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試用)(精選20篇)
勞動合同(試用)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試用期為:
(一)無試用期。
(二)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崗位職責是。
乙方工作地點為。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周、月、季、年)為周期,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甲方應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第六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參考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甲方按下列第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
1、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2、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條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第十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進行。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保密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以下協議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試用) 篇2
溫州金星大酒店(以下簡稱甲方),現誠聘身份證號碼為(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員工。根據國家勞動法,溫州市有關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年。合同期滿即終止,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二、受雇職位
乙方被受雇為。
三、工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元人民幣,其中包括基本工資、國家各項補貼及福利費等。個人所得稅將從員工的工資中扣除。乙方在通過試用期后,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
2、乙方的工資在每月15日領取。
四、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
五、勞動福利
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工作,遵守飯店的'《員工手冊》,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及上司委派的任務。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七、培訓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將向乙方提供各項專業技能培訓。
2、凡甲方出資委派乙方培訓的,在培訓期滿后,乙方工作未滿培訓合同年限而提出辭職或被解雇的,須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八、解約
1、通知期:甲乙雙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均需給對方一個月的通知期,通知期不能以假期代替,否則,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如乙方因違紀被辭退、除名,甲方按國家規定辦理,不作任何補償。
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約: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有關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外安排的工作。
(3)乙方因違反勞動紀律,被辭退的。
(4)乙方因失職,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企業因生產經營或技術條件發生變化而人員有多余的。
(7)企業宣布解散或承包期滿。
3、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約: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九、合同變更
本勞動合同已通過政府勞動部門的備案,自簽訂之日即具有法律效
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一方要求修改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十、勞動爭議
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溫
州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十一、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甲方:____
辦公室:____
乙方:____
總經理: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機關鑒證(蓋章)
勞動合同(試用)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簽定勞動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年(或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____月(或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試用期滿合格的,甲方應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安排乙方擔任_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作),并有權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三條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須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
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也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
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
第五條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
2.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婚喪假、探親假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待遇。
3.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職工特殊保護方面的法規、政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
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用品。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執行。
5.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的,醫療期間的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能夠應依法支付死亡喪葬補助、乙方所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及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六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對甲方生產經營有特殊貢獻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晉升或物質上的獎勵。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有其他錯誤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與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其他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形。
5.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6.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或延期。
