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購銷合同(精選16篇)
精選購銷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計算機學校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計量單位和方法:
5、質量等級:按國家標準執行,確定標準后封存樣品,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簽清楚;
5、包裝費用由方負擔。
6、包裝物由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四條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項規定辦理。
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預付貨款總額的_________%,余款在貨到后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項規定辦理。
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項規定辦理。
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項規定辦理。
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
稅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2、保險:。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六條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3、異議:
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風險負擔
1、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產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必須及時驗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格的產品,但必須向乙方說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做好生產采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產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品。
3、乙方的農副產品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4、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后,有權自行向第三方出售產品。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計算機學校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
第十一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如其品種、顏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產品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產品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產品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他: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或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精選購銷合同 篇2
百貨、紡織品商品購銷總合同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_____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 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 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 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 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_____》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 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 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 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_____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_____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 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_____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_____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 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 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_____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_____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_____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 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 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 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 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_____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_____機關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 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 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一九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編碼: 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制定
精選購銷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產品質量、金額:
備注:以上價格為包干價,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調價。
二、質量標準:質量應滿足《輕質高強飾面磚》C2195-20以及企業標準執行,并滿足需方要求,以雙方簽字封樣為準,生產工藝為:墊板窯全通體磚,數量以需方的實際數量為準。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的____市____區新繁鎮大月183;龍湖尚城施工現場,上車費及運費由負責,下車費由需方自理。
四、交貨時間: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在____日內開始向需方交貨,
第一批貨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供貨,并按照需方工程進度交貨。
五、驗收標準:需方在收到貨物后,按
第二條規定標準進行驗收;如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由承擔換貨及相關經濟責任。
六、貨物交接:需方制定員工姓名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為貨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貨物。簽訂合同時應向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并提供制定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幣);需方在支付貨款時,貨款在人民幣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外,貨款超過人民幣壹仟元以上時,需方必須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賬號,否則視為需方未支付貨款;需方付清全部貨款后,開票貨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車貨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約定付款,有權拒發貨,造成停工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仍由需方安裝合同價格賠償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后,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如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并按照定金法則處理定金,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在受國家能源調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導致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及時告知需方,供貨期順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其他有關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備注:因陶瓷生產工藝過程復雜,大批生產與樣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購銷合同 篇4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
