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精選17篇)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1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于:《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后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后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于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愿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于:調整工作崗位屬于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合同法》規定,變更需采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至日之間。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注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1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后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2
一、什么是勞動合同變更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已訂立的勞動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或廢止部分內容的法律行為。當勞動合同出現履行障礙時,法律允許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對原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和變更。為了規范勞動合同變更行為,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變更程序:
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即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主體可以是企業,也可以是職工,無論哪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都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說明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內容、條件等;
按期向對方作出答復,即當事人一方得知對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后,應在對方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答復,不得對對方提出的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
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即當事人雙方就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經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應當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書面協議應指明對哪些條款作出變更,并應訂明變更后勞動合同的生效日期,書面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生效,并報企業主管部門或者上級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聯系方式: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 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_________小時工作制,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________條款執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__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四)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于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六)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二)乙方原來已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應乙方要求甲方不再為乙方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而將應承擔的費用并入工資一并發放,由乙方按原渠道自行購買。
(三)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不得涂改。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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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4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示范文本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性別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20__年11月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5
甲方:________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國家發改委要求,甲方為做好資質就位、升級及乙方二級建造師的'繼續注冊和登記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勞動用工合同補充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作為二級建造師在甲方繼續注冊,同意并限于甲方在資質審查、企業升級、招標、投標過程中使用該注冊證書;甲方確保乙方二級建造師及相關證書、證件的年檢及時、有效,確保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及時進行,并承擔所有費用。
二、乙方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和執業注冊印章由乙方保管;乙方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及職稱證書均按甲方的規定由甲方統一保管,甲方保證遵紀守法,絕不非法使用,并保證乙方免于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凡造成丟失時每證甲方賠償乙方5000元人民幣并承擔補辦費用;凡甲方非法使用或違背協議條款,造成注冊證書等單項或多項證件失效或被吊銷或構成違法犯罪等被查處,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同時支付乙方經濟損失、精神傷害賠償定計人民幣壹佰萬元;凡甲方非法使用或違背協議條款,在協議有效期內雖未發生質量安全責任事故,但由于我國是執行質量安全終身制,因此仍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乙方違約金伍萬元/每次。
三、甲方在企業升級、年檢、招標、投標過程中使用乙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每年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使用報酬計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不含稅、費,稅、費由甲方繳納),先支付后使用,恕不退還。
四、甲方全額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定的乙方應繳納的“五險一金”;如在招、投標過程中需乙方出場時,出場費用全額歸乙方所得與工資無關,且因此而產生的乙方誤工,按正常出勤考勤;如甲方需乙方擔任項目經理或其他職務,經乙方認可后,其職務工資另行協商解決。
五、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提前一個月事先告知另一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但在下列情況下,任何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二級建造師相關證書使用報酬;
2、甲方或乙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六、本協議有效期暫定叁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后,如甲方需繼續使用乙方上述證件,雙方可另行協商續訂本協議。
七、協議解除后,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注冊變更手續提供
方便條件,不得刁難。否則承擔違約責任及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八、本補充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處理。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1、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蓋章(簽字)生效,與勞動用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單位公章):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6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7
疑問一: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
《勞動合同法》第82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若用人單位既不支付2倍工資也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么辦??用人單位會受到什么懲罰?
很多人肯定會說申請勞動仲裁,但實際對勞動者來說申請仲裁的維權成本太高,先不說錢就是收集資料都要花大功夫!所以有沒有更好的實際可用的辦法呢?
疑問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嚴重的標準如何衡量?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勝任的標準如何衡量?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
疑問三: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1、若勞動者上個月有請假,扣除假期工資后只領到200元,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是否還按此實發工資支付?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是合同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或者”是不是說若用人單位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就不用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就可解除勞動合同了?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疑問四: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若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簽或簽訂固定期限合同,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
疑問五: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賠償金和經濟補償的區別?2倍經濟補償是不是就等于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疑問六: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此條的違約金是何標準?
