔任_____________職務。
2、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業務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和職務。
3、 乙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以主動和積極的態度,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工作指標、勞動定額及質量標準。
三、 工作時間
1、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乙方的工作時間并不包括用膳時間,每周正常工作40小時,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考慮到酒店的特殊性,經雙方協商每月加班32小時,即每周延長工作時間8小時,甲方將相關規定的比例將加班工資計算在當月的工資總額中。
2、 甲方實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規定》及有關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工作制度。
3、 由于酒店的工作性質或經營特點,甲方要求乙方服從不同的班次,并遵從本酒店所制定的各崗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在其認為需要或非其所能控制的特殊情況下,以及節假日酒店營業高峰期等,可改變乙方的工作時間和班次。
4、 基于上述原因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甲方應為乙方安排相應的時間調休、補休或補發相應加班工資。
四、 工作條件,勞動保護
1、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種、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3、 乙方發生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甲方應當及時處理,并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 勞動報酬
1、 根據市勞動局發布的工資指導文件,同行業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經濟效益等因素,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本公司實行基本工資、獎金、加班工資的工資結構。
基本工資:______________
獎 金:______________
加班工資(每月四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______________
可約定3500元工資以下按此方式(不含3500):1310+(工資總額—1310)/2
3500元工資以上按此方式(含3500)60%+20%+20%比例進行拆分
基本工資是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作為計算加班費依據,其他津貼、加班工資、獎金不納入基本工資。
2、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工資指數及酒店經營狀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及技能發生變化時,對乙方之工資標準及相關福利待遇作出調整。
3、 甲方進行上項調整不得低于佛山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 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酒店及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購買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由甲、乙雙方按法規規定的比例繳交,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應繳的社會保險費。
2、 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享有年假、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
七、 培訓規定
1、 甲方將為乙方安排入職培訓及自身素質培訓,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乙方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2、 如乙方接受甲方安排外地培訓或高級職業培訓,乙方須另行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的條款與合同中有關條款相抵觸時,以培訓協議為準。
3、 從學校畢業直接加入本酒店或原行業工種與現職不同的,沒有相應工作經驗的,須接受甲方的`上崗培訓,在該培訓期內乙方工資將可能以其崗位技能與熟悉程度,由雙方另行商議確定。
八、 商業秘密
1、 乙方在聘用期間和聘用期結束后,均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傳播(包括對該類內容無關的本酒店人員)。
2、 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財務文件(票據、帳目、憑證、合同等)、數據、印信、公章及營業項目的內部報價;
(2)、供應商信息、顧客信息;
(3)、經營策略和方針;
(4)、酒店認為需要保密的,加蓋“機密”印章的其它資料與信息。
3、 如果聘用合同期滿或終止聘用關系,乙方必須將其所涉上述內容物品歸還甲方。歸還的物品包括
但不限于:所有內部傳閱的文件、筆記本、名單、報告、電腦軟件、儲存體以及其他文件。
九、 勞動紀律,獎懲辦法
1、 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2、 甲方對于模范遵守規章制度的雇員予以獎勵,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雇員予以懲處。
十、 甲方解除合同
1、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無須給予任何補償,乙方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乙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提前七天通知乙方解除合作關系;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員工手冊》;
(3)、乙方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或有不誠實行為,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提供虛假、偽造、冒用的入職資料、證件等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不足通知期的應向乙方支付不足天數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 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個別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2條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
(3)、乙方死亡 ;
十一、乙方解除合同
1、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或按相應要求通知甲方終止合同并無須給予任何補償:
(1)、在試用期內。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可提前七天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應辦好工作交接手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除上述情況外,乙方在聘用期內辭職的,需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不足通知期的應向甲方支付不足天數工資作為賠償金。對于正當理由的辭職要求,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不獲發補償金。
3、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必須于當日退出工作崗位,辦理有關物品、檔案等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財務結算,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工作場所并凍結財務結算。
十二、合同終止
1、在合同期滿前七天雙方都需主動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對合同續簽或終止之意見。
2、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由此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或負面影響的,應向對方作出賠償。有關具體賠償應根據違約責任大小及令對方所造的損失程度確定。
2、 如果甲方曾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且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培訓規定服務期限的,乙方必須按比例向甲方賠償培訓費用。
