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匯編(精選20篇)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金融租賃合同,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1-1)根據_______________文件批準,乙方擬增添_____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因資金困難,特向甲方申請辦理金融租賃。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大寫)____,購進租賃物件后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賃物件明細表、貨物驗收證明和購貨發票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條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期內租賃物件屬甲方所有,乙方承認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改造,也不得對租賃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轉讓、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賃物件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并對由于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季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并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
(2-6)租賃期滿時,租賃物件由乙方留購,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的轉讓價款。自乙方交付該價款之日起,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即無條件地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 個日歷月,即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寬限期為 個日歷月,即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寬限期期間利息按月利率 ‰計收,該項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利息、保險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融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額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三日將租金劃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帳戶。甲方(代理人)開戶行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
(3-6)如乙方未按本條規定的時間支付租金或寬限期利息,乙方應按逾期交付日數和每日應交租金或利息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費。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4-1)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由甲方對租賃物件統一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費共計(大寫)____,按下列第( )種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險費,并計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險費,并計入租金。
(4-2)租賃物件發生保險范圍內的滅失或損害,承租企業應立即書面通知當地保險公司和甲方,并協助甲方進行檢驗和索賠工作。如在租賃物件發生滅失或損害后,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和當地保險公司,貽誤檢驗和索賠工作的進行,乙方應承擔對租賃物件的賠償責任。
(4-3)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范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該項賠付的款項多于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于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及時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已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于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已滅失的部分,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自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時止,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條 經濟擔保
(5-1)甲方同意____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并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不論發生任何情況,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應無條件地、及時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連帶發生的損失費用。在甲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權從該經濟擔保人在銀行的各種存款中扣收全部應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六條 合同的代理監督
(6-1)甲方委托_______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監督本合同的執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并愿為甲方代理人就其為本合同項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與本合同規定相抵觸的意思表示視為無效,乙方不得以此種意思表示作為對抗甲方的依據。
第七條 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7-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并遵守合同中關于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后一個月內未能支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2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抵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用途
種類利率
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結息,欠息按____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
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xx年x月x日金額
xx年x月x日金額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在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愿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物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限一致。如登記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登記機關的規定。在抵押擔保期間,抵押物登記期限屆滿的,由抵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有關費用。
5.經借、貸雙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在三十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復抵押或用于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保證其抵押行為的真實、合法及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同時,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完畢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借款展期應同時取得抵押人的同意并重新辦理抵押物登記和保險,期限與展期期限一致。
7.對貸款人認為需要并能夠辦理財產保險的抵押物,在抵押擔保合同簽訂前,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抵押物的價值相等,并保證按時繳納保險費。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保險理賠款應用于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0.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的賠償金。
第四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了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遵守人民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有關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只能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存款賬戶和相應的專用賬戶。經開戶行審查同意,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使用的具體用途及用款計劃,并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時,應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并及時通知貸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應積極籌措還貸資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采取其他措施追收。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歸還的,須經抵押人同意,并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書面申請展期歸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可辦理展期手續。經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并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貸款實行跟蹤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4.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作為第一受益人,有權提前處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5.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信貸管理有關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信貸管理規定,保全信貸資產,追收貸款。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者。
4.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5.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名稱、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組成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展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借款人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簽章
(或授權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金融租賃合同,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的標的
(1-1)根據_______________文件批準,乙方擬增添_____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因資金困難,特向甲方申請辦理金融租賃。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大寫)____,購進租賃物件后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賃物件明細表、貨物驗收證明和購貨發票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條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期內租賃物件屬甲方所有,乙方承認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改造,也不得對租賃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轉讓、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賃物件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并對由于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季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并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于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明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時,租賃物件由乙方留購,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的轉讓價款。自乙方交付該價款之日起,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即無條件地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 個日歷月,即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寬限期為 個日歷月,即從一九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包括起止日)。寬限期期間利息按月利率 ‰計收,該項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利息、保險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融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額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三日將租金劃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帳戶。甲方(代理人)開戶行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
(3-6)如乙方未按本條規定的時間支付租金或寬限期利息,乙方應按逾期交付日數和每日應交租金或利息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費。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4-1)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由甲方對租賃物件統一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費共計(大寫)____,按下列第種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險費,并計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險費,并計入租金。
(4-2)租賃物件發生保險范圍內的滅失或損害,承租企業應立即書面通知當地保險公司和甲方,并協助甲方進行檢驗和索賠工作。如在租賃物件發生滅失或損害后,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和當地保險公司,貽誤檢驗和索賠工作的進行,乙方應承擔對租賃物件的賠償責任。
(4-3)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范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該項賠付的款項多于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于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及時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已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于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已滅失的部分,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自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時止,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條 經濟擔保
(5-1)甲方同意____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并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不論發生任何情況,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應無條件地、及時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連帶發生的損失費用。在甲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權從該經濟擔保人在銀行的各種存款中扣收全部應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六條 合同的代理監督
(6-1)甲方委托_______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監督本合同的執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并愿為甲方代理人就其為本合同項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與本合同規定相抵觸的意思表示視為無效,乙方不得以此種意思表示作為對抗甲方的依據。
第七條 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7-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并遵守合同中關于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后一個月內未能支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甲方:
日期:
乙方: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4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 受托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原因,不能按期償還______號委托貸款合同的貸款。經委托人審查,同意甲方展期還款。現根據委托人出具的______文件,甲、乙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__號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貸款______萬元,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現經委托人審查,同意此筆貸款目前余額____萬元(大寫)展期____(年、月、日),貸款期限修訂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貸款利率按委托人規定調整為____.
三、貸款展期后,甲方調整還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萬元;
四、展期后,甲、乙雙方的有關權利義務仍按____號合同約定的.條款執行。
五、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失效。
七、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5
貸款方(Lender)
身份證件號碼(ID Number.)
地址(Address)
電話(Tel)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 職務(Title)
地址(Address)
電話(Tel)
借款方是一家從事生產銷售噴砂和拋光研磨纖維石產品;(砂石品業務)的公司:
The Borrower operates Manufacture and sale of the spray-stone (the StoneBusiness);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For it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the Borrower intends to borrow money fromthe Lender. For the mutual benefits, both Parties agree to conclude thisContract.
