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通用6篇)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1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合同書。
第一條、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衛房間和外墻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圍的項目除外)時:
1、樓地面、屋面、墻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墻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墻面起堿脫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衛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臺、露臺、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第二條、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年;
5、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約定如下: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________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以雙方的交接記錄為依據);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內的有關方簽署的驗收合格書面文件為依據);若乙方書面委托甲方整改、維修并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于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為整改、維修后,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文件次日起算。
第三條、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
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于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后,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
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采購的,或由甲方采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于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屬甲方采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議而甲方未經鑒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除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外)保修期限屆滿后,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采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
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并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第四條、質量保修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________%的工程質量保修金,質量保修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修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修金余額的________%返還乙方;本保修書約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滿時,甲方應將預留的保修金余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后將預留的保修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后甲方才將保修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修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0日內償付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修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保修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第五條、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項目經理
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系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系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于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
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單位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于甲方處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后應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經住戶簽名確認后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
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并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戶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章確認后,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
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保修時限(自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之日起算)
1、樓地面、屋面、墻體滲漏水為________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開裂、起砂的為________天;
3、內外墻及頂棚抹灰、面磚、墻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墻面起堿、脫皮的為________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不通或泄漏的為________天;
5、廁所、廚房陽臺、露臺、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________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________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以住(用)戶配合為前提。
如住(用)戶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戶已配合。
第七條、其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2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同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1、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工程為 設計使用年限 年;
2、屋面防水工程及有關防水要求為 年;
3、裝飾裝修工程為 年;
4、除燈器、插座外,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2年;
5、供熱及供冷為 采暖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 年;
7、其他約定: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種在合同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5 %。質量保修金銀行利率為零。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和追加
保修金由發包人在應付款中扣出。如未發生工程質量保修金行為的,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后14天內返還50%的質量保修金,在滿兩年后14天內再返還50%的質量保修金,質量保修金不計利息。在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工程維修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追加。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施工方):
甲、乙雙方就工程質量保證金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就項目,乙方作為施工單位,應于年月日之前將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共計元存入甲方賬戶,甲方收到該保證金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條。
2.工程出現質量缺陷問題,經甲方書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關通知后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履行維修職責,甲方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實際發生的費用可以從質量保證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單位進行維修后的工程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3.工程質保期滿后3日內,甲方應將已收取的質量保證金扣除合理支付(如有)部分后的余額返還乙方。
4.甲方挪用該質量保證金、管理質量保證金不當,或逾期不返還質量保證金的,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責任。
5.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存在爭議,經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筑工程鑒定事宜,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鑒定內容及要求:
(詳見委托書 )
第二條 費用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鑒定費為人民幣:
具體支付方式:1)簽定本委托書時支付全部費用的50%。
2)領取鑒定書時支付剩余全部費用。
鑒定過程中,如發生必要的技術檢測、圖紙審查等費用,由委托方另行支付。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按鑒定委托書要求提供有關資料并承諾提供的資料全部屬實;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有誤或不及時,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負責指派專人協助乙方工作,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3)按本合同的約定方式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鑒定費用;
2、乙方權利義務
(1)按約定時間出具鑒定報告,并保證鑒定報告的真實、合法、有效;
(2)負責保管好甲方提交的各種文件、資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3)負責鑒定報告的解釋工作;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本合同未到期甲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關系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負損害賠償責任。
2、在委托事項未完成或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乙方單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協議關系并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未按時提供合格鑒定報告或鑒定報告不符合規范要求等,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由于本合同有關事宜引起爭議,雙方應首先力求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后此爭議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月日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5
建筑工程質量保證書范本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___(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證書。
2?該工程在市質量監督站、市安全監督站及許昌安全管理局監督下,施工中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百年大計、質量第一。
第一條?工程質量承包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第二條?質量保證條款明細: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證如下:
1.保證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能達到合理使用年限;
強化技術管理人員、技術工程師的質量意識,加大質量宣傳教育力度,明確質量目標和落實質量責任制。保障施工準備、施工中和系統調試運行,竣工后服務保證幾個階段的工作內容、工作程序、權限和方法,使質量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處于受空狀態。
2.保證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間樓層和外墻面及洗手間等具防滲漏性能。
購貨方嚴格按產品包裝上注明的`貯藏條件貯藏?因購貨方對產品保管養護不善而造成產品質量問題由購貨方負責。
3.保證整體樓層具有抗風防水抗震能力。
4.保證樓層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5.保證房屋各樓層建筑高度達到發包方要求;
6.保證房屋建筑格局適用于甲方需求。
7.其他項目保證條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證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條?質量保修責任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嚴格按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驗施工質量檢查評定。做到對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質量先經自檢合格,在報建設方,驗收合格后再行投運;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當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門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縫、傾斜等因素,乙方負全部責任。
(不可抗力:指因戰爭、_____、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特大自然災害。)
第四條?保修費用
因建筑質量出現問題而造成的修建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其它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氣漏水、燃氣泄露、電器、設備故障造成停電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承包方或物業管理部門進行搶修。非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擔。
本工程質量保證書,由甲乙雙方在竣工前共同簽署,自簽訂之日起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因我方供應貨物的質量問題,對貴公司造成了不良影響的,我方愿承擔該批貨物價款1-10倍的罰款,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篇6
發包人:
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_____年;
⒊裝修工程為____________年;
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⒌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__________個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⒎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⒈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⒊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