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修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檢修管理制度 篇1
簽發人:
責任人:
簽發日期:
執行階段:
◆執行《企業工作標準》。
◆參與有關電氣設備的改造設計、施工的技術指導工作。
◆參與電氣新技術的推廣和使用。
◆貫徹電氣操作規程,協同車間安全員對電氣安全進行監督和檢查,合理使用電氣設備,保證其正常運行。
◆參與電氣設備技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參與或會同有關人員對電氣設備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防止事故產生的措施。
◆了解和掌握各車間電氣設備的技術狀況和運行動態,完成車間預防性試驗和檢修任務。
◆參與輸油生產系統有關電氣專業會議,參觀、學習和技術培訓。
◆參加審定電氣設備更新改造及大修理計劃并協調實施。
檢修管理制度 篇2
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中石化)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條為搞好公司設備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設備維護保養水平,保證設備安全、穩定、長周期運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的工藝設備、管道、...
第一條為搞好公司設備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設備維護保養水平,保證設備安全、穩定、長周期運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的工藝設備、管道、動力設備、通用設備、起重運輸設備、消防設備、儀器儀表以及其他各種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條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及所屬車間要高度重視并認真搞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制定本單位及生產崗位“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建立健全“設備操作規程”及“維護檢修規程”。
第四條各單位要大力推動TPM管理,牢固樹立“我的設備、我操作、我維護”的觀念,設備的操作人員是設備維護的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設備維護保養實行專機專責制或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塊塊儀表均有人負責。
第六條對設備維護保養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嚴格執行總公司《石油化工企業設備完好標準》。
第七條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要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正確使用設備的培訓,使操作人員達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設備,嚴格控制操作指標,嚴禁設備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及介質超標運行。對于超指標運行的設備,要及時通報設備管理部門,共同分析評估。
(二)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對關鍵機組實行特級維護管理,并嚴格執行《大型機組特級維護管理制度》。
(三)嚴格執行《設備潤滑管理制度》。堅持“五定”、“三過濾”,做好潤滑記錄及廢油回收工作。
(四)嚴格按《機泵管理制度》,做好設備的定期切換和備臺的定時盤車工作,對閑置設備應制訂相應管理辦法以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五)清楚本管轄區內動(靜)密封點分布、泄漏標準及設備完好標準,主動消除跑、冒、滴、漏,并搞好設備防凍、防凝、防腐、保溫、保冷等工作。
第八條檢維修及保運人員(機、電、儀)職責:
(一)堅持分工明確,相互配合搞好設備的檢維修工作。
(二)按時上崗,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及《大型機組特級維護管理制度》,認真巡檢,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及時報告,并做好詳細記錄。
(三)積極應用狀態監測技術,逐步采用先進的儀器,檢查設備,指導檢修。
(四)嚴格按總公司《設備維護檢修規程》及有關標準檢修設備,保證檢修質量。
(五)加強技術培訓和學習,不斷提高檢修工作水平。
(六)保運單位應嚴格執行保運協議,作好相關設備巡檢、維護和保養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要加強設備維護保養工作,不斷設備現場管理水平,設備現場不見臟、漏、缺、銹、亂。設備區域劃分清楚,責任落實到班組。做到“一平、二凈、三見、四無、五不缺”,即地面平整,門窗玻璃凈、四周墻壁經,溝見底、軸見光、設備見本色,無垃圾、無雜物、無廢件、無閑散器材,保溫油漆不缺、螺栓手輪不缺、門窗玻璃不缺、燈泡燈罩不缺、地面蓋板不缺。設備及管線保溫規整,油漆美觀。裝置現場應有明顯的物料名稱、流向標志及位號等標識。