第一條 借款金額 Article 1 Amount of Loan
借款金額280,000美元 (大寫:貳拾捌萬美元)
US$280,000(Capital Letter: Two Hundred Eighty Thousand US Dollars)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280,000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280,000美元貸款。
The Lender agrees to advance the Loan US$280,000 to the Borrower prior to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hereby confirms that it has receivedthe Loan US$280,000 advanced by the Lender through bank transfer.
第二條 借款用途Article 2 Scope for Use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于借款方生產銷售砂石品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The loan hereof is only for Borrower‘s Stone Business and shall not beappropriated for other use.
第三條 利率及還款期Article 3 Interest and Term Repayment
1. 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The Lender agrees that no interest will be payable on the Loan for the termof the loan while the Borrower is not in default of repayment.
2. 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The Borrower agrees to repay the Loan to the Lend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following repayment schedule: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agreement.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24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agreement.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36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agreement.
3. 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All repayments shall be made at the time and place and in the mannerreasonably required by the Lender.
第四條 管理費用Article 4 Management Fee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石品業務銷售總額1.4%.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o the Lender a sum equivalent to 1.4% of thetotal income received by the Borrower, from the sales turnover of the StoneBusiness, during the term of the loan.
2. 借款方同意按第4.3條約定自每一財務季度結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付款時間表如下:
Subject to clause 4.3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to theLender in arrears on or before the date 30 days following the end of theprevious financial quart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paymentschedule: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anuary – 31 March eachyear.
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April – 30 June each year.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uly – 30 September eachyear.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的管理費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October – 31 December eachyear.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20__年 月 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Management Fee due in respect of the financial quarter within which thedate of this agreement falls will only become due on the date of 20__.
4. 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280,000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后終止。
In case the Borrower repays the loan US$280,000 within 2 years from thedate of this agreement then the obligation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will ceaseat the end of the 2 year period.
第五條 浮動抵押 Article 5 Floating Mortgage
1. 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The Borrower agrees to Mortgage to the Lender all equipments, rawmaterials, finished and unfinished goods owned now and in the future by theBorrower.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tipulated in the shall neither bedeemed as the price of sale nor as any limit on the Mortgagee‘s right, while theLender exercises its right.
3. 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后,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Subject to an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y information and certificationsin respect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hall be handed over by the Borrower tothe Lender after sealed.
4.浮動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The floating Mortgage hereof secures the principal, interests, managementfees, compensation, and any other cost arising from the enforcement of theLender‘s right pursuant to this Contract, including but without limitation courtfee, cost for notarization, arbitration fee, attorney fee, fee for custody,traveling expense, compulsory execution fee, assessment fee and auction fee.
5. 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The Borrower shall apply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cord-keeping andregistration on its own fee in thirty days from the signing of thisContract.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15%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The Borrower shall use and keep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in a reasonablemanner, in case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 been reduced by 15%from the agreed value at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shallinform the Lender.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require the Borrower forappropriate securities or for repayment immediately.
7. 貸款方在借款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行使抵押權: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exercise its Mortgagee‘s right, in the followingcases:
(1)借款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The Borrower is in default of its obligation hereof;
(2)經營情況嚴重惡化、減少注冊資本;
The Borrower‘s business has seriously deteriorated or reduced theregistered capital.
(3)借款方分立、合并; The Borrower is to be or has been divided or merged;
(4)借款方涉及重大糾紛訴訟,涉案標的30萬元人民幣以上;
The Borrower is involved in an important litigation or any other dispute ofwhich the amount is above 300,000RMB.
(5)借款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The borrower risks to bankruptcy or goes bankrupt, closes out, dissolves,has been asked to suspend business to raise standards or has its licenserevoked;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The business place or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has been changed;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導致貸款方擁有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形。
The Lender could not enforce the Mortgagee‘s right because of any otherevent due to the Borrower.
借款方發生或很可能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貸款方書面通知借款方之日為浮動抵押財產確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簽收通知回執的,貸款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四條所示方法通知,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If any case above said occurs or more than likely to occur, the floatingMortgage converts into being fixed Mortgage at the date of notice sent by theLender. If the Borrower refuses to sign receipt, it is deemed to have receivedthe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n according article 14.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Article 6 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借款方在此陳述并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The Borrower hereby presents and warrants all the following facts,otherwise it shall be liable for fraud.
1.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The Borrower has the entire, valid and legal ownership of the Mortgagedproperties without any dispute or claim.
2.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No defect on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3.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依法可以設定抵押,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are legally available for Mortgage without anylimitation.
4.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n‘t been sealed or seized.
借款方在此保證在合同存續期間,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Without the Lender‘s prior written consent, the Borrower hereby warrantsthat during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it will not:
1. 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Pay any dividend in respect of its profits to its shareholders;
2. 在一個財務季度內購買價值合計25,000美元以上的生產設備;
Not acquire an aggregate of more than US$25,000 worth of plant or equipmentin a calendar quarter;
3. 對抵押財產再次設立抵押、質押或者出租、贈予抵押財產。
Remortgage, reMortgage, rent or give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to any otherperson;
第七條 經銷Article 7 Distribution
借款方同意貸款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條件下,在世界范圍內銷售借款方生產的噴砂和拋光研磨纖維石產品(“砂石產品”)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the Lender may distribute the “spray-stone” and“super-stone” products (“Stone Products”) anywhere in the world and on whateverterms it sees fit for the term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至20__年12月31日期間,借款方向貸款方出售砂石產品的價格不高于當次交易時最近三個月借款方出售砂石產品的最低價格。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until 31 December20__ it will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the Lender at a price no higher than thelowest price for which it sold the Stone Products in 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3month period.
本條所賦予的經銷權是非獨家經銷權。
The rights conferred by this clause are non-exclusive.
貸款方同意在20__年12月31日前,不向借款方簽訂本合同時已有的顧客出售砂石產品。該客戶名單以簽訂合同當天本合同雙方書面確認的名單為準。
The Lender agrees that it will not prior to 31 December 20__ sell the StoneProducts to any existing customer of the Borrower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Only those customers of the Borrower confirmed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hereof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have the binding effect.
