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合同(精選9篇)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合同 篇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施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責任
1.設備進入現場至拆除期間,甲方應對設備及配件承擔保護責任,發生損壞追究責任方,如使用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使用方負責。
2.制定機械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4.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5.如機械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6.向安全單位提供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
7.審核機械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備案注明等文件,審核資質證書,和特種操作證。
8.不能強迫出租方違規吊運規范要求不允許的物件。
四、乙方責任
1.出租單位必須提供完整的租賃資質資料,并簽訂機械租賃合同。
2.進入施工現場的出租機械設備,應有制造許可證,產品合同證,檢驗證明,單機備案證,安裝使用證明書,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
3.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機械設備,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4.機械設備安裝拆除,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安全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范圍進行安裝、拆除工程。
5.使用方與施工總承包單位雙方應明確安全責任,使用方應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設備性能要求,必須在使用安裝合格驗收條件下簽字后使用,擅自使用由操作方負全部責任。
6.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定期保養,如因機械操作問題及機械設備自身質量問題發生機械安全事故,則由乙方賠償一切損失并承擔責任。
7.乙方應做好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建立機械管理臺賬。
8.安裝拆除期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制定出的安裝及拆除方案進行,如不按要求施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甲方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單位: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合同 篇2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鄭州市建委關于《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鄭州市安全生產 監察局關于《鄭州市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試行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建筑機械設備 的具體情況,明確雙方在起重設備裝、拆、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為確保施工 安全,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嚴格執行。
設備名稱、型號: 塔式起重機QTZ80(5313)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布的 有關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施工前,甲方應保證作業區域道路暢通、平整,夜間施工提供照明設備, 負責布置作業區域安全警戒線,有明顯標志,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有違反,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3、施工前,乙方派 同志負責機械設備的有關安全工作。甲方派 同志負責聯系并予以協助,雙方應經常聯系、合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安裝、拆卸工藝規程和施工技術方案進行,如違反而引發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5、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6、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雙方一起參加驗收,向有關部門申報,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7、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按《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進行作業,對任何一方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雙方都有權拒絕執行。
9、其他零星內容另行補充規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合同 篇3
立協人:(總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立協人:(產權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立協人:(安拆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
生產廠家: 型號:
出廠日期: 出廠編號:
工程名稱:
甲乙丙三方因安裝(拆卸)訂立合同,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機械的安全安裝(拆卸),訂立本協議。三方必須嚴格執行。
甲乙丙三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 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條例規定。
一、 甲乙丙三方在安拆使用中做到認真學習和掌握機械設備的操作規程及有關專業知識,努力提高起重機械以及相關技術,自覺遵守機械操作設備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不違章、不冒險作業能積極配合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搞好作業安全。
二、 乙方沒有特種設備安裝資格證,自愿委托給有資格證的丙方施工,丙方安排本單位安裝拆卸工負責安裝、拆卸、加節、頂升、作業。
三、 乙方負責日常管理。在沒有丙方工人到場,若乙方擅自派人安拆、加節、頂升、作業中發生的一切機械設備安全及人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及有關責任,均與丙方無任何關系。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后果。
四、 丙方提供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的安拆方案和應急方案,保證現場配備相應的技術力量。乙丙方負責起重機裝拆前國家監督管理部門的備案,并將有關資料提供給甲方。
五、 甲方對工作區域采用的有效的維護措施,并派專人值班,聽從丙方指揮。
六、 甲方在設備裝拆期間,保證提供正常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場地(包括設備
七、 周邊土質耐壓條件技術交底,確保吊裝時的安全)、動力電源、電壓條件及防護設施等。因場地條件在作業時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甲方負責。
望各單位安全經營,認真落實。
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三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確定公司名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甲方租賃乙方起重機進行吊裝作業。為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起重機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工作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培訓,要求乙方遵守吊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
3、甲方指派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操作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施工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5、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員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筑業安全工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自己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5、開工前,乙方應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6、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委托的公司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到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的監督、檢查,對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8、乙方操作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積極配合調查。
9、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甲方機械進場后,乙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余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機械損壞和丟失(包括吊車上的零件),乙方要負賠償責任。
10、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機指揮資質的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向乙方做好安全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委托公司負責。乙方在工作中,堅持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時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動時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時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8.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9.重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10.非起重物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11、乙方在吊裝運輸、現場吊裝安裝過程中出現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發現乙方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委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4、乙方對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所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并與現場施工人員相符,發現無效不相符情況,乙方承擔20__元/次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日止。
第七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合同 篇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施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工程項目:
二、 工程地址:
三、 甲方責任
1、設備進入現場至拆除期間,甲方應對設備及配件承擔保護責任,發生損壞追究責任方,如使用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使用方負責。
2、制定機械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 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4、 指定專職設備管理人員,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5、 如機械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時,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6、 向安全單位提供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
7、 審核機械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備案注明等文件,審核資質證書,和特種操作證。
8、 不能強迫出租方違規吊運規范要求不允許的物件。
四、乙方責任:
1、出租單位必須提供完整的租賃資質資料,并簽訂機械租賃合同。
2、進入施工現場的出租機械設備,應有制造許可證,產品合同證,檢驗證明,單機備案證,安裝使用證明書,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
3、屬于國家明令淘汰的機械設備,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4、機械設備安裝拆除,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安全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范圍進行安裝、拆除工程。
5、使用方與施工總承包單位雙方應明確安全責任,使用方應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設備性能要求,必須在使用安裝合格驗收條件下簽字后使用,擅自使用由操作方負全部責任。
