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答辯狀(精選3篇)
金融借款合同答辯狀 篇1
答辯人(被告):景德鎮某金融市場
被答辯人(原告);某銀行下屬信托公司
答辯人因同被答辯人拆借資金合同糾紛一案,依法答辯如下:
一、本案合同無效
1、合同約定的“拆借資金期限”條款無效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同業拆借管理試行辦法》(下稱《拆借辦法》)第七條規定:“同業拆借資金的期限和利率高限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資金供求情況確定和調整,拆借雙方可在規定的限度之內,協商確定拆借資金的具體期限和利率。”而中國人民銀行在“關于印發《拆借辦法》的通知”第一條中明確規定:“拆借資金的期限一般為一個月,其他金融機構對專業銀行拆出資金,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四個月。”
本案中,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約定的拆借期限長達10個月至一年,遠遠超出上述金融法規規定,當屬無效。
2、合同約定的“拆借利率”條款無效
依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同業拆借資金年利率最高不得超過13.17%,折合成月利率為10.98‰。
本案中,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約定的月利率高達15‰和17‰,遠遠超出上述金融法規規定,同樣無效。
依據《拆借辦法》第九條規定,拆借期限和拆借利率為拆借資金合同的必備條款,也是最主要的條款。顯而易見,本案拆借雙方簽訂的三份拆借合同,均嚴重違反國家金融法規規定,依據《合同法》的規定,無疑屬于無效合同。
二、被答辯人訴求賠償“利息、罰息、復利”于法無據
1、由于本案合同無效,按照《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規定,無效的合同,從訂立的時候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不受法律保護,當事人只需將依據合同取得的財產返還給對方。本案中答辯人已經將本金歸還對方,被答辯人訴求違法約定的“利息”于法無據。
2、合同既然無效,按照法律規定,即使違反該合同也不構成違約。并且造成合同無效的主要責任不在答辯人方面,答辯人已經歸還了全部本金,被答辯人訴求“罰息”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
3、對于復利:第一,同業拆借計算復利,沒有任何法律或政策依據;第二,因為合同無效,所謂的“利息”尚不受法律保護,“復利”更是無源之水,無從成立。
此外,由于被答辯人違法拆借,依據《拆借辦法》等金融法規規定,被答辯人的訴求不僅不受法律保護,且應受到“沒收非法所得”、“罰款”等處罰。
綜上所述,本案合同因主要條款違反了金融法規的規定而無效,造成合同無效的主要責任在于被答辯人。答辯人既已歸還全部本金,被答辯人訴求“利息、罰息、復利”沒有事實根據,更與法律相悖,請求合議庭依法作出公正判決,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 致
答辯人:景德鎮某金融市場
年 月 日
金融借款合同答辯狀 篇2
答辯人李某甲,女,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職工,住„„„„,公民身份號碼,電話:。
被答辯人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訴被告xx有限公司、楊某甲、李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答辯人的起訴狀副本已收閱。現作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等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該抵押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共有,而該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托或親筆簽字。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在未告知答辯人李某甲的情況下,私下擅自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被答辯人和被告楊某甲將答辯人李某甲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的行為及合同無效。
二、被答辯人提交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和《無限責任擔保承諾書》上的簽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辯人李某甲本人所為,答辯人亦未提供相關的書面委托,被答辯人對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對簽名進行筆跡鑒定或調取銀行的監控錄像予以證實。 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此致
x人民法院
答辯人:
日期:
金融借款合同答辯狀 篇3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工,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訴被告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答辯人的起訴狀副本已收閱。現作如下答辯:
一、被答辯人和被告_________等私下擅自將答辯人_________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因未告知也未取得答辯人李某甲的同意,故該抵押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相關法律規定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共有,而該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須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書面委托或親筆簽字。被答辯人和被告______在未告知答辯人______的情況下,私下擅自將答辯人______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也未取得答辯人______甲的同意,故被答辯人和被告______將答辯人______的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抵押的行為及合同無效。
二、被答辯人提交的《最高額保證合同》和《無限責任擔保承諾書》上的簽名和捺印均不是答辯人李某甲本人所為,答辯人亦未提供相關的書面委托,被答辯人對此均不知情。法院可對簽名進行筆跡鑒定或調取銀行的監控錄像予以證實。 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意見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