第八條 監督檢查Article 8 Supervision
貸款方和保證人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和記賬憑證,查核物資庫存,生產情況以及其它與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有關的信息,必須給予方便。
The Lender and the Surety have the right to supervise the use of loan. TheBorrower shall provide all kinds of facility to the Lender and Surety to checkthe relevant documents, accounting books, accounting vouchers, inventory,production and any other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solvency of theBorrower.
第九條 違約責任Article 9 Liability
1. 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1. As if the Borrower appropriates the loan from use stipulated herein, the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interests on the amount of loan appropriated at the rate of 12%/year.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As if the Borrower fails the repay the loan in time, the Lender is entitled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delayed repaymentinterest at the rate of 0.05% per day.
第十條 法律適用Article 10 Governing Law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釋均適用 有關法律法規。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 term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this Contract are governed by law.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Article 11 Dispute Resolution
對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terminationor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may be settled by negotiation. If anagreement could not be reached, then both Parties agree to submit the dispute tothe court which has the jurisdiction over the matter.
第十二條 通知Article 12 Notice
1.貸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聯系人為 .
The Lend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聯系電話 (Tel)
傳真 (Fax)
地址 (Address)
電子郵箱 (Email)
2. 借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聯系人為 .
2. The Borrow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聯系電話 (Tel)
傳真 (Fax)
地址 (Address)
電子郵箱 (Email)
借貸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條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變更聯系人或其聯系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Any 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 arising from the performance of thisContract shall be sent to the contact stipulated by this Article. During theTerm, if one Party changes its particular for receipt of notices or the latter‘scontact, shall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thisArticle.
通過普通郵寄方式寄出的,在寄出的三日內視為送達;通過掛號專遞方式寄出的,在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All notices shall be deemed served three days after the date of posting or,if hand delivered, on the actual date of receipt.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與解釋 Article 13 Validity and Interpretation
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三份送有關部門審批、登記或備案,本合同自借貸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 in five copies; the Lender and Borrowerrespectively hold one, the rest copies are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registration or record-keeping. This Contract comes into force from the day onwhich its signed by the representative of each Party.
貸款方(Lender)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
簽訂日期: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6
借款人:_________(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___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___元(大寫:人民幣___)。
二、借款期限:
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 。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___,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___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7
貸款人、抵押權人(甲方):,男,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借款人(乙方):,男,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抵押人(丙方):,男,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甲、乙、丙三方經過協商,在丙方提供房產抵押的條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整,具體以借據為準。
二、借款用途:用于資金周轉。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個月,即從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具體以借據為準。
五、還款方式:按月結息,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
六、違約金:乙方如未能按時歸還利息或本金,即按應按借款本金數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擔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XX省房地產權證》編號:
(粵地權證穗字第號)作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屆滿,若乙方不能還清借款本息,逾期超過XX日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執一份,抵押登記機關、公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XX日期:X年XX月XX日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8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1)金融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借款種類、借款幣種、借款用途、借款數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
2)合同訂立要注意的問題
①借款人應在訂立合同時負擔如實申報義務。
②借款人在訂立合同時應依約提供擔保。
3)貸款人的義務
①按期、足額提供貸款的義務。依據《合同法》第200條的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由于貸款人未足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②保密義務。作為貸款人以方金融機構,對于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階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項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不得泄密或進行不正當使用。
4)借款人的合同義務
①按照約定的日期和數額收取借款。《合同法》201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收取借款的,仍須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日期和數額向貸款人支付利息。
②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貸款
③按期支付利息。如果按照合同或者交易習慣不能確定利息支付期限,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在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款借款時一并支付。
④按期返還借款
⑤容忍義務。在貸款人按照約定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時,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該項義務給予約定產生,未作約定的`,借款人有權拒絕貸款人對貸款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監督的請求。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特征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具有如下特征:
有償性