第八條經濟補償與賠償
1.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4.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5.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7.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本合同內容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試用) 篇4
上訴人:★★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大道32區99號樓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劉某某,女, 1972年1月21日生,住北京市海淀區某小區34號院1號樓2門302號
原審被告:中國某勞務派遣公司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某某路7號某某大廈
法定代表人:張某某
案由:勞動爭議
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20xx)朝民初字第186※※號《民事判決書》,改判上訴人無需支付被上訴人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91000元;
2、一審、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不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0xx年9月10日作出的(20xx)朝民初字第186※※號民事判決書,特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一審法院對本案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應當撤銷其作出的判決書,依法改判,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理由如下:
一、◆◆公司與被上訴人之間僅是人事代理關系,并非是實質上的勞動關系。
首先,被上訴人與上訴人20xx年2月5日簽訂沒有終止期限的《雇傭員工標準合同》(以下簡稱“《雇傭合同》”),被上訴人20xx年3月12日才與◆◆公司簽訂虛假的《勞動合同》。后一合同的簽訂實質上僅因為上訴人為外地公司,無法在北京為被上訴人辦理社會保險,因此才選擇了與◆◆公司簽訂名為“勞動派遣”實為“人事代理”的合同,并安排被上訴人簽訂了形式上的《勞動合同》。
其次,◆◆公司從未對被上訴人進行管理,雙方不符合事實勞動關系形成的實質要件。 上訴人之所以選擇◆◆公司作人事代理的做法正是為了更好地履行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為員工購買社保),否則上訴人根本沒有必要在自己剛剛(20xx年2月5日)與被上訴人簽訂勞動合同一個月的情況下再另行委托其他機構(20xx年3月12日)為被上訴人簽訂勞動合同,在20xx年3月后故意加大自己的用工成本。
可見,三者之間根本就不是法律規定所稱的勞務派遣關系,而是人事代理關系。法院應當考慮到這一點,還原事實的真相,認定三者之間人事代理關系的實質。
二、退一步講,即便不能認定三方之間是人事代理關系的實質,被上訴人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沒有致使上訴人與被上訴人20xx年2月5日簽訂的《雇傭合同》自行解除,最多是在該期間是存在兩份合法有效的勞動關系,兩份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
一審法院認為被上訴人與◆◆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致使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簽訂的《雇傭合同》自行解除,這樣的.判決是主觀臆斷,沒有法律依據,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理由如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第4項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可見,只要用人單位沒有異議,勞動者可以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法律不禁止雙重勞動關系。因此,本案中,退一步講即使◆◆公司與被上訴人在20xx年3月12日至20xx年3月12日存在一段勞動關系,仍不影響該期間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在該期間的勞動關系同時存在:一段新勞動關系的開始并不必然導致另一段勞動關系的自行解除或者終止。且20xx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也明確規定了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定情形和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本案一審法官所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20xx年2月5日簽訂的《雇傭合同》因被上訴人與◆◆公司20xx年3月12日簽訂勞動合同而自行解除的情形不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任何一種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情形。
且在本案中,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雇傭合同》第20條明確約定:“雇傭方可將本雇傭合同分派至相關公司”。什么是分派?請注意 “分”,而不是整個轉包。結合本案實際,在簽訂本合同時,被上訴人知曉上訴人可以將這份合同分派給其他公司,實際上是分派給能夠在勞動合同履行地北京為被上訴人繳納社保的◆◆公司。因此,◆◆公司與被上訴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也僅是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雇傭合同》合同期間的“一段分派”。 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20xx年2月5日簽訂的《雇傭合同》被自行解除的法律依據何來?上訴人懇請二審法院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依法改判。
三、認定上訴人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不合法、不合理。
《勞動合同法》關于未簽訂勞動合同需支付雙倍工資規定,其立法本意是為了防止用人單位違法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而影響勞動者應當享受的合法權益。本案中,上訴人已經依法與被上訴人簽訂《雇傭合同》,并且不惜增加用工成本使用◆◆公司人事代理也盡力為被上訴人等員工購買社保。上訴人完全遵循了中國法律規定,也完全依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立法本意,維護被上訴人的合法權益。在合同履行期間,上訴人依照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在其中一段時間將關于社保繳納的事項轉分給能夠在當地為被上訴人繳納社保的◆◆公司,而這一點又恰恰是上訴人依照目前中國法律所無法獨自完成的。
一審法院卻罔顧上訴人已經完全履行了用人單位應由的法律義務,罔顧法律規定與本案事實,隨意判決上訴人支付本不應承擔的雙倍工資差額。上訴人是極為不服,強烈懇求二審法院依照上訴人請求進行改判。
四、一審法院判決不但背離了事實與法律,也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做好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法發〔20xx〕41號)嚴重背離。
《指導意見》第1規定,努力做到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維護用人單位的生存發展并重。在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時,既要依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又要促進企業的生存發展,努力做到雙方互利共贏。第2條規定,積極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在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時,要盡量維護勞動合同的效力要鼓勵、規范企業自覺履行義務。
上訴人用心良苦不惜增加勞務成本支出,選擇人事代理服務,就是為了更完全地履行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并更好地維護被上訴人能更好地享受社保待遇,也是遵循了《指導意見》的要求。如果這樣竭盡全力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自覺承擔社會責任,最終反而比違法不繳納社保的成本還更重,那法院是否希望用人單位在這種情況下都去違法,都不要考慮員工的合法權益?無需承擔社會責任,等待支付更小的違法成本?