疑問七: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應得工資?若員工有請假,是否只計算其實勤工資?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8
勞動合同
合同編號: 勞字第 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所地:
送達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性別:
戶籍類型: (城鎮戶口/農村戶口)
戶口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送達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共同簽訂并遵守本合同。
一、聲明和保證
(一)甲乙雙方在此聲明,保證各自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向對方提供的各自情況真實有效,沒有任何偽造、欺騙和故意隱瞞的內容。
(二)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時符合甲方的錄用條件,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身份、學歷、履歷和相關資格證書、身體狀況以及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文件或證明等真實有效。
(三)乙方現居住地、戶籍所在地、郵編、聯系人及電話等自然信息變更的,乙方保證在變更后的3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乙方處于聯系障礙狀態時,委托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作為乙方的緊急聯系人,并授權該緊急聯系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及其他處理本合同約定事宜的權利。
二、勞動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項方式: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月,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在試用期內乙方不能完全勝任甲方工作要求的,經雙方同意,可適當延長乙方的試用期限,但總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起。其中,試用期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
(二)如果乙方實際到崗時間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期限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時間起算,如果在本合同約定之工作起始日起7日內乙方仍未能到崗工作的,則甲方有權直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的安排在甲方單位從事 崗位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按甲方該崗位的職責說明書執行。乙方同意,因甲方的經營發展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績效評價,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時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和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三)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的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情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
(四)若工作崗位調整,實行崗變薪變原則,按甲方相同或近似工作崗位的工資制度作相應調整。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執行第 A 項工作制度:A.標準工時制度;B.不定時工時制;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甲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乙方因個人在工作時間內未完成工作導致加班的,此期間不計為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
(三)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或出現法律法規的情形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延長乙方工作時間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四)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勞動時間和休息日進行合理調整和安排。
五、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政策及本單位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確定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的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計件單價按甲方的工資制度執行。
(3)其他工資形式(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乙方在完成規定工時和基本工作任務的情況下,以及甲方根據工資分配制度和標準調整乙方工資后,甲方支付乙方法定工作時間內的工資應不低于重慶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根據甲方制定的工資辦法執行)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四)由乙方承擔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障費用,甲方按有關規定代扣代繳。
(五)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準,可請事假。乙方請事假或非因工負傷不能正常上班的,甲方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支付乙方請假期間的報酬。
(六)乙方的工資報酬中的浮動部分隨甲方的經濟效益而上、下浮動。
(七)甲方實行工作責任制,鼓勵乙方在工作時間之內完成工作任務,不鼓勵加班加點工作。乙方若因未能在上班時間之內完成工作任務而導致的加班,甲方不支付加班工資;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假日加班的,按國家法律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八)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為完成工作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安全防護用品,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規范和制度。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部門規章制度的培訓和教育。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規程。乙方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產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保險福利與培訓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社會保險的規定,但因乙方自身原因無法辦理社會保險的除外(甲方不應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甲方根據自身的發展不斷改善員工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喪、生育、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
(四)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和教育。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崗位要求,對乙方進行技術和技能的培訓。
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和完善各種規章制度。
乙方應嚴格履行所從事崗位的職責,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工作任務和各項工作指標。
甲方可按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規定的獎勵和處罰政策對乙方進行獎懲,同時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違反法律給社會或他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
合同的解除和續訂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依法變更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給予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隱瞞或虛構簡歷、學歷證明以及其他證明文書、隱瞞與原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者其他欺詐情形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連續曠工達 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 15 天以上的;在工作時間吵架、打架、無理糾纏領導,影響他人正常工作情節嚴重的;違反紀律、貪污、挪用、私分公款不夠刑事處分的;接受賄賂,不夠刑事處罰的;煽動鬧事、制造謠言,給甲方在名譽或經濟上造成重大損失的;利用甲方設備、技術、資金、材料或業務關系從事第二職業;因工作不負責任,弄虛作假造成產品質量問題或經濟損失的;在工作時間賭博的;被確認吸毒或販毒,不夠刑事處罰的;工作出現嚴重差錯,給甲方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5、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侵占甲方財產、泄露或者不正當獲取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7、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為與甲方業務競爭的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兼職、勞動服務);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的。
9、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程、標準、制度等造成人身、設備等責任事故的;
10、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合同期內(試用期除外),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前款一、二項中不能從事或不能勝任,雙方理解為下列情形: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勞動定額的或經考核績效不合格。
3、由于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本項所稱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②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③甲方依法進行重整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乙方有第九條第(二)款的情形除外),合同期滿,甲方不得解除合同,合同期限應予順延:
