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代理點協議(精選10篇)
快遞代理點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
業務聯系人:_______業務聯系人: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快遞代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服務內容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其快遞服務代理人,代理甲方在的業務。即乙方是甲方在 (地點)的獨家代理,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授權第二家,在其他地點開展相關業務。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乙方所提供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快遞運輸物品。
3.甲方有權對乙方代理點快遞業務進行指導,并按照甲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對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合格項,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授權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經營機構在特許范圍內從事快遞及行李托運業務。
5.甲方每天應按照當天貨物的有無情況到乙方工作地點接送快件及行李托運業務。
6.乙方在派送過程中,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貨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貨損、或貨物丟失由乙方承擔全責。
7.乙方應嚴格遵守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開展業務,對外以獨立的法律主體操作,不得超區域進行業務操作。乙方在代理期間,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現象的活動。
8.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經營,保證運營質量,遵守甲方的指導價格。如遇乙方有不合理收費的情況,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9.乙方在接受貨物時,應當按照甲方提供的標準來收取運費,正確填寫運貨單,由甲方負責包裝檢查,并派送到公司物流指定地點。
1. 雙方應有正式的貨物及單據交接手續,甲方在發當天貨物給乙方交接之前出現的責任和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收貨物并正式交接之前出現的問題物件由乙方負責,交接以后以及派送期間的責任和風險由甲方承擔。
三、價格協議
1.派送貨物按件計算,甲方以每件元(人民幣)予乙方。
2.收件貨物按照乙方每件_______元(人民幣)提成給予乙方。
3.甲方提供的運貨單為有償物品,如遇誤填、丟失或其他問題導致運貨單不能正常使用,由責任方賠償每張運貨單 3.2_______元(人民幣)
4、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叁仟元整(¥3元)
四、乙方業務范圍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快遞代理點協議 篇2
甲方:韻達快遞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贏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乙方加盟甲方所有快遞網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在 省 市 縣(區) 鄉(鎮\街道)唯一指定代理點,代理范圍為民樂
縣 。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經營范圍區域
和私自轉讓經營權。
二、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止,合同續簽需提前一個月,否則視為自動終止。
三、乙方作為甲方授權代理點需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元,
窗口開通費 元。(風險保證金合同期滿可退回,窗口開通費不
退)
四、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私自代理其他快遞業務,甲方有權收回其
經營權并罰乙方違約金 元。
五、乙方須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給甲方備案,并保證有獨立的經營場所。
六、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經營模式統一經營快遞業務,對外獨立經營,
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自承擔法律業務,同事接受甲方業務指導個
監督。
七、乙方不得收遞國家郵政法命令禁止郵寄物品:如爆炸物、仿真武
器、刀具、毒品、農藥等。
八、乙方收件如(1)遇到發件途中物品短缺或丟失。乙方須積極和
客戶協商和賠償。其結果可想甲方報告,后期賠償將按甲方所在公司制度結果核定,如乙方不積極或沒協商好導致客戶投訴所產生罰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收件過程中需做到100%驗視。如不驗視造成違禁品入職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派件延誤、快件遺失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即日生效。
甲方:韻達快遞 乙方:
簽約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快遞代理點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業務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業務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快遞代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其快遞服務代理人,代理甲方在的業務。即乙方是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的獨家代理,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授權第二家,在其他地點開展相關業務。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乙方所提供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快遞運輸物品。
3、甲方有權對乙方代理點快遞業務進行指導,并按照甲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對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合格項,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授權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經營機構在特許范圍內從事快遞及行李托運業務。
5、甲方每天應按照當天貨物的有無情況到乙方工作地點接送快件及行李托運業務。
6、乙方在派送過程中,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貨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貨損、或貨物丟失由乙方承擔全責。
7、乙方應嚴格遵守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開展業務,對外以獨立的法律主體操作,不得超區域進行業務操作。乙方在代理期間,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現象的活動。
8、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經營,保證運營質量,遵守甲方的指導價格。如遇乙方有不合理收費的情況,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9、乙方在接受貨物時,應當按照甲方提供的標準來收取運費,正確填寫運貨單,由甲方負責包裝檢查,并派送到公司物流指定地點。