第十條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的檢查與考核。要依據公司有關規定和合同協議,制定檢查考核辦法,對保運維修單位所負責的設備巡檢、維護和保養工作進行檢查,并進行嚴格考核。
第十一條設備維護保養管理作為設備管理專業檢查的主要內容之一,公司設備管理部要結合各項檢查及TPM活動的開展,加強對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工作的檢查,并進行考核。
檢修管理制度 篇3
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由設備所在崗位負責實施,把崗位設備進行定機、定人、定職責,分配到崗位操作員實行。做到臺臺設備有人管,有人維護,有人負責。
1、要按操作正確使用設備,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不準無關人員隨意亂支用機械設備。
2、經常巡回檢查設備運轉情況,發現松動、異常呼聲、振動、泄漏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應立即匯報跟班維修工進行處理,或匯報有關領導。
3、發現設備有特殊情況,危及生產安全或其它財產安全,應采取緊急停機措施,然后匯報有關領導。
4、經常擦拭清掃設備,保證在用或待用設備表面清潔,觀察設備的不正常腐蝕、磨損情況做好崗位記錄,掌握腐化情況,匯報有關領導。
5、保持設備運轉場地的清潔干凈,保證設備不受不應有的酸氣、廢液的污染和腐蝕。
6、按設備的潤滑規定給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加油換油,保證設備潤滑正常。
7、一般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每班進行一次,重要設備(鍋爐、回轉爐、煤氣爐、30KW以上風機及30KW以上水泵)每班進行二次或以上,并少量多次。由班組長督促進行。
8、作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記錄并交接班。
9、因維護保養管理不好、造成設備管道積污積灰,要對維護保養工處以考評,因維護保養管理不好、造成設備管道損壞,對有關人員應以處罰。
檢修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為加強公司生產裝置檢修的hse監督管理,規范各種檢修行為,保障人員的職業健康與安全,保護環境,確保生產裝置正常運行和檢修施工作業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生產裝置相關設備檢修施工作業。
本規定所稱檢修是指對公司生產裝置及相關設備進行的檢維修、拆除、停開車的各類施工作業項目。
3參考文件
《化學品生產單位設備檢修作業安全規范》aq3026-20__
3.一般規定
3.1檢修項目管理
3.1.1.每項裝置檢修項目,施工部門或單位應明確檢修工作負責人和安全管理責任人,外單位施工隊伍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明確責任人。
3.1.2.裝置檢修須制定專題方案,方案中應有具體的安全衛生防范保障措施內容。
3.1.3.裝置檢修對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開展檢修施工業務。
3.1.4.在辦理檢修項目委托手續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時,應同時交待安全措施,并簽訂hse責任協議書。
3.1.5.對待檢修的裝置要開展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和實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對安全風險程度較高的檢修項目或一些重大項目,須制訂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掃線方案、盲板位置、網絡進度等),并應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業人員、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質量、定網絡進度。
3.1.6.裝置檢修的各項目作業,須嚴格執行操作票或作業許可證(包括進出料、停開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檢修、動火、用電、動土、高處作業、進塔入罐、射線、探傷等票證)制度和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并根據安全制度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制定適用于本單位的作業規定和相應的票證,明確各作業、簽發人員的職責及票證的有效性。
3.2作業安全基本要求
3.2.1.裝置檢修單位須按檢修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向全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特別要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并做好安全交底記錄。
