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通用19篇)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1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性別民族:_____________戶籍所在地文化程度: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六、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
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且因為本合同合同期限為_____年,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______月).
(二)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任務需要及乙方_______崗位意向,安排乙方擔任 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_______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單位有關規定及乙方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具體見第五條)。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根據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甲方安排乙方每天工作量不超過8小時,如超出8小時需加班部分根據加班時間予以補休。每周工作五天半,按工作需要實行單雙休。______月休假保證在6天以上(包括六天)。 具體安排為:
夏令時上午:_____8:_____00-12:_____00,下午:_____14:_____00-18:_____00。
冬令時上午:_____8:_____00-12:_____00,下午:_____13:_____30-17:_____30。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______年休假(5天/______年;工作______年限每增加一______年、______年休假增加一天;以15天為上限)、婚假(15天)、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假期時長均遵照《勞動法》、《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規定。
3、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______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4、如果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5、當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與休息時間。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及乙方工作_______崗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2、工資構成方式為:基本工資+項目提成工資+______年終獎。基本工資分為實習工資,適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三種。
試用期基本工資為______元/______月;正式聘用的基本工資為______元/______月。個人當______年所得基本工資+提成不足______元時發放保底工資,保底工資______元/______年。
乙方項目提成工資計算方式:_____單個項目提成____完成項目數量。單個項目提成比例為該項目簽訂資金總額的3%-6%。個人所得提成根據實際工作量、工作完成質量等因素在項目組內分配。每個項目完成后,需結算該項目個人所得提成額,由公司存檔并通報個人。
3、甲方每______月25日支付乙方(上______月)基本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當______年的保底工資及提成在農歷春節前一次性發放。
4、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故離職,需提前結束合同,乙方當______年個人應得保底工資扣除20%,余下金額離職當______月一次性發放。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按時以當地最低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乙方應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資料。
3、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4、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社會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工資按照國家的規定和甲方規定執行。
6、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3、由于通貨膨脹、物價指數上漲,和國家有關規定的變更,甲乙雙方每______年就工資部分進行協商一次。雙方達成一致時,變更本合同;如最終無法達成一致,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第八條第3款所述情況;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實習期或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______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年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5、如因乙方個人原因需要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認可,可以解除本合同。如甲方不認可,乙方仍要解除本合同的,則乙方須承擔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月工資額。如乙方未交接離職或曠工超過15天,視為違約,違約金為______月工資額的二倍,并且甲方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
(4)、《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第十三條商業秘密
1、乙方為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時,甲乙雙方終止合同或乙方解除合同前一個______月內,乙方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_______崗位,工資標準隨_______崗位變動而調整。
2、掌握商業秘密的乙方離職后,須在半______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具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不得使用在甲方工作時的保密資料或成果。如果乙方未按此約定執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在合同期內及離職后,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業、技術秘密及甲方所擁有的一切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不得拿在甲方的工作作為自己的畢業設計或答辯,如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沒有時間完成畢業設計的,可與甲方協商,由甲方確定乙方的畢業設計及答辯范圍。
第十四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3、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別:男
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10月1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終止(如有試用期,則試用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和要求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南城都匯4A期
工程中擔任 水電工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安排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且應合理安排職工補休或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對乙方進行入場施工安全教育。甲方應當對已取得電工、焊工、登高作業等特殊工種操作證書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或書面交底)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七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1500元,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每月2200元;按工作量計算工資的,每(工作量單位)支付工資 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 15 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不得交由包工頭代發),并由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合同甲方如為分包方,工資支付發生違約情況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支付。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每月15號發上月整月工資 ,年底全部清帳。 合同結束時全部結清。
第九條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雙方勞動合同解除后,應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手續。乙方因工負傷,其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和甲方勞動紀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勞動條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本合同,應在規定的時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六、違約責任、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規定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甲、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部發[1995]223號文件給對方以賠償。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區、縣)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直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其他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四川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昆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雙方對勞動合同履行地約定為 (可能跨地區安排人員的合同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 A、每周工作 日,每天工作 小時。
B、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C、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國家出臺具體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乙方現行崗位是否屬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是否 )可能存在的危害為: ;
甲方所采取的措施、待遇: 。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為元/月。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雙方約定為: 。
(四)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六) 。 六、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雙方對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約定為: D、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鑒證單位:
鑒 證 人:
鑒證日期: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簽證機構蓋章: 簽證人簽名:
簽證日期:
一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4
