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委托協議書(通用15篇)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1
委托方: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
受托方:
為了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根據我行工作計劃安排和分行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現委托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瑯琊分理處項目進行審計。確保審計業務的委托與受托關系,簽訂本委托協議書。
第一條 委托審計的范圍和內容
(一) 范圍 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瑯琊分理處工程合同范圍的所有引起合同價款改變的變更、簽證、追加減等。
(二) 內容
合同范圍內的土建、裝飾、安裝等全部內容
第二條 審計時間要求
(一)受托方應在委托方發出審計委托通知書后的3天內進點實施審計。于年月日前,向委托方提交審計報告和有關資料,審計報告所涉及的問題必須有相關書面證據予以支持。
(二)若因被審計單位資料提供原因或受托方在執業過程中遇到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報告如期提交,或者委托方要求受托方提前出具審計報告,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 受托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只供委托方使用。經委托方審查后,作為委托方對被審計單位做出審計結論和決定的依據。
第四條 委托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督促被審計單位對委托方開展審計工作給予積極配合。
(二) 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向受托方提供審計工作所必須的真實、合法、完 整的資料。
(三)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對受托方執業審計紀律的情況和審計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 受托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中國國家審計準則》和有關法律實施審計,確保審計質量。對委托方負責。
(二) 委派與審計事項要求能力相適應、具有執業資格的人員進行審計。
(三) 嚴格遵守執業道德規范和審計紀律。不得向被審計單位索取、收受協議以外的任何費用,不得利用審計之便謀取任何不正當利益。
(四) 嚴格保守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審計資料和情況。
(五) 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完成委托事項,按時提交審計報告及有關資料。
(六) 主動接受和配合委托方對審計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 審計費用
按照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與 雙方簽訂的合同,由委托單位支付審計費用。
第七條 法律責任
(一)由于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因素的制約,導致受托方在審計中未發現存在的問題的,受托方應承擔的責任不能替代、免除、減輕被審計單位應承擔的責任。
(二)受托方對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受托方因過失、故意、舞弊等行為出具虛假審計報告,委托方有權終止委托協議,取消審計資格,并追回審計費用。給被審計單位和委托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受托方承擔經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受托方執業不當或違反執業準則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爭議解決順序
(一) 協商;
(二) 仲裁;
(三) 法律訴訟。
第九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補充條款
委托單位:農業銀行膠南市支行 受托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
電話:電話: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2
甲方:南京__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個人原因,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請,由甲方為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公積金(以下簡稱五險一金)。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簽訂本協議時,根據南京市社保局統一標準,乙方的社會保險每月需繳納元,公積金每月需繳納元,以上二項每月需繳納費用共計元。乙方同意并認可上述繳納費用及標準。
二、乙方按照每個月為一個周期,在甲方代繳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畢當個周期的費用,從年月開始。
三、乙方對向甲方支付的款項有異義,應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個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經核對后,進行多退少補,否則視為乙方確認扣款金額無誤。
四、甲方為乙方代繳的五險一金繳費基數為南京市社保局統一標準,企業和個人承擔的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個人全額承擔,甲乙雙方不存在實際勞動關系及其他任何經濟糾紛。
五、在甲方為乙方代繳五險一金期間,預計發生的所有費用,乙方應當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為乙方代繳五險一金,無論甲方事先有無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承諾放棄向甲方主張任何經濟索賠等任何權利,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支付給甲方費用后,由甲方提供相應款項收據給乙方;待甲方在一個會計年度向勞動與社會保障局獲取職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個會計年度所代繳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險一金費用,甲方有權停止辦理。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實質勞動,不受甲方管理,甲方無須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等物質待遇。乙方除因本協議目的而使用甲方名義外,不得對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職務行為。
2.乙方在此期間發生人身意外傷害,應向第三方主張侵權索賠,甲方不提供乙方工傷待遇。
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3
委托拍賣
委托人:_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拍賣標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賣人依法拍賣如下標的:(詳見附件《拍賣標的清單》)
委托人保證對拍賣標的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處分權),并根據拍賣人的要求提供拍賣標的的有關證明和資料,說明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拍賣標的瑕疵。
第二條拍賣標的的評估鑒定
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評估的,可以委托_________評估,評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1)自行鑒定(2)委托_________鑒定,鑒定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鑒定結論與委托人聲明的拍賣標的狀況不相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條拍賣期限及地點
拍賣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_________舉辦的拍賣會上對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進行拍賣。
第四條拍賣標的的交付(轉移)及其時間、方式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由_________將標的交付(轉移)買受人。
若拍賣標的由拍賣人交付(轉移)買受人,委托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載拍賣標的交付拍賣人,交付地點為_________,交付方式為_________,交付后保管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五條傭金、費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拍賣人支付成交價_________%的傭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拍賣標的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第六條價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賣標的經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支付給委托人,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第七條拍賣標的的撤回與撤除
委托人在拍賣開始前可以撤回拍賣標的。
委托人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如下費用:_________.
