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精選3篇)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篇1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1.建筑工程一切險投保單
保單號
本投保單由投保人如實地、盡可能詳細地填寫并簽章后作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投保單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1.工程關系方的名稱和地址
工程所有人
承包人
工程分包人
其他關系方
2.被保險人名稱和地址:
3.被保險工程名稱
4.被保險工程地點
5.被保險項目、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及每次事故*免賠額
5.1物質損失
項目
投保金額
每次事故免賠額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價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設備
安裝項目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機具及設備(詳見所附清單)
清除殘骸費用
滅火費用
專業費用
其他費用
總保險金額
5.2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不超過保額80%)
地震、海嘯
洪水、風暴、暴雨
每次事故免賠額(不低于損失的20%)
5.3費率
5.4總保險費
6.保險期限
6.1建筑期:______個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試用期
6.2有限責任保證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須與工程合同規定的保證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責任 如是,請列明
7.1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7.2累計賠償限額
7.3每次事故物質損失免賠額
7.4費率及保險費
8.工程詳細情況
8.1建筑面積、高度、地下施工深度、
跨度、層數、建筑結構、建筑材料
8.2地基施工方法及其起止時間
8.3主體工程施工方法及起止時間
8.4拆除項目
9.工地及附近的自然條件
9.1地形特點
9.2地質及底土條件
9.3地下水水位
9.4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稱、距離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
9.5以往最大降雨量記錄
9.6以往遭受自然災害(如洪水、臺風)記錄
10.工程承包人是否有同類工程的 施工經驗或同類施工方法的經驗及工程承包人專業等級
專業等級
11.工程監理人的名稱和地址
12.建筑工地附近他人財產的分布情況
13.工程關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
保險公司保險種類保險金額
14.特別條款
15.備注
請隨同本投保單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度表
(5)工程地質報告
(6)工地概圖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茲聲明所填上述內容屬實,對貴公司就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及附加內容(包括責任免除部分)的說明已經了解,同意按照該條款和附加內容投保安裝工程一切險。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經辦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
一、第一部分物質損失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分項列明的保險財產在列明的工地范圍內,因本保險單除外責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質損壞或滅失(以下簡稱“損失”),本公司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經本保險單列明的因發生上述損失所產生的有關費用,本公司亦可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一保險項目的賠償責任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分項保險金額以及本保險單特別條款或批單中規定的其他適用的賠償限額。但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承擔的對物質損失的最高 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總保險金額。
定義
自然災害:指地震、海嘯、雷電、颶風、臺風、龍卷風、風暴、暴雨、洪水、水災、凍災、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發、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環力強大的自然現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因設計錯誤、鑄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引起的保險財產本身的損失以及為換置、修理或矯正這些缺點錯誤所支付的費用;
2.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漏電、短路、大氣放電及其他電氣原因造成電氣設備或電氣用具本身的損失;
3.施工用機具、設備、機器裝置失靈造成的本身損失;
4.自然磨損、內在或潛在缺陷、物質本身變化、自燃、自熱、氧化、銹蝕、滲漏、鼠咬、蟲蛀、大氣(氣候或氣溫)變化、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造成的保險財產自身的損失和費用;
5.維修保養或正常檢修的費用;
6.檔案、文件、帳簿、票據、現金、各種有價證券、圖表資料及包裝物料的損失;
7.盤點時發現的短缺;
8.領有公共運輸行駛執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險予以保障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9.除非另有約定,在保險工程開始以前已經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圍內或其周圍的屬于被保險人的財產的損失;
10.除非另有約定,在本保險單保險期限終止以前,保險財產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簽發完工驗收證書或驗收合格或實際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責任險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因發生與本保險單所承保工程直接相關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內及鄰近區域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本保險單物質損失項下或本應在該項下予以負責的損失及各種費用;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篇2
保險單號____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第__號申請書,在投保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后,同意按本保險單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的規定以及明細表所列項目及條件承保建筑工程一切險,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上述投保申請書為本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明細表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被保險人,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筑工程名稱和地點:
物質損失
保險項目│保險金額│免賠額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物料)││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安裝工程項目││
4.建筑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場地清理費││
6.工地內現成的建筑物││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
物質損失總保險金額: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賠償限額│免賠額
地震、海嘯││
洪水、暴雨、風暴││
第三者責任
保險項目│賠償限額│免賠額
1.人身傷害││
每人││
總額││
2.財產損失││
總賠償限額:
x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保險限額
保險期限
建筑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加保的保證期限: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險費總額:│
附加條款及/或批文│
投保申請書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保險單簽發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業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冊機關: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曰生效,于__年__月__曰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年__月__曰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曰;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曰生效,于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年__月__曰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 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l46—20__)。
第七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江西聲鄭虎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元,試用期滿后月(日)工資為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總價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于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