合同編號: 號
勞動合同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編號:( )字201__第 號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方:姓名: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街道(鄉鎮)
戶籍所在地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
乙方確認自己合法具備合同主體資格,本合同簽署系雙方真實意愿的結果。
一、工作內容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乙方保證有能力及愿意從事上述工作,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相關考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可以根據需要或乙方的個人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愿意服從。《人事異動表》或簽訂的新職位的《崗位說明書》作為修改本合同相應條款的書面變更依據,同時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案。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試用期為乙方與甲方正式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職責要求
第四條 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工作規范和標準、作業流程、考核標準等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和目標,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考核,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五條 乙方應恪盡職守、廉潔奉公,維護甲方的企業文化、企業形象和經營理念的統一,嚴格遵守并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規范。
第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遵守競業禁止的規定、維護甲方的知識產權。具體義務見本合同附件《保密及知識產權保護協議》、《競業禁止協議》。
四、工作時間、地點
第七條 根據甲方工作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不定工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考勤制度。
乙方應當在合理的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必須按甲方規定事先取得主管部門相關領導的書面批準,否則不予認定,視同乙方自主行為,打卡考勤記錄延時下班不作為加班依據。對于經甲方批準的加班,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五、勞動報酬、保險福利
第九條:薪資
1、在乙方付出正常勞動并正常出勤前提下,甲方原則上于次月十五日支付乙方上月薪資,薪資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薪資標準。甲方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乙方工資。延期支付應通知乙方。
2、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的薪資收入中包含了甲方提供的各項福利待遇和補貼等工資性報酬,具體薪資標準根據乙方工作崗位和職責不同按甲方薪資制度執行,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對乙方工資報酬進行合理調整。
3、乙方工資增減幅度應依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相關薪資制度以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進行調整;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的制度予以調整。
4、乙方調整工作崗位的,其月工資按調整后的崗位作相應調整,具體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5、乙方加班必須事先經甲方批準同意,甲方按照法律規定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按照乙方正常出勤實得工資的70%作為計算基數。
6、《人事異動表》作為修改本合同相應條款的書面變更依據,同時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案。
7、按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被甲方作停職反省或察看處理的,停職期間乙方的月工資按當年甲方經營所在地當地在職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8、乙方領取工資之日起三十日內未表示異議的,即確認該工資為乙方應得之勞動報酬。
第十條 保險
1、甲方按國家規定及乙方戶口性質給予乙方辦理并繳納社會保險,□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外省市城鎮 □外省市非城鎮,屬乙方自行承擔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統籌保險費用。乙方入職后應及時將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甲方,如因乙方未能轉入社會保險關系致使甲方無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由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乙方建立社會保險的有關憑證,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按有關規定轉移。轉移社會保險需要乙方提供必要資料和信息的,乙方應積極配合和協助,因乙方拒絕配合致使社會保險無法正常轉移的,責任自負。
第十一條 病假、事假、工傷或職業病期間工資待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且連續休假6個月以內的,甲方按照如下標準支付病假工資:
1)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不滿二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60%計發。
2)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二年但不滿四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70%計發。
3)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四年但不滿六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80%計發。
4)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六年但不滿八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90%計發。
5)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八年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100%計發。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且連續休假超過六個月的,由甲方支付疾病救濟費,支付標準如下:
1)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不滿一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40%計發。
2)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一年但不滿三年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50%計發。
3)在甲方單位連續工齡滿三年以上的,按照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的60%計發。
3、以上兩項中的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指乙方正常出勤月基本工資的70%。但上述兩項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80%。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工資報酬和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事假,甲方將不予支付乙方事假當天的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維護員工的勞動權益;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按時發放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甲方依法建立健全各項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制度,乙方必須按照規定執行,且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規范安全操作。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度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須遵守。
1、甲方規章制度和紀律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的各項制度、規定、決定、員工手冊、勞動和工作紀律、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工作規范、作業流程、考核標準和技術規程等。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3、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管理規定將以不特定公開的方式予以告知(包括但不限于開會通知、張貼公告、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告等方式)。乙方不得以未單獨告知為由拒絕接受因違反制度、規定而受到的相應處罰。
4、甲方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協同、文件流轉、信息發布均通過公司辦公系統來進行,且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全部通過辦公系統向公司所有員工公示;乙方有權上線閱覽并提出意見;若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在系統上公示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未書面提出異議,則視作乙方已知曉并認可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并愿自覺遵守和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公司勞動人事管理制度進行人員聘用、考核、管理,乙方提供的個人相關資料(如學歷、資格證書、個人履歷、基本個人信息、勞動關系)、身體健康證明等為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的重要參考,乙方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如甲方于勞動合同期間發現乙方弄虛作假或隱瞞事實,個人素質或身體狀況不符合甲方崗位要求,不具備擔任甲方聘用崗位的條件,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或采取其它措施,并不承擔補償和醫療責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五條 乙方應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經營上的所有情報,甲方的投資計劃、財務狀況、經營數據、營銷方案、促銷計劃、商品價格、產品配方、產品工藝、經銷商名單、供應商名單及與業務有關的秘密等。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競爭對手、新聞媒體或外界披露與甲方有關的業務信息。
2、乙方保守秘密的條款,不僅適用于在甲方任職期間,而且也適用于離開甲方后。
3、乙方還需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技術和商業機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技術和商業機密;
(3)如發現技術和商業機密被泄露或者自已過失泄露技術和商業機密,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發生變化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給乙方任何補償,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不能勝任工作的;
上述規定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能勝任工作的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情形:
1)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