拍賣人有確切證據證明拍賣標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有權撤除該標的,并不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1.拍賣標的的權屬狀況與委托人聲明不一致的;
2.拍賣標的存在委托人未聲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條拍賣標的未售出的約定
因未成交或買受人未按約定交割等不可歸責于拍賣人的原因致使拍賣標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與拍賣人可以(1)續簽合同(2)解除合同。
雙方約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應在接到拍賣人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領回拍賣標的,超過期限未領回的,_________.
第九條保密約定
拍賣人應對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價及_________進行保密。
第十條其他約定
1.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本合同所列各拍賣標的。
2.拍賣人不得擅自變更拍賣標的的保留價,也不得低于保留價拍賣各標的。
3.拍賣人不得擅自將拍賣標的委托其他人進行拍賣。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拍賣人保管不善造成拍賣標的毀損、滅失的,應參照該標的保留價予以賠償。
2.拍賣人沒有確切證據撤除拍賣標的的,應承擔以下責任:_________.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_________.
(1)協商解決;
(2)由_________調解解決;
(3)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4)由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未盡事宜,可依照拍賣規則。拍賣規則與本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委托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證照號碼: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mail: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拍賣人:_________(蓋章)
證照號碼: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mail: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4
委托人(拆遷人):
受委托人(拆遷單位):
委托人(下稱甲方)就其一期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拆遷事宜,與受委托人(下稱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一期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拆遷工作委托乙方辦理。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應當按照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的拆遷方案和拆遷計劃完成拆遷工作。
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完成拆遷調查工作,查明建設用地范圍內的被拆遷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還應當協助甲方制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并為甲方制定的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提供咨詢意見。
三、該拆遷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拆遷許可證由甲方申領。乙方在甲方取得拆遷許可證后即派工作人員在甲方指定的辦公場所開始拆遷工作。
乙方的工作范圍包括:
1.向被拆遷人送達有關拆遷工作的通知等事宜,將拆遷事宜告知被拆遷人;
2.與被拆遷人洽商有關安置和補償事宜;
3.向被拆遷人宣傳解釋拆遷法律規定和政策,并執行這些法律規定和政策;
4.經與被拆遷人協商達成拆遷協議的,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協議書,包括拆遷安置和補償協議書,并安排被拆遷人在經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的周轉房內過渡;
5.向被拆遷人發放拆遷補償款及拆遷補助費等;
6.被拆遷人要求產權調換的,應當負責要求被拆遷人繳納產權調換差價款及其他費用;
7.拆除拆遷范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
8.安排有關工程人員清除拆遷范圍內的渣土及其他廢物;
9.其他由甲方委托的工作。
四、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拆遷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元,在雙方訂立本協議書之日起三日內付元,余款在拆遷范圍內的廢物及其附屬物拆除完畢后,經雙方驗收后四日內一次性付清。
五、甲方應當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在拆遷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工作人員的午餐及其他費用。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對雙方發生約束力。
本合同由甲方報請房管局簽證。
七、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他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該損失。
甲方:某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某建設拆遷事務所
二年月日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5
主管稅務機關:(甲方)
納稅人:(乙方)
納稅人開戶銀行:(丙方)
為簡化辦稅程序,方便納稅人完成繳稅義務,確保稅款安全,提高稅款征收、入庫效率,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采用銀行扣繳稅款方式繳納稅(費)款。
二、甲、乙、丙三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金庫管理條例》。
三、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完成納稅申報后,其電子繳款信息通過財稅庫銀聯網系統實時傳至中國人民銀行國庫信息處理系統(TIPS),并由該系統自動將乙方應繳稅(費)款信息傳至丙方,丙方根據接收到的乙方應繳稅(費)款信息,將乙方應繳稅(費)款及時劃繳至人民銀行清算國庫,并實時將劃繳稅(費)款信息通過(TIPS)系統傳至甲方。
四、乙方在當地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網點開立繳稅(費)賬戶。納稅人財稅庫銀聯網繳稅(費)賬戶須經丙方確認方能生效。
五、繳稅(費)賬戶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變更。若乙方確需變更名稱、賬戶賬號、主管稅務機關時,應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丙方同時提出變更申請,并重新簽訂“協議書”。
六、乙方、丙方應保證繳稅(費)賬戶的真實性、有效性,丙方應保證乙方賬戶資金安全,甲方、丙方應依法為乙方繳稅(費)賬戶信息保密。
七、乙方在辦理繳款涉稅事項時,應保證繳稅(費)賬戶內有足夠存款余額,并能正常結算。因乙方繳稅(費)賬戶資金余額不足造成丙方無法及時劃繳稅(費)款而導致逾期繳納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丙方應保證財稅庫銀聯網系統和各自業務處理系統正常運行、網絡暢通及正確操作。因甲方、丙方業務系統、網絡或操作原因導致丙方劃繳稅(費)款錯誤、失敗的,在查明原因后,分別由問題方承擔相關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系統癱瘓,三方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辦理,未按應急預案辦理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因系統網絡故障造成賬務差錯的,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糾正。
九、乙方申報并繳稅(費)成功后,可登錄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自行打印電子繳款憑證,以此作為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也可由丙方出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丙方應根據甲方傳送的電子繳款書信息打印“電子繳稅付款憑證”,并加蓋銀行收訖章,以此作為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乙方若需甲方開具正式完稅證明的,可到甲方辦稅服務廳換開。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搞活經濟,優勢互補,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總則