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意在獲取相應的營業利潤,因此,借款人在獲得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貸款的同時,不僅負擔按期返還本金的義務,還要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義務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機構貸款的對價,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在這一點上,該合同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后者為無償合同,當事人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要式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的存在產生爭議的,視為合同關系不成立。如果雙方沒有爭議或者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該合同也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不同,對于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采用書面形式。
諾成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時,合同關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不需以貸款人貸款的交付作為要件,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則有所不同,該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終止
金融借款合同終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
1、借款合同因期限屆滿雙方履行合同而終止。借款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未約定對合同繼續展期的,則合同終止,借款人應依約定將借款及利息返還給貸款人,借款合同因此而消滅。
2、借款合同因解除而終止。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解除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人的解除而終止。此外,合同終止的其他原因也適用于借款合同。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9
原告:商業銀行
被告:張A,
被告:張B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張A立即歸還借款本金123679.45元;支付利息及罰息17068.37元(計算至20xx年4月20日);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等損失5200元;
上述合計145947.82元;
2、判決被告張B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3日原告與被告張A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被告張A以裝修店面為由向原告借款35萬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12月23日至20xx年12月23日;月利率為15‰;還款方式采用等額本息的'方式進行還款。為確保債務如期清償,被告張B與原告簽訂《保證合同》,約定被告張B對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約發放借款,已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但被告未能按約還本付息,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均以種種理由推托,被告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約,現原告為維護已身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懇請依法支持原告方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鐵路運輸法院
起訴人:商業銀行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10
原告修武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西村信用社。住所地:修武縣西村鄉西村。
負責人郭松枝,主任。
委托代理人付雪麗,女。
被告張戰穩,男。
被告黃愛平,女。
被告許奔艇,男。
被告李有富,男。
原告修武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西村信用社(以下簡稱西村信用社)與被告張戰穩、黃愛平、許奔艇、李有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范昕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西村信用社委托代理人付雪麗到庭參加訴訟,被告張戰穩等4人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20xx年2月28日,原、被告簽訂擔保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發放貸款
3.344萬元用于養牛,雙方約定借款利率7.5‰,還款日期為20xx年2月15日,被告許奔艇、李有富自愿為其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20xx年2月15日被告張戰穩、黃愛平借款到期后,以沒錢還款為由拒不歸還借款本息,原告認為借款人張戰穩及其擔保人許奔艇、李有富應承擔還款義務,故請求判令:1、要求被告張戰穩立即歸還20xx年2月28日在原告修武縣西村信用社借款3.344元元及20xx年11月30日前利息14385.97元,20xx
年11月30日以后按月息13.275‰計算至實際還款之日,被告許奔艇、李有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要求被告承擔有關訴訟費用。
被告張戰穩等4人未到庭,亦未提交答辯狀。
根據原告起訴意見和四被告未到庭的實際情況,本院對本案的調查重點確認如下:1、被告張戰穩是否借原告款3.344元,借款利息是多少;2、被告許奔艇、李有富是否承擔連帶清償保證責任。
原告為證明其事實主張,在庭審中提供了下列證據:
1、營業執照復印件、機構代碼復印件各一份;
2、四被告的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四張;
3、借款借據復印件一張,個人借款書面申請復印件一張,個人借款申請書復印件一張,個人保證擔保書復印件一張,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復印件三張。
以上證據證明,被告張戰穩、黃愛平、許奔艇、李有富于20xx年2月28日與原告簽訂《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被告張戰穩向原告借款3.344元,借款期限為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2月15日,借款利率為月利率7.5‰,逾期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四點四二五,被告許奔艇、李有富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保證責任。原告依約向被告張戰穩發放借款3.344元。被告張戰穩、黃愛平、許奔艇、李有富未到庭參加訴訟,也未向法庭提交相關證據,視其放棄了相關權利,原告所舉上述證據本院確認為有效證據。
經審理查明:四被告于20xx年2月28日與原告簽訂《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被告張戰穩、黃愛平向原告借款3.344元,借款期限為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2月15日,借款利率為月利率7.5‰,逾期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四點四二五,被告許奔艇、李有富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保證責任。原告依約向被告張戰穩發放借款3.344元,四被告拒不履行清償借款本息義務為本案事實。
本院認為,原告與四被告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經實際履行了義務,被告張戰穩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期履行還款義務并支付借款利息,被告許奔艇、李有富應當履行連帶保證義務,不履行應承擔法律責任,原告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四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不影響本案的正常審理。為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張戰穩歸還原告西村信用社貸款本金33440元及利息(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11月30日貸款利息14385.97元,20xx年11月30日后的利息計算至本判決確定歸還之日止)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付清。
二、被告許奔艇、李有富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四被告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本案受理費1000元,減半收取500元,由被告張戰穩承擔,暫由原告墊付,被告張戰穩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500元。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 判 員 范 昕
二О一一年三月一日
書 記 員 王 文 婧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11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津民二初字第212號
民事調解書
原告津市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窯坡渡信用社,住所地津市市金魚嶺辦事處文家灣社區金魚嶺廣場28號。
負責人蔣學鋒,該社主任。
被告彭某某,
本院于20xx年6月14日立案受理原告津市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窯坡渡信用社(以下簡稱窯坡渡信用社)與被告彭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依法由審判員鄧小華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窯坡渡信用社訴稱,20xx年12月27日, 原告向被告貸款5萬元,雙方約定月利率為10.695%,20xx年12月18日到期。但被告僅償還利息至20xx年12月31日,本金一直未還。到20xx年12月31日止,尚欠本金5萬元,利息13012. 25元,合計63012. 25元。被告彭某某辯稱,原告訴稱屬實,但被告現在經濟困難,原告方可多方體諒。經審查,20xx年12月27日, 原告向被告貸款5萬元,雙方約定月利率為10.695%,20xx年12月18日到期。但被告僅償還利息至20xx年12月31日日,本金一直未還。到20xx年12月31日止,尚欠本金5萬元,利息13012. 25元,合計63012. 25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本案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告彭某某尚欠原告津市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窯坡渡信用社借款本金及利息63012. 25元,被告彭某某當場向原告津市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窯坡渡信用社支付本息共計