3.2.2.裝置檢修單位應對檢修作業人員進行與作業內容相關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業,須指定其中一人負責安全。特種作業人員應按國家規定,持證上崗。
3.2.3.檢修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保護規定,進入裝置現場前,須穿戴好勞動安全保護用品,并對檢修作業所用工機具、防護用品(腳手架、跳板、繩索、葫蘆、行車、安全行燈、行燈變壓器、電焊機、絕緣鞋、絕緣手套、驗電筆、防毒面具、防塵用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進行檢查、確認。
3.2.4.有作業票證安全管理要求的,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持相關作業票證方可進入裝置現場作業。
3.2.5.檢修作業人員須達到“三懂三會一能”要求:懂本作業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懂火災的預防措施;會正確報警,會使用現有的消防器材等,會撲救初期火災;能正確使用現有的防護器具和急救器具。
3.2.6.動火、用電、動土、高處作業、進塔入罐、射線探傷等各類作業的監護人員必須履行安全職責,對作業和完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如:消滅火種、切斷電源、清理障礙等),并認真做好作業過程中的監護工作。
3.3動火安全要求
3.3.1.裝置檢修動火作業實行單位內部的動火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動火作業必須持有效的動火作業許可證。
3.3.2.嚴格執行“三不動火”原則,即沒有經批準有效動火作業許可證的不動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實的不動火、沒有動火監護人或動火監護人不在場的不動火。
3.3.3.在含有可燃介質的設備、容器、管道上動火,應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等安全可靠的隔絕方式確保與外部物料進行有效的安全隔絕,并經吹掃、清洗、置換等作業程序,使可燃介質含量降低到安全動火作業允許范圍之內。
3.3.4.在含有可燃介質的設備、容器、管道上動火,動火前必須對設備、容器、管道內可燃介質作取樣檢測分析,動火持續時間較長或有可能發生工況變化的應定期進行檢測分析,并做好記錄。可燃氣體含量符合安全動火要求的檢測報告是開具動火作業許可證的主要依據。
3.3.5.裝置動火現場不得搭設毛竹架、雨布等易燃物,確有需要,須落實相應的保障措施。
3.3.6.高處動火作業應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遮擋措施,應對地溝、閥門井、下水井進行水封處理,對低層的設備、管道、閥門、儀表等應采取遮擋或封閉措施。
3.3.7.明火作業周圍必須清除一切可燃物,作業周圍不允許排放可燃液體或可燃氣體。
3.3.8.施工現場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間距保持10米以上,氧氣瓶與乙炔瓶間距保持5米以上,不得放在烈日下曝曬或接近火源。
3.4電器和起重、吊裝作業安全要求
3.4.1.檢修作業現場要保證漏電開關、電纜、用電器具完好。
3.4.2.臨時用電的配電器必須加裝漏電保護器,其漏電保護的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必須滿足上下級配合要求。
3.4.3.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3.4.4.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采用五線制,不超負荷使用。
3.4.5.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箱、盤要有防雨措施。用電線的裝、拆必須由電工負責作業。
3.4.6.放置在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箱應掛設“已送電”、“已停電”等標志牌。
3.4.7.電焊機接線要規范,電焊把線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線及二次線絕緣必須完好,不得將裸露地線搭接在裝置、設備的框架上,不得穿過下水或在運行設備(管線)上搭接焊把線。
3.4.8.臨時用電線路架空布線時,不得采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區內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嚴禁用金屬絲綁扎,臨時用電的電纜橫穿馬路路面的保護管應采取固定措施。
3.4.9.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罐、槽等金屬設備內作業的臨時照明燈電壓不得超過12v,嚴禁使用碘鎢燈。
3.4.10.起重、吊裝作業,須按安全技術規范嚴格執行。
3.4.11.載重車輛、25噸以上吊車進入現場,原則上只允許停在檢修道上,嚴禁壓壞地下設施和堵塞消防通道。
3.4.12.對立體交叉作業、大型吊車作業現場,施工單位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
