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精選20篇)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所屬店內做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該崗位職責如下: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愿意服從。
三、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點工作:________ ;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每月休息日_______天,每天工作八個小時。休息日的選擇應當不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休息的前一日須向甲方說明,不得隨意休息。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工作時間:夏季為早8:00-晚18:0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2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現甲方誠聘乙方崗位(職務),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六天制,工作時間累計每周不超過44小時。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或專業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元。(不包括福利、獎金或提成在內)
2、甲方根據國家、市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現行規定的相關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傷假、生育假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或試用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后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予于甲方。
5、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商服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經考察論證,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在黃河路中斷設立中老年食品門市部一處,隨著業務的擴大,確定雇傭商務勞動服務人員一名。經朋友介紹村同志同意該項目的應招,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1、經營副食店店主法人張偉以下簡稱甲方,村同志以下簡稱乙方。
2、合同運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后,乙方如果再同意為甲方服務,經雙方修改時間,合同有同等效益。
3、勞動范圍:乙方要按照甲方制定的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服從甲方的安排,并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除店內服務外,還需對常戶門市部的送貨,要做到發貨收貨準確。收款要細心,不能造成人為的差錯,如果出現人為的差錯,后果由乙方自負。
4、待遇:乙方每月工資1200元,每月的休班時間不得超過兩天。兩天以為可按實際缺勤工數從工資扣除。本店因是個體服務商服業,利潤不大,效益不佳,對乙方的勞保用品或養老保險,均由乙方自理。
5、安全:乙方要樹立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思想,要有高度的戒備心態,乙方在路途、店內或者店外送貨,出現的傷病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擔。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中介人一份,監督執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中介人代表:
時間: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下同)和國家以及省有關勞動管理規定,____ 單位(簡稱甲方)招用____(簡稱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項為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
止,合同期限為__年。
(二)無固定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__年_月__日起至____ 工作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限為__月。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自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
(二)乙方應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和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休息休假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按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享受勞動報酬的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政策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單位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 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確定為____元。以后按單位工資分配方案調整工資。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的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二)甲方以法定的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工資,定于每月____日發放。
(三)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安排延長工作日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無故拖欠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照《勞動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省、市社會保險及職工福利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 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
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 用品____ ,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
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
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終止、解除、變更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
方協商同意繼續招用,應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情況變化,調整生產(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l、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發生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其他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
5、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6、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4、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6、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上大學、中專、技工學校學習等)沒有達到培訓合同或本勞動合同規定服務期限的;
3、擔任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并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九)除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的1、2、3、4、5項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十五日內作出答復,愈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屬本條第(四)款的1、2、3、4、5項除外]時,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按乙方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經濟補償金,但本條第(四)款的第6項、第(八)款計發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是乙方離崗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收入。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的工作,因醫療期滿解除勞動合同,除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應按規定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后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應簽訂培訓合同。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六)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七)款的規定而解除合同,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按規定向對方作出賠償。
十一、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十三、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四、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5
________ 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上虞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雇傭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 年,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 。
3. 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 __________ 。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以下第 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2、不定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作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人民幣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后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① 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② 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③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周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1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經甲方批準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員工守則》及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5.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送勞動教養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任務不足,確需按規定裁減有關人員的;