50 000元,余款13012. 25元原告津市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窯坡渡信用社自愿放棄;(被告向原告支付現金50 000元;原告向被告出具收據)
二、本案案件受理費1375元,減半收取688元,原告津市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窯坡渡信用社自愿負擔。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的'內容自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的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頁無正文)
審 判 員 鄧 小 華
二 ○ 一 二 年 六 月 十 四 日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12
貸款方: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電話: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美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__________美元貸款。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于借款方__________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利率及還款期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2、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3、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第四條管理費用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金額為借款方砂__________業務銷售總額__________%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3、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__________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后終止。
第五條浮動抵押
1、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后,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浮動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5、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__________%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7、貸款方在借款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行使抵押權:
(1)借款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2)經營情況嚴重惡化、減少注冊資本;
(3)借款方分立、合并;
(4)借款方涉及重大糾紛訴訟,涉案標的30萬元人民幣以上;
(5)借款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導致貸款方擁有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形。
借款方發生或很可能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貸款方書面通知借款方之日為浮動抵押財產確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簽收通知回執的,貸款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四條所示方法通知,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方在此陳述并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1、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2、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依法可以設定抵押,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5、借款方在此保證在合同存續期間,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不從事以下行為:
(1)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2)在一個財務季度內購買價值合計25,000美元以上的生產設備;
(3)對抵押財產再次設立抵押、質押或者出租、贈予抵押財產。
第七條監督檢查
貸款方和保證人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和記賬憑證,查核物資庫存,生產情況以及其它與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有關的信息,必須給予方便。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九條法律適用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釋均適用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條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與解釋
1、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三份送有關部門審批、登記或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2、本合同自借貸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
年月日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13
金融借款合同是指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出借人,以自然人、其他企業或者組織為借款人所訂立的借款合同。近年來,我院審理的這類糾紛案件呈上升趨勢。20xx至20xx年我院審理的此類糾紛案件數分別是:108/42/399。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到國家金融政策的調整和金融市場的穩定。在經歷了國際金融危機之后,目前各國均在尋求金融市場的繁榮和穩定,在當前金融貨幣政策適度放寬,貸款數量激增的情況下,如何通過司法程序保護我國的金融市場穩定有序的發展,有效地防范金融危機是我們法院和金融機構當前應當特別注意的問題,筆者試就基層法院在審理此類糾紛時發現的有關問題和解決對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機構防范意識差、監管不嚴格,導致不良貸款案件增加。我院審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涉及的出借方金融機構有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合)、農業銀行(以下簡稱農行)、工商銀行(以下簡稱工行)和發展銀行(以下簡稱發行)。借款方有農民個人、農村糧庫等,貸款用途有農村種植業、養殖業、加工服務業等。20xx年108件有發行78件,有信合30件。20xx年42件,有信合17件、工行23件、農行和住房公積金辦各1件。20xx年的399件有信合39件、農行1件、工行359件,工行這359件全是集中處理涉及農民的奶牛貸款案件。現在大部分案件已進入執行程序。只有一部分的債權得已實現。近3年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申請執行的案件數分別是:90/15/31,涉案標的為13602.4萬/7.3萬/157.6萬。通過統計發現:出借方中沒有涉及建設銀行的。借款用途沒有涉及住房個人貸款,借款人中很少涉及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公務員或工人。從貸款合同和當事人在案件審理中訴、辯稱及舉證內容看,這些發生糾紛的金融借款合同在貸款形成時就存在很多問題。具體有:
1、對借款人、擔保人的的誠信、資質、還款能力審查不到位。有些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雖有擔保人擔保,但相當部分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家庭資產不足以償還借款,有的甚至連其基本最低生活也難以保障;個別信貸人員貸前審查把關不嚴,對申請貸款的農戶審查不到位,對借款人、擔保人的主體資格、經營狀況、借款用途、有無還貸能力疏于審查,造成貸款到期無法收回。或者明知借款人資信較差,放貸風險較大,但只要有擔保人仍給予放貸。實際上有的擔保人在多起貸款中擔保,根本無力履行擔保責任。如**鄉劉某為村民34個人17筆近200萬元貸款擔保,**鄉張某為村民14人7筆近100萬元貸款擔保。特別是那種一組三戶、五戶聯保的合同,每戶都有貸款3-5萬,他們的實際資產加一起都不到5萬元,卻一次能借款10到15萬元,這些貸款合同表面看是有擔保,實際形同虛設,沒有擔保。
2、對借款用途考察不細,對實際用款人和辦理貸款手續的人是否一致考察不到位。在借款用途上大部分借款用于農業生產,但也有部分貸款被用于買彩票、炒股票、賭博,或者用于娶媳婦、蓋房子等消費領域。有些農戶在貸款時把自己的身份證、印鑒交給村干部和銀行、信用社在基層委托的`代辦員,讓他們代辦貸款手續。實際卻沒有得到銀行的貸款。貸款被那些代辦員自用或借給他人使用。一旦實際借款人不償還借款,金融部門只能起訴那些頂名貸款人,而不能起訴那些實際用款人,而這些頂名貸款人并沒有實際用款,所以在訴訟中不愿意承擔還款義務。
3、對借款人的資產變化情況不能及時了解掌握,導致資產流失,不能足額及時還款。有的借款人在向銀行貸款時,經濟狀況良好,后由于天災人禍、不可抗力、家庭發生了重大變故,以至于無力償還銀行借款;例如:農行訴薛某等五人貸款一案、信合訴劉某等五人貸款案件等均是因為實際借款人死亡或家中發生火災導致欠款不還,擔保人也都不認可還款,債權人起訴到法院的。
4、清欠不及時,訴訟時效過期。有的金融機構不在規定的擔保期限和還款期限內清理貸款,那些實際借款人和做貸款手續人為了逃避債務,舉家外遷,不知去向,即使沒有離開本地,有的貸款合同因為超過了法定的擔保期限和還款期限,金融機構也沒有定期催收欠款,重新確定新的還款期限和擔保期限,導致案件超過法定訴訟時效而被駁回訴訟請求。即使經過催告不超過訴訟時效或者因被告去向不明,適用公告、普通程序審理案件,由于借款時間較長,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資產流失嚴重而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也增加了訴訟和執行風險。特別是前幾年的糧庫和農民個人貸款,有不少是因為銀行自己沒有按時清收貸款,喪失了起訴索款的最佳時機,無奈銀行作為呆死帳處理,這樣就給某些企業和個人以錯誤的信息,認為國家的貸款可以只借不還,助長了一些借款人賴帳不還的僥幸心理。
(二)貸款手續弄虛作假,擔保抵押不符合法律規定。
1、給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違規貸款、擔保抵押。有的借款人自己有貸款不還,或者不是農民身份,不符合農業貸款條件,就用金錢收買農民的身份證和信貸員的感情,一些信貸員在為這些人辦理貸款手續時千方百計弄虛作假,給不符合條件的人辦理貸款,有些人用房子、車輛或奶牛抵押,但卻沒有在房產或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導致擔保抵押合同無效。
2、債務人之間互相擔保,擔保人重復擔保。在審理、執行中發現:此貸款的債務人又是彼貸款的擔保人,有的擔保人在幾起案件中同時出現,但信貸人員卻視而不見。只注重擔保的形式要件,而不注重擔保的實質要件,將擔保流于形式;