(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預付貨款
(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九條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需委托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于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霉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并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并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并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_____(蓋章)供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精選購銷合同 篇5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訂地點:昆明商品中心批發市場
中介方:昆明商品中心批發市場 簽訂時間: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通過中介方電子交易平臺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標的:一級白砂糖
第二條 數量、價款及交貨期
交貨期
數量(噸)
單價(元/噸)
金額(元)
第三條 生產廠家:生產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產品的廠家均可。
第四條 產品質量要求:賣方在中介方電子交易平臺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國家標準對精制、優級、一級白砂糖。低于國標一級但符合國標二級標準的白砂糖也允許交收,二級糖對一級糖實行質量補貼40元/噸。
第五條 包裝要求:賣方銷售的產品必須符合白砂糖GB317-20xx國家標準對標簽、包裝的要求并有“QS”標志。
第六條 交貨地點:中介方指定并公告的交貨倉庫。具體交貨地
點由賣方在中介方公告的倉庫范圍內選定,不同交貨地點的地區差價按中介方的公告執行。但賣方和買方雙方協商一致,也可在雙方認可的其它地點交貨,相關事宜由賣方和買方雙方自行解決,并向中介方備案,中介方不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責任。
第七條 交貨時間:交貨時間為交貨期編碼所表示的交貨月份當
月的15日(節假日順延)起的三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的按協商后的交貨時間執行。交貨期編碼所表示的交貨月份根據中介方的公告確認。
第八條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后,買方須支付貨款。在買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額貨款前,買方需提供履約擔保。
第九條 賣方須向中介方提交中介方認可的有效提貨憑證。因故
暫不能提供有效提貨憑證,須提供履約擔保。
第十條 在辦理貨物交接時,買方支付貨款的時間以及賣方提交中介方認可的有效提貨憑證的時間按中介方的公告執行。
第十一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履行,買賣雙方委托中介方監督雙方的履約風險。當市場收市價格高于賣方銷售價格時,中介方核算出賣方的履約風險數額,暫未提供有效提貨憑證的賣方必須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的分賬戶劃入相應數額的資金,并不得動用。當市場收市價格低于買方采購價格時,中介方核算出買方的履約風險數額,買方必須在下一工作日前向其在中介方結算部的分賬戶劃入相應數額的資金。該筆資金買方不得動用,但可一并算入買方的貨款。同時,買賣雙方委托中介方對買賣雙方的履約能力進行監督,由中介方根據市場情況公布履約風險警示點,在每一個結算日與交易商的履約風險數額合并計算出交易商的風險警示額度。交易雙方任何一方在中介方的專用結算賬戶內的本日資金達不到風險警示額度時,必須在下一交易日交易前補足。
第十二條 買賣雙方均同意對方在本合同到期之前,可以將合同的
權利和義務通過中介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轉讓給其他交易商。買方將合同轉讓后,中介方退還買方履約擔保。賣方將合同轉讓后,中介方退還賣方提貨憑證或者是履約擔保。轉讓合同產生的盈虧,由中介方代為核算和劃轉,并對轉讓盈虧按照(盈虧額/1.17×0.17)進行轉讓盈虧扣補。
第十三條 驗收:買方在收到提貨憑證后兩個工作日內到倉庫驗收相應貨物。若買方對所收貨物的質量及數量有異議,須在收到提貨憑證后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中介方提出,逾期不提出者,即視為貨物質量、數量驗收合格。若買方在收到提貨憑證后兩個工作日內自行提貨的,應對其欲購入白砂糖的質量等級承擔檢查義務,貨物一經出庫,即視為對質量等級無異議。
委托中介方代發運的,買方應委托專人對將交收的白砂糖質量等級進行驗收,應簽署《委托發貨通知》或《委托代管申請》,中介方不承擔代辦運輸過程中質量損益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貨物交收異議處理:
買方對所收貨物中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事項提出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規定時間內向中介方提出。書面報告應明確所收貨物中有異議部份的數量、存放倉庫及異議內容。中介方收到買方提交的質量異議書面通知后,在當日通知相應賣方會員。中介方將根據本合同條款和實際情況與買、賣雙方對所提出有異議部份的貨物進行協商處理或復檢。質檢機構由中介方指定,中介方與質檢機構確定計劃抽樣日及規定到達時間后,中介方以書面形式通知買賣雙方。 買方或賣方在抽樣日不按規定時間到達抽樣現場的,則視為認可抽樣過程。復檢結果達到賣方申報等級的質量標準時,買方會員承擔質檢費用;反之,由賣方會員承擔。復檢結果未達到賣方申報等級的質量標準但符合合同要求時,賣方會員須按合同規定(40元/噸)補償買方會員質量等級差價外,另按10元/噸的標準對買方會員進行額外補償。復檢后,交接貨物按復檢結果辦理。若檢驗結果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則為賣方違約,由中介方按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二”對賣方進行處理,并由賣方承擔復檢過程所發生的費用(商檢費、搬運費、倉儲費等)。
第十五條 費用負擔:貨物交收過程中所發生的運輸、包裝、過磅、入庫、出庫等費用由賣方和買方自理,交貨當月20日(含20日)前的所有費用由賣方負擔,當月20日后的所有費用由買方負擔。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買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的約定,向中介方按時有效足額劃付款項則為違約;賣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的約定向中介方按時足額提供有效提貨憑證并辦理相關手續,或者未能按時支付款項,則為違約。任何一方違約后,買賣雙方均同意由中介方代違約方與對方解除合同或將合同轉讓給其他交易商,所產生的相應盈虧由違約方自行承擔,并由中介方對轉讓盈虧按(盈虧額/1.17×0.17)進行盈虧扣補。
二、交貨當月15日下午15﹕00分(節假日順延)之前,中介方仍未能代違約方解除或者轉讓合同,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由中介方根據違約方實際違約數量監督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處理辦法:中介方按該訂貨月份交貨當月的月平均價對買賣雙方合同進行清算,并按(盈虧額/1.17×0.17)的標準對清算結果進行盈虧扣補。再從違約方的賬戶將違約部份按每噸400元計算違約金劃歸非違約方。
違約金計算公式:違約金=實際違約數量(噸)×400元/噸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成交時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止。
第十九條 因訂立履行本合同發生的訴訟,買賣雙方約定由中介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買方和賣方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按中介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賣方: 買方:
中介方:
精選購銷合同 篇6
甲方(買方) 合同編號:
乙方(賣方) 簽訂地點:
一、成交房屋: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購房計劃 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 元,電視天線費 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 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定金可抵 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 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買方)
單位名稱:(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乙方:(賣方)
單位名稱:(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鑒證意見:
經辦人:
鑒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精選購銷合同 篇7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照<<民法典>>,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一>交提(貨)日期:__________
<二>交提(貨)地點:_________
<三>交提(貨)方式:供方送貨□供方代運□需方自提
<四>到達(站港):__________
<五>運輸方式:__________
<六>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
<七>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驗收方法:供方須嚴格按國家規定標準組織生產,供方自檢,需方驗收
<八>包裝方法: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_________
<十>異議與責任:
貨物出口后,在卸貨港或復驗地發現產品各類,型號,規格,質量,數量,重量包裝,外觀等與合同不符,或者與貨樣不符而引起外商索賠,其責任由供方承擔.