8.甲方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9.甲方經批準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改進生產條件,無法在企業內部調劑安排的富余職工;
10.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縣級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經區級以上醫
院證明仍確需住院治療的;
2.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經批準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4. 符合國家、廣東省、廣州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并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獨自承擔的違約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住房或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于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裁決書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之修正:
對于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雙方共同簽署,以書面形式承認的才能生效。
十三、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管轄,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6
甲方(用人方)姓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性別: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第二條: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工作地點:
2、工作內容:甲方招用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3、工作時間:根據本工程施工特點,每天采用兩班人員輪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待遇
1、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方式:
2、甲方繳納乙方施工期間的工程險
3、甲方應在每月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4、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它約定:甲方一時資金不能到位,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推遲發放工資,但推遲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合同規定時間后的90天。
第四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或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總承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得擅自離職;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⑵.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康復后不能繼續從事本合同工作;
⑵.勞動者不能勝任本合同工作;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⑷.出現法律規定允許裁減人員的情況。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⑶.嚴重失職或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⑸.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⑹.嚴重違反總承包單位或甲方規章制度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5、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六條: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擅自離職或個人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雙方約定以完成某一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工程后期出現工作量減少客觀上需要裁減人員情況時,甲方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云南省個體經商戶、私營企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元。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一個月內甲方保證乙方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付乙方加班費。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8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法:
家庭住址: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乙方將為用工單位提供優質的勞務服務。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試用期一個月。
本合同終止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達成的勞務合作協議,參與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種)工作。
2、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調配,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方式,按用工單位的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根據與甲方簽訂的勞務合作協議書的有關條款,甲方按照崗位(工種)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在生產(工作)中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為了加強對乙方的管理,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按月支付給乙方工資。
2、乙方在甲方工地不能安排工作歇工期間,其工資收入按當地政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3、乙方工資待遇,按甲方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實績、出勤等情況考核發放。具體實行月基本工資制,月基本工資元。月收入(基本工資+獎金)達元以上。
六、保險待遇
1、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
2、甲方按月付給乙方保險費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隨工資同時委發放,由乙方自行在原籍辦理。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及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安全生產,確保工程質量及人身安全。
3、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形象和聲譽,愛護公共財產。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5、乙方不經請假擅自離開用工單位次日起或超假15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乙方被甲方無正當理由辭退,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應按當地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按月支付給乙方生活費。
3、乙方因不適應崗位工作或者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被甲方辭退的,將被視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的出現,即可終止本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不履行勞動合同,經甲方教育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3)嚴重違反紀律或多次違反紀律屢教不改的。
(4)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
(5)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和有不法行為的。
(6)因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收容教育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8)由于甲方的生產(工作)任務不足或經營狀況發生困難,確需裁減臨時工時。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用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6、乙方因家庭困難及有特殊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九、違反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其中,責任屬于甲方的甲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乙方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責任屬于乙方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招工費200元及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其它損失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1、在試用期間,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崗前培訓,并進行考試,考試不合格將不得上崗,但可以給予一次性補考機會,補考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已將簽訂的勞務合作協議的相關內容告知乙方。
3、乙方在勞務期間,由于本人責任發生工程事故給甲方造成較大損失(5000元以上)時,乙方應給予賠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9
