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貸款服務協議(精選3篇)
金融貸款服務協議 篇1
債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鑒于: 公司與 (以下簡稱“債務人”)已簽訂《 》(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主合同”)。
為確保主合同切實履行,保證人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提供保證。現債權人、保證人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貨款義務。
第二條 保證人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主債權及違約金、手續費、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擔保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鑒定費、變(拍)賣費、公證費、執行費、差旅費等)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四條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主合同債務人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兩年。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支付貨款情況下,每個貨款支付日,也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人提前解除合同或宣布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 保證人接受債權人對其資信情況、財產狀況及履約能力的調查了解,保證及時并如實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
第六條 主合同雙方當事人變更主合同內容時,保證人同意在變更后的保證范圍內提供保證擔保。
第七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債權人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向第三方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任何重大資產。
第八條如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向債權人提供的擔保)的,保證人對債權人承擔的擔保責任不受任何影響,也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債權人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保證人放棄任何其他擔保的優先抗辯權;債權人因任何原因放棄對主合同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享有的擔保權或變更擔保權順位,造成債權人在上述擔保權項下的優先受償權喪失或減少時,保證人承諾對債權人承擔的擔保責任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第九條 對于債權人實現本合同擔保權時所得的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其債權:
(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
(2)損害賠償金 ;
(3)違約金;
(4)逾期付款利息;
(5)貨款。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保證及承諾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并且不可撤銷,主合同的無效、被撤銷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債權人將主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隨之轉移,保證人應依本合同的約定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雙方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債權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貸款服務協議 篇2
住所地:蕪湖市繁陽鎮環城東路84號
法定代表人:陳建,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成立清算組后已經對公司清算的事宜進行了公告,原告起訴答辯人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共提供了六組證據,其中第六組證據中的《繁昌縣萬好置業有限公司清算報告》中顯示萬好置業于20_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組并通知債權人申請債權,20_年9月29日萬好置業將清算事宜在《蕪湖日報》進行了公告。20_年12月31日萬好置業清算完畢。
第六組證據中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顯示,繁昌縣工商行政部門于20_年4月15日準予對繁昌縣萬好置業進行注銷登記。
可知,萬好置業在清算過程中已經盡到了通知告知義務,萬好置業解散的事實也得到了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所以在法律上萬好置業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新成立的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余萬好置業是不同的民事主體,原告在起訴狀中仍然要求萬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債務責任的訴求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_年12月10日
金融貸款服務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規定雙方代表經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書。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資金方聯系和安排約5000 萬元人民幣的借款(具體借貸金額由資金方評估審批后確定),用于甲方項目使用,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職責:
1、 提供借貸所需的真實性資料。
2、 積極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 維護乙方權益。
三、 乙方職責:
1、 充分發揮資源優勢,認真負責加速辦理所有借款手續,在金融機構審批后,借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號即視為貸款成功。
2、 全面協調甲方與資金方的關系。
3、 維護甲方權益。
四、 甲方需承擔的費用:
1、 資金方貸款利息(詳見甲方與貸款資金方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2、 保證金及擔保費(詳見甲方與資金方、擔保公司間簽訂的相關合同、協議約定);
3、 項目前期啟動及專家費用:25000元人民幣。
4、 居間條件約定:甲方鄭重承諾,貸款成功到達甲方帳戶的次日前一次性將所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貸款,無條件借給乙方,具體甲乙雙方借款合同,甲乙雙方另簽,所產生的相關利息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五、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銷委托則視作違約。違約方即須支付人民幣 25000元給守約方作為違約金。
2、資金方貸款到達甲方銀行賬號次日前,甲方保證支付三分之一的貸款到乙方指定的賬號。
3、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及甲方未能達到擔保或資金方貸款條件造成資金方無法放貸的,乙方對此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雙方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在履約完畢后自行終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4、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有義務保守機密,不得擅自對外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