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擔保合同公證(精選3篇)
借款、擔保合同公證 篇1
一、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款合同僅指金融機構同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之間簽訂的貨幣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其簽訂是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產生之債的履行和清償。擔保可以是一個單獨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設定擔保條款。擔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財產
一、借款合同、擔保合同
借款合同僅指金融機構同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之間簽訂的貨幣借款合同。
擔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其簽訂是為了保障因借款合同所產生之債的履行和清償。擔保可以是一個單獨的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中設定擔保條款。擔保可以是借款人以自己的財產或權利進行抵押或質押擔保,也可以是第三方為債務人以各種方式擔保。
二、借款合同公證、擔保合同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借、貸雙方或擔保人、被擔保人的申請,依法證明簽署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的行為及合同本身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三、辦理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公證,應向合同簽訂地或當事人住所地公證處申請。
北京市公證處負責辦理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包括中央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各類國內、涉外、涉港、澳、臺金融事務公證。
目前,北京市公證處辦理的金融事務公證主要包括借款合同公證、擔保合同公證和涉及借款擔保等債權文書的強制執行公證及票據和各種有價證券公證。
四、辦理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雙方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貸款方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涉及外匯內容的提交《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
借款合同文本、擔保合同文本及其附件;
抵押擔保、質押擔保還須提供:
(1)抵押或質押清單、抵押或質押財產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證明、權利質押則應提供權利所屬憑證,如股票、匯票、支票等;
(2)低押財產為土地使用權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
(3)抵押或質押財產為共有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4)合同中約定抵押或質押財產須評估,投保險的,提交保險單據及評估證書;
(5)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該項抵押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提交批準文件,應由有關會議討論通過的提交會議通過文件;保證擔保合同,擔保人應提供能證明其資信情況的證明,如資產負債表、評估證明等;
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2)上述材料可以是復印件,但須攜帶原件以供核實。五、涉及借款、擔保等債權文書的強制執行公證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證機關可以直接賦各類債權文書以強制執行效力。即在借款、抵押、保證等合同簽訂之時,可通過法定的公證程序賦予該合同直接強制執行的效力。如發生債務糾紛,債權人可以持此公證書直接到應管轄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免于訴訟程序,及時有效的保護債權人的權益。
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應具備的條件:
債權文書以給付一定貨幣、物品或有價證券為內容;
債權文書內容明確、真實、合法、有效,債權人和債務人無異議;
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應受強制執行的意思表示。
六、當您準備申辦上述公證時,為簡化程序,您可以按照下列步驟與公證處配合進行。
可先由借方或貸方到公證處談清申請公證的意向,將借款合同文本提交公證處依法進行先期審查,并了解應提交什么證明材料。
在公證機構依法審查借款合同期間,借、貸雙方可以按照公證處的要求準備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公證機構在審查借款合同后,將依法向借、貸雙方提供公證法律意見,指導借、貸雙方對合同進行修改、補充,并審核雙方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一旦符合公證條件,借、貸雙方必須共同到公證機構正式辦理公證申請手續,并在公證員的指導下與公證員相配合完成其它公證程序。
在完成公證程序,雙方對借款合同依法簽署后,公證處將很快為您出具借款合同公證書。
借款、擔保合同公證 篇2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貸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_____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為變更后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后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貸款、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貸款銀行(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公證 篇3
出借方:身份證號碼:
借款方:身份證號碼:
本合同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利率為即_____%。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_______月________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抵押條款
第九條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的合法房產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經評估公司評估,并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元整,:¥元。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違約金:
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因出借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系,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第十六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留存份。
出借方:
電話號碼:
_____年____月___日
借款方:
電話號碼:
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