因此,請求法院結合本案實際,全面考慮維護用工和諧,認定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的《雇傭合同》在自簽訂后至被上訴人離職期間一直合法有效,被上訴人沒有請求支付雙倍工資差額的事實依據。改判上訴人無需支付被上訴人雙倍工資差額,以依法維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鼓勵企業更積極地為類似情況下的員工的合法權益,維護勞資雙方之間真正的公平正義,促進社會經濟的良性發展。
綜前所述,上訴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故上訴人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撤銷一審法院判決,改判支持上訴人的訴訟請求,以維權益。
此致
X人民法院
具狀人:★★公司
20xx年XX月 日
勞動合同(試用)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凡簽訂本合同者,_____方為我單位員工。在簽訂本合同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學歷證明復印件;
2、身份證明復印件;
3、內容屬實的入職登記表;
4、離職證明或過去雇主出示的解除勞動合同和無勞動糾紛的證明;
乙方承諾:以上文件若有虛假或未提供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確認簽字: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部工作,并同意甲方在必要時,根據乙方的特長、能力,以及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內部為乙方調換工作崗位或在部門內部安排輪崗,乙方應當服從、配合甲方的調動,該種調整不應視為對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__________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但可適應因工作需要的出差。
第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工作的要求及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即上午工作時間為__________至__________,
下午工作時間為__________至__________,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就超過部分,乙方同意由甲方安排補休。如遇加班等情況需要延長、調整工作時間的,乙方同意甲方另行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補休,而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費用。乙方加班安排、批準及加班時長應當嚴格按照甲方相關規定執行、確認。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年假等具體執行方式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甲方相關制度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每月底,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情況及實際工作量,進行量化核算后,扣除甲方代扣代交的乙方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及社保后,發放當月應得的稅后工資。每月__________日為工資發放日。
第十條 乙方實行月薪制,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試用期按該工資標準的80%發放。甲方可根據其業務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表現、職位變化、工作崗位的調整等,經考核后,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一條 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業、歇業,或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按不低于當年當地在職職工最低社會工資的70%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轉為正式員工后,甲方應在三個月內按國家和北京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養老、失業、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其保險費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除。
乙方轉為正式員工后,在甲方工作期間若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治療或懷孕哺乳期間的工資按甲方基本工資水平發放,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按國家及合同履行地政府的法律法規規定,享有法定假期、婚假、喪假、產假及帶薪年假。
七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定程序制訂、頒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宗教習俗,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員工手冊、部們規章制度、財務管理規章和制度、保密協議書等。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規范,按職責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機密;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6、乙方提供不真實及虛假證明使甲方基于錯誤認識簽訂本合同的;
7、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勞動教養或逮捕的。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者放棄一個月工資。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應至少提前三日通知。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相應的報酬,保證乙方享受應有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依法宣告破產或決定提前解散;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先辦理工作交接,簽署離職確認書。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六條 因甲方原因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滿六個月但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賠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具體執行標準,甲方和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十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后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2、乙方負責與客戶在合同期內業務的持續發展,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客戶在合同期內解約的,視為乙方嚴重失職并對甲方利益造成了嚴重損害。
3、乙方負責與客戶的日常溝通,乙方出現造成客戶或甲方損失的重大工作失誤(指客戶損失5000元以上)的,視為乙方嚴重失職并對甲方利益造成了嚴重損害。
4、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列明附件的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獎罰措施。
5、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公司領導安排的各項職責內工作及臨時安排的工作范圍內的工作。
6、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由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職業危害防護,甲方應在本合同期內安排每年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十一 勞動爭議與勞動仲裁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經調解無效,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其它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員工手冊、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績效考核制度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所注明的聯系方式均為有效聯系方式,均能產生送達的法律效力,若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對方,若未能及時通知,按原聯系方式通知均視為有效送達,因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變更方承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以郵件簽收當日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送成功后即視為送達。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掛號信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試用)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話:
乙 方:
年齡: 性別: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 年__月__ 日止。
二、 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點為: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應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周工作___日,每日平均 小時。
五、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后,甲方按工作時間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小時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超過15日。
2、支付報酬的'其他約定: 。
六、社會保險
1、 乙方采用下列第( )方式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1)、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社會保險。
(2)、委托第三方代辦社會保險。
2、甲方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乙方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 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3、 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2、 本合同期滿,一方希望續訂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日與對方協商續訂。
3、 雙方任何一方都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已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已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企業勞動合同范本
勞動合同(試用) 篇7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續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如甲方生產經營(工作)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2、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終止。
3、本合同期限為完成______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該任務結束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______。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變化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______完成工作數量,______并達到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國家和江西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滿后,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______元,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當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五、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時間長短確定醫療期,具體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乙方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等按有關規定辦理。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遺屬補貼,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等手段致使甲方簽訂或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提前30天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意見后,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乙方,聽取乙方意見。