雇傭合同中雇員與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員在一定程度上要服從雇主的監管和安排,具有隸屬性。對于勞動雇傭合同你了解多少呢 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雇傭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勞動雇傭合同范文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所屬店內做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該崗位職責如下: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愿意服從。
三、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點工作: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每月休息日 天,每天工作八個小時。休息日的選擇應當不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休息的前一日須向甲方說明,不得隨意休息。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工作時間:夏季為早8:00-----晚18:00【含午飯時間】;冬季早8:00----晚17:30
含午飯時間】。
五、勞動報酬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后,乙方月工資為 元。為了保證乙方在工期間甲方商品及利益,乙方在試用期結束后應向甲方繳納保證金 元。
六、利益沖突
(一)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前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生產與甲方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
(三)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七、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甲乙雙方所提交的個人信息及通訊必須真實有效。
八、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上述行為之一保證金不退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本合同期滿,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四)如乙方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一個月前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個人原因擅自離開,保證金不退還,并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九、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之前,乙方須向甲方出示身份證原件留存復印件。甲方向乙方出示各種經營許可證書,以確保真實可靠性。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范文二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民法典》和本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 月__ 日至 ____年__ 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現甲方誠聘乙方 崗位(職務),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六天制,工作時間累計每周不超過44小時。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或專業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 元。(不包括福利、獎金或提成在內)
2、甲方根據國家、市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現行規定的相關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傷假、生育假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或試用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后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予于甲方。
5、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范文三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家庭住址: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它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經雙方互相考察、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若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的,超過固定期限部分,視為本條款的變更。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 _________(工作地點)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工作標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工作需要及市場變化,確定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職責和薪酬待遇。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接受甲方規章制度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 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為 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一定的工作時間,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二)以下情況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合同及法律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________元/月。(此工資已含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等)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轉正后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勞動產品單價標準為_________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在代扣代繳乙方依法應當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費和其他費后,不遲于下個月的月底以銀行信用卡或其他可行方式支付乙方的當月勞動報酬,如遇法定節假日,發薪日則相應順延。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凡被我公司招聘的員工,憑本人有效合法證件,公司為其辦理工傷保險;通過考核成為公司正式員工的,公司將按國家規定的比例為其繳納養老保險金。
(二)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經濟補償金發放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合同附件向乙方提前公示,簽訂本合同,視為乙方已閱讀甲方的公示,并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8、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9、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未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2、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乙方合法權益的;
3、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5、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否則以違約論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若甲乙雙方就補簽或續訂合同問題無法達成一致而繼續存在勞動關系的,視同合同延續,在視同延續期限_______月內,雙方仍未簽訂新勞動合同,則視同甲乙雙方自愿解除勞動關系。如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七)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本合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根據違約方的責任大小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而定。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違約金,及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等。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若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書面提出解除合同而自行離開甲方公司,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承擔賠償,賠償金額包括直接扣除余留的全部工資和因空缺崗位而暫無人替代的損失。
第九條 保密協議
(一)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文件、資料、稿件、表格等業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關客戶名單、合作目的、價格、營業額、營銷、員工薪酬,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甲方商業秘密。乙方必須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利,違反本規定乙方需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 兼職條款
(一)本合同期內,乙方 在 所有 / 僅限于業務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 機構兼職;如可以,不得擠占本合同約定工作時間,影響本合同約定工作任務。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兼職單位相關信息情況。違反本規定乙方須賠償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競業條款
(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乙方應把所有的有關商業秘密的資料移交甲方,同時承擔不向外泄露商業秘密的義務,并保證在兩年內不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工作,且不在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爭。
(二)在保密合同期內,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_________元作為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爭競業限制約定的,除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甲方己經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數額的兩倍。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一)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期間,不影響勞動工作關系的存續,若涉及到影響到勞動工作關系的存續,雙方須妥善處理勞動工作的交接,甲方不得有惡意處分、懲罰乙方行為,乙方不得有故意損害企業行為。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處理。
第十四條 附則
