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股權激勵計劃書模板(管理層)(精選3篇)
經銷商股權激勵計劃書模板(管理層)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1、通過股權激勵把股東和經營管理層的利益緊密聯系起來,逐步達到從利益驅動到利益聯合的轉變,促使公司核心管理人員的行動、決策與公司股東意志、公司的戰略目標保持一致,促進公司平衡穩健發展,避免員工道德風險與逆向選擇,確保股東價值的最大化。
2、通過建立與完善長效激勵模式補充公司現有的激勵機制,確保在國內人才市場上能夠提供具有競爭力的整體薪酬包,吸引、保留和激勵實現公司戰略目標所需要的公司中高層管理人才。
3、通過采用股權激勵代替激勵對象的部分現金薪酬,進一步優化管理層薪酬結構,加強管理層凝聚力與歸屬感,既有利于穩定核心管理人才隊伍,又能有效降低長期的委托代理成本。
第二條 指導原則
1、以長效激勵補充短期激勵的原則。
2、績效導向的原則。
3、與員工攜手發展、共同創富的原則。
4、規范股權關系管理的原則。
第三條 參考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章 公司注冊資本與股權結構
第四條 注冊資本與總股本
1、為促使公司快速發展,保持現金流、商鋪購置、物業租賃等優勢,對門店進行必要的增資,使______年實收注冊資本總額達到______萬元,以每股1元計價,總股本為______萬股。
2、公司大股東有權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決定增資擴股,計劃于______年起逐步增資擴股至______萬股。
3、公司在增資擴股時,將保證與本期權激勵計劃有關的期權獲授人持有的期權與待授予的期權保持同比例增加。
第五條 未來股權結構
1、公司______年___月___日股權關系為:______有限公司董事長______先生/女士持股___%。
2、在推進本計劃過程中,根據公司董事長_______先生/女士的意愿,按本計劃將其個人持有的股份逐步授出。但未正式授出前,均由董事長___________先生/女士持有。
3、除董事長______先生/女士之外,管理層持股比率控制在______%以內。
第三章 管理機構
第六條 董事會
董事會是受股東會委托的經營管理決策機構,對公司經營管理重大事項具有決策權,對本計劃具有審批權,在本激勵計劃中的責權主要包括:
1、批準公司長效激勵計劃及其相關規則;
2、可依據維護公司未來利益關系原則中止長效激勵計劃的執行;
3、批準績效薪酬委員會擬定的各激勵計劃的實施方案;
4、決定績效薪酬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決定績效薪酬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決定中止與恢復績薪酬委員會的工作;
5、制定每年分紅方案并報股東會審議;
6、制定公司增資擴股及其相關事項的方案并報股東會審議;
7、在股東會的授權范圍內決定納入期權激勵的人員名單及按本計劃書規定授予數量;
8、決定本激勵計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七條 監事會
公司監事會對本計劃行使監督權,包括:
1、對長效激勵計劃及其分配、行權方案有知情權;
2、監督長效激勵計劃執行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3、監督長效激勵計劃的執行情況;
4、監督財務信息的披露情況;
5、當董事、管理者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立即停止并予以糾正;
6、列席股東會與董事會會議;
7、在董事會決策期權、行權、置換、轉換方案時提出獨立意見;
8、執行公司章程、公司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績效薪酬委員會
績效薪酬委員會是公司董事會設立的專責薪酬與績效考核激勵的常設規劃與管理機構,由公司董事及相關職能的專門人員組成,設經理一名,主要工作職責即:
1、擬定長效激勵計劃書與修改方案;
2、擬定與保管期權協議書與期股證明;
3、執行長效激勵計劃的具體實施工作;
4、定期向公司董事會報告長效激勵計劃的執行實施情況,并提出解決方案;
5、對長效激勵計劃書的條款做出解釋與說明;
6、在必要時,提議中途中止或終止長效激勵計劃;
7、擬定各部門、分公司、項目開發考核激勵管理辦法,并跟蹤與監督實施情況;
8、執行公司董事會授權與安排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 管理層ESO
第九條 期權授予對象及條件
授予對象:
1、獲得轉正的公司經理級別及以上管理人員;
2、對公司經營業績貢獻突出的業務人員;
3、董事會確定的特殊崗位人員。
授予條件: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期權獲授人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愿意長期為公司服務;
2、同意遵守本計劃書的相關規定與要求并與公司簽訂期權協議;
3、經公司考核達到職位的任職條件與工作標準;
4、在授予期權之日前的在職期間一年內沒有發生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未受到C、D類過失處罰。
第十條 期權授予數量的確定原則
1、職位等級。
2、任職時間。按年度內實際符合授予時間計算,但原則上年度內的授予時間不得少于____個月。
3、公司利潤目標達成情況。
4、個人年度或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
第十一條 期權來源與授予數量
1、公司自______年起實行ESO期權計劃,______年公司總股本為_____萬元。計劃于20__年增資擴股至_____萬股。______年-______年分______期授出約_____%的期權份額為_____萬股。
2、原股東__________先生/女士為期權出讓方,即公司授予的期權份額來自董事長_________先生/女士的股權出讓。
4、授予數量標準與測算
職位: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
職位: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
職位: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_______年授予_____萬股;……
……
5、每位期權獲授人實際被授予的期權數量由公司董事會研究確定,但任何個人所獲得的期權授予數量不得超過本計劃書當期可授予總數量的20%。
6、除董事長之外,任何單個期權獲授人、實股持有人持有公司期權與實股總額的份額不得超過3%。
第十二條 期權授予價格
1、_______年基期每股面值為_____元,自_______年第一次行權起至_______年完成全部行權,每份行權價在_______年面值的基礎上每股勻速遞增5分錢。即:
______年,股價_____元/份;
______年,股價_____元/份;
______年,股價_____元/份;
……
2、自_______年起新成為期權獲授人的,按上年年末公司經審計和分紅后的每股凈資產為基礎及每年勻速遞增每股5分錢的辦法確定第一次每股認購價。即:
行權價=上年年末公司每股凈資產 – 每股分紅 + 5分/份(股)
第十三條 期權授予操作方式
1、_______年_____月,由期權出讓方(原股東)根據本計劃確認授予對象、五年授予的期權數量,并與各期權獲授人簽訂《股份期權授予協議書》。為保障期權出讓方(原股東)的利益,在簽訂《股份期權授予協議書》的同時,應簽訂附條件生效的《股權回購協議書》,即:管理層在公司上市前離職的,應將持有的公司股權全部轉讓給期權出讓方(原股東)。
2、對于符合上述條件的新授予對象,按本計劃確定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年),由期權出讓方(原股東)于符合授予時間之日與新授予對象確認每年授予數量,并簽訂《股份期權授予協議書》、《股權回購協議書》。
第十四條 期權行權原則
1、期權獲授人行權的首要原則是公司利潤目標達成原則。根據公司當年利潤目標的達成率決定總行權比例。