1、乙方經營甲方_________至_________班線,每日_________班,始發站暫定_________發車時間_________暫定為上午_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_時,確切發車時間由兩地始發站安排,甲方保留變更發車時間和變更站點的權力。
2、本協議期限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協議期滿后,甲乙雙方合作愉快,無經濟糾紛,乙方可優先向甲方協商續營協議。如協議不成,甲方收回線路經營權、牌照及有關證件,車輛殘值歸乙方處置,甲方予以提供有關手續。
3、__________方投放客車的廠牌型號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自編號為_________,額定座位數為_________座,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購車資金合計_________元,付款方式:以_________方式全額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業務的相關手續(進站證、通行證、線路牌)、站點安排,安全行車事故的協調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及票務結算、財務結算。
2、甲方負責乙方應向國家和有關管理部門交納各種費用的代收代繳工作。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年檢、春運檢驗和有關換證、年審工作,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委托經營中,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伍萬元,用于意外事故及嚴重違章處罰之用,不足部分應在次月補交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押金在合同期滿后,歸還乙方。
2、乙方在委托經營管理期內,應于每月上旬按實繳金額向甲方交納營業稅、養路費、陸管費、車船稅等國家代征代收費用如因國家政策調整,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乙方在運營前交甲方管理費全年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整。(乙方在購車及有關手續辦理中,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正常按時運行的,不影響本協議的執行。)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稅務政策,如實申報營收情況。營運中發生的一切業務費包括納稅、養路費、保險費等由乙方承擔。_________方面費用由甲方代收代付,每月每輛車暫扣繳營業稅__________元,代辦服務費_________元,不足部分及時補交。如有違反,一切責任,包括停止營運和取消營運資格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在營運中,應嚴格遵守客運規定和交通法規。由于乙方違法、違規等原因而出現被管理部門取消經營或注銷線路等后果,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_________萬元整。發生行車事故要按照交通法規規定,迅速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報案并和甲方聯系,及時采取積極的補救措施。事故費用險保險公司理賠外,差額及其它部分由乙方承擔,停班期間的管理費、代征代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5、委托經營期間內乙方每月30日前將結帳票款單交給甲方。甲方在次月20日-25日結算票款,如逾期結算票款,結帳單將作廢。
6、在營運期內,車輛必須按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車輛的例行保養,維護甲方的聲譽。要服從甲方對車輛的二級保養、年檢、春運等檢查安排。如脫期,其后果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營運中,嚴禁攜帶危險品、禁運品;車未停妥,嚴禁上下客;對旅客要熱情服務,合理收費。如發生騙客、甩客、途中賣客行為或帶有黑惡勢力欺行霸市造成惡劣影響的,經查證屬實,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直至解除合同。
8、委托經營期間內,根據行業規范標準和要求,乙方必須做到“著裝統一,標志明顯,語言規范,熱情服務,安全營運”。如乙方因服務質量或其他問題造成新聞媒介公開批評及管理部門通報、處罰、記分,乙方將全部承擔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情節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9、乙方在受委托經營期內,具有分享盈利和承擔虧損的責任。如經營不當或客運市場原因,確實無法經營,車輛可尋找過戶單位,由甲方協助辦理有關過戶手續,并支付甲方違約___________萬元,將所有線路經營證件交還甲方。合同期滿,乙方將車輛通過中介部門(舊車交易市場)轉向第三方,原車牌更新權利歸甲方所有。如私自轉讓,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轉讓前后的一切經濟問題和經濟糾紛均與甲方無涉。
10、甲方在營運中,發生營運車輛由于脫班、缺班造成乘客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做好善后工作,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1、經營期內營運車輛保險由甲方代辦。為切實保護好乘客安全,意外傷害得到有效賠償,第三者責任險甲方強制投保_________萬元。車上責任險及其他險種按規定投保。乙方車輛如需更換發動機及車架,應按規定事先到甲方車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并作罰款處理。
12、乙方聘用駕駛員委托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應提供真實合法材料,甲方協助辦理。乙方不得聘用不合格或持偽造證件的人員,如發現類似情況,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3、乙方聘用駕駛員的一切福利待遇、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情況,造成駕駛員傷亡致殘且因此而引發的一切經濟、民事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4、經營期內,甲方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乙方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教育、管理的責任。乙方必須與甲方簽定《委托經營安全行車責任協議書》。乙方作為安全生產簽約責任人,必須服從并協助甲方做好安全生產的監督、教育、管理工作,按時按規定組織聘用人員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行車、規范服務、業務學習等活動。無故不參加的,按甲方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附則:
1、委托經營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該班線無法營運或國家政策及有關部門對所經營的客運班線作統一規劃調整時(以有關部門文件為準),合同期限自動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以本協議為依據。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文本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7
工程名稱:云南省牛欄江―滇池補水工程德澤水庫樞紐工程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云南建工水利水電建設有限公司德澤水庫樞
紐工程項目部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云南潤諾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的云南省牛欄江―滇池補水工程德澤水庫樞紐工程試驗檢測工作由乙方完成,特訂立本合同。
一、試驗檢測范圍
本工程所涉及的在云南潤諾建筑工程檢測有限公司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內的試驗檢測項目。
二、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試驗檢測費用。
(2)按相關工程管理規定,提供建筑材料各產品的相關資料,并填寫試驗委托單。
(3)負責現場試驗檢測人員的住宿和辦公地點,支付試驗檢測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按工程進度和試驗委托單及時完成工程的試驗檢測任務,并及時提交試驗檢測報告。
(2)按國家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安排設備、人員進行試驗檢測,并對檢測試驗成果進行評定。
(3)對甲方的工程技術保密。
(4)提供相關的工程技術咨詢服務。