2)不能完成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勞動定額或指標的;
3)績效考核不合格的;
4)乙方擔任管理職位,管理的團隊中出現違章、違法行為的;
5)乙方發表任何損害甲方利益言論的;
6)乙方在工作中屢犯同類過錯的;
7)其他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情形。
2、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根據甲方有關規定應予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使甲方經濟損失達壹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7、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和身份證明、履歷、學歷、職業資格、健康證明、醫療證明等材料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勞動教養或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
9、沒有親自履行合同行為發生的;
10、其它依法或依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甲方單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不能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以此理由解除勞動合同:
1、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而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3、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5、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通知送交甲
方后的三十日內應按甲方規定正常工作并履行工作交接和辦理離職手續。未得到甲方許可擅自離職或拒絕履行甲方交接手續的,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根據本條解除勞動合同,無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費。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或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等到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上,雙方可相互告知續簽意愿,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
致,本合同可以續訂,并簽訂《勞動合同續訂書》,但甲方有要求續約或提高勞動條件要求續約的權力,乙方拒絕而導致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續簽合同的,甲方無補償義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也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本合同和國家法律、法規辦理。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的,按以下標準支付:
已履行合同年數′乙方過去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已履行合同年數不滿一年超6個月的按一年計算,未滿6個月的按半月工資補償。
乙方屬于月工資標準高于當地社平工資基數三倍以上的,有關經濟補償的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的損失包括并不限于甲方用于乙方的培訓費用、泄密損失和因乙方提前離職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向所屬公司工會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現行《勞動爭議仲裁法》的規定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另約定以下內容:
1、雙方有未盡事項的,如甲方與工會所簽《集體合同》有規定的,從《集體合同》規定。
2、雙方對公司規章公示、對員工個人特殊申請或調整有異議的,以工會備案確認為準。
3、依據相關規定需要雙方進行協商的事宜,雙方可以由工會組織進行協商,并以談話記錄作為協商過程的有效說明
4、凡規定以書面通知方式送達乙方的相關資料,乙方應當簽收,拒絕簽收的以乙方填寫的住所的郵寄送達為有效通知。依據乙方所留地址無法郵寄送達的,以甲方的公告在工會備案為有效通知。
5、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年終獎金或其它依公司發放的任何獎金或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有關約定與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交乙方保管使用的所有甲方的文件資料和因工作需要交乙方保管使用的甲方財產,乙方均應辦理領用手續,并妥善保管并正當使用。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均應如數向甲方交還所有甲方的文件資料和財產,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滅失或文件泄密,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下列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缺少之條數,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承諾并保證已詳細閱讀并了解,并保證遵守。
1、《員工手冊》 《獎懲條例》《問責制》
2、《競業禁止/知識產權保護協議》、《保密協議》
3、其它經由辦公系統等合法途徑頒行的涉及員工管理的規定文件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親筆簽名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5
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有效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于: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已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其他相關情況。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個人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并愿意承擔提供虛假信息的一切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2、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試用期。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并達到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乙方因完成其工作,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工作任務的完成。
2、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 每月15-20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公眾假期,發薪日可提前或推后。
2、乙方工資標準:崗位工資 元/月,每滿一年發放10元工齡工資。
3、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于第二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延長勞動時間,甲方不支付加班工資。
5、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6、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費(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修武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或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規章制度:
甲方應依法制定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包括工資、獎懲、勞動紀律、職業培訓、競業限制等,對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職業培訓。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4、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5、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調解或申請勞動仲裁。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及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制度、工作規定、職工手冊、崗位職責、工作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和以下個人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明復印件、相應工作崗位的資格證明等;
2、乙方與其他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的保證;
3、乙方填寫的入職申請表。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或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并知曉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中記載雙方的地址、戶籍所在地、有效聯系地址為各項書面通知的送達地。若上述地址發生變化,應在7日內書面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章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用工備案機關(簽章): 備案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系,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系。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于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后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合同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此勞動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實際合同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擬定,如果需要代寫合同或咨詢合同相關法律問題,歡迎直接來電詳談。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7
甲方:_____醫院地址: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政策及上海市人民政府滬府發4號文《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的通知》,及上海市衛生局滬衛人(______)48號文《關于本市衛生事業單位開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聘用合同制________(專業技術人員 工人)。
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1、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______年齡為無期限合同。
2、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共_________年。(其中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_______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注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_______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_______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_______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甲方對乙方在思想上予以關心,業務上予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_______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其他進修機會。
(七)聘用合同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或選送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各類專業或學歷學習。