十四、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 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酒店《員工手冊》、酒店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該合同的附件。
4、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對本合同條款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認可。
甲方: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簽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 篇5
第號
員工姓名:所在單位:通知發出時間:年月日
通知送達方式:直接送達、留置送達、郵寄、媒體公告、其他
公司經辦人:
本人已收到單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已完全閱讀并理解其內容。
員工簽收: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號
同志:
您于年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現因下列第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年月日簽訂的為期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年月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月日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條件
關于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所示: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者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日至 月日止。(其中 日至年月日為試用期)。
2、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門擔任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和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3、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1、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培訓。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在試用期內每月基本工資為RMB,根據乙方工作表現確定乙方績效獎金為____RMB,全勤獎金為RMB,崗位津貼RMB,食宿津貼RMB。
2、乙方在試用期滿后每月基本工資為 RMB,甲方根據相關規定和乙方工作表現確定乙方績效獎金為RMB,全勤獎金為 RMB,崗位津貼 RMB,食宿津貼 RMB。
3、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發生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4、乙方病假和事假期間的工資按甲方相關工資制度予以處理。
5、甲方實行保密工資制度,乙方有義務對其工作進行保密,違者按甲方相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6、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中旬,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六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
2、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相關規定處理。
3、 乙方依據甲方規定,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4、 甲方每天向乙方免費提供一頓工作餐。
第七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乙方應積極配合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責任崗位制、部門主管加班不計加班工資)
3、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第八條 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乙方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管理,乙方若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 予記過、扣薪、降職、停職、除名等處分。
4、因乙方故意或過失行為侵害甲方資產的(包括一切有形、無形資產),應依據甲方相關規章 制接受處罰并對其行為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
第九條 業務機密
1、 乙方必須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并在工作中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保密制度。
2、 乙方在任職期間或離職后擅自向第三人泄露甲方商業秘密或協助第三人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經濟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的規定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3、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 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5、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的,必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甲方。
6、乙方因其它原因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因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相關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先行 協商解決。
2、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不 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續訂) 篇7
一、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概述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因當事人雙方主客觀情況的變化或某種法定事由的出現,由勞動者一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所謂單方解除權,是指當事人依法享有的,無需對方當事人同意而單方決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力。單方解除權性質上為形成權,即不須有對方當事人同意便可發生法律效力的權利。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38條對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做了詳細的規定,勞動者如要解除勞動合同,除通過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后解除和依法行使即時解除權以及第38條最后一款無需通知用人單位直接解除合同外,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行使一般解除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其他任何實質條件,但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以使用人單位進行必要的準備,避免影響其生產和經營。勞動者的辭職權,亦即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權利的一項具體化權利,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是對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的肯定和具體化。此規定為勞動者行使自主選擇的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權的積極意義在于:
(一)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處于弱者地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一般也是以用人單位一方的格式合同為準,對于勞動者的限制多于權利。因此,勞動法從充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規定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有力保護了勞動者行使權利的現實性和可能性。