(5)協助甲方送檢乙方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外檢測項目。
三、檢測程序
1、部分受檢樣品由乙方負責取樣送到外送實施檢測,現場施工質量檢測由乙方安排試驗檢測人員進行檢測。
2、對各種試驗檢測工作,甲方需提供技術要求,明確樣品的產品信息和檢測要求。
四、履行期限
自本工程開工開始至工程完工,共計四十二個月,甲方付清試驗檢測費用,乙方提交完試驗檢測報告為止。
五、檢測費用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試驗檢測費用按總價貳佰萬元(¥200萬元)包干,不含乙方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外送檢所支付的費用。
2、乙方試驗檢測資質范圍外的送檢試驗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
3、試驗檢測費用按工程進度比例進行支付,并于工程試驗檢測資料移交后一個月內支付所有費用。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如發生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進行仲裁。
七、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2、本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三份。
委托方(簽章): 受委托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8
甲方:廈門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信用社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業務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承諾予以遵守履行:
第一條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批量開戶申請書、員工開戶資料(包括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身份證發證機關等)和員工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上所載明人員需在復印件上簽名并留指模)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由乙方財務人員持單位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到甲方柜臺辦理。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因資料真實有效性而引起的任何糾紛或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對員工身份證進行審核,對員工身份證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乙方提交上述資料時應確保員工明細清單中記載的身份證要素與員工身份證一致。
第二條甲方批量開戶完畢后,通知乙方財務人員攜帶乙方單位授權領卡/折的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到甲方柜臺辦理領卡/折手續,并在甲方打印出此批卡/折的花名冊上做好簽收確認手續,注明領卡/折具體時間。
第三條乙方應加強對批量辦理的卡/折發放工作的管理:
1、乙方在其財務人員領回存折/儲蓄卡后,應及時將密封的存折/儲蓄卡發放給員工本人,并做好員工領卡/折的簽收工作。乙方應在其財務人員代辦領卡后天內將員工領卡簽收清單交回甲方。乙方及其財務人員應當對員工提交的身份信息、《廈門農聯社代發工資存折/儲蓄卡交接清單》等相關內容進行保密。對乙方財務人員代領卡/折后發生的卡/折內現金被冒領等后果,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鑒于批量辦理的存折/儲蓄卡密碼是統一生成的,乙方在將存折/儲蓄卡發放給員工時,應逐一明確告知員工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甲方開戶網點柜臺修改密碼。
第三條乙方必須在每月發放工資前兩個工作日內開具轉賬支票,將實發工資總額轉至甲方賬戶(戶名:,賬號:),并向甲方提供代發工資總額,代發工資總人數,代發工資明細清單(加蓋財務章)。乙方資金到位后,由甲方核實確認劃入的工資總額與乙方提供的工資明細表上的工資總金額相符且手續完備。
第四條甲方在收到乙方實發工資總額(以甲方進賬回單為準)和加蓋有乙方財務印章及負責人簽名的代發工資清單后,于三個工作日內將工資輸入到乙方指定的員工活期儲蓄賬戶上。
第五條甲方向乙方收取代發工資手續費每月每戶人民幣元,乙方在提供代發工資資料時一同以現金支付。
第六條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按時發放工資的,雙方需提前通知對方。
第七條乙方必須確保發放工資清單中的賬號,姓名與代發工資金額的準確性,甲方在處理代發工資業務時以乙方提供的賬號和對應的金額為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賬號與戶名不符而引起的糾紛或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對代發工資清單中出現的差錯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如因乙方失誤造成工資發放中的差錯,由乙方出具加蓋財務專用章及負責人簽名的有效憑證,在乙方員工未取走工資且錯賬時間在一個月以內的情況下,甲方將協助乙方更正差錯,對同一批錯賬乙方只可申請一次沖正。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錯賬沖正而導致的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九條因任何原因造成代發工資出現差錯,雙方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協助對方進行補救,以減少損失。
第十條如甲方因設備或通訊及其他客觀原因造成賬務差錯時,甲方有權單方面進行賬務更正。若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時足額繳交代發工資手續費、或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乙方其他各項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第十一條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或修改本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互諒互讓的精神進行協商解決,并訂立書面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履行過程當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網點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壹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內,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協議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如果雙方均未書面告知對方終止協議,則本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授權代表:乙方授權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為了適應稅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辦事效率,保證稅款的及時征收,方便納稅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網點,選擇:申領銀行卡;開立繳稅專戶;提供開在乙方的企業帳戶,作為繳稅指定帳戶,并保證在納稅期限前存足應繳納的各項稅款。乙方應按規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條 丙方同意稅單不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由甲方憑稅單在丙方指定帳戶直接解繳稅款。
第三條 丙方指定帳戶為銀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網點存入應繳稅款,使用對公帳戶的應在開戶銀行存入稅款。
第四條 丙方的納稅帳戶可納稅余額以納稅資金的到帳日為準。丙方在納稅期限前未存足應繳稅款而造成滯納的,按《稅收征管法》規定補繳的滯納金由丙方自行負責。若繳稅指定帳戶存款足夠繳稅,由于乙方遲緩劃解造成稅款滯納,滯納金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因稅單差錯而造成納稅人多繳稅款,由甲方負責解釋或退還,或準予在下期應繳稅款中抵扣,乙方不負責解釋責任。
第六條 納稅人可向銀行查詢納稅明細。納稅人只需提供納稅帳號,銀行網點可為其查出該帳號的歷史明細。
第七條 本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10
(行政審批事項)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茲委托 在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處辦理 事宜。
授權范圍:
1、接受行政機關依法告知的權利。
2、代為提交申請材料、更正、補正、補充材料的權利。
3、代理申請人行政許可審查中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4、簽收 批件的權利。
