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經營合同書(通用3篇)
經典經營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營造我市旅游商業氛圍,點綴美化城市,方便廣大市民,經市政府同意,對市區公共場所的商亭經營權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公開拍賣乙方獲得________路段的商亭_____年經營權。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制定如下條約
一、商亭設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亭購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對商亭統一規定樣式,顏色、尺寸規格等標識。
乙方可向城市管理局推薦的制造商訂購商亭,也可向其他商亭制造商定購,但商亭需經城市管理局驗收符合規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商亭的經營期限為_____年。自本合同簽定之日一個月后起算,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上述商亭經營權的出讓總金額(伍年期)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
乙方對上述商亭經營權的租金分二期繳付,第一期繳納第1、2年的經營費,租金合計為_________元,租金在簽定合同書時繳納。第二期繳納第3、4、5年的經營費,租金合計為_________元,租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納。
五、甲方責任
1.向乙方出讓商亭位置的經營權;
2.向乙方提供商亭位置的平面圖、商亭樣式、顏色、尺寸規格等標識文件;
3.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障乙方對上述商亭的經營權在合同期間的合法經營。
六、乙方責任
1.按時如數向甲方交納商亭經營權的租金。
2.負責商亭各種商品的合法經營,建造、維護、安全責任和相關費用,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3.在本合同期滿后,商亭所有權歸政府所有。
4.如在商亭外型做戶外廣告,必須報城市管理局審批,提供平面效果圖,獲得審批后,方可實施,并向城市管理局交取廣告費。
5.商亭經營者應依法經營,如發現經營者有違法經營,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商亭歸政府所有,租賃費不予退回,重新拍賣。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亭的樣式、顏色、尺寸規格或已確定的經營地段,不得對商亭進行改建、搭建、擴建,如有以上任何之一行為,甲方通知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累計有3次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且不予乙方任何補償,商亭歸政府所有,租賃費不予退回,重新拍賣。
7.乙方負責商亭的維修維護工作。
8.乙方負責商亭的安全和防盜工作。
七、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繳交租金,乙方未按期繳交租金,每逾期_________天,按當年應繳總額的_________計繳滯納金,延期繳租金超過_________,除要求乙方所欠付清的租金及滯納金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本合同所規定的商亭經營權。
八、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按實際情況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減免期間租金或終止合同。
九、商亭主體損壞,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修復,否則逾期一天扣罰_________人民幣;商亭外觀損壞,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修復,否則逾期一天扣罰_________人民幣。
十、如因城市建設的需要而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_________告知乙方,并負責另選地址遷移。因遷移所產生的費用和乙方的其他損失在乙方應交的商亭經營權租賃費中扣減。
十一、商亭在本合同約定的經營期結束后,乙方不得自行拆除,要保持原有的完好狀態。在再次公開招租時,乙方在同等價格下可優先續租。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故意毀損商亭,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出現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甲乙雙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后自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拍賣成交確認書
附件二 商亭位置平面圖及外觀圖案
經典經營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合作原則,就合作經營養殖牛場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位于彭州市通濟鎮天生橋村(響水洞)養殖場:占地面積約4畝,牛欄2棟,飼料房2間,儲料庫2個,辦公用雙層房一棟,以及大門,硬化水泥地皮約1000平方米,以及場內其他設施設備建設等,折合總價共60萬元人民幣(大寫:陸拾萬元),作為該牛場固定資產。
二、甲方保證該養牛場證照齊全,符合養殖條件,養牛場總價值人民幣60萬元,(其中不包括災后重建供用材料(即板房材料),若今后要歸還該批材料,由甲方負責歸還,不計入共有財產,如不歸還,則作為養牛場基礎建設共同使用。
三、甲方投資45萬元人民幣,占有該養牛場股份的75%,乙方投資15萬元人民幣,占有該養牛場股份的25%。
四、該養牛場在今后的生產經營中,甲乙雙方共同管理經營。人員、財物、生產、供應、銷售、采購等共同協商議定。
五、60萬元作為公司固定資產,不列入生產費用,生產以后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占地青苗費,各種稅費、各種辦公費用、養殖成本等)按出資比例共同承擔。
六、養殖場生產中的盈虧按出資比例共同分配和承擔。如有擴大養殖規模,或者投放其他項目則另行商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以簽訂日期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典經營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食堂經營勞務事宜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工作餐所用的廚房、宿舍、餐廳、水電及燃料。
2、 廚房清潔用品有乙方負責添置,費用由乙方支付。
3、 承包期:自年日至年月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A: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做好指導檢查工作。
2、 甲方應對乙方的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情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不良之處。
3、 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食堂秩序,并加強對員工的教育。
B: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環境和衛生標準,禁止采購腐爛變質的原材料及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鮮和衛生。
2、 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人員用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
3、 未經允許,乙方廚房員工不得私自攜帶甲方物品離開,違者按照甲方規章處罰。
4、 乙方必須做到餐廳內外環境整潔衛生,餐具必須進行消毒,甲方可隨時檢查,并可要求乙方整改。
5、 廚房及餐廳的殘渣和垃圾須倒在甲方指定的地方,不得亂倒。
6、 乙方要定期清理和疏通廚房的排水溝、廚房、餐廳范圍內的衛生由乙方負責,保證衛生整潔。
7、 乙方人員除具有相應的任職資格外,依照國家隊食品加工從業人員衛生要求,廚師、廚工必須無傳染病,具備健康證,定期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8、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正當使用廚房的各項設施,因乙方不當操作造成意外事故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9、 食堂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均由乙方負責。
10、督促廚房員工遵守甲方公司的規章制度、廚房紀律及廠規廠紀,未經許可不得輕易進入甲方工作區域。
11、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炊事用具、灶具、蒸飯箱、冰箱等廚房設施愛護使用,如在承包期間非灶具、冰箱、蒸飯箱等用具自然老化所引起的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伙食標準
1、早餐
中餐 元標準為: 大葷、 小葷、 素菜
晚餐大葷、素菜夜宵元
三、結算方式
1、 就餐方式實行定餐制。有甲方按實際人數供餐,通過刷卡或餐票的就餐方式做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2、 乙方墊付伙食費個月,甲、乙雙方每月后5天內以現金支付給乙方。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須在解除合同日起10天內一次性結清乙方的所有有關款項。
四、違約責任
1、 如乙方因違反合約規定,由于工作餐質量引起員工不滿,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如乙方仍不能達到其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因乙方提供不潔食物造成甲方人員中毒的,經相關部門鑒定,由責任方負責全部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3、 甲方未按時結清乙方賬款的,應承擔違約金(比照銀行逾期付款處理)。
4、 任何一方要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協商,如未按規定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 乙方若有違反合同約定,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墊付的伙食費中扣除相應費用。
6、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