1、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且乙方已經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2、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財務人員、營銷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在辦理完交接手續、清理完所負責的債權、債務,完成離職審計后,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勞動合同的解除并不影響甲方依本合同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甲方有權以其應向乙方支付的工資及其他款項抵扣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損害賠償金。
(八)合同的續訂:
1、甲方在合同期限屆滿三十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續訂勞動合同并告知新的勞動合同條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應書面答復甲方是否續訂勞動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勞動合同條件不同意而拒絕續訂。
2、勞動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續訂合同時,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
(九)合同終止后的責任:
1、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程序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否則按本款第2項處理。乙方若遺失、損壞甲方檔案、資料、物品等,乙方應予賠償。
2、凡自動離職者,視為自愿放棄在甲方的一切工作報酬,并按法律法規以及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對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提前終止、解除本合同的,在審批及辦理的過渡期間,乙方的工作應正常進行,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4、乙方按規定辦理完結工作交接、離職手續并搬出甲方住所后,甲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并依法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有關手續。
十、 其他約定事項
(一)保密及競業限制條款:
1、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如:經營戶等)的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視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乙方應向甲方支付3萬元違約金,且由此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是指:(1)技術機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操作守則、技術文檔、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相關的函件等;(2)經營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產品價格、行銷計劃、方案、策略、政策、財務資料、經營管理信息、資料等。
2、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再受聘于其他任何單位從事任何職務或自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否則,應向甲方支付2萬元違約金,且由此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職工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差旅等費用,違約金的數額為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3、本合同涉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目錄如下:
(1)員工守則
(2)考勤制度
(3)考核制度
(4)工資制度
并已送乙方閱讀,乙方未提出異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并與勞動合同一并執行。
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三)乙方陳述及保證
1、乙方對甲方之外的其他單位無保密義務,在甲方工作期間自己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的任何知識均與其他單位無涉,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其他單位的保密信息。
2、乙方對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義務及勞動關系。
(四)本合同約定的重大損害界定為下列情形: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20__元以上的;
2、因乙方行為導致甲方被有關部門處罰的(包括警告、罰款等);
3、因乙方行為導致甲方被媒體曝光等對甲方聲譽有重大負面影響的行為;
十一、賠償責任
(一)乙方未解除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及保密義務等原因而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致使甲方因此而受到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
(三)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在乙方結清其對甲方的責任前,甲方有權暫不支付乙方的工資等款項,也有權將這些未支付的款項直接抵扣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后,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權機關申請裁決。
十三、附則
(一)本合同中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員工檔案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甲方特地提醒乙方,應當對本合同的所有內容認真閱讀、全面理解,在完全無異議后簽署。
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將本合同涉及的公司規章制度等相關情況對乙方進行了充分的告知,乙方已仔細閱讀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條款內容并愿意接受,乙方自愿遵守及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內容。甲方已將雙方簽字蓋章的本合同原件移交一份給乙方。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9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確需涂改的,雙方應在涂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采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于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并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系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10
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法律保護嗎?(法律)事實勞動關系的形成有兩種形式:(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始至終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勞動合同期滿后雙方未續簽,但勞動者仍留在原單位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出臺的《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該支持。
事實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雖然沒有書面合同,但在實踐中,雙方都會就工作內容、報酬、勞動紀律等進行口頭約定,只是未采取法定的合同形式。合同法規定,法律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事實勞動關系也應屬于勞動合同關系,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未續訂合同,但仍然繼續履行原合同的情形,就表明合同已經續延,因此,這種情況下的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11
貴 陽 市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 地 址:企業類型:
乙方(勞動者):性 別:身份證號碼: 文化程度: 住 所 地:
貴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印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貴陽市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采用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種情形的規定。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月
3.本合同自年月工 作任務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 工作時間
1、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
2、
3、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如因甲方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行前兩項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甲 方可執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工作制度。
4、 甲方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休假節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 勞動報酬
1、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和工資分配方式。但是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按照現行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計件工資,按單價和產量支付。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的發放按照甲方的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規定予以調整。