3.4.13.嚴禁用生產設備、管道、構架及生產性構筑物做起重吊裝錨點,與其它設備、容器、管道、閥門、電線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免造成碰撞、損壞。
3.4.14.腳手架材料和腳手架搭設須符合規范要求,經施工單位檢查驗收合格并掛有準許使用的標識牌后,方可使用。在雨雪天腳手架作業時應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3.4.15.高處作業人員應系用與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安全帶,安全帶應系掛在施工作業上方的牢固構件上,安全帶應高掛(系)低用。
3.4.16.禁止高空拋扔物件、工具和雜物,工機具、材料、自行車和工業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點擺放。
4.檢修前的安全要求
4.1裝置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4.1.1.裝置停工后交付檢修前,生產技術部應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相關單位對裝置停工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各檢修單位安全負責人按停工和檢修方案組織全面檢查,并做好裝置檢修前的各項安全準備工作。
4.1.2.裝置現場下水井、地漏、明溝的清洗、封閉,必須做到“三定”(定人、定時、定點)檢查。下水井井蓋必須嚴密封閉,泵溝等應建立并保持有效的水封。
4.1.3.須對裝置內電纜溝做出明顯標志,禁止載重車輛及吊車通行及停放。
4.2裝置檢修前須切斷進出裝置物料,并退出裝置區
4.2.1.應將物料全部回收到指定的容器內,不允許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物料。
4.2.2.不得向大氣或加熱爐等設備容器中排放可燃、爆炸性氣體。
4.2.3.易燃、易爆、有毒介質排放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業衛生標準。
4.2.4.具有制冷特性介質的設備容器管線等設施,停工時要先退干凈物料再泄壓,防止產生低溫損壞設備。
4.3檢修裝置須進行吹掃、清洗、置換合格
4.3.1.設備容器和管道的吹掃、清洗、置換要制定工藝方案,指定專人負責,有步驟地開關閥門。
4.3.2.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蝕性介質的設備、容器、管道,須進行徹底的吹掃、置換,使內部不含有殘渣和余氣,取樣分析結果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4.3.3.置換過程中,應將各設備與管線上的閥全部打開,保證蒸汽、氮氣和水等介質的壓力和蒸塔、蒸罐時間,防止短路,確保不留死角。
4.3.4.吹掃置換過程中,應禁止明火作業及車輛通行,以確保安全。
4.3.5.吹掃前應關閉液面計、壓力表、壓力變送器、安全閥,關嚴或脫開機泵的前后截止閥及放空閥,防止雜質吹入泵體。應將換熱器內的存水放盡,以防水擊損壞設備。
4.3.6.要做到不流、不爆、不燃、不中毒、不水擊,確保吹掃、置換質量。
4.4盲板的加、拆管理
4.4.1.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統一管理,并按規定辦理《盲板拆堵安全作業證》。
4.4.2.須按檢修施工方案中的盲板流程圖,執行加、拆盲板作業。
4.4.3.加、拆盲板要編號登記,防止漏堵漏拆。
4.4.4.盲板的厚度必須符合工藝壓力等級的要求。
4.4.5.與運行的設備、管道及系統相連處,須加盲板隔離,并做好明顯標識。
4.4.6.對槽、罐、塔、管線等設備容器內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的,其出入口或與設備連接處應加裝盲板,并掛上警示牌。
5.檢修期間的安全要求
5.1裝置檢修施工期間各級安全負責人、專(兼)職安全人員必須到裝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監督。對各個作業環節進行現場檢查確認,使之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5.2對裝置現場固定式報警儀探頭,要進行妥善保護。
5.3對存有易燃、易爆物料容器、設備、管線等施工作業時,須使用防爆(如:木、銅質等無火花)工具,嚴禁用鐵器敲擊、碰撞。
5.4打開設備人孔時,應使其內部溫度、壓力降到符合安全要求,并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放料排渣閥門,待確認內部沒有殘存物料時方可進行作業,要防止堵塞現象。人孔蓋在松動之前,嚴禁把螺絲全部拆開。在拆卸設備之前,須經相關人員檢查、確認后,才允許拆開,以防殘壓傷人。
5.5禁止使用汽油或揮發性溶劑洗刷機具、配件、車輛和洗手、洗工作服。嚴禁將可燃污液、有毒有害物質排入下水道、明溝和地面。
5.6對損壞、拆除的欄桿、平臺處,須加臨時防護措施,施工完后應恢復原樣。
5.7檢修現場設備拆卸后敞開的管口應嚴防異物落入,要有嚴密牢固的封堵安全措施。
5.8遇有異常情況,如物料泄漏、設施損壞等,應停止一切施工作業,并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5.9進入裝置檢修作業的機動車輛和施工機械,必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特別通行證),車輛安全阻火設施齊全,符合國家標準,按指定路線限速行駛,按指定位置停放。