(二)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
它有利于勞動力資源的合理配置,實現最大價值。勞動者出于興趣、愛好、專業,待遇等考慮,認定現有的單位和職業不適合于自己時,其工作積極性和效率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也需要實現新的選擇。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自由,就可以積極主動地調整資源的組合方式,為實現新的更優的組合提供了可能。
(三)在程序上限制了解除權的濫用,維護了合法的效力,保障了用人單位的合法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在賦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的同時,施加了提前告知的程序義務以限制解除權的行使,這樣便兼顧了兩個目標,即維護合同效力與維護合同自由。并且,一定程度上給用人單位足夠的時間,以減少用人單位的損失。不至于用人單位因為勞動者的離開而嚴重影響自己的生產經營。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在實踐中所存在的問題
我國勞動合同法雖然對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做了規定,但是在實踐中也存在著不少的問題。如勞動者的預告解除問題,勞資雙方關于授權不平等引發的問題,違約責任問題等,這些問題給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帶來了不少難題和麻煩,如果妥善解決好這些問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勞動者的預告解除問題
第一,預告期限問題
按照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的預告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這一期限在司法實踐中也產生不可避免的爭議,這是因為在社會發展到知識經濟的時代,勞動者的替代程度因勞動者素質的不同已經產生了不容忽視的變化,一些高級人才的替代程度遠遠低于普通勞動者,可以說三十日這個預告期限已經成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有看法的焦點,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辭職請求只能無條件接受,無形中給用人單位帶來了損失,而勞動者卻可以隨時離開。
第二,預告期限內勞動合同的效力問題
在勞動爭議中,勞動者主張勞動合同因已經提前預告而解除,而用人單位則不認為勞動合同已經解除的情況很多。其主要的爭議點就是在預告期限的起算問題以及預告期限內勞動合同的效力問題上。現在勞動者形式期預告解除權的方式往往是以辭職報告的形式出現的,并且許多勞動者都是在提交辭職報告后即離開用人單位而另謀他職,在等到三十日的期限滿后才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這就給預告期限內的勞動合同的效力帶來了極大的影響。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前預告是勞動者的義務,在法定期限屆滿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仍然是有效的,雙方之間仍然存在著勞動合同的關系,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勞動義務。但是用人單位也不應當利用預告期限的規定,片面利用其有利條件在預告期限的確定上作文章,而給勞動者重新就業制造障礙。
第三,用人單位在預告期限內是否可以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作為對勞動者單方解除的抗辯
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動者單方面解除權的前提是保護勞動者的勞動自由和勞動力的自由流動,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行使單方面解除權時,用人單位以書面方式通知勞動者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不得成為其抗辯依據,勞動合同應當視為解除。這一點勞動部在立法說明中已經加以了充分的說明,但司法實踐中仍然有人認為用人單位可以抗辯,這是與立法精神相違背的。
(二)關于授權不平等引發的難題
世界各國關于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規定,都有一個相同的內容:即單方面提前通知解除權只適用于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適用于約定明確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明確期限的勞動合同只能基于正當的法定事由發可解除。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38條并沒有明確指出究竟是實用于哪種勞動合同,勞動者對所有勞動合同均可行使一般解除權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基于法定的正當事由,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補償。許多勞動爭議案件都明顯反映出這種授權不平等,必然會導致產生勞動爭議。
依《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履行提前30日預告程序勞動者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的期限條款對勞動者來說幾乎沒有約束力,而僅僅對用人單位才有約束力。勞動者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可隨意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始終面臨著勞動者走人的缺員威脅。雖然法律規定有30日的預告期限,但現代企業中的高級人才、“高級打工仔”很難在30日找到替代者,一個關鍵勞動者的辭職,有時會使一個企業破產。一般解除權無區別地適用于所有勞動合同,會導致因一般解除權授予不平等所產生的利益失衡更加失衡。同時,用人單位因勞動者可隨時“跳槽”,必然對勞動者的培訓投入信心不足,從而限制勞動者素質的提高和企業的長遠發展。勞動合同的期限條款是必備條款,在約定期限內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現實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確定期限條款只對用人單位有約束力,而對勞動者卻沒有約束力。
(三)關于違約責任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了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合同的賠償責任。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僅限于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將其賠償數額固定為合同依法解除時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是否充分合理?舉例,假設一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了一份5年期限的固定合同或無固定期限合同,勞動者工作1年后,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此時雇主的賠償標準僅為2個月的工資(1個月工資的2倍),勞動者損失的四年甚至更長的'工資和其他損失都無法得到賠償,這種賠償標準對勞動者極為不公!在合同法解除合同的場合,經濟補償的重要意義在于補償勞動者工作期間的貢獻,因此,應根據其工作年限,計算經濟補償金額;而在違法解除合同場合,賠償的目的是彌補勞動者合同剩余期限的工資和其他損失,而不是已工作期
間的貢獻,二者機理完全不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這種責任機制,除了法理基礎和立法技術的嚴重缺陷,也遠遠無法賠償勞動者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實際損失。
(四)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無條件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形式的規范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38條對于即時辭職的通知形式并未作明確規定,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即時辭職與自動離職的區別在于勞動者是否通知用人單位,所以通知的形式很重要。勞動者將自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用明確正式的方式通知用人單位,有利于用人單位及時調整人員安排和妥善安排生產經營活動,防止因即時辭職造成損失,引發爭議。口頭通知雖然也是通知形式,但不規范,容易產生誤解和分歧,應對通知形式作出明確界定,以規范即時辭職行為。
在現實中,由于即時辭職行為形式沒有明確規范導致很多問題,許多勞動爭議都是因為通知形式的不規范而引起的。應當對即時辭職的形式作出明確規范,避免因形式的不規范而引發不必要的紛爭。
