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押匯合同(通用3篇)
進口押匯合同 篇1
編號:進口押匯字第號
甲方(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
授權代表:;聯系電話:;傳真:
乙方(押匯行):信用合作聯社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
授權代表:;聯系電話:;傳真: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稱進口押匯是指銀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要求,在單證一致的情況下,以進口貨物做抵押,在付款到期日為其墊付資金的短期融資。
第二條進口押匯前提條件
乙方為甲方做進口押匯,甲方須滿足以下條件:
1、向乙方預留與簽署本合同有關的公司文件、單據、印鑒、相關人員名單和簽字樣本,并填妥有關憑證;
2、開立乙方要求的為完成本合同下業務所必需的賬戶;
3、辦妥做業務所必備的法律和行政審批手續,按乙方要求提交相應審批文件的副本或與原件相符的復印件;
4、甲方同意做出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聲明與承諾;
5、甲方已取得乙方的授信額度或單筆授信(如需要);
6、乙方認為甲方應予滿足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押匯幣種和金額
押匯幣種為:
押匯金額為:(小寫)
(大寫)
第四條押匯期限
押匯期限為月/天,自乙方將押匯款項(即信用證金額與信用證保證金之間的差額)以貸款方式支付給甲方之日起連續計算。
押匯到期日為前述期限的截止日或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立即到期日。
押匯的最終期限以乙方確認的為準。
甲方應在押匯款項到期日按期足額歸還押匯款項本金及利息。
第五條利率和付息
1、雙方同意以年利率%核算乙方為甲方提供的進口押匯款項的利息。
2、逾期進口押匯的利率和付息
如截止于押匯到期日,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押匯款項未獲清償,則該筆押匯款項的本金、利息構成甲方對乙方的逾期債務,乙方可按本條第一款確定的利率加20%的水平核算利息,并有權向甲方追償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費、送達費、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甲方聲明與承諾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是依法設立和存續的企業法人,己經并將按期辦理工商登記手續,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并能以自己名義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已經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甲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已經按照公司章程或者企業的其它內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的合法、有效的授權(如需授權),且不違反對甲方有約束力的任何協議、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3、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憑證等資料是真實、完整、準確和有效的;
4、甲方申請向乙方敘做的進口押匯交易背景真實、合法,未用于洗錢等非法的目的,甲方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任何文件不得解釋為乙方對于甲方從事交易的真實、合法性負有審查義務和責任;
5、甲方未向乙方隱瞞可能影響其和擔保人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的事件;
6、甲方在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系電話、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事項時,保證在變更后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違約事件
下列事項之一即構成甲方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對乙方的支付和清償義務;
2、甲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3、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4、甲方在與乙方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5、因單據存在不符點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甲方要求拒付或遲付;
6、收款人所在地發生動蕩、爆發戰爭、發生金融危機、收款人倒閉、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等可能導致甲方要求拒付或遲付;
7、因單據在郵寄中遺失或者延誤、電訊失誤等導致甲方拒付或遲付。
出現本條第一款約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分別或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1、宣布本合同下的融資款項立即全部到期;
2、無須向甲方提前發出任何通知,直接從甲方開立在乙方和南海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轄屬機構的賬戶中扣收甲方應予償還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及匯差損失及實現債權的費用;賬戶中的未到期款項視為提前到期。賬戶幣種與乙方業務計價貨幣不同的,按扣款當天乙方確定的匯率折算;賬戶中的未到期款項視為提前到期。賬戶幣種與乙方業務計價貨幣不同的,按扣款當天乙方確定的匯率折算;
3、處分擔保財產,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者向保證人追索;
4、乙方認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條權利保留
乙方如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權利,或未要求甲方履行部分義務,并不構成乙方對該項權利的放棄或對甲方該項義務的豁免,亦不構成乙方對本合同中其他權利的放棄或對甲方在本合同中其他義務的豁免。
乙方對甲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乙方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亦不得視為乙方對上述權利的放棄。
第九條本合同是的子合同。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解釋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種方式加以解決:
1、依法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自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甲、乙雙方公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信用合作聯社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
進口押匯合同 篇2
買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__________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制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標明貨號、毛重、凈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并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__________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__________
第五條 目的口岸:_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條件:__________買方在收到賣方關于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后,應于裝運前20天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__________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__________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注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__________注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注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__________注明合同號及嘜頭,并逐件列明毛重、凈重和貨號。
D.制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
送交方議付銀行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1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2
E.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__________
A.離岸價條款:__________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只,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并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并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只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系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只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后,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只不能于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堆存期滿后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只到達裝運口岸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并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__________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只裝運。載貨船只在駛抵本合同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 或 附近地區。
第九條 裝運通知:__________賣方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__________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__________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 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后90天內,根據 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__________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并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延期交貨及罰款:__________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第十四條 仲裁:__________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于 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國 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進口押匯合同 篇3
受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委托方與受托方根據國家法律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進口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委托方授權受托方按以下條件代理其進口下列商品。
(1)質量要求:由委托方自行與外商商定,如出現質量問題受托方不承擔責任。
(2)包裝要求:適用于國際長途海陸運輸包裝。
(3)價格成交條款:
(4)交貨日期及地點:約在合同簽訂后個月內啟運港分批裝運,受托方于貨物通關后直接在進口口岸交貨于委托方,運輸及相關費用_____由委托方負責。受托方可協助委托方安排最終貨物目的地的有關運輸事宜。
(5)貨物采購事項由委托方與外商具體協商,受托方僅負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及對外商付款手續。
(6)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該合同貨值的%(合同貨值美元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匯率),匯率按人民銀行公布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二、貨款及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1)對外付款方式:%貨款T/T,%L/CATSIGHT(即期信用證);委托方與受托方簽訂本合同后15天內,委托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額的%折合人民幣匯至受托方賬戶,并由受托方在收到外商對應的%貨款金額的銀行保函后以電匯形式付至委托方指定外商處,同時受托方對外開出%合同貨款金額的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至委托方指定外商;委托方與外商所簽署的合同關于%信用證分期付款條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托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后天內);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托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后天內);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托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后天內);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筆對應合同總金額%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托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后天內);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貨物的_____以受托方為收貨人的提單、_____單、發票、裝箱單等資料議付信用證項下%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托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后個月內;委托方應當在開證前支付受托方%合同貨款的保證金,受托方收取%開證保證金后對外開出合同金額85%的即期信用證至外商,對應每期信用證承兌付款至少天以前委托方將信用證每期對外付款的等值金額付至受托方,受托方收取的%保證金于信用證最終兩單付款中抵減信用證付款金額;如委托方于信用證承兌前未支付完全額貨款至受托方,委托方可按未支付款項總額的%/每天向受托方支付利息,如委托方在信用證承兌后20天內仍未支付完畢余額貨款,則受托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并且委托方需承擔受托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關損失以及責任。貨款結算匯率以信用證付款當天銀行美金賣出價計算,屆時多退少補;如信用證到單承兌存在不符點,委托方需要以書面形式要求受托方予以承兌支付或者拒付該信用證貨款,如承兌期限到達時受托方仍未收到委托方書面形式的決定,則視為委托方同意予以承兌支付;
(2)受托方代理費于進口貨物全部清關、天津新港起運后3個工作日內收取(受托方根據委托方來款情況及指示開具增值稅發票至委托方)。
四、通關環節的有關費用(進口報關費、碼頭費、商檢費、查驗費、倉儲費、運輸費等)由委托方根據海關開給委托方的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五、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