(一)勞動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時 間: 時 間: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行政崗位(工種)工作。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并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的月工資為3000元,工資形式為。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1、銀行代發
2、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并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合同,并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愿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11
甲方:
乙方:
性別:___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數量標準。
第四條根據甲方不斷地生產及市場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和薪資。
三、勞動紀律
第五條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二)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勞動報酬
第十條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本工資元/月。
(二)職務工資元/月。
(三)午餐補貼元/月。
(四)交通費補貼元/月。
(五)全勤獎元/月。
(六)社保元/月。
(七)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不得無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并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
七、職業培訓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生產特種行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八、處罰與獎勵
第十五條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甲、乙方協商社保由員工自己辦理,甲方每月將社保金直接發放給乙方;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六)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準后,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后方可離開,否則應支付給甲方一個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方面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秘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下列各項甲方的咨詢或文書屬于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行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雇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秘密不論以書面、圖標或電腦磁盤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對于負責或經理、主管(主辦)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知識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知識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12
一、義務和責任
合同雙方同意雇員將受聘從事_____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工作日和工時
雇員每周工作從星期_____至星期_____,每天從______點至______點,一周共_____小時。
四、報酬
雇主同意就雇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___美元,每兩周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傭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五、扣除款
每次發薪時,除從雇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主要工作地
雇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__________。但根據雇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七、差旅費
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雇主將負責雇員返回雇傭地的機票費用。
八、保險和醫療費
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九、最近的血親的通知
雇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雇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雇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十、食宿及其他
雇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_____美元。(同上)雇主免費提供住宿。(同上)雇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_______餐,每月收費_________元。
3.(同上)雇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___________________。
6.(同上)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規定
下列附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雇員行為規范。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雇主和雇員簽字。)
十二、終止合同
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雇員_____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_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雇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雇員須就雇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雇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準予的除外。
十四、匯款及其他義務
雇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十五、不可分割協定
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雇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13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 月__ 日至 ____年__ 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現甲方誠聘乙方 崗位(職務),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六天制,工作時間累計每周不超過44小時。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或專業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底薪 元。(不包括福利、獎金或提成在內)
2、甲方根據國家、市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現行規定的相關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帶薪年假、婚假、吊唁假、工傷假、生育假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或試用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后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予于甲方。
5、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14
甲方:中鐵電氣化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哈齊客專項目部
乙方: 性別: 原身份: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法:
家庭住址:
甲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乙方將為用工單位提供優質的勞務服務。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試用期一個月。
本合同終止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1、乙方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達成的勞務合作協議,參與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種)工作 。
2、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調配,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時間、方式,按用工單位的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根據與甲方簽訂的勞務合作協議書的有關條款,甲方按照崗位(工種)要求,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在生產(工作)中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為了加強對乙方的管理,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按月支付給乙方工資。
2、乙方在甲方工地不能安排工作歇工期間,其工資收入按當地政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3、乙方工資待遇,按甲方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實績、出勤等情況考核發放。具體實行月基本工資制,月基本工資元。月收入(基本工資+獎金)達元以上。
六、保險待遇
1、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
2、甲方按月付給乙方保險費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費),隨工資同時委發放,由乙方自行在原籍辦理。
七、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要求及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安全生產,確保工程質量及人身安全。
3、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形象和聲譽,愛護公共財產。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5、乙方不經請假擅自離開用工單位次日起或超假15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乙方被甲方無正當理由辭退,在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應按當地的最低生活費標準按月支付給乙方生活費。
3、乙方因不適應崗位工作或者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被甲方辭退的,將被視為勞動合同終止條件的出現,即可終止本合同。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不履行勞動合同,經甲方教育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3)嚴重違反紀律或多次違反紀律屢教不改的。