10、 雙方應有正式的貨物及單據交接手續,甲方在發當天貨物給乙方交接之前出現的責任和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收貨物并正式交接之前出現的問題物件由乙方負責,交接以后以及派送期間的責任和風險由甲方承擔。
三、價格協議
1、派送貨物按件計算,甲方以每件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予乙方。
2、收件貨物按照乙方每件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提成給予乙方。
3、甲方提供的運貨單為有償物品,如遇誤填、丟失或其他問題導致運貨單不能正常使用,,由責任方賠償每張運貨單 2 元(人民幣)
四、有效期
2、甲、乙雙方如在協議履行期間出現歇業、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前述30日屆滿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3、本協議期滿前15日內若雙方對合同履行均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一年,協議條款內容全部繼續有效。一方如有異議,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雙方再行商議。
五、違約責任
1、若有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甲乙雙方可以免責,乙方應盡早通知甲方,共同將損失減到最低,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義務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履行義務,或者部分免除履行義務,或者延期履行義務。
2、乙方在操作過程中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快遞代理點協議 篇4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業務聯系人:業務聯系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快遞代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其快遞服務代理人,代理甲方的業務。即乙方是甲方在(學校)的獨家代理,甲方不得授權第二家,在校園內開展相關業務。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所提供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物品。
3.甲方有權對乙方代理的校園快遞業務進行指導,并按照甲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對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合格項,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授權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經營機構在特許范圍內從事快遞及行李托運業務。
5.甲方每天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到乙方工作地點接送快件及行李托運業務。
6.乙方在派送過程中,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貨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少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嚴格遵守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開展業務,對外以獨立的法律主體操作,不得超區域進行業務操作。
8.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經營,保證運營質量,遵守甲方的指導價格。
9.乙方在代理期間,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現象的活動。
10.雙方應有正式的貨物及單據交接手續,貨物正式交接之前出現的責任和風險由甲方承擔。貨物正式交接之后以及派送期間的責任和風險由乙方承擔。
三、價格協議
1.派送貨物按件計算,甲方以每件元(人民幣)予乙方。
2.收件貨物按照運費20%提成給予乙方。
2.雙方約定實行月結。(幣種:人民幣)
四、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年,自年月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按上述日期開始生效。
2.甲、乙雙方如在協議履行期間出現歇業、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前述30日屆滿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3.本協議期滿前15日內若雙方對合同履行均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一年,協議條款內容全部繼續有效。一方如有異議,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雙方再行商議。
五、違約責任
1.若有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甲乙雙方可以免責,乙方應盡早通知甲方,共同將損失減到最低,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義務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履行義務,或者部分免除履行義務,或者延期履行義務。
2.乙方在操作過程中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日期:日期:
快遞代理點協議 篇5
甲方:乙方:
業務聯系人:業務聯系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快遞代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其快遞服務代理人,代理甲方在的業務。即乙方是甲方在永平鎮的獨家代理,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授權第二家,在其他地點開展相 關業務。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乙方所提供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快遞運輸物品。
3.甲方有權對乙方代理點快遞業務進行指導,并按照甲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對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合格項,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授權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經營機構在特許范圍內從事快遞及行李托運業務。
5.甲方每天應按照當天貨物的有無情況到乙方工作地點接送快件及行李托運業務。
6.乙方在派送過程中,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貨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貨損、或貨物丟失由乙方承擔全責。
7.乙方應嚴格遵守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開展業務,對外以獨立的法律主體操作,不得超區域進行業務操作。乙方在代理期間,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 現象的活動。
8.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經營,保證運營質量,遵守甲方的指導價格。如遇乙方有不合理收費的情況,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9.乙方在接受貨物時,應當按照甲方提供的標準來收取運費,正確填寫運貨單,由甲方負責包裝檢查,并派送到公司物流指定地點。
10. 雙方應有正式的貨物及單據交接手續,甲方在發當天貨物給乙方交接之前出現的責任和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收貨物并正式交接之前出現的問題物件 由乙方負責,交接以后以及派送期間的責任和風險由甲方承擔。
三、價格協議
1.派送貨物按件計算,甲方以每件1元(人民幣)予乙方。
2.收件貨物按照乙方每件 2元(人民幣)提成給予乙方,收貨每件大于50元的按5%的提成予乙方。