3、甲方每月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6、除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之外,甲方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7、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以及經批準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作的,甲方支付給乙方不低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均應為乙方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按規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乙方承擔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 待遇福利
1、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按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的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醫療期。停工醫療期內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2、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甲方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計發工資。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4、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崗的,待崗期間,甲方應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
5、甲方將創造條件,提高乙方括號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如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
八、教育培訓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和工作水平。
九、勞動紀律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經過民主程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
2、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乙方應當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十、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2、本合同解除;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甲方應當在終止情形出面之日起7日內為乙方辦理停保手續及失業繳費登記、待遇資格認定、檔案移送,并告知乙方應在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金申領手續。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12
甲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乙方____,工種崗位____。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生產任務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根據甲(指簽約的班組、工段、車間或科室負責人)乙(指車間、分廠或部室的行政負責人)鑒證,甲、乙雙方簽訂崗位勞動合同,該合同自簽之日起生效。
合同崗位:
合同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簽雙方及鑒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簽)____
乙方(簽)____
鑒證人(簽)____
__年__月__日
崗位職責及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核獎勵內容及解除合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13
勞動合同最新的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_________元,休息日為_________元,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用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甲方每月_________號定期足額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從第6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第九條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15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條款現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鑒證機關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14
編號:_________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并終止合同的標志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管理類/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后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準,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后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后,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于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鑒證機構:(蓋章)鑒證人:鑒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15
員工號: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甲方(單位名稱):
生產場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甲方承諾作為合法用人單位,有權自主招聘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若因為用工主體不合格造成合同無效,甲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承諾達到勞動法規定的訂立合同的最低年齡,且無法律規定的禁止從業的限定,以及和原單位無競業限制的約定。若乙方違背以上承諾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 A )。
A. 本合同期限為有固定期限,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 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即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錄用條件依甲方崗位任職資格規定。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具體任務或職責依甲方崗位工作職責規定。
(三)乙方工作地點為: 。
(四)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所在崗位實行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時制C.綜合計算工時制)
(二)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經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應采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貨幣形式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勞動報酬,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乙方試用期及轉正后的薪資待遇按甲方《薪資管理辦法》執行,乙方在正常出勤付出正常勞動后工資額為元/(月/日)(大寫: 元人民幣), 執行公司制度規定的績效提存等,共計元。其中,試用期工資額為 元/(月/日)(大寫:元人民幣)。
(三)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規定。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的調休貨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及當地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三)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定;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和續訂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合同。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三)有關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也可經協商甲方同意時以一個月的工資代替提前通知,立即解除合同。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離崗,否則甲方有權以曠工論處,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出現以下情形,甲乙雙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甲方《員工獎懲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連續兩次考核等第為不合格,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天或三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方有權合理調動乙方工作崗位,自甲方提出調動之日起三日內,乙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本合同工
作崗位及相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自動更改,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九、違反或解除合同的責任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人事關系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甲方自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日起不再負擔上述有關費用。乙方應立即辦理人事關系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若因乙方未及時辦理上述手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合同時應按甲方《員工離職管理辦法》辦理工作交接。乙方當月工資和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后支付。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培訓:乙方參加甲方舉辦的專業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雙方有關培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該培訓協議為準。