6.檢修完成交付開車安全要求
6.1生產技術部經理是開車方案的組織者,對裝置安全開車全面負責。裝置開車前,應組織有關職能部門、相關單位對裝置進行全面系統地開車前檢查,并簽字確認。
6.2確保裝置檢修所有項目已完工,尾項和存在問題已整改落實,并得到驗證確認。
6.3已對崗位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和安全交底工作,并經考試合格。
6.4裝置內通信、通道、通風、梯子、平臺欄桿、照明和消防器具等一切安全和勞動保護設施已處于備用、完好狀態。
6.5安全閥、壓力表、報警儀和靜電接地、連接件及靜電消除器等設備安全附件完好、進入投用狀態。
6.6裝置吹掃置換、貫通、試壓、試漏和氣密性試驗合格,安全裝置調試復位,機、泵等傳動設備須完成單機試運,每一步驟都應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未經過試壓、驗收的設備、管道、儀表等不能投入生產,以確保設備安全投運。
6.7確認各塔、容器的人孔封閉和隔離盲板拆裝、單向閥的方向正確。催化劑、吸附劑等裝填完畢。
6.8凡需要投用的設備、容器、管道,必須達到安全使用條件,各銘牌證件齊全。
6.9進料前,確認水、汽、風、電進裝置,投用所有儀表、流程圖及控制點進行核對,對現場所有控制閥進行開關信號確認,保證所有控制閥均正常。
6.10現場下水井、地漏、明溝必須保持通暢,并做到定人、定時、定點檢查。明溝、平臺、設備、管線外表的油污、物料必須沖洗干凈,避免開車過程中出現意外。
6.11保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暢通,不得在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堆放物品、擺放施工機具等,所有障礙物已清理。
6.12開車場地嚴禁存放爆炸物,從嚴控制危險化學品和有毒有害物資的貯存,遇有緊急排放、泄漏、事故處理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
6.13裝置開車后,按開車方案進出裝置物料。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閉設備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必須按工藝要求進行置換,分析確認合格后,方可再引開車介質。
6.14接受物料時應緩慢進行,注意排凝,防止出現沖擊或水擊現象。接受蒸汽時要先預熱、放水,逐漸升溫升壓。
6.15引易燃易爆物料時,嚴格控制動火作業、車輛通行。
6.16裝置開車應做到不跑、不冒、不竄、不漏,不隨地排放余氣、殘渣和化學品。垃圾廢物料等應集中堆放、處理。
7.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檢修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建立冶煉廠環境管理制度,確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煙塵、廢水、固廢、噪聲等影響環境的污染物經過處理后能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嚴格執行安泰集團環境方針,保護和改善工作環境,保障人身健康,保持良好的環保企業形象。
2、范圍
生產過程中產生“三廢”的重要環節;影響環境的生產、生活活動過程。
3、責任
設備科:負責監督冶煉廠的環境和確保環保設備的正常運行。
動力車間/除塵車間:確保各環保設備正常運行和本單位的環境衛生保持良好
燒結車間:提高工藝,確保燒結質量,減少煙塵的超標排放,保護環保設施完好。
高爐車間:確保本車間負責的環保設施完好并正常運行,正確操作,減少非正常煙塵排放。
其它單位:確保本單位的環境衛生能夠保持良好。
4、內容
4、1大氣污染防治控制
4、1、1、原料車間、供料車間要對原輔料、燃料及成品料的裝卸、轉運及貯存過程,應采取相應有效的防塵、隔離、降塵(如封閉、噴淋)等防護措施,盡量減少粉塵排放量。需要時,應配置灑水車或其它灑水設施,在貯場、道路等可能產生揚塵的場所適量灑水,保持一定濕度,防止粉塵。
4、1、2、破碎車間、噴煤車間要對原輔料、燃料的加工、轉運過程,應采取相應有效的.防塵、隔離、降塵(如封閉、噴淋)等防護措施,盡量減少粉塵排放量。
4、1、3、燒結車間、高爐車間在生產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工藝運行規程、設備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減少和防止煙氣的逸散、泄漏、散發。
4、1、4、除塵車間、動力車間及相關車間要加強環保設施的巡檢和維護保養,發現問題要及時組織維修,防止設備帶病運行,確保和主體生產設備同時正常運行,并確保和主體生產設備同時保養和維護。除塵崗位必須嚴格執行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并認真做好記錄。
4、1、5、鑄鐵車間在鐵水的運輸或澆鑄過程中對鐵水應采取相應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石墨碳的飛揚。
4、1、6、電儀車間要對環保設施的電器部分加強點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
4、2、水污染防治控制
4、2、1、高爐冷卻水、沖渣廢水采用閉路循環方式,沖渣泵房和循環水泵房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相應的操作規程。動力車間負責冷卻水和沖渣水循環設備及管網的使用和維護。