3.甲方提供的運貨單為有償物品,如遇誤填、丟失或其他問題導致運貨單不能正常使用,,由責任方賠償每張運貨單 3元(人民幣)
4.乙方需向甲方上交元保證金,待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終止協議達成時,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予乙。
四、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按上述日期開始生效。
2.甲、乙雙方如在協議履行期間出現歇業、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前述30日屆滿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3.本協議期滿前15日內若雙方對合同履行均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一年,協議條款內容全部繼續有效。一方如有異議,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雙方再行 商議。
五、違約責任
1.若有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甲乙雙方可以免責,乙方應盡早通知甲方,共同將損失減到最低,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義務影響的程度,協商 決定是否履行義務,或者部分免除履行義務,或者延期履行義務。
2.乙方在操作過程中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 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代理點協議 篇6
甲方: 乙方:校園快遞
地址: 地址:
業務聯系人: 業務聯系人:吳蘇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快遞代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其快遞服務代理人,代理甲方的業務。即乙方是甲方在 (學校)的獨家代理,甲方不得授權第二家,在校園內開展相關業務。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所提供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物品。
3.甲方有權對乙方代理的校園快遞業務進行指導,并按照甲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對乙方 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合格項,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授權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經營機構在特許范圍內從事快遞及行李托運業務。
5.甲方每天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到乙方工作地點接送快件及行李托運業務。
6.乙方在派送過程中,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貨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少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嚴格遵守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開展業務,對外以獨立的法律主體操作,不得超區域進行業務操作。
8.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經營,保證運營質量,遵守甲方的指導價格。
9.乙方在代理期間,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現象的活動。
10. 雙方應有正式的貨物及單據交接手續,貨物正式交接之前出現的責任和風險由甲方承擔。貨物正式交接之后以及派送期間的責任和風險由乙方承擔。
三、價格協議
1.派送貨物按件計算,甲方以每件元(人民幣)予乙方。
2.收件貨物按照運費20%提成給予乙方。
2.雙方約定實行月結。(幣種:人民幣)
四、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年,自年月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按上述日期開始生效。
2.甲、乙雙方如在協議履行期間出現歇業、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前述30日屆滿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3.本協議期滿前15日內若雙方對合同履行均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一年,協議條款內容全部繼續有效。一方如有異議,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雙方再行商議。
五、違約責任
1.若有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甲乙雙方可以免責,乙方應盡早通知甲方,共同將損失減到最低,雙方可按 不可抗力對履行義務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履行義務,或者部分免除履行義務,或者延期履行義務。
2.乙方在操作過程中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日期: 日期:
快遞代理點協議 篇7
由_________快遞作為貨運代理的發運人承認以下各條背書條款,作為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約定條件,本條款自發運人和承運人雙方簽字之日起確認生效。
一、 運單
_____快遞的運單是為發貨人準備的,具有契約性質的,不可轉讓的運單。當發貨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義項填寫本運單,并簽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運單背書條款的各項填寫本運單內容,并受法律保護。
二、發運人和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1.發運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證所委托發運的物品符合國家法律及運輸部門能接受的,不違背承運人意的物品。
2.對委托承運的物品應妥善包裝,且必須符合物品安全運輸的要求,對特殊性質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損壞的物品等)。發運人應做好特殊包裝,并向承運人作出特別聲明,或實際,或實際保價措施。
3.發運人必須在《_____快遞詳情單》上用正楷漢字(國際件以英文)詳細填寫發運人及收貨人的全稱姓名、部門地址、聯系電話等要件。
4.發運人承認_____快遞有權放棄或拒絕不適宜快運方式運輸的,有意或無意隱瞞物品真實品名及價值及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的物品,一旦違反,發運人愿意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賠償責任。
5.運人及其委托找理人保證接受和支付快遞所公布的物品運價及其相關的包裝,倉儲和退運費用。
6._____快遞公司在原有收費標準基礎上根據客戶要要求,需要保價則按申報實際價值加收_____%保價費,否則寄件人默認_____快遞公司為其保價限額_____元。
三、被承運物品的知情權
_____快遞有權獲知被承運物品的性質,品名數量及生量等,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對承運的物品進行檢查或查處。
四、被承運物品的置留權
發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運協議規定支付應付運費及相關費用,則承運人在沒有取得有效擔保之前,有權置留所承運的物品,并保留對發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償權,且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五、負責條款
1._____快遞對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遺失、毀滅或沒收不負責任,如戰爭、暴亂、惡劣天氣、航班延誤、墜機、火災、水災及自然或人為的嚴重災害及_____無法控制的各種情況或由于發運人的原因造成的沒收均不負任何責任。