3、誘發刑事、違紀案件發生。有的信貸員明目張膽、明碼實價地公開向用款人要好處、要回扣。近幾年因為在簽訂、履行金融借款合同中,信用社和銀行的信貸員、代辦員因無法收回、占用巨額貸款資金攜款逃跑、或者涉嫌索、被刑事處罰的,因違紀被降職處分的案件已有發生。
由于以前各行之間沒有微機聯網,銀行系統對個人誠信情況無法查詢,導致一些人到處貸款借債,卻根本沒有償還能力,或者隨意揮霍貸款消費,一旦銀行催收欠款,出借人的利益無法實現。去年我縣農業銀行經國家政策調整,在剝離不良資產3000億,被國家打包出售給長城等清欠公司的情況下,還有個別案件起訴到法院。今年由于農業銀行集中突擊放貸款,年初第一周全國放貸款6000億元,我縣放貸款1.8億元。有的農戶用新貸款還個人抬款。實在還不起了就舉家外遷,去向不明。一旦這種新貸還舊帳的資金鏈條斷裂,銀行將承
擔無法收回貸款的風險,因此今后由于這方面的原因,這類訴訟還有繼續增加的趨勢。
二、減少金融借款糾紛,降低金融風險的解決對策。
1、規范金融借款合同的貸款審批手續,從源頭上減少金融風險。
為了降低金融風險,金融部門近幾年制定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要求信貸員對貸款的回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包括說情的人、幫忙的人,信貸員、審批人等。但仍有部分貸款因金融部門在執行這些規章制度時不嚴格,導致貸款不能到期正常回收,因此金融部門還應該加強制度的監督和落實。定期對貸款發放情況、清收情況做檢查,特別是在貸款審批、發放過程中,信貸員要多走訪農戶、村、屯干部,了解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有無不良貸款記錄等,各銀行、信用社之間建立微機聯網系統,一經發現有不良貸款記錄的堅決不予貸款。具體做到:(1)建立健全和落實信貸人員承擔信貸風險制度。對確因信貸人員責任心不強或嚴重違反信貸制度而造成的信貸風險,在調查核實的情況下,由信貸人員和相關責任人按比例承擔所造成風險的貸款份額,以此警示信貸人員和規范信貸行為,對涉嫌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追究其刑事責任,打消信貸人員所持有的“收不回來有法院”的依賴心理。(2)建立貸款農戶誠信調查制度。 誠信調查對避免貸款風險起著很大作用,信貸員在對借款人發放貸款前,可以著手從他們是否按時繳納水費、電費、電話費,是否欠金融機構、其他村民款等方面進行基本誠信度的調查,從中發現是否有不良信用記錄,對收集和掌握到的借款人從事經營活動情況、收入情況、還款記錄等信息資料,應建立完整的個人檔案,并依靠村、鎮干部和村級基層組織反映的情況正確作出誠信判斷。金融機構還可以與法院執行機構溝通被執行人名錄,形成一種長效的貸款借款人誠信體制管理機制。
2、取消簡單的互相聯保的固定數額貸款方式,建立靈活多樣的擔保貸款模式。
對于有還款能力,資信狀況好的借款人,可以根據本人的申請,采用實物抵押和公務員或有資產的人信用擔保雙重擔保的模式,并且要保證質押、抵押、保證合同的法律登記形式要件的規范,在適當的用款比例中放貸款。要堅決取消過去那種三戶、五戶互相擔保,實際沒有擔保的信用擔保方式。也不能一律要求借款人都一次性(一組)貸款9萬或15萬元,應當根據借款人的實際用款量和借款人、擔保人的資產比例掌握放貸款數量,一般貸款量不應超過資產的1/3或1/2,即:借款人和擔保人按全部總資產提供擔保的情況下按資產總額的1/3或1/2提供貸款,這樣借款人對償還貸款有積極性,不至于發生資不抵債而拒絕還貸款或不能還款的情況。
3、加強對金融部門信貸員和農民的金融信貸風險意識的培訓和宣傳,責、權、利相統一。
金融部門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對發放貸款實行貸前審查,貸后監督,責任到人,跟蹤管理。對貸款的使用、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償還能力有否變化等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從而
采取相應措施,以保障信貸資金的安全回籠;信貸員對于自己轄區的農民貸款負全部責任,一旦不能收回貸款,將面臨下崗清欠的責任,一旦索受將面臨被開除銀行隊伍的風險,因此信貸員在正常發放貸款,掙到了高額績效工資的同時也清醒地意識到自己的清欠責任重大,不敢輕易違規放貸款。法院可以就案講法,在村、屯就一些有影響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就地審理、召開執行大會,讓那些逃債的、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人無處藏身,讓群眾知道拒還貸款的法律后果并引以為戒。
三、解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訴訟難、執行難的對策。
1、以案件審理為抓手,審理中兼顧執行。審判人員在審理該類案件時,應注意收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及個人信息,并及時采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在審理中兼顧執行。利用巡回法庭、委托調解等司法便民新舉措,及時找到欠貸農戶就地審案,減少案件審理的缺席判決率。并在審理中加大案件調解力度,提高欠貸農戶的自覺履行率。邀請鎮、村干部一起上門做工作,強化欠貸農戶的信用觀念,促使部分農戶主動還貸,以點帶面做好農戶的宣傳工作,促進農村信貸環境進一步好轉。
2、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方式。對欠貸不還的被執行人,在其所在村、屯、社區和單位開展公告曝光活動,向社會征求執行線索并懸賞執行,在社會上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對查實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加大執行力度,該拘留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定罪,讓拒不履行、逃避履行債務的被執行人付出更大的經濟代價,更高的拒執成本。
3、建立法院與金融部門的聯席會議制度。各專業銀行、信用社和法院民商事審判庭、執行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法官要針對審判、執行過程中發現的金融機構信貸管理方面的疏漏,通過司法建議的形式予以反饋,以健全金融機構的信貸制度,防范金融風險。同時,法院要協調各專業銀行、信用社對欠貸不還的被執行人在金融系統內部進行曝光,并形成一種聯防機制,使信用差的被執行人在各金融部門無款可貸,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貸風險。
總之,對金融部門形成的大量不良貸款,除按上述方法要求金融部門采取責任清收、獎懲清收、依法清收等手段外,還應出臺一些有利于金融部門發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信貸危機、降低金融風險,為縣域經濟的正常有序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14
摘要: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企業的經營擴展的需求,促進了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但是因市場經濟變化、參與借款合同簽訂的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借款糾紛案件日漸呈上升趨勢。本文就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具體展開論述,希望對金融機構信貸業務的健康發展有所幫助。
關鍵詞: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風險防范
一、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特點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貨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因其主體的特殊性,相比于其他借款合同,具有明顯的特點,以自然人借款合同為例,具體差異如下:
(1)有償性:根據《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按貸款合同簽定日的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可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并非無償無息。而自然人借款合同與此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可見,只要當事人雙方沒有對利息進行明確約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即為無償合同。
(2)要式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37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97條規定: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金融機構貸款合同屬要式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自然人借款合同沒有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可以合同形式進行約定,采用口頭形式等。
(3)諾成性: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如無特別約定,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因此,金融機構貸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根據《合同法》第210條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可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系實踐合同,以實際提供借款為生效要件。
二、借款糾紛產生原因
(一)市場變化原因
作為企業的借款人,向金融機構融資巨額款項目的是為擴大經營,但是因為市場經濟變幻莫測,投入和產生未成正向比例,從而導致債務不能償還。
(二)金融機構方面原因
1.對借款人償債能力審查不嚴
實踐中,每個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都要在程序上對借款人的資質、資產狀況等進行審查。但有的金融機構只是流于形式、表面程序上的審查,對借款人的資信狀況、實際償債能力并未進行實體評估、考察。再加上人情關系等因素影響,致使金融機構將巨額款項發放給已經存在經營風險的企業,為日后貸款無法收回留下伏筆。
2.對《借款合同》的簽訂未能引起足夠重視
每個金融機構都有自己預先制定的合同范本,對于重要款項和需要協商的條文都以空白預留。簽訂合同時,由于信貸員的疏忽大意,合同有的是只有借款人的名稱,而無其具體通信地址或聯系方式;有的沒有具體填寫借款日期,甚至有的連借款利率都沒有明確標注;還有的是同一借款行為,卻簽訂了不同的'《借款合同》版本。這些事件的發生,均是因為金融機構自己本身對《借款合同》簽訂這一法律行為及其產生的法律后果未引起足夠重視。
3.對保證人的保證能力審查不嚴
金融機構要求保證人參與到借款的法律事實中,旨在確保日后債權的實現。但是,有的擔保人已經經營不善,或是存在大量未到期債務,或已被提起訴訟,而這些直接影響擔保能力的情況,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并未予以詳細調查。
4.發放貸款后,未進行有效跟蹤監督
一些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后,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擔保人的經營狀況、償債能力等忽略不計,注意與關注力集中于貸款期限或利息收取。因此,對于缺乏誠信觀念的借款人,恣意使用貸款,或挪作它用,或用于揮霍,這些行為直接導致貸款無法追回,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三)借款人的原因
1.法律意識淡薄
在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糾紛中,由其是大額貸款,其借款人一般為企業。作為自然人股東、法定代表人、高管等法律意識淡薄,從自身利益出發,想方設法采取各種措施進行拖債、逃債,如不收受法院送達的法律文書、企業資金往來不通過企業賬戶等等。這些行為最終造成金融機構貸款難以收回的局面。