4、2、2、鑄鐵廢水和除塵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收循環利用,鑄鐵車間、動力車間、除塵車間負責其循環系統設備及管網的使用和維護。
4、3、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控制
嚴格執行《冶煉廠固體廢棄物排放控制措施》。
4、4、噪聲污染防治控制
各單位對各自所管轄的運行設備要加強維護保養,確保運行狀態良好,消音設施要保持正常運行,出現故障要及時搶修。
4、5、放射源管理
嚴格執行《cs137放射源管理制度》。
4、6、危險化學品管理
動力車間化驗室要嚴格執行《化驗室管理制度》和《藥品管理制度》。
4、7、清潔生產管理
各單位所轄范圍內的草坪要經常澆水、拔除雜草,樹木要定期整枝和刷白,如若需要還應施肥打藥,保證草坪、樹木的成活率。
各車間露天設備要按規定定期進行保養和吹塵、清潔,保持無跑、冒、滴、漏現象,保持設備的本來面目。露天作業場所存放的專用工具或備品備件要清潔干凈并擺放整齊。
室內設備要定期維護保養和清潔,確保無跑、冒、滴、漏現象,并經常保持設備外觀的“鐵見本色,漆見光亮”。
各車間要按自身產品特點及工藝要求嚴格控制生產運行過程,保持生產秩序有條不紊,原輔料、成品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齊,進出有序且符合物流運轉規律,經常保持現場清潔。
全體員工上班期間統一著裝安泰集團工作服,各崗位員工工作期間要嚴格按照勞動保護的規定要求穿戴勞保用品,并注意個人衛生和形象的整潔。
5、考核
5、1、高爐車間爐前、各除塵煙囪不正常冒煙,發現一次考核責任車間300元。
5、2、原輔料、成品及半成品堆放不整齊,第一次發現下令整改,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整改,考核責任車間100元。
5、3、替換下的廢舊零件沒有及時處理者,發現后下令整改,若在規定時間沒有完成整改,考核責任車間100元。
5、4、發現設備有跑、冒、滴、漏現象,設備不能保持本來面目或者有積塵等不清潔現象,發現一次考核責任車間50元。
5、5、若在各單位分管區域內發現有危險固廢、一般固廢和可回收固廢等物件亂扔,一件考核責任車間50元。
5、6、各環保設施記錄表沒有及時填寫或者填寫不規范,發現一次考核該崗位記錄人員10元。
5、7、以上考核(除考核個人)均連帶考核車間第一責任人10%。如:考核車間100元,則連帶考核車間第一責任人10元。
5、8、各單位衛生情況由綜合科考核,設備科不再考核。
6、獎勵
每月進行評比(煙塵排放考核除外)排名,前三名進行獎勵,獎勵金額從當月考核金中劃分,第一、二、三名分別獎勵當月考核金的50%、30%、20%,其中包含獎勵獲得名次車間的第一負責人的10%。例:本月考核金為1000元,獎勵第一名車間50%,即500元。500元中獎勵該車間第一責任人10%,即50元。依此類推。
檢修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依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第二章熱力機械工作票制度及相關制度,健全和完善設備檢修安全隔離加鎖管理機制,防止重要設備、安全措施在操作中發生誤操作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對設備檢修安全隔離加鎖工作操作方式、管理內容與要求,規定的實施與監督檢查。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設備檢修安全隔離加鎖措施制定、管理與處理。是檢查與考核其工作的依據。
第四條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國家電力公司頒發《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國家電力公司頒發《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第二章職責
第五條設備技術部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代表公司行使監督、考核職能。
第六條各專業負責人、工作票/工單簽發人審核技術措施和簽發工作票/工單時,應檢查設備檢修安全隔離加鎖和加裝的堵板措施是否必要和正確。
第七條運行人員審查工作票/工單安全措施時,對檢修設備應加鎖或加裝堵板的安全隔離措施不全進行補充,并向工作負責人正確說明哪些設備有壓力、高溫和有爆炸危險等。
第八條工作票/工單策劃人對所檢修設備的安全隔離措施負責,措施中要求加鎖的截門或隔離堵板,運行、檢修人員必須正確地執行。
第九條運行人員負責實施技術措施和工作票/工單中的設備檢修安全隔離、加鎖措施。檢修人員負責檢修設備安全隔離加裝堵板。
第三章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十條在進行檢修或安裝工作時,為了能夠保證有安全的工作條件和設備的安全運行,防止發生誤操作事故,各級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工單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工作前制定技術措施和填寫工作票/工單時,安全措施必須寫明《安規》規定應加鎖的截門或隔離堵板。在做措施時,運行、檢修人員必須正確地逐條逐項執行,運行許可人和檢修負責人必須到現場進行確認。