(七)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一)條由甲方提出以及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八)條第1、3、4、5款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月工資按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設區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不超過12年。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約定以下事宜: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試用) 篇8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協商后,雙方可以續訂合同,并辦理簽證手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職務。工作地點位于__________。工作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領導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周一至周五,周末雙休),夏令時:早上9點上班,下午5點,中午2個小時的午飯時間,冬令時:早上9點半上班,下午5點半,中午2個小時的午飯時間,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應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二)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保密協議
(一)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愿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一)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甲方:(蓋章)
__年__月__日
乙方:(簽名)
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試用) 篇9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確保甲方的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一、甲方在錄用乙方后,同時為其解決戶口的問題,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兩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為甲方服務___________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賠償金計算,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作出賠償。
三、甲方為提高公司員工的業務水平,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給予相應的業務培訓,凡甲方給乙方相應業務培訓的,乙方必須根據本人所在的崗位,為甲方服務一定期限。如: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達到服務期的,一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賠償金計,二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賠償金計,三年的須按每月___________賠償金計,有一個月算一個月,逐月累計,向甲方做出賠償。
五、本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試用) 篇10
甲方:
乙方:
為了完善企業的管理,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穩定職工隊伍,依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出資提供的專項技術培訓,培訓期限為三個月,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限為三年,乙方若違反服務期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3000元,對已履行部分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二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滿前,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離開公司,應提前一個月向主管提出申請,寫出辭職報告并報辦公室。
三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付甲方違約金5-10萬元,由于乙方的工作崗位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允許,私自泄露商業秘密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圖紙、模型模具、技術文檔、以及涉及商業秘密的函件等。
2、經營信息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政策、采購資料、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乙方不論何種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均有為乙方保守其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并且乙方二年內不得到中國境內與甲方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10萬元。
四、乙方承諾: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被依法解除或終止后甲方應支付的經濟補償。
五、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生效,并與甲乙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勞動合同(試用)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工程師、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地間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并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1、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當天牌價電匯給北京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公司________帳戶,并按________國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共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_國________貨幣支付并匯給中國駐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銀行________帳戶。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到____的旅費,并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返回____,由甲方通過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和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20公斤。
第五條: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信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1、乙方人員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為日工資的150%。
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1、乙方人員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十七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假若工作天數。
第八條: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有權享受回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勞動合同(試用) 篇12
公司不跟職工簽勞動合同是常有的事,但這很明顯是違法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那么《勞動合同法》是否說明了公司沒簽勞動合同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 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 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 未簽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 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
《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 未簽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不少公司認為不簽勞動合同就能免除對勞動者的各項義務,這樣的想法很顯然是錯的。即使沒有勞動合同,只要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那么也是不能免除對勞動者的義務的。另外,在公司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們一定要知道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可以委托的專業律師來幫助自己爭取權益。
勞動合同(試用) 篇13
同工同酬含義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于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同工同酬,是勞動法規定的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的若干規定。
一是包括勞務派遣工在內,只要工作的崗位、職級、內容相同,應做到“同工同酬”——不僅工資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應一視同仁。“所謂‘同工同酬’并非要求他們的.工資數額一樣,而是允許在同一工資區間內進行浮動”。
二是將同工同酬寫入法律法規當中。人保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資支付相關法規,“同工同酬”將首次作為立法內容。無論正式工還是勞務派遣工,只要從事相同內容工作,應當獲同級別工資待遇。
同工同酬條件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于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一是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相同;
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崗位上付出了與別人同樣的勞動工作量;
三是同樣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業績。
同工同酬內容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在勞動報酬分配上的性別歧視由來已久,而且難以根除。
2、不同種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直至今天,某些國家和地區也還存在這種分配歧視。我國自解放以來,基本消除了這種歧視現象。
3、地區、行業、部門間的同工同酬。由于各地的經濟水平與生活水平差異很大,各個行業、部門的特點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著地區、行業、部門間“同工不同酬”的現象。