2.借款人自身經營問題
許多借款企業在借款資金使用上沒有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和使用管理,資金投入與生產能力、經營規模不成正比,致使投入資金打了水漂、虧損嚴重,根本無力償還借款。還有的企業頻頻更換高管,新的決策層對上任前的債務重視不夠,以各種借口搪塞還款,致使銀行收款受阻。還有的企業相互聯系、彼此交好,在向金融機構申請借款時,互為擔保,最終成為多家銀行追訴的還款義務人。
三、風險防范
針對上述借款糾紛產生的原因,筆者建議在借款合同實踐操作中,從以下幾個環節進行風險防范,避免糾紛產生的同時,保證金融秩序的有效進行。
1.核實借款人、擔保人資信狀況、還款能力
對貸款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聘請專業機構對借款人、擔保人進行盡職調查,核實其資信狀況、還款能力。由專業機構進行調查,一方面確實能夠對借款人及擔保人的真實資信能力予以還原,另一方面如果因采信專業機構的調查報告予以發放貸款,而借款人卻因資信、還款能力而出現無法償還借款的情形,金融機構可因專業調查機構出具的報告不實而追究其違約責任。這樣,對于金融機構而言,就起到了轉移風險的作用。
2.對信貸部門人員進行法律專業培訓,樹立簽署合同的法律意識
目前,關于金融機構貸業務的規定有《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貸款通則》、《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國內信用證結算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不同的貸款種類,貸款發放的要求不同,每一位信貸工作人員都應當熟練掌握這些貸款基本要求及法律的相關規定。
另外,簽訂合同時,即便使用已經事先擬定好的格式合同,信貸工作人員也應當對合同的每項條款予以認真審核。以下《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更應認真填寫、嚴格審查,確保無誤:
(1)借款人名稱、地址、通信方式:該項關系到借款合同的一方主體,貸款發放后監管、催款的聯系溝通及糾紛產生時訴訟文書的送達。
(2)借款種類:借款種類直接決定法律適用和政策規定,簽訂合同時應對該項作出明確約定。
(3)借款幣種:幣種決定貸方發放的貸款是人民幣還是外幣,應作出明確約定。
(4)借款用途:用途是貸方是否發放貸款的審核內容之一,根據現行的金融政策,貸款應當專款專用,是否依據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直接決定借款人是否違約及利率的適用。
(5)、借款數額:即貸款發放的具體數額,合同中應當具體約定貸款的總金額及具體發放方式。分批支付貸款時,應當寫明每次支付的數額及時間。
(6)借款利率:期內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的計算都應當予以明確約定。
(7)借款期限:期限決定著還款日期及罰息的起算,也決定著借款人違約責任的承擔。
(8)還款方式:雙方對還方式有約定的,應當在合同中具體明確規定。
(9)合同簽署日期:因金融機構借款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時生效,合同簽署日期即為合同生效日,雙方的權利義務于此時產生。
3.完善制度,成立相關部門
建立嚴格的貸款使用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小組,由專門人員定期對貸款資金的使用、借款方及擔保人的經營狀況進行調查。當發現借款人、保證人等具有不利于還貸的重大不利事項發生時,即按合同約定宣布債務提前到期,以行使債權追索權,將金融機構的損失降低最低。
4.借助司法,依法收貸
現實中不乏借款人違約事實發生后,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礙于情面,不愿訴諸法律,以使雙方撕破臉面,而一味無效協商。有的銀行還采取對借款人采用“借新還舊”的方法,變相延長還貸期限(現該方式是否合法,理論界已有爭議)。為了避免損失的擴大,使貸款有效回收,金融機構應盡早向法院起訴,借助司法手段,確認債權,依靠司法力量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15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請求借款,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上述保證人自愿為乙方此筆借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現經當事人各方平等協商,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給乙方: 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人民幣(小寫): 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計息,月息為1.5%。
三、借款用途:商業經營、貨物買賣、債務清償等一切合法商事用途。
四、借款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借款歸還: 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本合同所指的“日”包括非工作日,借款到期,非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還款日為周____日或法定節假日為理由延遲還款,否則構成違約。乙方違反本條約定逾期還款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月違約金按乙方應還款總額的30%計算。
六、擔保條款
1、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2、保證期間:為兩年(自);
3、本合同所有保證人均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每個保證人均負有在其擔保范圍內獨立清償被保證人(即乙方)所欠全部債務的義務。
七、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應嚴格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將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擔);
3、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歸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借款實際天數計算。
八、承諾保證條款
1、乙方及各保證人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質、資信、財務、經營狀況等所有信息、證照、契據證件等真實、準確、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及各保證人保證在遭遇訴訟、仲裁、重大行政、刑事處罰及其財務資信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危機還款的不利變化等情況時,應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違約責任
1、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甲方為實現自己的債權聘請律師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自愿接受對甲方律師費的強制執行,并放棄對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師費的抗辯權。
2、在乙方遭受訴訟、仲裁、行政、刑事處罰以及財產與資信狀況發生不利變化進而影響其還款義務的履行等情況出現時,甲方有權單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時行使本合同賦予的各項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乙方及保證人承擔償還責任)。
3、如乙方及各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的承諾,或借款未到期,但乙方未能按月向甲方支付利息的,累計拖欠甲方兩個月利息未付的,甲方有權單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直接申請公證強制執行,乙方及保證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4、因乙方違約,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月違約金按乙方應還款總額的30%計算。
十、 公證條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保證人均同意向____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若乙方到期不依約還款,甲方有權向____市方正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憑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乙方、保證人均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并自愿放棄抗辯權。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3、執行金額的確認:甲方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公證機關有權通過乙方預留的地址以特快專遞(E)或以電話對執行金額向乙方進行核實確認,乙方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時,如對執行金額有異議應于____日內持有效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書面異議,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內持還款證據材料原件向公證處提出異議,公證處即可依據申請人申請的金額出具執行證 書。如公證處無法按乙方預留的聯系方式聯系到乙方,亦或乙方改變本合同中預留的聯系方式未書面通知公證處,則不論乙方是否接到公證處的《確認函》或核實電話,均視同乙方自愿接受強制執行并放棄對強制執行金額的抗辯權。
4、乙方、保證人各方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債務范圍包括: 萬元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負擔。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約還款,本合同各保證人愿意單獨或共同作為被執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6、乙方聯系電話為: ,編碼: 乙方特快專遞接收地址: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本合同所有當事人具有約束力。
甲 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 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16
上訴人(原審原告):中國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分行
負責人:某某;職務:行長。
住所地:鄭州市管城區紫荊山路61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登封市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住所地:登封市盧店鎮朝陽路中段東側。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李某某,男,身份證號某某,住登封市嵩陽辦百花巷1號。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李某,女,身份證號某某,住登封市嵩陽辦百花巷1號。
上訴請求
1、請求判令撤銷(20xx)登民一初字第21號民事判決書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
