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押金房產承租合同(精選3篇)
交押金房產承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閔行區碧江路 弄 號 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 元(大寫:人民幣 元正)。
3.雙方約定房屋定金數額為¥ 元正(大寫:人民幣 元正)于定金協議簽定當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協議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雙方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前將房屋出售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5.乙方必須在定金支付后 天內于 日前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同時支付首期房款¥ 元(大寫:人民幣 )第二期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于 日前支付,余款為按揭貸款方式支付,并在買賣合同簽定后一周內開始辦理,一月內辦理完畢。超出時間視為乙方違約,定金不退還。
6.維修基金由乙方付給甲方,具體數額看維修基金發票。
7.乙方的按揭貸款由乙方自行辦理,但甲方必須協助。
8.如有未盡事宜,可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時間: 時間:
交押金房產承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一、甲方將坐落在房屋以每月元人民幣的價格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期定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須交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押金,在租期滿時,驗收房屋設置,沒受人為的損壞如數退還押金,若損壞折抵修后多還少補。另交甲方有線機頂盒和智能卡押金 元,到期完好退還。
四、乙方交付租金定為每月日,若超過三天不交付視為違約處理,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否則甲方有權單方取消合同和押金。
五、在租用期間若乙方出現不按時間交納房租,又不向甲方說明去向,從交納房租的當天起超過十天后,甲方有權將乙方租用房內的家具等物搬出,由所在地聯防隊見證,乙方不得提出異議。
六、在租用期內,水電費,電話費,有線費,衛生費用由乙方交納。
七、租賃房屋不得搞非法場所之用,否則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有權取消合同和押金。
八、在租期內,乙方提前退房不退押金。期滿乙方要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商定交還或續租事宜。
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并雙方各執一份。
另:甲方房內有家具如下:抽油煙機1臺,煤氣瓶1只,單灶1臺,熱水器1臺,鐵箱五層,床鋪2張衣柜1臺,花柜1臺,低柜1臺,桌子1張,房內門鎖損壞,以上物品如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賠償。
水表底數:電表底數:
甲方乙方
簽字:簽字:
年月日
交押金房產承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平等協商,現將耕地租賃事宜簽訂合同事項:
一、租賃范圍和用途
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啟蒙加油站后,面積3畝的甲方耕地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土地的用途為魚塘。
二、年限
租賃期限為十年,從20xx 年10月13日起至20xx年10月13日止。
三、土地租金事項
土地租金以稻谷支付,每年總計支付當年新稻谷1000斤。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當年新稻谷。
2、甲方應保證在承租期內提供完整合法的耕地使用權。
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另行租賃該地塊且不得因人員變更影響合同執行。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當年新稻谷。
2、在租賃期內,乙方只能從事合同約定項目的生產經營(魚塘)。
3、在租賃期內,乙方無權對所租賃耕地進行聯營,轉租等行為。
4、乙方在該地塊的建設僅限于田埂加固,水、電設施,不能建設其他建筑物。
5、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甲方將該地塊租給乙方后,乙方在該地塊建設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7、與土地相關的所有補助歸甲方,與乙方無關。
8、承租期滿乙方將該地塊建設的所有設施完整移交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外并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3、承租期間和承租期滿乙方將該地塊的建設設施破壞和轉移,乙方按市場價向甲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七、其他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承租期間,國家將該耕地用作其他建設的,該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