<十一>違約責任:供方不能交貨,需方中途退貨,均由違約方向對方償付不能交貨或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十二>其它:
1,供方須嚴格控制質量,保證按時、按量、按質交貨,如因質量問題引起客戶索賠,一切責任由供方承擔。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需方: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
TEL: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
TEL: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精選購銷合同 篇8
購方單位:(簡稱甲方)
銷方單位:(簡稱乙方)
為了規范產品交易行為,保護購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關系,保證正常交易秩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以致共同遵守。
一、乙方必須嚴格保證砂石的質量、數量(到場隨意抽檢,發現一次數量不夠,以前數量均此計算)。
二、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時供貨到現場,不能延誤。
三、價格:50.00元(到現場價),如有調動雙方再協商解決。
四、付款方式:每月付其當月砂石總額資金的.50%,到年底付其提供砂石總額資金的70%(包括當月的50%),剩余資金到第________年分二次付清,第______20__年底必須全部付清。
以上協議共同遵守,如有一方不履行承諾,協議隨時終止。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購銷合同 篇9
購 銷 合 同
甲方: 合同編號:
乙方: 簽約地點:
為保證外加劑購銷業務的順利開展,降低經營風險,規范經營行為,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共同守信執行:
一、合同內容
1、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甲方銷售、等產品,按甲方生產所需的使用量由乙方保證按時供給。
2、產品質量:按照國家標準執行。
3、交貨地點:X有限公司()
4、甲方貨物簽收人: (僅此條手寫有效)
5、合理耗損標準及計算方法:貨物驗收由甲方在乙方貨運單上簽字,按甲方磅單數量執行(必要時按公共計量磅單數量為準)。貨到12小時內未提出異議視為驗收合格。
6、所供產品達到標準要求,驗收合格即卸貨。
7、向甲方提供有關外加劑產品的資料(說明書、合格證、檢驗報告)。
8、甲方需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供貨。
二、結算價格:
:¥X元/噸:¥X元/噸
:¥X元/噸:¥X元/噸
:¥X元/噸:¥X元/噸
在合同期限內,如遇原材料價格漲跌幅度大于10%時,則本合同的結算價格經雙方協商調整。
三、結算依據、結算期限及付款方式:
1、結算依據及期限:憑每次甲方在乙方貨運單上簽字或磅單的實際量為準,每月雙方定期(25日至30日)進行核對,并出具雙方簽字或蓋章的對賬單據為結算憑據,次月5日前結清貨款。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發票(發票金額不作為乙方實際收到貨款金額依據)
2、付款方式: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以現金、轉賬支票或銀行網銀向乙方結清所有貨款,不得以物抵債。若因甲方原因或第三方原因造成項目停工、甲方與合作方終止合作等因素導致中途終止貨物供應的,甲方仍須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部貨款。
3、甲方應按月將乙方開具的發票簽收并交給甲方財務,由于甲方原因導致發票丟失或者過期等情況造成的不利后果與乙方無關,乙方無法再次向甲方開具材料發票。甲方不得以未掛賬或者無發票為由拖欠乙方貨款,甲方須按合同履約付款。
四、合同約定事項:
1、逾期未結清確認的貨款,乙方每天按欠款總額的0.4‰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如果甲方未及時結清所欠貨款,乙方為維護權益向甲方追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交通費、差旅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2、合同有效期: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至本合同所設款項全部執結完畢時合同自動作廢。如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不成,按《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或由X市人民法院管轄審理。甲乙雙方的營業執照地址作為各方有效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送達3日內視為簽收。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手寫無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稅號:
地址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日期: 年XX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稅號:
地址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日期: 年XX月 日
精選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xx公司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購買乙方扣件事宜達成如協議:
一、扣件的單價、規格及數量:
二、交貨方式、費用及數量確認:
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送貨時間內將貨品送至送貨地點,聽從 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點堆放;此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數量以甲方現場材料人員確認為準,送貨時乙方須提供該批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或質檢報告。送貨地點為 項目部。
三、貨款結算
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施工現場入庫,并經甲方數量確認、檢驗合格后,甲方 內全額支付乙方貨款。
四、驗收標準、方法:
乙方貨到現場,由甲方材料部門組織現場驗收,材料規格、質量應符合國家行業質量標準,驗收以抽檢為準。若發現與樣品不一致或檢測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并視為材料未到現場,乙方應無條件將不合格貨物運出施工現場。而因此發生的相關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五、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合規定,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及處理意見。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2 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六、違約責任
甲方若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承擔違約金額的日0.5%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金額的日0.5%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的一切損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它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 方(蓋章):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 號: 賬 號: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精選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條例》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甲方就 工程所需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供應事宜,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址:
三、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產品名稱強度(Mpa)規格(mm)單價(元/m?)數量(m?)金額(元)備注
合計金額(大寫):
本合同數量以實際交貨數量為準,按實結算。
四、供貨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所需要產品的規格,提前壹天通知乙方供貨,以確定所需產品的數量、規格和質量要求。本次供貨量以預付款到帳后大約在本年底內完成。
五、質量要求:乙方在供貨前需提供材料樣品,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質保書及《XX省新型墻體材料產品推廣應用證書》等證明材料,乙方必須供應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應滿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和規范要求。產品應符合《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GB11968-20xx國家標準,容重嚴格控制在650kg/m?。乙方必須提供每批產品符合驗收規范規定的所有證件及報告,并負責制作試塊。
六、運輸方式、交貨及收貨
1、所有蒸壓加氣塊由乙方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卸貨地點,并由乙方負責卸車,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2、交貨地點:具體位置以甲方通知為準。
3、乙方貨到后,甲方組織相關人員初驗,若初驗不合格乙方應無條件退貨,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送檢復試后,若產品不合格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乙方應立即做出處理,并承擔相關損失和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索賠相應的損失。
4、數量驗收:甲方材料員對乙方加氣塊實測實量,并為乙方開具收貨憑據。如因運輸或卸車造成大量破損的,甲方則依據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扣除。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1、按本合同約定單價,甲方需預付貨款,乙方方可發貨。
2、每月15日前,乙方根據甲方出具的收料單開具完稅發票,交甲方財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接到甲方計劃后必須及時供貨,如因乙方供貨不及時而耽誤甲方施工,乙方需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乙方必須保證產品質量,如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索賠。
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 做出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精選購銷合同 篇12
需求方: 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方: 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向甲方提供外墻節能保溫材料。為明確雙方權益和義務,特簽訂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材料供應范圍:
乙方向甲方承建的_____一期B區_____工程工地提供外墻節能所需外墻保溫材料。
二、施工質量要求及驗收:
1、乙方嚴格按保溫材料行業標準及國家有關規范,確保材料質量。
2、乙方負責甲方保溫材料現場取樣送檢一次(費用由。并配合甲方組織驗收。
3、乙方須保證外墻保溫材料驗收合格,如因檢驗不合格,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材料單價:
數量為暫定,具體以現場收量為準。
四、付款方式:
當月送貨至25日上報業主,次月25按業主單列款數金額支付材料款,該材料款業主同意單列費用支付。
五、雙方職責和義務:
A: 甲方:
1、甲方需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乙方材料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供料。
2、甲方負責提供材料進場計劃,提前一星期申報計劃,乙方憑甲方電話通知發貨。
3、略
4、甲方因嚴格按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
B: 乙方:
1、必須按照甲方訂購的數量提供材料送至乙方工地,并隨貨提供產品出廠檢驗報告(復印件)、合格證(原件)、使用說明書(原件)、施工方案、生產廠家資質證明(復印件)等資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2、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質量問題導致外墻保溫系統驗收不合格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承諾配合甲方保溫工程質量的驗收工作。
六、本合同自乙方所供第一車貨到甲方施工現場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爭論或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方案處理。
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2、向管轄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業主執一份,貨款結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_____
乙方(蓋章):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選購銷合同 篇13
一、雙方當事人
供方: 需方:
二. 交貨地點:由供方運到重慶。
三. 包裝標準:包裝箱完好無破損。
四. 驗收標準:以供方提供的審樣標志驗收收貨,布袋外標識按電腦設計。
五. 結算方式:需方預付前500套所有貨款和后20xx套的帆布袋款,合計:48500.00元。余下20xx套貨款74000.00元在20xx年8月1日前匯到供方帳號。
六. 違約責任: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金額10%的違約金,其他未盡事宜按(合同法)規定執行。
供方: 需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電話: 電話:
稅號: 稅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精選購銷合同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 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志、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后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訂
精選購銷合同 篇15
甲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聯合開拓甲方系列高檔茶葉的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著誠信、開拓市場、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確定銷售關系: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確立銷售關系,不經甲方特別書面授權,乙方只有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乙方無權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立下任何債務。
2、乙方與甲方的合作性質為 經銷商。
二、銷售區域、期限: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僅限于在 (以行政區域劃分)內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
2、乙方若需開辟其它區域市場,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3、銷售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銷售產品:
1、銷售產品為甲方現有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為準。
2、甲方開發其他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合同為準。