2._____快遞對由于物品運送的延誤或遺失所造成的間接損失或其它非主體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_____快遞對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運送錯誤及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1)由于發運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寫錯誤或不全;收件人地址變更或無法送達的地域等。
(2)由于發運人所委托運送的物品本身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蝕、有毒的各類粉劑、水劑及其它違禁品。
(3)由于發運人未經聲明及包裝不當所引起的各種損失。
六、 賠償限額
1.對一般物品(未經保價)均按每件人民幣_____元賠償。
2.對保價的物品按實際金額賠償。
3.報價額限貳萬元人民幣。
4.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業價值),若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的賠償,國家沒有規定的,按物品的實際價值賠償。
七、索賠
1.任何索賠必須在交寄后_____天內(以本單所填日期為準),由發運人提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運人,同時必須出具此詳情單第三聯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費用收據。索賠的要求只有在運費已支付的情況下方可被接受,超過規定期限將視為發運人已認可所委托運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棄追賠的權力。
2.人在提出索賠的同時,有義務繼續承擔并償付所欠承運人的運費,發運人無權從中扣除申請賠償的款項。
八、適用范圍
1.以上所列條款適用于所有享有_____注冊商標使用權及經營代理權的公司或其它的指定代理人。
2._____快遞與發運人之間所簽定的所有協議均應符合雙方利益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接收所在地區仲裁機構的裁決。
快遞代理點協議 篇8
協議編號: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協議: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并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范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注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志 (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建筑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后);手機 部(號碼附后);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于人民幣 萬元的注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后)。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范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注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占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范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協議期限
4.1 本特許經營協議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協議期間解除協議的,應當至少提前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協議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協議生效后 日內,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 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著裝及設備采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 特許人應當自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著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為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 本協議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于次或次/年的統一培訓。
7.4 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 特許人應當自本協議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 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 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注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 在協議期間以及協議終止后 (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雇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秘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
8.6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并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 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許人可以發布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秘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后方可發布。
10.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協議的相關條款。
10.2 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協議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后,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協議。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協議。
10.5 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后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協議。
10.6 被特許人未按協議約定交付本協議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后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11.違約責任
11.1 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協議約定的地域范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秘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5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6 特許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7 特許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后在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8 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 被特許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快遞代理點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代理快遞點