2、請求將第二項改判為被上訴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給付上訴人借款本息3022083.78元及20xx年7月27日起至實際還款日之間的利息和罰息;
3、請求改判被上訴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給付上訴人違約金30000元;
4、請求將第四項改判為被上訴人李某某、李某某對上述2、3項請求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5、本案上訴費由三被上訴人共同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訴被上訴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21日作出(20xx)登民一初字第21號民事判決書,原判決存在如下三處判決錯誤:1、原判決第二項未支持20xx年7月27日起至實際還款日之間的罰息;2、原判決未支持原審原告違約金請求;3、原判決第四項認定原審被告李某某、李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范圍錯誤。具體理由如下:
一、合同解除不導致合同所有條款無效
二、合同解除權可與其他權利一并行使
三、原判決第四項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xx)登民一初字第21號民事判決書存在三處判決錯誤,請求貴院依法予以改判。
此致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中國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分行
20xx年11月5日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17
受托貸款人:_______
住所_______
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傳真: _______
編碼: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托人 向甲方發放__________貸款,并在受托范圍與甲方協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 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托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 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為: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 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為:
第八條 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
第六條、
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托人書面同意的`39;,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從甲方的銀行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內向委托人申請展期,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后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并和兼并、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__日向委托人報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發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托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托人報告,并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為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托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18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周轉。
二、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整(大寫)。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甲方收到還款后將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后,并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為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_____月_____日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19
______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銀行______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元,用于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條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戶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稅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雙方簽,蓋章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 法人代表:(簽)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年月日
金融借款合同匯編 篇20
借款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借款人與貸款人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幣種:人民幣。
2、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實際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3、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利息及計息方法
1、月利率:_______%。
2、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3、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4、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本合同約定利率×放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其中實際占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5、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三條貸款的發放
1、借款人在第1、3條確定的期限內可一次或分次辦理手續,向貸款人申請放款。但每次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2、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并根據審查結果自主決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貸款人根據《借款憑證》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4、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為準。
第四條還款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的還款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2、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存款帳戶中主動劃收貸款本息。
4、借款人在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可以提前歸還貸款。
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計收提前還款日至《借款憑證》記載的還款日期間的利息。
第五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2、借款人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提供貸款人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3、借款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2)借款人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3)抵押物發生毀損,價值明顯減少;
(4)質押物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5)保證人的財務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向金融機構的借款;
(6)發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第六條債權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年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年抵字________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溫商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質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七條違約事件
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發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拖欠任一金融機構任何信貸合同項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
(7)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系。
2、有違約事件發生時,貸款人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2)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并結清利。
(3)采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3、對借款人所欠的貨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溫州市商業銀行的任何帳戶內扣收。
4、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借款人個人貸款申請,并將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或蓋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借款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貸款人:_________(公章)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