(4)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
(5)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和有不法行為的。
(6)因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收容教育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8)由于甲方的生產(工作)任務不足或經營狀況發生困難,確需裁減臨時工時。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15
甲方(用人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以完成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第二條: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工作地點:________
2、工作內容:甲方招用乙方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3、工作時間:根據本工程施工特點,每天采用兩班人員輪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社會_____待遇
1、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方式:
2、甲方繳納乙方施工期間的工程險
3、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4、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它約定:甲方一時資金不能到位,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推遲發放工資,但推遲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合同規定時間后的90天;
第四條:_____、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或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總承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得擅自離職;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2)甲方以暴力、_____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康復后不能繼續從事本合同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本合同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出現法律規定允許裁減人員的情況。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_____行為;
(3)嚴重失職或_____,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5)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6)嚴重違反總承包單位或甲方規章制度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5、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六條: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擅自離職或個人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雙方約定以完成某一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工程后期出現工作量減少客觀上需要裁減人員情況時,甲方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蓋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16
雇用(甲方):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____(甲方)有雇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并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天。
(2)由于乙方工作性質特殊,需24小時對母嬰進行護理,為乙方健康,甲方應安排乙方休息_______________天。
2.服務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支付的時間為服務期終止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產婦:
a.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后康復及乳汁分泌;
b.指導產婦實行母乳喂養、按需哺喂;
c.指導產婦進行按摩與護理,防止下垂、松馳;指導產婦產后運動;
d.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
e.舒解產婦產后焦慮、煩躁等情緒,減輕產婦操勞,盡快恢復健康;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2)嬰兒:
a.科學、合理健康喂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
c.為嬰兒洗澡、按摩、撫觸,增加與bb的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d.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欲、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
f.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洗衣、買菜、煮飯、打掃衛生等日常家務。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范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并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協助;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
3.乙方的權利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5.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
6.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五、其他約定:
1.由于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于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3.若乙方在服務期間表現良好,甲方愿無償為乙方提供客源。
4.服務期結束后,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咨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六、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17
一、問題的提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發〔20xx〕11號)的規定,勞務合同糾紛是放在"第四部分、債權糾紛"中之"合同糾紛"中之"勞務(雇傭)合同糾紛",而勞動糾紛時放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之"勞動爭議",這就需要在司法實務中區分什么是勞務(雇傭)合同,什么是勞動合同。
二、雇傭、勞務與勞動合同的含義
(一)雇傭合同
雇傭,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專家建議稿中的定義,"雇傭合同是受雇人向雇傭人提供勞務,雇傭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我國"中國臺灣地區民法"第482條,《瑞士債務法》第319條第一項,《德國民法》第611條,《日本民法》第623條,都對雇傭合同作出了規定。
由于存在反剝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國民法沒有正式定義雇傭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涉及雇傭合同糾紛時的訴訟主體、民事案由及賠償原則進行了規定。
(二)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雖然在實務中經常提及,但在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規定。一般認為勞務是指以活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通常表現為一種活勞動形態勞務關系[2]。廣義的勞務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有名合同、消費服務合同及雇傭合同等,比如王全興教授就認為"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合同類型,它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間合同等"。而狹義的勞務合同只包括雇傭合同。
(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從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勞動關系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四)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之間的關系
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三者之間的關系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一種觀點認為,由于勞動合同是在17世紀資本主義商品經濟較為發達時從雇傭合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廣義上的雇傭合同包括勞動合同。該觀點為包容說。
(2)一種觀點取廣義的勞務合同含義,勞務合同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間合同、消費服務合同以及雇傭合同等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但是由于勞動關系由《勞動法》規范,所以勞務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3)一種觀點取狹義的勞務合同含義,把雇傭合同等同于勞務合同,如《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把雇傭和勞務合同等同,歸為一類案由"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把勞動合同和勞務(雇傭)合同并列。該觀點為并列說。
(五)總結
由于我國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明確定義勞務合同(關系),且勞務合同(關系)的含義過于寬泛和模糊(按上述第二種觀點即一些學者的說法,提出勞務合同是為了與勞動合同區別,但是由于勞務合同包括的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居間合同為有名合同,可由《合同法》規范,信托合同可由《信托法》規范,而消費服務合同可由《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范,只有除這些以外的勞務提供才涉及雇傭合同,這樣看來只要明確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就足矣,沒有必要再提出勞務合同從而增加概念的混亂。),本文以下內容也不再單獨采用勞務合同(關系)概念,而是采用上述第三種觀點即將勞務合同等同于雇傭合同,將勞務(雇傭)合同與勞動合同看做是并列關系。
三、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辨析
(一)理論上的區別:
1、合同主體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的用工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關系中的用工主體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區分方法后面詳述。
(2)主體地位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雇傭方和受雇人兩者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傭方的內部規定,受雇人還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雇傭方提供勞務。
勞動合同中主體雙方具有一定的隸屬、管理關系。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雇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雇傭人的其他無關指示。
2、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是一種私法上的關系,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規范。
勞動合同也有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體現,但《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均有明文規定,體現國家強制力對勞動關系的干預,一定程度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勞動法》。
3、爭議處理程序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合同糾紛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范,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雇傭關系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的。勞務(雇傭)合同的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加以規定。
(二)實務中的操作
在《工傷保險條例》頒布前,司法機關一般通過審查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來區分是勞動關系還是雇傭關系。如果用人單位具有營業執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則被認定為屬于勞動關系的范疇,反之被認定是雇傭關系。《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后,由于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不能再按照主體資格來區分勞動關系和雇傭關系。
目前實務中的操作不盡相同。有些勞動仲裁部門依然采用審查主體資格的辦法,遇到涉及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其申訴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對于不符合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案件直接以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勞務(雇傭)合同糾紛為案由,在審理中卻援引《勞動法》。當事人在起訴時也有意識的選擇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后,本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但是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為了取得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更愿意選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三)總結
1、勞務(雇傭)合同的形式
勞務(雇傭)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幫工形式。
①家庭幫工。如家務鐘點工、保姆、家庭教師、家庭護士等。
②農村幫工。如雇請他人代為耕作等。
③工作事務幫工。如單位請人臨時搬運貨物、看門、掃地、"棒棒軍"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后,由該承包人招聘雇工從事該勞務作業,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農民工就大多屬于這種情況。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傭人提供勞務,一方面自己也從事該工作,比如個體出租車老板雇傭另外一名司機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時間段開出租車等。
(4)返聘形式。離退休人員退休后在受聘從事一些工作,比如為企業看門的老大爺,為單位掃地的老大媽等。
(5)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該形式后面詳細介紹。
2、在用工主體為單位的情形下區分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本文認為在該情形下,辨析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關鍵點在于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具有從屬性,此乃勞動合同的特色,也是與勞務(雇傭)合同的明顯區別之處。
(1)人格上從屬性
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者自行決定的自由權受到約束。勞動者必須遵守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指揮、領導與安排,勞動者對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能自行支配,勞動崗位和內容由用工單位決定,接受用人單位獎勵懲罰措施,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勞務(雇傭)合同中,①受雇者的自由權相比受到的約束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同時,可以從事其他的活動,比如不是公司職員的門衛在盡到保安職能的同時看書、保姆在照看小孩的時候可以看電視消遣等;②受雇者一般不用遵守用工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而只是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就行,比如用人單位不會要求臨時雇傭的搬運工在搬運車上貨物時遵守其復雜的內部規章制度;③受雇者一般可以在一家以上單位上班,比如一些學校的教授在外兼職上課,雇他們兼職上課的單位和教授之間就是雇傭關系。
(2)經濟上從屬性
勞動者完全被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與生產結構之內,勞動者并非為自己勞動,而系從屬于單位,為單位而勞動,勞動者的創造性受到限制,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工資、福利等待遇,其待遇不僅與其工作業績有關,而且一般與企業的效益掛鉤,勞動者在經濟上完全依附于用工單位,用工單位要解聘勞動者,需要提前通知。
勞務(雇傭)合同中,用人單位不必為受雇者提供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所給的報酬只是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對價,與企業的效益無關,只與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數量和質量有關。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的情況和受雇者簽訂合同,如果要解聘受雇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該勞務(雇傭)合同沒有到期,單位只需承擔違約責任。一些自由職業者如畫家、攝影愛好者、作家等,他們可同時為多家單位工作,但不享受該單位的福利待遇,他們所得的報酬只跟其提供的作品即勞務有關,在經濟上沒有從屬和依賴關系,他們和用工單位之間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3)組織上從屬性
在現代企業組織型態之下,企業的經營、生產活動一般是靠將勞動者編入其生產組織內遵循一定生產秩序而完成,也就是說勞動者一般不能獨自完成企業的生產經營任務,企業要將勞動者依據企業組織編制,安排其職務讓其成為企業從業人員之一,同時與其它從業人員,共同成為有機的`組織,勞動者為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由于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組織結合緊密,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的一部分,勞動者如果要離職,需要提前通知用工單位。
勞務(雇傭)合同中,受雇者不是企業組織中的一員,即受雇者非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受雇者和單位的組織結合不緊密,其工作性質一般不重要,從事輔助性的工作,受雇者可以隨時離開用工單位。比如象單位雇的鐘點工、清潔人員等,他們在組織上不從屬于用工單位,不是該單位的職工,可以隨時離開。
(4)其他參考因素
是否具備從屬關系,還應從工作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是否有限制、支付報酬情況、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無一般管理指揮監督權、勞務的提供有無代替性等因素,作綜合判斷。
一般來說,具備工作時間短且為臨時性工作、工作場所不固定、按工作次數即提供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沒有一般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強等因素可以用來支持沒有從屬性,但是,不能反過來推斷,具備工作時間長期、工作場所固定、非按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弱等因素就具有從屬性,因為衡量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否具有從屬性,主要還是從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這三個因素考慮,而以上所述的工作時間長短等只是參考因素。
比如一退休老人被一生產食品的單位雇為看門人,看門2年有余,報酬每月結清,雖然該看門工作時間長、工作場所固定、報酬支付不是按提供勞務次數結算,但是由于該退休老人在工作中受到的約束較少,不用遵守該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只需要看好門等,在人格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另外,該退休老人看門工作不構成該生產食品單位的生產業務組成部分,老人不享有福利待遇,在經濟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最后,老人沒有被納入該單位為生產經營而建立的組織編制中,與該單位其他職工的工作沒有結合在一起從而成為有機的組織整體,不是該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在組織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所以該退休老人與該用工單位只是勞務(雇傭)關系。
四、實務中的幾種關系
(一)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
通常認為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是民事關系,雙方訂立派遣協議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的標準派遣符合要求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根據協議向派遣單位支付報酬或管理費。
派遣單位行使對勞動者的人事管理權,如處分、辭退權,以及承擔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福利等《勞動法》的義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具有人格、經濟和組織上的從屬性,存在勞動關系。