2、與個人年度或半年度考核掛鉤的原則。各期權獲授人,如上年的年度考核結果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上年的期權授予份額按50%計算,其相關權益也相應減半;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上年的期權授予份額按70%計算,其相關權益也按相應按比率減少。超出95分(百分制)的,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可適當增加期權授予份額。
3、職務管理原則。各期權獲授人在本計劃實施期限內職位層級發生調整的,按年度內的職務變動與分段任職時間調整期權授予數量。如降職為經理以下職位的(不含經理),所有未行權的期權即時全部失效。
4、股份期權采用自愿認購的原則。超過規定認購期限的,視為放棄行權,該期權即時失效。
第十五條 認購行權與分紅
1、期權獲授人應將期權分紅、年終獎勵、工資收入等所得優先用于認購期權份額,即行權。如當年上述所得不足于完成當期期權認購的,應在_______年與_______年分兩次自籌資金進行期權認購。其中,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對______年、______年期權的認購。
逾期未完成認購的部分自截止認購之日起自動喪失。
2、期權獲授人在與期權出讓方簽訂《股份期權授予協議書》之日起,當年即開始享有與其他合法股東同等的分紅權。但期權獲授人原則上應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上年的期權行權。期權獲授人無力完成該年度全部期權行權的,未能行權的該年度期權部分將不享有分紅權。員工在______年或______年對仍然有效的未行權的期權完成行權后,該期權方可具有行權以后年度的分紅權。
3、公司董事會原則上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公布上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經營狀況,原則上將不低于_____%的上一會計年度稅后凈利潤用于分配紅利。原則上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利潤分配。
第十六條 期權與股權的區別
1、股份期權僅享有條件的分紅權,但沒有資產所有權與決策權。期權獲授人在未完成第一次期權行權前不具有股東身份,不享有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義務。
2、期權獲授人在完成當期期權行權認購后,由期權出讓方(原股東)統一安排在3個月內完成辦理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期權獲授人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公司股東,具有完全的股東權利和承擔完全的股東義務。如果因為公司上市計劃的需要,需要提前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的,應配合公司辦理有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3、期權不得轉讓、出售、繼承,不得用作質押物,不得作為資產參與任何金融衍生協議或者套期保值安排。
4、期權獲授人辭職或因嚴重違紀違法被公司給予解聘的,其離職前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期權即時作廢,當年度起不再享有分紅權。自離職之日起的六個月內,由期權出讓方(原股東)按《股權回購協議書》的有關約定回購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回購價格按上一會計年度公司每股凈資產減去上一會計年度每股分紅計算。
5、期權獲授人(含已轉換為實股的股東)由于死亡、殘疾、退休、公司裁員等原因而離職的,尚未認購的期權將自動返還給期權出讓方(原股東),但可按當年實際工作時間獲得期權分紅。其持有的公司股權,由期權受讓方(原股東)按《股權回購協議書》的有關約定回購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回購價格按上一會計年度公司每股凈資產減去上一會計年度每股分紅計算。
6、期權獲授人行權后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在取得之日起二年內不得轉讓,二年后需要轉讓的應在公司股東之間轉讓,同時必須遵守本計劃書第十二條第6款規定。
第十七條 期權出讓方(原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審定期權計劃與期權獲授人。
2、有權決定增資擴股、業務并購、資產重組。
3、有權根據期權獲授人的工作表現與考核結果調整期權授予數量或中止(終止)期權授予。
4、保障期權計劃實施,不得無故中止(終止)期權激勵計劃書、期權授讓協議的執行。
5、在規定的行權日必須依照本計劃書、《股份期權授予協議書》和《股權回購協議書》的 約定履行轉讓與回購等義務,不得無故推遲轉讓/回購,不得無故損害期權獲授人的正當權益。
6、必須促使公司定期向期權獲授人披露財務信息與公司重大決策。
第十八條 期權獲授人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依照本計劃書、《股份期權授予協議書》的有關規定獲得期權分紅權與行權;
2、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向監事會、董事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從知道或應 當知道其合法權益被侵犯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期權出讓方(原股東)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如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期權出讓方(原股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不得利用不正當手段威脅或迫使期權出讓方(原股東)提前行權、違規行權,或獲得不正當收益。
4、應認真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期權出讓方(原股東)的股東權益與公司形象,保守和保護期權出讓方(原股東)和公司的商業秘密。
5、應妥善保管公司各項經營、管理資料。不得將《股份期權授予協議書》、《股權回購協議書》泄露給公司無關人員或公司外任何人。
6、保證承擔因分紅、行權和轉讓所產生的納稅義務。
7、不得在與公司存在競爭關系的其他任何單位工作、兼職或直接(間接)持有其股份。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間無論是否與公司簽署了競業限制協議均不得與公司進行同業競爭。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制定、執行
1、 本計劃書由公司績效薪酬委員會擬定后報公司董事會審議,然后報公司股東會批準,經期權出讓方(原股東)簽署后即可生效執行。
2、 本計劃書由公司績效薪酬委員會和財務部負責實施。
第二十條 解釋權
本計劃書的最終解釋權歸期權出讓方(原股東),委托公司績效薪酬委員會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第二十一條 修改權
本計劃書的重大修改或增補正式文件須經監事會審核,經報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方有效。但對非主要條款的修改,期權出讓方(原股東)直接批準后即可執行。
第二十二條 實施時間