5、其他權利 。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簽字): 被委托人(簽字):
(委托人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已授權的請在□中打“√”,未授權的請在□中打“_”。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___建設局批準,本工程于___ 年___月___日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的原則,依據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管理局頒發的(gf——96——0205)《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協議》示范文本,并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協議。
一、詞語含義及協議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在本協議中,下列詞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 協議:是指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為實施工程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協議有關的全部文件。
1.2 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1.3 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1.4 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協議約定甲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協議的負責人。
1.5 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協議約定乙方在相應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協議的負責人。
1.6 社會監理:協議約定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1.7 總監理工程師:協議約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1.8 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協議裝飾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協議。
1.9 裝飾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0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1.11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按《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執行。
1.12 協議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協議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協議價款為中標價格、措施費、工期補償費等。
1.13 追加協議價款:在施工中發生圖紙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協議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協議價款。
1.14 費用:甲方在協議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15 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16 開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約定期不能開工的,由責任方負責)
1.17 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在協議相應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協議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1.20 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相應條款(或補充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1.21 施工設備和設施:按雙方協議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或由乙方自己提供的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1.22 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深圳市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1.23 書面形式:根據協議發生的手寫、打印、復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1.24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所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相應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1.25 利息:協議中所指的利息,為單位向銀行貸款利息。
1.26 協議條款中,部分甲方職責由其甲方委托的社會監理機構代為行使的,應在補充條款中明確其代為行使的內容、范圍。
第二條 協議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協議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2.1 協議條款;
2.2 協議條件;
2.3 建設工程施工協議,補充協議;
2.4 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2.5 協議約定的標準、規范和有關的技術經濟標準、資料;
2.6 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2.7 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2.8 監理協議
當協議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第三十六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協議使用標準及法律
協議必須首先約定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其次約定使用行業標準、規范;再次約定使用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設計方應提供施工工藝,經甲、乙、丙三方代表批準后執行。設計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所發生購買、翻譯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于協議文件的法律、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深圳市的地方法規及規章。
深圳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雙方也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工程概況
4.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2.1 按定標(或邀請協商議標)價及措施費、工期補償費、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
4.2.2 按國家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價內,由乙方向稅務機關繳納。
4.2.3 招標工程除涉及變更外,總價、單價均以定標價為準,一次包定,結算時按4.5條的約定辦理。
4.3 工期:
⑴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歷工期天數:______天。
4.4 質量等級:______
4.5 協議價款:人民幣( 幣) 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費______元。
4.5.1 上述造價為固定價格加風險系數之和。其中,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為:______元,或協議價款 %的金額。風險承擔的范圍:
4.5.2 上述造價為可調價格協議。調整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3 全部工程造價按下列規定計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圖紙