(八)雙方有關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等事項按《______醫院全員聘用合同制實施細則》執行。
三、工作報酬、福利、職務職稱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_______崗位核定和發放乙方的______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貼等。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按期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付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險金,同時繳納公積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喪假、探親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間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休養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職務職稱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內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_______崗位的性質和工作要求,經過考核,對具備條件的乙方可聘任專業技術職稱或行政職務。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等權利。
四、工作紀律:
乙方違反法紀、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______醫院職工獎懲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
(一)聘用合同的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的;
2、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員退休、退職、死亡的。
5、無期限合同的約定終止條件:
1)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后,_______崗位人員實行______年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仍無科室聘用的,將委托有關人才服務機構進行托管______年,待崗滿兩______年后仍無法安排的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其他無_______崗位聘用人員實行______月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無科室聘用的,則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3)_______崗位聘任期滿,受聘人員應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無特殊情況三次不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合同終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計______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終止。
5)已到達或超過退(離)休______年齡的人員(不含符合國家和本市關于延長退(離)休______年齡的規定,并辦理了延長退(離)休______年齡手續的人員),合同終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合同解除條款情況時,雙方均應在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_______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_______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______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處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員______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患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于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醫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或福利待遇的;
6)醫院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6、在合同規定的聘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第5項除外),并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乙方在聘用期間受過甲方國內外各種培訓,則由甲方根據培訓時間的長短及必須為甲方服務______年限的長短,用逐______年遞減的計算辦法,可向乙方索賠培訓費。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滿,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第5項規定的情況,又無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決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經濟補償:
1、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訓、分房等費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滿合同所簽訂的服務______年限的,必須按照《______醫院聘用合同制職工違約賠償的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實際工作______年限,每工作______年給予其______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_______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但到新_______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7)聘用單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______年限的。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住房:按醫院有關住房分配條例執行。
(二)報考研究生或其它進修:按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等規定辦理。在執行中,如發現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作適當補充。
九、甲乙雙方因終止解除合同發生人事爭議,經院人事爭議調解小組調解未成的。可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名蓋章)
日期:_____
登記單位:_________
(蓋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8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及要求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在被甲方聘用之前,應保證其與以前工作過的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就被甲方聘用征得原單位的同意,并辦理完所有工作的交接手續,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負。
第四條、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______(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度,試用期滿后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______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但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如轉移社會保險檔案等等),否則因為乙方原因不能辦理社保的后果自負。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經雙方協商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終止合同條件
雙方協商或按法律相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第九條、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專項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
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9
編號:
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條 項之規定和勞動合同第十八條 項之約定,雙方 于 年 月 日簽訂的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或 的.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終止)。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的工作崗位為 ,在甲方工作年限為 。 解除 (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按 月支付乙方,計人民幣 元。
甲方(用人單位):
蓋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 章
勞動用工登記機關蓋章
勞動用工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本證明書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存入乙方檔案一份 乙方(勞動者) 簽 章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
住所: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性 別: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__月:_____
家庭住址: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_______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_______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_____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_______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_______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______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______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簽名)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_____(蓋章)
鑒證人:_____(簽章)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11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 年月日
注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 地:
經 營 地: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方 2.依法實行以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1
續 訂 勞 動 合 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變 更 勞 動 合 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
2. ;
3. 。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注:轉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勞動合同示范文本,建議簽訂時需根據公司性質進行調整,如情況特殊,可咨詢專業律師。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20xx年最新勞動合同范本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勞動合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20xx年最新勞動合同的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20xx年最新勞動合同的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13