本計劃書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行,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制: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審核: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核準: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銷商股權激勵計劃書模板(管理層)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______章程》、《______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甲乙雙方就______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為______(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元,甲方的出資額為人民幣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于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股權。
二、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為兩年。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協議關系連續滿三年并且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考核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三、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協議所指的公司______%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后,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為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______%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______%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______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四、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兩年預備期滿后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限為兩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期為兩年,受益人每一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二分之一進行行權。
五、乙方的行權選擇權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六、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核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______%或者實現凈利潤不少于人民幣______萬元或者業務指標為______。
2、甲方對乙方的考核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核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核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七、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雇、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系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______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八、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為,即每1%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每年認購股權的比例為50%。
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后,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十、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為公司股東后,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于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為:
(1)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后,三年內(含三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依照第八條執行;
(2)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后,三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凈資產狀況為準。
2、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愿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于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十一、關于聘用關系的聲明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系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系仍按勞動協議的有關約定執行。
十二、關于免責的聲明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購、重組、改制、分立、合并、注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十三、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______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發生沖突,以《______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為準。
4、本協議______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公司保存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經銷商股權激勵計劃書模板(管理層)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股權激勵目的為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質的經營管理隊伍,創造一個激勵員工實現目標的工作環境,倡導以業績為導向的經營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勵經營管理者為公司長期服務,并分享公司的發展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并參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激勵方案。