5.1 甲方于協議簽訂后三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裝飾施工圖紙 單套(包括標準圖及有關資料兩套)乙方需要超過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甲方提供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甲方應負責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
5.3 本協議的裝飾工程施工圖紙,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協議。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六條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稱(職務)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對本協議約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后不予答復,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6.4 甲方代表應按協議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協議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監理單位及總監理工程師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監理。
7.2 總監理工程師姓名: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
7.3 總監理工程師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經甲方代表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協議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協議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做出公正的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后同時通知乙方,后任繼續履行甲方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8.1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協議約定的權利,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
8.3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履行協議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甲方工作
甲方按該裝飾工程協議約定的內容,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并清除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地內施工采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均計入協議價款內;
9.2 協議開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條款約定的地點,并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9.3 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9.4 甲方進行分部工程招標,施工中甲方應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保證協議按約定順利施工;
9.5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9.6 協議開工日期前 天,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乙方負責設計的,組織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9.7 向乙方有償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設施有:
甲方不按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并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條 乙方工作
乙方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的,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協議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10.2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10.3 在騰空后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衛。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筑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和人員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0.4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現場環境衛生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違章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10.5 遵守深圳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0.6 按約定保護好建筑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協議價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
乙方在協議簽訂生效后 日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后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乙方必須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趕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 延期開工
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請求。甲方代表在3天內答復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復,視為已同意乙方請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認為乙方提出的理由證據不足,不同意延期請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請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三條 暫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給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協議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協議,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順延
1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4.1.1 由于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引起施工程序變化;
14.1.2 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造成停工累計超過八小時;
14.1.3 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交出(騰空)施工場地、清除障礙物、疏通進場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電;
14.1.4 由于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14.1.5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14.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標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14.1.7 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等,未按乙方計劃進場或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更換而耽誤施工進度。
14.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4.2 上述情況發生后七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兩天內予以確認、答復。
14.3 非1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 元。罰金不超過協議總造價的 %.