甲 方 名 稱:
法 人 代 表:
乙 方 姓 名:
身 份 證 號: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簽 約 須 知
1,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
2,甲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乙方工作所在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4,社會保險費應當由雙方按國家和本省規定繳納。
5,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6,簽訂合同不得涂改,空白之處應盡可能協商一致后填寫,不用之處可以寫無或劃掉。
7,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最新版 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15
一、用人單位(甲方)確定招用勞動者(乙方)后,需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乙方口頭同意錄用而不愿簽訂本合同的,甲方應作不同意招用處理;乙方同意簽訂合同而甲方招用30日以上不簽訂本合同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三、本合同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親自簽名或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時制三種。實行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六、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如需勞動部門鑒證,鑒證部門再留存一份。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規范試用文本)
甲方全稱(用人單位):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勞動合同履行地: 住所地:
乙方姓名(勞動者):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
就業登記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類型和期限
以下3種形式是確定勞動合同期限的表達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選擇確定第 種:
1. 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見習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見習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 經雙方協商同意以完成 工作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完成本項工作之日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
位(工種)。
(二)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執行,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在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具體作息時間安排如下:
工作時間:
休息時間:
2.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時間及每天上、下班時間由甲方合理確定,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的范圍,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4.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的范圍,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依法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 勞動報酬
甲方的工資支付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款第(二)項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依法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甲方應根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和工資指導價位,以及經營效益情況,合理提高乙方勞動報酬。
(三)以下2種形式是確定乙方加班工資的表述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選擇確定第______種:
1.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乙方的_______(上年月平均工資、前12個月平均工資)______(70%、80%、90%、100%)為基數計算,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年月平均工資應當不少于6個月的平均工資。
(四)以下2種形式是確定乙方假期工資的表述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選擇確定第______種:
1. 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其中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月基本工資、上年的月平均工資、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_________(70%、80%、90%、100%)支付,最低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年月平均工資應當不少于6個月的平均工資。
2. 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其中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以內部工資分配制度中確定的工資標準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各項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的獎懲和處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雙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注明變更日期。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甲方。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甲乙雙方應提前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
(十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后 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甲方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一)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十、 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二)中約定的項目外,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 %的部分(或規定:按照與同崗位員工工資標準的下一等級的差額部分。);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二)約定,應按照本條(二)中約定的第1項目中的招收錄用費用和第2項。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一、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注解]主要是關于保守商業秘密、競業限制、企業年金和福利待遇等事項,對由甲方出資培訓的勞動者,可協商約定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一)服務期。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費用元,為乙方提供專業技術培訓,乙方應為甲方服務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違反此約定,以不超過乙方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競業限制。乙方所在的 崗位知曉甲方的商業秘密或相關知識產權,在雙方解除或終止勞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16
勞動合同書
甲方(單位名稱):
生產場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 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甲方承諾作為合法用人單位,有權自主招聘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若因為用工主體不合格造成合同無效,甲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承諾達到勞動法規定的訂立合同的最低年齡,且無法律規定的禁止從業的限定,以及和原單位無競業限制的約定。若乙方違背以上承諾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 A )。
A.本合同期限為有固定期限,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錄用條件依甲方崗位任職資格規定。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具體任務或職責依甲方崗位工作職責規定。
(三)乙方工作地點為: 。
(四)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實行 A 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時制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9小時(不含用餐時間)。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應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貨幣形式于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乙方試用期及轉正后的薪資待遇按甲方《薪資管理辦法》執行,乙方在正常出勤付出正常勞動后工資額為1550 元/(月/日)(大寫:1550元人民幣)。其中,試用期工資額為 元/(月/日)(大寫: 元人民幣)。根據公司管理績效考核提存等制度履職后月工資額不低于 元/(月/日)(大寫: 元人民幣)。
(三)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規定。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貨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經協商,乙方要求甲方以現金的形式將每月單位部分社會保險元(大寫:人民幣)直接發放到乙方月工資當中,落地應用乙方每月工資單上有社保補貼單項,并且有乙方親筆簽字。若乙方要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則將每個月甲方工資中發放的單位部分社會保險返還給甲方,甲方則根據國家和當地的相關規定為其補繳。
或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定;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和續訂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也可經協商甲方同意時以一個月的工資代替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合同。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離崗,否則甲方有權以曠工論處,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出現以下情形,甲乙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甲方《員工獎懲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連續兩次考核等第為乙,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天或三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權合理調動乙方工作崗位,自甲方提出調動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本合同工作崗位及相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自動更改,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九、違反或解除合同的責任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關系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甲方自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日起不再負擔上述有關費用。乙方應立即辦理人事關系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若因乙方未及時辦理上述手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應按甲方《員工離職管理辦法》辦理工作交接。乙方當月工資和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后支付。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培訓:乙方參加甲方舉辦的專業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雙方有關培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該培訓協議為準。
