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合作服務協議書(精選3篇)
快遞合作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乙方負責為甲方進行快遞服務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在地區進行遞送服務。
1.1為甲方提供包裹及文件資料在地區進行上門遞送服務,
1.2如甲方要求,乙方可為甲方代收貨款.
二、遞送范圍
遞送范圍為.
三、取件與遞送時限
3.1取件時間:乙方從周一至周日每天按甲方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取件,乙方保證公休日和節假日對甲方進行正常遞送服務。
3.2投遞時間:
普通快遞:自乙方收到甲方貨件起,本市當日送達,外省市24-72小時送達。
加急快遞:自乙方收到甲方貨件起,本市范圍內1至3小時內送達.
四、運費結算方式
4.1、遞送價格
快遞區域價格限重續重
注:往返和加急在單程基礎上加收1倍費用。
4.2、結算時間
甲方于每月日向乙方支付上個月的快遞費.
五、代收款的結算方式
5.1結算時間,一般乙方代收貨款于次日取件時交于甲方。如甲方需當日交回,則按往返件計算費用.
六、雙方責任
甲方權利和義務
6.1在與乙方辦理貨件交接時,向乙方提供收貨人的姓名及其詳細聯系方式并簽字為準。
6.2保證委托乙方投遞貨件為國家認可流通貨品。
乙方權利和義務
6.3乙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將貨件投遞至甲方指定地點,如不能按時投遞須及時和甲方聯系并協商解決方式。
6.4乙方應在運輸過程中確保貨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嚴格履行3.2款規定之投遞貨品時限,并負責答復甲方就貨件送達與否,送達時間等提出的查詢。
6.5乙方應對通過工作接觸得知的甲方的客戶資料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6乙方的業務人員,在客戶面前應保持良好的服務形象,達到良好的服務質量。
七、協議期限:
7.1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7.2本協議期滿,屆時雙方無異議,可另行續簽。
7.3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7.4本協議之修訂不影響本協議之有效性。
八、理賠
8.1如乙方接受甲方貨件后,在投遞過程中,發生貨品丟失或缺損,理賠方式按照1執行。
九、爭議與解決:對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分歧和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其解決方案作為補充協議,經雙方同意并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重要補充部分具有同等法效力。如雙方協商不成,可提請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它
10.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行一份,具有同等法效力。
10.2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均須認真執行本協議中各項條款和規定,若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另一方有權向對方提出警告,若警告無效,另一方有權暫停或終止本合作協議,并保留因對方違反本協議而提出訴訟等一切權利。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合作服務協議書 篇2
甲 方:
乙 方:
根據國家郵政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宗旨,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寄遞服務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服務內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提供同城快件寄遞服務。
2.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最新修訂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及《速爾快遞服務背書協議》,為甲方提供的快件寄遞服務包括:門到門的取件及投遞服務、免費的跟蹤查詢服務、網絡查詢服務等。《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最新修訂版)》、《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及《速爾快遞服務背書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
3.若有甲方的快件超出乙方的正常快件寄遞服務區域,經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負責委托第三方(如EMS等)輔助完成,所有外阜快件均遵照第三方(如EMS等)的計費標準執行。若發生國際快件寄遞業務,甲、乙雙方可臨時友好協商具體合作事宜及價格。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件寄遞服務。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查詢物品的快遞情況及收件用戶是否簽收。
2.認真完整的填寫快遞單上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收件人、電話、郵編等。
3.物品內不得夾違禁品(如:現金貨幣、支票、發票除外)金銀制品、非法出版物、易燃、易爆、特殊化工品、腐蝕性液體等。
4.遵守乙方收件截止時間及發件人須知的規定等相關要求。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將甲方的物品按正常的工作日門到門的投遞到甲方指定的地址及收件人。
2.向甲方提供快遞件的查詢服務及全程網絡跟蹤。
3.有權對國家及海關規定的違禁品及非法出版物等拒絕投遞。
4.甲方投遞物品的包裝如果不合格,乙方應提出并由甲方按要求更改包裝或由甲方授權更改包裝,否則乙方有權不予以投遞。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如:收件人地址不詳、收件人不在、收件人拒收或收件人拒付運費(收件人付費快件)造成的投遞延誤及退件費用由甲方承擔。
2.索賠:
⑴ 快件遺失:甲方交寄的國內快件在正常情況下,因乙方原因致使快件延誤,此快件免費。若發生快件丟失,乙方按每票快件運費三倍賠償,但每票最高賠償額不超過500元,賠償金在當月的快遞費中扣除或者協商解決。
⑵ 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快件的丟失及損毀(指快件或物品本身丟失及損毀)不包括快件或物品丟失所產生的連帶商業價值及商業損失或造成商業影響,對此乙方不予以承擔其連帶責任及賠償。
⑶ 貴重易碎物品要求甲方自己包裝且必須符合行業標準和運輸要求,外包裝完好,內件破損及短少乙方不予以賠償。
3.甲方不按時支付快遞費用,每拖延一天支付所欠款的1%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拒絕繼續為甲方提供快件寄遞服務。
4.發生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地震、空難、自然災害等造成甲方的物品丟失、破損及投遞延誤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條 快遞協議有效期