3、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銷售產品(價格體系見附表)。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完成銷售目標(指乙方累計購貨金額)(見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內進貨金額不得低于 萬元/年。分月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25日前貨款到甲方賬上為準): (單位:萬元)
產品 (第一年) 年(分月比例) 合計金額(萬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 5% 8% 9% 6% 5% 6% 10% 8% 9% 10%
合計
2、乙方須完成銷售目標,如乙方連續三月購貨低于銷售目標金額的70%,或至該月累計未完成目標的70%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備注:全年分解應按上表所列比例。新開戶商家第一次進貨,應在此次基礎上增加20萬元作為首批進貨。)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需將訂貨總金額的全額貨款以現金或匯票先行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交貨和運費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在確認貨款到賬后十天內發出貨物,若乙方訂貨超過1000件,甲方以不影響乙方銷售為原則分批分期發運。
2、運輸工具:經甲乙雙方同意以經濟安全的運輸工具為主,運輸手段和工具的選擇由甲方決定,但一天以上的長途運輸工具以火車運輸為主。
3、費用承擔:本合同所列雙方結算價格已包含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鐵路到站運費以及貨運保險,到站后費用,如中轉費、掏箱費、裝卸費、短途運輸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提貨驗貨: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于3‰為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鐵路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文件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超過五日視為乙方無異議。
5、乙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后,產品所有權即從甲方轉到乙方。
若無甲方書面簽章公文許可,甲方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調貨或借貨。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鋪貨及貨款回收風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后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并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后三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為甲方交貨正確。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范或配合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無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對乙方對于調整產品價格提出的任何主張不承擔責任。
2、責任: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并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協助乙方做好市場營銷工作。
(3)兌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持、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推廣支持。口頭承諾無效。
(4)按照乙方的訂貨要求(貨款到甲方賬戶后),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發運。
(5)如產品滯銷是由于甲方供貨延遲或根據合同約定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剩余產品由甲方按原到岸價(根據甲方供貨時出具的單據,貨號和批次確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實現零風險經營,但包裝必須完好無損(以件為單位)。
(6)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應作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權利、責任 :
1、權利:
(1)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后,可以退貨。
(2)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購銷合同 篇16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民法典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表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后,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于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于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于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托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后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托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并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后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于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后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后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復。逾期不答復,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后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托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霉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系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并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后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并在單上注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于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后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內應予答復并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復,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于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并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于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后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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