(二)商業秘密及競業限制: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不限于行銷策略、客戶資料、生產工藝流程、產品配方、人事資料、財會資料等各方面,如有違反并使甲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加附頁)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頁的“緊急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其他事項
1)乙方身體狀況應符合國家衛生防疫部門規定的食品行業從業人員條件;工作期間,乙方非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指定的醫院進行復診,并以該復診結果為請假依據。
2)甲方依據政府規定為乙方投繳社會保險,因乙方原因(如再就業后仍在領失業保險金、身份證號碼重復或原保險賬戶未停繳等)造成甲方不能為乙方投繳社會保險時,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承諾對于身體健康狀況無隱瞞,對于學歷,培訓,工作經驗無虛假陳述。簽署合同后若發現上述資料不真實,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在變更身份證、戶籍、學歷、住所等相關信息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因以上信息不正確,造成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合同證明不能送達等情況發生,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屬非農、非漁業戶籍的,自到職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本人人事關系轉入甲方指定的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并向甲方提供調轉人事關系證明,逾期不能轉入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鑒證機關(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1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 )款
一、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的具體約定: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省、市規定,通過集體協商或其他民主形式,制定內部工資支付辦法,確定乙方工資支付形式和工資標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按月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甲方應于每月 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青島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約定內容如下:乙方工資按照與甲方約定的計件工資,多勞多得,按月結算工資數量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次月8日(節假日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向工人支付生活費 元,剩余記在剩余戶,年底返鄉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約定福利待遇如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內包含各項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到指定地點繳納。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終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及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工資的50%乘以剩余未履行合同月份進行賠償。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乙 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18
甲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_訂_日_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本協議所稱離退休人員是指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并依法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或雖未達到規定退休年齡但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退休金的人員。
一、協議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_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街道(鄉鎮)
二、協議期限
第三條_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_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__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甲方經營地址或甲方所屬經營生產單位、子公司等的經營地址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假
___第七條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標準________工時制度。
___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___第八條_由于乙方為離退休人員,故不享受甲方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的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但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五、勞動報酬
___第九條_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
第十條_因乙方屬于退休人員,甲方將不承擔其社會保險費用及住房公積金。
第十一條_乙方患病或因非工傷需要脫產治療的,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脫產治療申請,自申請之日起甲方停發乙方約定待遇,直至乙方康復。超過一個月乙方仍無法回原崗位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所有醫療費用自理。
第十二條_乙方在工作時間在甲方工作場所內從事工作任務,或在工作時間在甲方工作場所外從事工作任務的,受第三方傷害的,其待遇按國家民事規定向第三方主張損害賠償。
第十三條_乙方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_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_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_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協議的重簽、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協議:
(一)_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有改動的;
(二)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三)_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八條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_發生協議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一條中的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7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_
(一)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一)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二條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_在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聘用協議的證明,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因履行本協議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_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_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發生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七條_甲方所訂立的規章制度做為本協議附件。
第二十八條_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___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外商投資企業版) 篇19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維護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權利,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職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四條 企業應當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職工熟悉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安排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第五條 企業必須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或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六條 企業要貫徹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依法加強女職工的特殊保護。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第七條 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職工交納保險費。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和傷殘鑒定后的`待遇,按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企業應對職工特別是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九條 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條 職工對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職工有權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和檢舉。
第十一條 企業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和欺騙。
第十二條 職工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企業應及時通知工會協助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條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