(二)商業秘密及競業限制: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不限于行銷策略、客戶資料、生產工藝流程、產品配方、財會資料等各方面,如有違反并使甲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乙方涉及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時,應與甲方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書做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加附頁)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二)本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化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五)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頁的“緊急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六)其他事項
1)乙方身體狀況應符合國家衛生防疫部門規定的食品行業從業人員條件;工作期間,乙方非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向指定的醫院進行復診,并以該復診結果為請假依據。
2)甲方依據政府規定為乙方投繳社會保險,因乙方原因(如再就業后仍在領失業保險金、身份證號碼重復或原保險賬戶未停繳等)造成甲方不能為乙方投繳社會保險時,后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承諾對于身體健康狀況無隱瞞,對于學歷,培訓,工作經驗無虛假陳述。簽署合同后若發現上述資料不真實,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在變更身份證、戶籍、學歷、住所等相關信息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因以上信息不正確,造成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合同證明不能送達等情況發生,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自行承擔 。
5)乙方屬非農、非漁業戶籍的,自到職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本人人事關系轉入甲方指定的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并向甲方提供調轉人事關系證明,逾期不能轉入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1)乙方不得以自已或配偶或子女名義投資入股,成立從事與甲方相同或相類業務的公司或經濟實體,乙方配偶或子女也不得在此類公司中就業,乙方自己不得與其它公司或經濟實體形成勞動關系。如發生上述事項,乙方應在事項將會發生的三十日之前如實書面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乙方隱瞞上述事項,甲方得知后,視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條件成就,無條件解除本勞動合同,并由乙方承擔
因此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民事責任。
2)甲方如果效益良好,年終發給乙方的各種獎勵(物資或現金或期權),僅作為甲方對乙方的一種特殊福利,不作為在職期間的工資待遇,并限于當年有效。
3)本企業合同期滿停業、轉讓、注銷時,乙方任何待遇不變,按勞動法規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或協商發社保補貼)均不變,應安排乙方其他工作,乙方十日內拒絕上崗的公司不付任何勞動補償(包括從前連續工齡)。
4)簽訂本合同前,存在的事實法律關系,雙方自愿協商終止,沒有其它任何爭議。
5)乙方離職時,應按規定交回公司的手冊、鑰匙、工作牌等, 直到離職手續完成為止,公司才發放當月工資,如離職時沒有完成歸還甲方財、物等離職手續而離開,甲方有權在不違反法規的原則下,扣除乙方的部份工資、其他報酬及報銷費用,已抵充乙方付甲方的任何數額的財、物。
6)在本協議期限內,乙方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用工準備,如乙方未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單方面解除協議的,將賠償甲方崗前培訓費 元及其對甲方用工造成的相應損失費用。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簽證機關(章)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16
一、什么是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終于合同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為什么勞動合同應有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時間。勞動合同訂立后,雙方當事人便建立了勞動關系,各自要依據自己的勞動行為來享受權利和履行義務。但是,這種權利義務關系不可能無頭無尾,成為永恒不變的關系,尤其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力的流動是必然的。勞動關系可能是較長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暫的,到底要維系多久,必須通過一定的具體時間表現出來,這就產生了勞動合同的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雙方當事人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處于不確定狀態,不利于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實現勞動合同內容的保證。勞動合同是以實現勞動過程為目的,勞動過程是一個相當復雜的'過程。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期限,這個過程就難以確定,生產或工作任務的完成就無法保證,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義。正因為如此,本法把勞動合同期限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作出規定。
三、勞動合同期限的分類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這不僅是對勞 動者權益的一種保護,而且也是對用人單位長期利益的一種保護。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短期化,企業的短期化行為造成勞動者的短期化行為,使勞動者對企業沒有歸屬感,缺乏信任,造成企業人才隊伍不穩定,有“培養一個,跳槽一個”的現象。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留住人才,增強企業與員工之間的互信,增強員工的忠誠度,有利于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而且勞動合同法較《勞動法》給了企業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按照《勞動法》用人單位只有在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才可以裁減人員。
四、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
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勞動關系,實現社會生產勞動,使勞動者獲得物質上的一定利益。而勞動者的勞動和獲得的物質利益,都必須依賴企業發展生產,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勞動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須從生產實際出發,根據企業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來確定。
第二,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
在堅持有利于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系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愿。
總之,當事人雙方都應當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并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五、勞動合同期限的簽訂須知
第一,單獨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這就是說,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中的法定條款,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而如果約定試用期,則只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第二,勞動期限應和勞動合同期限掛鉤,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資金擔保違法,可酌情提供擔保人。
用人單位要求新入職員工試用期提供擔保,可能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收取保證金(物)的形式,一種是以提供擔保人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的形式。第一種是我國勞動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種是要求提供擔保人來承擔連帶責任,在我國沒有法條作出過明文的允許或禁止,勞動者可以本著自愿的原則提供。
第四,試用期企業須有理由退工,員工可無理由走人。
《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必須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時,才能辭退。而員工只要“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提供任何理由。
勞動合同(不定時工作) 篇17
我從20xx年7月份來現在的單位工作,試用期3個月,合同從20xx年10月1日開始算,合同期1年,是否到20xx年10月1日合同就到期?我是否可以離開??
最佳答案 你的合同是違反法律的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試用期的規定如下:
勞動合同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一年但是不滿兩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年,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你的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你可以要求補足你后兩個試用工資和正式工資之間的差額,勞動合同日期。
另外,你的.合同從20xx年10月1日,期限為一年,應當是20xx年9月30日。
同時可以要求對方支付一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補償你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學生。出來勤工儉學,我們和學校簽的合同時間是20xx年7月到12月,現在12月了我們要回去不給回去說要到12.30號這合法么?
問題補充 20xx-12-18 19:15
學校代替大學生勤工儉學合法嗎?問題補充 20xx-12-18 19:30
學校代替大學生簽合同(勤工儉學)合法嗎?『☆』圐 回答:6 人氣:6 解決時間:20xx-12-31 17:27
滿意答案好評率:0% 合同時間中應約定起止時間,這個時間應詳細到日期,只寫7月到12月的不對的,所以原合同就違規,可以勞動仲裁。
回答人的補充 20xx-12-18 19:53
勞動合同應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本人在自愿的情況下簽訂,代簽或脅迫簽訂屬于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