三、完善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幾點建議
(一)區分勞動者工作崗位的性質,規定不同預告期
《勞動合同法》37條對勞動者的工作性質不加區分,而統一地賦予了所有勞動者行使權的30日的預告期,而現實中不同工作性質的勞動者可替代的程度是不同的。一個普通崗位上的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很快就可以找到接替人選,而一些重要崗位上的勞動者跳槽,卻很難在30日內找到替代者。對不同性質的勞動者行使解除權,法律應當區別對待。如果一個高級人才的流失可能會導致企業癱瘓,使企業蒙受巨大損失,那就應該適當延長其預告期,以使用人單位有充足的時間來尋找替代者,減少對用人單位造成的沖擊和損失。
(二)司法實踐應確認一般解除權的“棄權條款”的效力歸于無效。
由于《勞動合同法》第37條賦予勞動者單方面預告解除權,這給用人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的相對穩定帶來了極大的影響,因此有些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勞動者與其簽訂確認放棄無條件預告解除權的所謂“棄權條款”,從而達到用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對《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的勞動者的無條件解除權進行限制的目的。這種做法在司法實踐中也引發了不少問題,一種觀點認為這種約定有效,其理論依據是合同法中的合同自愿原則,認為只要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勞動者放棄其權利并無不當,故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勞動者放棄無條件解除權以后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行使預告解除權。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而來的無條件解除權是勞動者的法定權利,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否則就是違法,因此即使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也因其違反法律而無效。在目前的就業形勢下,絕大多數的普通勞動者相對于用人單位來說是處于弱勢地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基礎上處于被動地位,從衡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利益看,棄權條款應歸為無效。
(三)區分不同勞動合同類型,規定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條件。
世界各國勞動立法中關于勞動者的提前解除權只適用于不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適用于有明確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只能基于正當的法定事由或履行一定的期限后才能解除。而我國《勞動合同法》第37條并無此限制,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無區別地適用于一切勞動合同。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對于定期合同來說,期限自始就是一種期待和利益。而且這一期限也是能為勞動者所預見的。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明確了雙方當時人在此期間內必須全身心投入,共同創造最大價值,但勞動者享有了毫無限制的單方解除權后必然會影響其投入,這對企業無疑是不公平的,因此,有必要對有明確期限的勞動合同中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加以限制,具體來講,可以進行如下設計:區分固定期限合同和不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條件。對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如果合同未到期,不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而不固定期限合同中,勞動者可以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隨時解除合同。
(四)適當授予用人單位以單方解除權
我國《勞動合同法》把無條件的一半解除權只授予勞動者,而沒有相應的授予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要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基于《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規定的法定正當事由,否則即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樣立法的目的在于嚴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范圍,保障勞動者的就業穩定。在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尚未健全,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擇業觀念普遍不高的前提下,否定用人單位的一般解除權,嚴格限定其解除權的范圍,對于保障憲法賦予勞動者的勞動權和維護社會穩定至關重要。但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勞動者的利益和用人單位的利益時相輔相成的,勞動立法應以同時保護勞動者利益和用人單位利益為價值取向。由于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常常處于弱勢地位,因而勞動法對其進行重點保護。但重點保護應建立在平衡、平等、公平和正義的基礎之上。隨著各方面條件的逐漸成熟,在提供一定經濟補償的前提下,將無條件一般解除權平等授予用人單位。這樣,既符合世界勞動立法潮流,又可促進勞動立法在平等基礎上健康發展。
勞動合同(續訂) 篇8
鑒于您在合同履行期間,自____年__月__工作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經慎重考慮,現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您的最后工作日為____年__月__日,請您按照公司的'程序在當日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您的工資將發至 年 月 日,公司已結算您的薪金,請您至公司領取。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人力資源部聯系,人力資源部將隨時為您提供指引和幫助20xx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范本默認。
感謝您在公司工作期間所付出的努力,祝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展宏圖!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月__日
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告
勞動合同(續訂) 篇9
甲 方: 亞太國際眾籌研究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勇 文化程度:
聯系電話:性 別:
甲方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人: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自日起至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職務)為 。
二、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乙方應按時、保質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務。
勞動合同(續訂) 篇10
法律是以人的行為關系為調整對象的社會規范。就《勞動合同法》而言,其調整對象只能是勞動合同關系,而且凡是勞動合同關系都應當且只能由《勞動合同法》來調整。勞動合同關系是勞動者在運用勞動能力,實現社會勞動過程中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社會關系。勞動合同行為是勞動關系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勞動者的首要義務是實施勞動行為,完成勞動任務和做好本職工作;用人單位的義務是履行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就《勞動合同法》而言,其調整對象就是勞動合同關系。
由于勞動合同關系所指向的是勞動合同行為,所以,勞動合同關系建立后,勞動者必須加入到用人單位的生產和工作中去,成為該單位的一名職工,對內享受本單位職工的.權利,承擔本單位職工的義務。用人單位作為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管理者,在要求勞動者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必須為勞動者完成雙方約定的勞動行為,提供勞動條件,這些勞動條件既包括生產場所、機器設備和勞動工具,也包括勞動保護裝置和安全衛生防護用品。