地址: 地址:
業務聯系人: 業務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快遞代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其快遞服務代理人,代理甲方在的業務。即乙方是甲方在 (地點)的獨家代理,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授權第二家,在其他地點開展相關業務。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提供貨源,并將貨物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乙方所提供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快遞運輸物品。
3.甲方有權對乙方代理點快遞業務進行指導,并按照甲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對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合格項,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授權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經營機構在特許范圍內從事快遞及行李托運業務。
5.甲方每天應按照當天貨物的有無情況到乙方工作地點接送快件及行李托運業務。
6.乙方在派送過程中,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貨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貨損、或貨物丟失由乙方承擔全責。
7.乙方應嚴格遵守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開展業務,對外以獨立的法律主體操作,不得超區域進行業務操作。乙方在代理期間,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現象的活動。
8.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經營,保證運營質量,遵守甲方的指導價格。如遇乙方有不合理收費的情況,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9.乙方在接受貨物時,應當按照甲方提供的標準來收取運費,正確填寫運貨單,由甲方負責包裝檢查,并派送到公司物流指定地點。
10. 雙方應有正式的貨物及單據交接手續,甲方在發當天貨物給乙方交接之前出現的責任和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在收貨物并正式交接之前出現的問題物件由乙方負責,交接以后以及派送期間的責任和風險由甲方承擔。
三、價格協議
1.派送貨物按件計算,甲方以每件元(人民幣)予乙方。
2.收件貨物按照乙方每件 元(人民幣)提成給予乙方。
3.甲方提供的運貨單為有償物品,如遇誤填、丟失或其他問題導致運貨單不能正常使用,,由責任方賠償每張運貨單 2 元(人民幣)
四、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自月年月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按上述日期開始生效。
2.甲、乙雙方如在協議履行期間出現歇業、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前述30日屆滿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3.本協議期滿前15日內若雙方對合同履行均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一年,協議條款內容全部繼續有效。一方如有異議,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雙方再行商議。
五、違約責任
1.若有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甲乙雙方可以免責,乙方應盡早通知甲方,共同將損失減到最低,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義務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履行義務,或者部分免除履行義務,或者延期履行義務。
2.乙方在操作過程中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快遞代理點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快遞代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遵守。
一、服務內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其快遞服務代理人,代理甲方位于黔陶鄉,馬鈴鄉的業務。即乙方是甲方在黔陶鄉,馬鈴鄉的獨家代理,甲方不得授權第二家,在黔陶鄉,馬鈴鄉開展相關業務。
二、責任范圍
1.甲方負責提供貨源交予乙方由乙方安排派送。
2.甲方所提供的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物品。
3.甲方有權對乙方代理的鄉鎮快遞業務進行指導,并按照甲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對乙方 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合格項,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授權乙方之外的第三方經營機構在特許范圍內從事快遞及行李托運業務。
5.乙方每天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到甲方工作地點接送快件及行李托運業務。
6.乙方在派送過程中,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貨物,倘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少,延誤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嚴格遵守在本協議約定范圍內開展業務,對外以獨立的法律主體操作,不得超區域進行業務操作。
8.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按照甲方操作要求經營,保證運營質量,遵守甲方的指導價格。
9.乙方在代理期間,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現象的活動。
10. 雙方應有正式的貨物及單據交接手續,貨物正式交接之前出現的責任和風險由甲方承擔。貨物正式交接之后以及派送期間的責任和風險由乙方承擔。
三、價格協議
1.派送貨物按件計算,甲方以每件
2.收件貨物按代理點價格給予乙方。(見附件一)
3.雙方約定實行月結。(幣種:人民幣)
4.每月收件任務30票,未完成部分每票罰款1元
四、有效期
1.本協議有效期年,自年月月日止。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按上述日期開始生效。
2.甲、乙雙方如在協議履行期間出現歇業、清算、合并或任何一方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前述30日屆滿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3.本協議期滿前15日內若雙方對合同履行均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一年,協議條款內容全部繼續有效。一方如有異議,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雙方再行商議。
4.甲方收取乙方10000元(壹萬元整)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協商終止協議后60天內甲方返還乙方。
五、違約責任
1.若有天災、戰爭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甲乙雙方可以免責,乙方應盡早通知甲方,共同將損失減到最低,雙方可按 不可抗力對履行義務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履行義務,或者部分免除履行義務,或者延期履行義務。
2.乙方在操作過程中所造成的貨物及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爭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