4、企業內部的同工同酬。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內容,在同一企業中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有權利獲得同等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試用)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經濟類型: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現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試用) 篇1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 質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_出 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3、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其支付時間為: 每月15日前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試用期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元,試用期為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5、甲方按照國家相應的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等,具體繳納基數由雙方商定,不得低于當地政府的最低繳納標準。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準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各執壹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試用) 篇16
甲方:______ (通常為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
鑒證編號: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 (姓名)為 (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 (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 個月,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并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每周不超過多少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鑒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 (簽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試用) 篇17
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法律保護嗎?(法律)事實勞動關系的形成有兩種形式:(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始至終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勞動合同期滿后雙方未續簽,但勞動者仍留在原單位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出臺的《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該支持。
事實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雖然沒有書面合同,但在實踐中,雙方都會就工作內容、報酬、勞動紀律等進行口頭約定,只是未采取法定的合同形式。合同法規定,法律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事實勞動關系也應屬于勞動合同關系,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未續訂合同,但仍然繼續履行原合同的情形,就表明合同已經續延,因此,這種情況下的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
勞動合同(試用) 篇18
我國法律規定了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但是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畢竟剝奪了勞動者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時應該享有的權益,此時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那么解除勞動合同怎么支付補償金呢,這些問題您讀讀下文就會清楚了。
一、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用人單位當然解除
(1)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2、用人單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除按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二、解除勞動合同怎么支付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支付職工的經濟補償金可以用現金方式,也可以用國有凈資產方式予以補償。對改制分流中不愿進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會自謀職業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應以現金方式補償;對進入非國有法人控股改制企業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可以用國有凈資產方式予以補償,并可以在職工自愿的基礎上轉為改制后企業的股權或債權。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計發;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企業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3倍標準計發。企業經營管理人員也應按照上述辦法執行。
勞動合同(試用) 篇19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系電話:
(二)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于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和勞動定額標準等按照甲方制訂的崗位說明書或甲方相應的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后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為: 。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正常勞動期間,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人民幣 元。
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應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繳稅款,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二)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并保證如下:
(一)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信息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并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該兼職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伙人、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四)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系或可能將有業務關系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傭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五)乙方應當賠償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第八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九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確認已知悉并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二)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于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并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并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第十條 保密
(一)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復制、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秘密。無論本合同基于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秘密。本款所述“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開發狀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采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匯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序、計算機程序及軟件(無論是源代碼或目標代碼)、數據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項目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技術、硬件配置信息、產量、設備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開的財務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信息、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信息。
(二)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并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三)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存儲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存儲數據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二條 通知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后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后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后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系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乙方或雙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試用) 篇20
案例:王某于20xx年應聘到某房地產中介公司做房產經紀人,公司與他簽訂了1年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合同快到期時,公司人事經理找到他說,這一年里,他工作非常出色,打算延長他的勞動合同期限,于是雙方就將勞動合同期限變更成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可去年在王某的合同到期前,公司人事經理卻通知他說,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簽,讓他提前做好準備。王某覺得盡管單位和他變更了一次勞動合同期限,但也應該算是簽訂了兩次勞動合同了,按《勞動合同法》規定,他是不是可以要求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呢?
評析: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變更的對象,只限于勞動合同中的部分條款,即依法可以變更的'條款,但合同當事人條款及合同期限條款等是不能進行變更的。而勞動合同續簽是指原訂的勞動合同終止執行后,由于工作需要,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一致,繼續簽訂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續簽的定義和特征,延長勞動合同到期時間符合勞動合同續簽的相關特征,因此變更勞動合同期限應該算是續簽了勞動合同。根據王某首次和單位已簽訂過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然后又延長了1年的勞動合同期限,完全符合兩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3款的規定,只要王某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就應當訂立。房地產中介公司試圖以變更勞動合同期限的方式來規避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數,是法律所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