風險提示:
股權激勵方案落地要注意簽訂書面合同,不能僅僅公布實施方案及與激勵對象口頭約定,或以勞動合同替代股權激勵合同。
中關村在線就是反面例子:公司與若干技術骨干簽訂《勞動合同》,約定乙方工作滿12個月后可以獲得甲方分配的股權8萬股。
這所謂“8萬股”的不清晰約定就成了定時炸彈:公司總股本有多少?8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該比例對應有多少權益,權益價值按凈資產還是市值核定?凡此種種,均沒有明確約定,以致最后產生糾紛。
第二條、股權激勵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相結合原則。
三、存量配送,增量激勵的原則,即在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凈資產增值的前提下,激勵股份才可提取獎勵基金。
第二章、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
第三條、執行與管理機構設立股權考核與管理委員會作為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執行與管理機構,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及股東全會匯報工作。
第四條激勵對象由公司提名與薪酬委員會根據以下標準在可選范圍內確定具體人員名單,報經董事會批準。
風險提示:
不管怎么講,激勵只是手段,完成公司的經營計劃、達到發展目標才是目的。
所以股權激勵制度和實施辦法一定要結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以及激勵對象本人、本部門的業績指標完成情況與考核辦法來制定和兌現。
離開了這一條,再好的激勵手段也不會產生令人滿意的激勵效果。
一、確定標準:
1、在公司的歷史發展中作出過突出貢獻的人員。
2、公司未來發展亟需的人員。
3、年度工作表現突出的人員。
4、其他公司認為必要的標準。
二、激勵對象:
1、董事。
2、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核心技術(業務)人員。
4、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其他員工。
三、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
1、同時為控股股東或_______%以上的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不屬于激勵對象范圍;公司上市以后,持有激勵股權或期權的員工不得擔任獨立董事和公司監事。
2、最近3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3、最近3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第四條、激勵形式
一、股票期權
1、股票期權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
激勵對象可以其獲授的股票期權在規定的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上市公司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可以放棄該種權利。
2、行權限制股票期權授權日與獲授股票期權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不得少于1年。
3、定價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期權時,應當確定行權價格或行權價格的確定方法。
行權價格不應低于下列價格較高者:
(1)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一個交易日的公司標的股票收盤價。
(2)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摘要公布前________個交易日內的公司標的股票平均收盤價。
4、授予股權期權的限制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
(1)定期報告公布前___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后________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________個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從中獲益。
2、定價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存量,即從二級市場購入股票,則按照《公司法》關于回購股票的相關規定執行;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于定向發行,則參照現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中有關定向增發的定價原則和鎖定期要求確定價格和鎖定期,同時考慮股權激勵的激勵效應。
(1)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_______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_______%。
(2)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__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__個月內不得轉讓。
若低于上述標準,則需由公司在股權激勵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對股東權益的攤薄影響,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
3、授予股票限制:上市公司以股票市價為基準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的,在下列期間內不得向激勵對象授予股票:
(1)定期報告公布前__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項決定過程中至該事項公告后_______個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響股價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起至公告后_______個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的一種權利,激勵對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獲得規定數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價上升帶來的收益,但不擁有這些股票的所有權、表決權、配股權,用于股票增資權者不參與公司分紅。
四、經營者持股是指對管理層持有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并進行一定期限的鎖定。
激勵對象在擁有公司股票后,成為自身經營企業的股東,與企業共擔風險,共享收益,擁有相應的表決權和分配權,并承擔公司虧損和股票降價的風險。
五、員工持股計劃是指由公司內部員工個人出資認購本公司部分股權,并委托公司進行集中管理的產權組織形式。
六、管理層收購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經理層(個人或集體)利用借貸所融資本購買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權),從而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控制權結構和資產結構,實現持股經營。