6、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定期保養,如因機械操作問題及機械設備自身質量問題發生機械安全事故,則由乙方賠償一切損失并承擔責任。
7、乙方應做好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建立機械管理臺賬。
8、安裝拆除期間,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制定出的安裝及拆除方案進行,如不按要求施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說明:此機械設備安全協議僅供參考,項目部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進行簽訂。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合同 篇6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市建委建質發〔20__〕152號文《天津市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與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及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為有效地控制起重機械隱患危險源,有效地預防和監控起重機械分部分項工程事故,認真貫徹公司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現就本公司安裝(拆除)使用的起重機械與安裝單位簽訂本安全責任書,規范和約定雙方的安全目標和安全責任目標如下:
一、雙方有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強制性規范標準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嚴格執行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嚴格按規范進行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規范進行分段聯合驗收;編制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安全專項方案,并按方案組織施工;編制起重機械分部分項工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檢驗機構檢驗檢測合格并取得主管理部門核發的《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后方可正常使用。
三、雙方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使用前、使用中的檢查。
四、雙方起重班組長必須對操作工加強安全管理,督促工人遵守工地、項目部的規章制度,防止出現傷亡事故。
五、班組人員負傷頻率必須控制在 2 ‰以下,死亡事故控制為“零”,重大起重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六、對不遵守工地規章制度的操作工,對其個人及班組長各罰款
30 元/次,直至對其禁止進場施工。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簽字后至施工項目結束為止。
八、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監理單位一份。
總包單位:(章)
安裝單位:(章)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合同 篇7
甲方: (總承包單位)
乙方: (安裝單位)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的安全與健康及國家財產的安全,根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管理法規、標準,簽訂本協議。
一、甲 方 責 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起重機械技術要求及基礎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并提供相應的該起重機械的基礎施工資料。確保設備進場道路暢通,供電電源滿足設備運行要求;
2、審核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備案登記證明等文件;
3、審核安拆單位、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參加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4、審核乙方編制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監督檢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情況;發現安全隱患有權立即停止作業,安全消除后方能作業;
6、施工現場有多臺起重機械作業有可能發生碰撞的情況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并實施防止起重機械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7、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組織出租單位、安裝單位、監理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建筑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乙 方 責 任
1、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建筑安全生產許可證。在資質許可范圍內從事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
2、必須確保參加作業的人員依法取得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證書應在有效期內并按有關規定通過年檢;
3、按照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標準及機械性能要求,編制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有乙方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4、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起重機械安裝使用說明書檢查起重機械的鋼結構、各機構及零部件、起重機械基礎、作業現場施工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5、組織所有參加安裝、拆卸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并由作業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6、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及起重機械的實際機械技術參數編制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在安裝、拆卸作業前,將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及其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
8、應當按照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作業;
9、乙方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在作業現場進行監督,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完全消除后方能作業;
10、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乙方應當按照安全技術標準及安裝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自檢合格的應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對甲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
其它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合同》為準。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簽字后生效。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合同 篇8
發包單位: 安裝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設備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鄭州市建委關于《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定》和鄭州市安全生產 監察局關于《鄭州市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試行規定》的原則,結合本建筑機械設備 的具體情況,明確雙方在起重設備裝、拆、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為確保施工 安全,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嚴格執行。
設備名稱、型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布的 有關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施工前,甲方應保證作業區域道路暢通、平整,夜間施工提供照明設備, 負責布置作業區域安全警戒線,有明顯標志,并派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有違反,造成后果,由甲方負責。
3、施工前,乙方派 同志負責機械設備的有關安全工作。甲方派 同志負責聯系并予以協助,雙方應經常聯系、合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安裝、拆卸工藝規程和施工技術方案進行,如違反而引發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5、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6、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雙方一起參加驗收,向有關部門申報,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7、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按《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進行作業,對任何一方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雙方都有權拒絕執行。
9、其他零星內容另行補充規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甲方派遣乙方擔任甲方起重機的司機。為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起重機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工作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培訓,要求乙方遵守吊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2、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
3、甲方指派___________建筑總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操作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設備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5、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員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筑業安全工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自己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委托管理的鹽都區大縱湖建筑總公司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5、開工前,乙方應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6、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委托的公司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的監督、檢查,對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8、乙方操作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積極配合調查。
9、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準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甲方機械進場后,乙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余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機械損壞和丟失(包括吊車上零件),乙方要負賠償責任。
10、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機指揮資質的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向乙方做好安全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委托公司負責。乙方在工作中,堅持做到“十不吊”: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時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動時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時不吊。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時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8.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9.重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發現乙方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委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4、乙方對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