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質押擔保合同(精選3篇)
借款質押擔保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為確保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抵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押保管費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_________________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質押擔保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出質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丁方(保證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放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甲方同意借款¥______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給乙方用于正常生產經營。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擔保條款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占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為%)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先受償。
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質保證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丙方保證其為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連帶保證擔保
丁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丁方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保證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為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方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方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聲明與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于乙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破產審理程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五、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項之規定,沒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并解除本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中所作的聲明與保證中的任何一項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乙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借款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法定抑或約定事由被終止的,乙方應當自借款期限屆滿時或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借款本金、利息及相應違約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權以借款總額為基數,按%的標準按日收取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條款及其它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涉及級別管轄或專屬管轄,以法律規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丁各執一份,均具有等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四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_________丁方: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質押擔保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丙方(出質人): , 身份證號碼:
丁方(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放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1.1 甲方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給乙方用于正常生產經營。
1.2 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2.2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 擔保條款
3.1 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3.1.1 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占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為1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先受償。
3.1.2 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質保證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1.3 丙方保證其為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2 連帶保證擔保
3.2.1 丁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2.2 丁方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保證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2.3 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為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方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方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聲明與保證
4.1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于乙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破產審理程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4.2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五、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5.1 丙方違反本合同第3.1.1項之規定,沒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并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中所作的聲明與保證中的任何一項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5.3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乙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5.4 借款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法定抑或約定事由被終止的,乙方應當自借款期限屆滿時或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借款本金、利息及相應違約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權以借款總額為基數,按0.5%的標準按日收取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條款及其它
6.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涉及級別管轄或專屬管轄,以法律規定為準)。
6.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丁各執一份,均具有等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四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丁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