將激勵主體與客體合二為一,從而實現了被激勵者與企業利益、股東利益完整的統一。
七、虛擬股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激勵對象可以依據被授予“虛擬股票”的數量參與公司的分紅并享受股價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權、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售,在離開企業時自動失效。
八、業績股票根據激勵對象是能夠完成并達到了公司事先規定的業績指標,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數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獎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也稱延期支付計劃,指公司將部分年度獎金、股權激勵收入按當日公司股票市場價格折算成股票數量,存入公司為管理層人員單獨設立的延期支付賬戶。
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據期滿時股票市值以現金方式支付給激勵對象。
十、賬面價值增值權,具體分為購買型和虛擬型兩種。
購買型是指激勵對象在期初按每股凈資產值實際購買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凈資產期末值回售公司。
虛擬型是一種模擬認購權方式,指激勵對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資金,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名義股份,在期末根據公司每股凈資產的增量和名義股份的數量來計算激勵對象的收益,并據此向激勵對象支付現金。
第五條、激勵股權數量、來源及方式
股權數量由公司董事會擬定,如可由公司大股東劃撥或董事會決定的其他途徑(定向增發等)來選取股權進行股權激勵。
第六條、獎勵基金提取指標
確定本方案獎勵資金的提取以凈資產增值率為指標,在凈資產增值額中提取獎勵資金,凈資產增值率計算公式為:凈資產增值率=(期末凈資產-期初凈資產)/期初凈資產___100%以上公式中所有數據以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為準。
第七條、激勵基金按照超額累進提取
一、獎勵基金提取的底線標準暫定為________,即當年的凈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或以下時,滾入下年度分配。
二、在此基礎上,凈資產增值率在___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________提取。
三、凈資產增值率在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額不足________元的,當年提取但不獎勵,滾入下年度分配。
第八條、獎勵基金轉換為獎勵股份的指標為經審計的期末每股凈資產。
第九條、將獎勵基金全部轉換為股份,形成獎勵股份總額獎勵股份總額=獎勵基金總額/期末每股凈資產。
第十條、激勵條件
一、對于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實行股權激勵計劃: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最近一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
3、經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對于激勵對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不得適用股權激勵計劃:
1、近三年內被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3、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4、公司董事局認定其他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
第十一條、授予時間
一、上市公司發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的重大事件,應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期間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完畢后________日內,不得推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二、上市公司提出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動議至上述事項實施完畢后30日內,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增發新股、發行可轉債實施完畢,指所募集資金已經到位;資產注入實施完畢,指相關產權過戶手續辦理完畢。
三、公司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至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________日內,上市公司不得進行增發新股、資產注入、發行可轉債等重大事項。
上市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撤銷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決議或股東大會審議未通過股權激勵計劃的,自決議公告之日起________個月內,上市公司董事會不得再次審議和披露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第十二條、股權激勵退出機制
激勵對象在獲得公司股份后,根據公司的服務年限來確定是由公司有償回購、還是無償收回、或上市后賣出。
一、激勵對象因主動離職或被解聘離開公司的,可以繼續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選擇不斷繼續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非嚴重錯誤而被解雇離開公司的,必須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回購股份;因重大錯誤導致企業嚴重受損、嚴重瀆職、觸犯國家刑法等,必須辭退并按本《方案》規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二、如果激勵對象離開公司,按本《方案》規定可繼續持有已行權的激勵股份的,按與公司有關協議及本《方案》規定執行;未行權的部分自動失效。
第十三條、公司上市后已行權的激勵股份轉成可流通的股票。
第十四條回購價格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每股賬面凈資產為準。
第三章、附則
第十四條、股權激勵方案實施時經營環境及外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可由薪酬與考核會議提出變更激勵約束條件甚至終止該方案,并報股東大會批準,可能的情況變化如下:
1、市場環境發生不可預測的重大變化,嚴重影響公司經營。
2、因不可抗力對公司經營活動產生重大影響。
3、國家政策重大變化影響股權激勵方案實施的基礎。
4、其他董事會認為的重大變化。
第十五條、本方案由公司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由公司董事會、股東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十六條、本方案由公司負責解釋、組織實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