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構成的則是勞務關系,雖然用工單位負責在勞動過程中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指揮和管理,勞動者需要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被派遣勞動者在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是從屬于派遣單位的,由派遣單位發工資、辭退或處分,而用工單位只是行使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權。
(二)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
目前學界主流觀點認為事實勞動關系既包括未簽訂書面合同的事實上用工關系(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期滿后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包括當事人履行無效合同而產生的事實上用工關系。[3]
事實勞動關系是勞動關系的一種,只是由于其不符合法律規定要件的要求比如沒有訂立書面合同、合同到期后繼續勞動、非法用工單位等情形,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法律規定在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成立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也就是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勞務(雇傭)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沒有重疊的地方,不能把長期從事雇傭活動的人認定為勞動者。
(三)用工單位和農民工的關系
農民工的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閑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務院20xx年3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第八條規定指出: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系。該意見主要是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用工單位和農民工之間不全是勞動關系。依照該《意見》的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依"法"依照什么法,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則》,還是《勞動法》?由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不規范勞動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而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受《勞動法》規范,依法訂立合同就是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即《勞動法》規定在該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即使名義上簽訂的是勞務(雇傭)合同,在司法中也應該被認定為勞動合同;在屬于勞務(雇傭)關系不屬于《勞動法》規范的情形,比如用工單位請農民工臨時搬運車上的貨物,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18
協議雙方: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雙方于月訂的自xx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xx年)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發放至xx年x月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
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并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后,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于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19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
員工(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件》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年,合同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年月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工作)完成止。
(二)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個____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周期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屬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寶安區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月;試用期滿工資為/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甲方每月日為發薪日。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三)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以及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爭議的處理等事項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雇傭合同(含外派) 篇20
由_________(以下簡稱雇主)和_________(以下簡稱雇員)締結。根據本合同,雇主將聘用雇員且雇員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
一、義務和責任
合同雙方同意雇員將受聘從事_____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職責。
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工作日和工時
雇員每周工作從星期_____至星期_____,每天從______點至______點,一周共_____小時。
四、報酬
雇主同意就雇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
1.每(小時)_______美元;
2.每加班(小時)_______美元,每兩周結算一次,支票支付。
3.其他報酬(紅利、傭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
五、扣除款
每次發薪時,除從雇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___)稅收和社會保險費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主要工作地
雇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__________。但根據雇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員在_____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
七、差旅費
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雇主將負責雇員返回雇傭地的機票費用。
八、保險和醫療費
雇主應負責雇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雇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雇員因故死亡,雇主應承擔尸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
九、最近的血親的通知
雇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雇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雇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十、食宿及其他
雇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
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_____美元。(同上)雇主免費提供住宿。(同上)雇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
2.每日_________餐,每月收費_________元。
3.(同上)雇員自理伙食。
4.(同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
5.(同上)津貼:___________________。
6.(同上)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規定
下列附加規定適用于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雇員行為規范。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雇主和雇員簽字。)
十二、終止合同
本合同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
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
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后,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時,雇主應支付雇員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為雇員購買他(她)返回雇傭地的單程機票。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a.雇員_____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_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
b.雇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
c.在_____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
d.雇員放棄工作職責;
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雇傭規定的職責;
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
g.無故拖延支付雇員的工資;
h.違犯本合同任何一項規定;
i.其他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
1.雇員須就雇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雇主;
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
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雇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
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準予的除外。
十四、匯款及其他義務
雇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稅收。
十五、不可分割協定
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
雇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雇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