1.本協議自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此協議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則本協議終止。
3.本協議終止或期滿時,任何自然延伸的責任和義務繼續有效,不受本協議期滿或終止的影響。
4.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若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將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對于在合作中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否則,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日期:
快遞合作服務協議書 篇3
發貨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利于雙方業務的發展,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一、_____速遞詳情單:速遞的運單是為發貨人準備的,具有契約性質的,不可轉讓的運單。當發貨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義項填寫本運單,并簽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運單背書條款的各項填寫本運單內容,并受法律保護。
注意事項:
1.填寫_____速遞詳情單前,務請認真閱讀該單后面的“用戶須知”。
2.請完整并如實填寫詳情單內項目。
3.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遞和聯系,請務必提供收件人和領件人的手機號碼、電話號碼。
4.快件內請勿夾寄現金、危險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__法規定的:書信、各類文件、各類單據、證件、各類通知、有價證券等,請勿交本公司寄遞。
二、發運人和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證所委托發運的物品是符合國家法律及運輸部門能接受的、不違背承運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對委托承運的物品應妥善包裝,且必須符合物品安全運輸的要求,對特殊性質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損壞的物品等),甲方應做好特殊包裝,并向承運人作出特別聲明,或實行實際保價措施。
3、甲方必須在《_____速遞詳情單》上用正楷漢字(國際件以英文)詳細填寫發運人及收貨人的全稱姓名、部門地址、聯系電話等要件。
4、甲方承認_____速遞有權放棄或拒絕不適宜速遞方式運輸的,有意或無意隱瞞物品真實品名及價值及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的物品,一旦違反,發運人愿意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賠償責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證接受和支付_____速遞所公布的物品運價及其相關的包裝,倉儲和退運費用。
6、_______公司在原有收費標準基礎上根據客戶要求,需要保價則按申報實際價值加收3%保價費,寄件人默認_______公司為其保價最高限額_______________元(保價費_______________元)。
三、被承運物品的知情權:速遞有權獲知被承運物品的性質,品名數量及生量等,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對承運的物品進行檢查或查處。
四、被承運物品的置留權: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運合同規定支付應付運費及相關費用,則承運人在沒有取得有效擔保之前,有權置留所承運的物品,并保留對發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償權,且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五、負責條款:
1、_____速遞對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遺失、毀滅或沒收不負責任,如戰爭、惡劣天氣、航班延誤、墜機、火災、水災及自然或人為的嚴重災害及無法控制的各種情況或由于發運人的原因造成的沒收均不負任何責任。
2、_____速遞對由于物品運送的延誤或遺失所造成的間接損失或其它非主體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速遞對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運送錯誤及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1)由于發運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寫錯誤或不全;收件人地址變更或無法送達的地域等。
(2)由于發運人所委托運送的物品本身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蝕、有毒的各類粉劑、水劑及其它違禁品。
(3)由于發運人未經聲明及包裝不當所引起的各種損失。
六、賠償限額:
1、對未經保價的物品均按每件郵資的3倍(最高不超過_____________元)賠償。
2、對保價的物品按實際保價金額賠償(最高保價額限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業價值),若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的賠償,國家沒有規定的,按物品的實際保價金額賠償。
七、索賠:
1、任何索賠必須在交寄后30天內(以本單所填日期為準),由發運人提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運人,同時必須出具此詳情單第三聯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費用收據。索賠的要求只有在運費已支付的情況下方可被接受,超過規定期限將視為發運人已認可所委托運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棄追賠的權力。
2、人在提出索賠的同時,有義務繼續承擔并償付所欠承運人的運費,發運人無權從中扣除申請賠償的款項。
八、適用范圍:
1、以上所列條款適用于所有享有_____注冊商標使用權及經營代理權的公司或其它的指定代理人。
2、_____速遞與發運人之間所簽定的所有協議均應符合雙方利益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接收所在地區仲裁機構的裁決。
九、合作單價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單價按照乙方提供的附件《速遞價格表》計費,如甲方每月發件量大于200件或總重量大于300公斤,乙方在此資費基礎上按照首重__________元、續重_________元的標準降低單價;如甲方每月發件量大于300件或總重量大于500公斤,乙方在此資費基礎上按照首重__________元、續重_________元的標準降低單價。上述單價均未含發票稅費。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快遞費按月結算。每月_____號前將上月的快遞費全部結算給乙方。
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