勞動合同(續訂) 篇11
編號:_________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并終止合同的標志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管理類/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后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準,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后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后,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于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鑒證機構:(蓋章)鑒證人:鑒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 篇1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為加強甲方綜合辦公樓的安全、衛生管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全體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控制工作場所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乙方向甲方提供門衛及服務,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經共同協商,特簽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有一定的門衛工作經驗,身體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一年。
三、甲方職責
1、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配足配齊工作用具。
2、按時發放工資,不得拖欠。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
四、乙方職責
1、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紀守法,恪盡職守,細心工作,不擅自離崗,不無故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工作時間:一天24小時不離崗。每晚21:00關閉大門,早上7:00開門。值班期間若發現意外情況,及時向甲方匯報。工作時間若需調整,雙方共同協商。
3、必須做好每日值班記錄,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出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除甲方內部的車輛外,其他單位或社會個人的車輛(摩托車、自行車除外)夜間不得停放在甲方院內。
4、負責甲方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清潔部位為:院內廣場、公共衛生間;公司狼狗的中餐和晚餐及衛生;負責院內花草樹木的修剪、澆水。
5、負責報刊雜志的受理和分發;負責周一至周五上班考勤表的.收發。
6、負責水電管理工作。下班后負責關閉總電源,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7、遇到甲方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聽從甲方統一安排和調遣,協助甲方辦公室做好突擊檢查。
8、乙方不得帶家屬在甲方工作區域開火做飯、長期居住和留宿外來人員。
9、乙方在值班期間,如發生盜竊及火災事故,必須主動制止或捕獲案犯,同時報告有關主管人員。
10、對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公司的門衛要及時制止并及時報告公司,對已進入的不法分子要立即鎖好大門,報告公安機關。
五、待遇
1、乙方工資實行包干,每月工資 元(大寫:人民幣佰 元整),按月發放,不享受醫療、勞動保險及其它福利待遇。
2、乙方生病藥費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崗必須向甲方請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應由其本人負責。
六、其他事宜
1、乙方對甲方的管理制度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合同,提前兩周遞交辭呈申請。如果乙方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事項,每發生一起,從當月工資扣除20元;若因嚴重失職或瀆職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財產損失,出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外,照價賠償或恢復原狀;經教育不改,繼續出現類似錯誤,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滿后,甲方視乙方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綜合考核,成績合格繼續聘用。否則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一切結束全貴公司所有,有未盡處待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勞動合同(續訂) 篇1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個月。
第二條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于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續訂) 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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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 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生產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計時或崗位工資,工資額為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
(二)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______條中明確。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從事井下作業的,每個工作日井下津貼為______元。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培訓,不得上崗作業。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培訓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乙方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 篇15
發包方:_建筑施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公司《關于工程項目勞務承包管理暫行規定》。甲方決定將_公司_工程項目部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規范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項目內容范圍如下:
該工程項目施工藍圖中所有磚、石砌筑及抹灰分項工程;鋼筋制作、綁扎分項工程;模板制作、安裝分項工程;腳手架搭設作業。
二、本合同期限:
從__年_月起至__年_月止。
三、工程質量標準:
所有分項工程質量確保優良
四、勞務管理費的上繳及付款方式:
1、上繳標準:該工程項目勞務管理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上繳,如乙方能達到按該項目部與建設方所簽訂的合同中的質量、進度要求,則甲方按管理費的返回乙方作為獎勵。
付款方式:上繳勞務管理費按兩次付清,即主體完工前付50,裝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及資質,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糾紛及工傷事故。
六、乙方的職責:
1、全面履行_公司與_建筑施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并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2、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項目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管理費的50進行處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可另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結清勞務管理費后失效。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