第十五條 工期提前
1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15.2 乙方按協議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六條 工程樣板
16.1 根據裝飾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樣板間。乙方制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后,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制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16.2 乙方報價時提供的樣板,由甲乙雙方封存,作為工程驗收樣品。
第十七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設計和樣板間(樣品)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協議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返工的全部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18.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 標準。
18.2 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并按協議工期竣工,增加工程費用 元。
18.3 工程質量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18.4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按照職能分工由市(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裁決,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九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9.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后,于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代表。經驗收合格,甲方代表簽字后即可進行隱蔽和施工。若甲方接通知后24小時內未到場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甲方必須補簽驗收手續。
19.2 隱蔽工程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簽字,視為甲方代表已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第二十條 重新檢驗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隱蔽或修復后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協議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協議價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條 協議價款之調整
協議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21.1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1.2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21.3 甲方代表確認的工藝標準變化或材料更換;
21.4 協議雙方確認的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文件;
21.5 雙方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約定的調整協議價款的范圍內,需要調整協議價款時,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 天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準后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第二十二條 工程預付款
22.1 協議生效后五天內,甲方付給 價款的 %預付款,計人民幣(幣) 萬元。
22.2 乙方在完成協議價款60%時(以甲方代表簽證的工程量為準),甲方開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預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協議總造價的______%時抵扣完。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當時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23.1 乙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后三天內向甲方代表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甲方接報表后三天內按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并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23.2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乙方報表后三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四天起,乙方報表中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支付工程款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乙方不同意時作為無效。
23.3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23.4 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的工程量,不計入工程量統計范圍。
第二十四條 工程款支付
24.1 甲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并按構成協議價款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甲方代表簽字后 支付。
24.2 乙方按協議約定向甲方遞交已完工程量報表后,甲方在六天內未核實完畢及未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4.3 經甲乙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
24.4 工程款支付達工程總造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驗收后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3%,剩余2%價款作為質量保修金驗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五條 材料樣品和樣本
本裝飾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設備外,其它設備、材料由乙方采購。
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材料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后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六條 甲方提供設備
甲方按照協議提供的設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設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設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參加驗收,驗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并按“深建字[1991]234號”文的規定,另付設備價款_____%的管理費給乙方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非協議約定的設備乙方不負責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設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26.1 設備的型號、規格、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受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
26.2 到貨地點與約定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26.3 供應數量少于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于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26.4 供應時間早于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于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協議價款,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并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后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采購及返工的追加協議價款,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乙方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驗收。對與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范、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二十八條 材料試驗
對于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設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采購方運出現場,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購費用,由采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設計單位)承擔全部材料采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九條 甲方變更設計
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于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協議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納稅,確保國家稅款準確、安全、快捷入庫,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辦理扣繳稅款(包括滯納金、罰款、稅務行政性收費,下同)業務,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稅款,以乙方的申報數據(含電子申報數據)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向乙方征收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以實際發生的應納數額為依據,并符合稅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乙方授權甲方(或甲方上級機關)與開戶銀行(或開戶銀行的上級行)統一簽訂同意委托繳稅協議。
四、乙方按稅法規定的方式和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繳稅方式在其存款賬戶(戶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稅款、滯納金、罰款及稅務行政性收費等。甲方在辦理乙方退稅時,也將通過上述賬戶辦理。乙方保證存款賬戶名與國稅登記的納稅人名稱完全一致(乙方為個人或個體工商戶通過個人賬戶繳納的除外),保證納稅申報數據的真實、準確、完整。
五、甲方符合規定的繳稅電子信息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到達乙方上述開戶銀行后,由其開戶銀行負責按規定劃款并開具電子繳稅付款憑證,交乙方作繳納稅款的會計核算憑證。
六、乙方保證在辦理委托繳稅時,上述賬戶應留有足夠余額用于繳納稅款,并能正常結算,否則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當上述賬戶余額不足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賬戶中的余額部分繳納稅款。乙方將未繳稅款部分資金存入上述賬戶時,應書面通知甲方進行稅款扣繳。未書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稅款滯納金、罰款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保證向丙方發出的繳稅信息真實、準確。若丙方因甲方的錯誤信息而誤扣乙方賬戶存款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八、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賬戶扣款。若
丙方在沒有收到甲方的繳稅信息而對乙方指定賬戶或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繳稅信息但誤對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賬戶進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數額進行了扣款,責任由丙方負責。
九、甲方、丙方通過“財稅庫銀橫向聯網系統”扣繳稅(費)款時,因系統故障、自然災害、電力中斷、通訊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稅款,且乙方已及時按應急預案采用的可行性稅(費)款繳納方式仍未按期繳納稅(費)款的,乙方應予免責。因系統網絡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賬務差錯,由甲方、丙方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糾正。
十、乙方需變更付款銀行或賬號、變更主管國稅機關的,均應重新簽訂協議。
十一、甲、乙、丙三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協議,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相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各方如無異議,本協議將長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協議,甲方、丙方可以書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須攜單位介紹信(個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協議書,提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協議解除手續。甲方應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協議的納稅人名單。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所涉及政策有調整的,則按新政策執行。
十五、乙方如注銷國稅登記,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十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丙方:(公章) 征收機關代碼: 納稅人識別號: 清算行行號: 地址: 地址: 開戶行行號: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有關規定,甲方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施工中部分管線安裝工程委托給乙方組織施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共識,特制訂本飲水安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卓尼縣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工程。
二、 工程地點:卓尼縣藏巴哇鄉柳林村委會馬甸村境內 。
三、 工程施工內容:
1、管道土方的開挖、回填、水源井工程;
2、管道安裝敷設、管件、閥門、安裝;
3、管道敷設涉及到的過橋、過路、過溝、過河工程;
4、管道上的閥井工程;
5、標志樁的制作與安裝;
6、戶井池工程;
7、入戶水龍頭及立桿購置安裝;
8、管道的沖洗消毒與試壓。
四、工程款結算方式:所有施工內容均分攤到管道敷設中,以實際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14
根據貴州科尊實業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建星項目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簽 訂的《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特給予深圳市建星項目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以下權利:
一.監理人員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圍內,享有以下權利及義務:
(1) 組織施工圖紙會審,審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施工安全保證體系。
(2) 監督承、發包方嚴格執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關工程技術規范、標準。
(3) 抽查、核驗工程使用的建材、構配件和機械設備的數量及質量。
(4) 協同甲方組織工程設計、施工及有關單位進行分項、分部工程和隱蔽工程的檢查及工程竣工預驗收,并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5) 參與工程驗收。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于不符合規范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7) 監理單位或監理人員有對施工單位違反工程治理相關規定的行為提出處罰建議的權利。
(8) 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9) 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10) 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員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事先應向委托人報告。
二.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執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定,公正的進行協調。
貴州科尊實業有限公司
20__年_月_日
解除委托協議書 篇15
委托 拍 賣 合 同
委托人: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拍賣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它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拍賣物品及保留價:
序 號拍賣物名稱規 格數 量質 量拍賣保留價
拍賣人不得低于保留價出售拍賣物。
第二條 委托人如需要拍賣人保管拍賣物品的,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上述拍賣物交付給拍賣人,交付地點為 ,交付方式為 ,因交付拍賣物所引起的費用的由 承擔。拍賣物交付后,拍賣人應妥善保管,并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委托方。
第三條 拍賣人應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拍賣:
(1)估低價拍賣;(2)估高價拍賣;(3)無估價拍賣;(4)標賣。
第四條 拍賣人承諾在 年 月 日前在 舉行拍賣會,對委托拍賣物進行拍賣。
第五條 委托人應向拍賣人預付受理費 元,用于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公告、廣告及雙方商定的 費用開支,由拍賣人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
拍賣成交的,委托人應按拍賣物成交總額 %的比例向拍賣人支付傭金,傭金由拍賣人直接從拍賣價款中扣除;
拍賣未成交的,委托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六條 拍賣成交的,拍賣人應在收到全部款項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拍賣成交款(扣除傭金后)以 方式支付給委托人。
第七條 在約定的拍賣期限內拍賣物沒有成交,或者由于買受人違約不提取拍賣物的,委托人可以撤回拍賣物,如需繼續委托拍賣的,應簽訂新的委托拍賣合同。
第八條 雙方應對拍賣物保留價位進行保密;委托人要求拍賣人對其身份保密的,拍賣人應予以保密,并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參加競價,亦不得擅自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委托人委托拍賣法律、法規禁止拍賣、沒有所有權和依法不得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的,應賠償拍賣人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對已知的拍賣物瑕疵未加說明的,應賠償拍賣人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3.在本合同生效后拍賣開始之前,委托人撤回委托拍賣物的,應征得拍賣人同意,并按實際支付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無故撤回委托拍賣物的,應向拍賣人支付拍賣物保留價 %的違約金;
拍賣人在拍賣前的任何時候,對拍賣物經核實或者鑒定后認為依法不宜拍賣的,可以撤除該拍賣物并不再拍賣;拍賣人無故撤除拍賣物,應向委托人支付拍賣物保留價 %的違約金;
4.拍賣人逾期向委托人支付拍賣物成交價款的,應向委托人支付應付價款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
5.拍賣人違反合同約定泄露拍賣物保留價的,應向委托人按拍賣物保留價的 %支付違約金;委托違反合同約定泄露拍賣物保留價,致使拍賣不能成交的,應向拍賣人支付按拍賣物保留價的 %違約金;
6.拍賣人由于對拍賣物保管不善造成拍賣物損壞的,由雙方按損壞程度協商解決;丟失的,拍賣人應按拍賣物保留價負責賠償。
第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附件:有關拍賣的證明文件及資料影印件共 件。
委托人(蓋章): 委托人(蓋章): 鑒證機關意見: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名): 代理人(簽名):
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電話: 傳真: 經辦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