第十二條在許可開始檢修前,運行值班人員必須作好一切必要的切換工作,保證檢修的一段管道可靠地與其他部分隔斷,放去內部的汽、水、油或易燃易爆氣體。各有關閥門應上鎖,并掛警告牌,對電動閥門還應切斷電源并將這些操作以及發出許可工作的通知,詳細地記錄在值班日志中。
第十三條檢修人員只有在接到運行值班人員關于許可工作的通知以后,方可進行工作,開始工作前,檢修工作負責人必須會同值班人員共同檢查,需檢修的一段管道確已可靠地與運行中的管道隔斷,沒有汽、水、油或易燃易爆氣體流入的可能。
第十四條在汽、水管道上進行長時間的檢修工作時,檢修管段應用帶尾巴的堵板和運行中的管段隔斷,或將它們之間的兩個串聯嚴密不漏的閥門關嚴,兩個串聯閥門之間的疏水門或放水門應予打開。關閉的閥門和打開的疏水門或放水門應上鎖并掛警告牌。
第十五條在燃油管道上進行檢修工作(如更換石棉墊、閥門、焊接支管等)應將檢修的一段管道與運行中的燃油管道可靠地隔斷(關閉閥門并加堵板),然后用蒸汽通入管道進行吹洗,將殘留的燃油完全排出,并用儀器檢測,證明管道內確無燃油,方可開始檢修工作。
第十六條儲氫設備(包括管道系統)和發電機氫冷系統進行檢修前,必須將檢修部分與相連的部分隔斷,加裝嚴密的堵板并將氫氣置換為空氣,經過氫量測定證實工作區域內空氣中含氫量小于3%,并經公司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開始檢修工作。
第十七條在鍋爐管道、閥門上進行檢修作業前,須把該爐與蒸汽母管、給水母管、排污母管、疏水母管、加藥管等與沒有停運系統的聯通處用堵板隔斷或將該爐與各母管、總管間的嚴密不漏的閥門關嚴上鎖并掛上警告牌。
第十八條汽輪機在開始檢修之前,須用閥門與蒸汽母管供熱管道抽汽系統等隔斷,閥門應上鎖并掛上警告牌。還應將電動閥門的電源切斷,并掛警告牌。疏水系統應可靠地隔絕。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檢查汽輪機前蒸汽管確無壓力后方可允許工作人員進行工作。
第十九條設備檢修以前,為了避免蒸汽或熱水進入熱交換器內,應將熱交換器和聯接的管道、設備、疏水管和旁路管等可靠地隔斷,所有被隔斷的閥門應上鎖并掛上警告牌。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檢查上述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開始工作。
第二十條熱交換器長期檢修時和在閥門不嚴密的情況下,應對被檢修的設備加上堵板,堵板的厚度應符合設備的工作參數。
第二十一條進入下水道、疏水溝和井下進行檢修工作前,必須采取措施,防止蒸汽或水在檢修期間流入工作地點。有關的汽水門應關嚴上鎖并掛警告牌。
第二十二條檢修工作完畢后,檢修工作負責人應會同運行值班人員檢查檢修工作確已完結,加裝的堵板已拆除,管道已恢復常態,工作場所已經清理完畢,所有檢修人員已經離開,然后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鎖鏈。拆除堵板時,必須先把堵板的另一側積存的汽水放盡。才可通知運行人員恢復設備的使用。
第四章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三條各級生產管理人員應隨時監督設備檢修安全隔離加鎖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有權、有責任要求有關人員按規定履行本制度,否則應令其停止工作。
第二十四條職能部門及專業人員,應負責組織對本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對不符合本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理,對安全隔離措施檢查或執行不力,按照反三違管理規定、績效管理辦法,對責任部門、責任崗位人員進行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適用于某發電公司。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某發電公司設備技術部負責解釋。
檢修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電力工業可靠性管理是電力系統和設備的全面質量管理和全過程的安全管理,是適合現代電力行業特點的科學管理方法之一。為了提高整個電力工業的現代化管理水平,實行量化管理、目標分解和優化技術,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電力工業可靠性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電力行業的規劃設計、設備制造、基建安裝、生產運行諸環節都要制訂并執行可靠性準則;分析電力系統運行可靠性,以各項可靠性指標來檢驗規劃設計、設備制造、基建安裝、生產運行等環節預期的目標和效益,并作為各環節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的重要依據;研究和擬訂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可靠性目標;深化運行可靠性指標應用,努力提高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水平和供電可靠性。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各電力集團公司、省(區、市)電力公司及其所屬(或代管)的發電廠、供電(電業)局,華能國際公司和新力公司所屬發電廠以及接入國家電網的自備、中外合資、外方獨資電廠。規劃設計、設備制造、基建安裝等部門,要執行本規定有關條文,并結合本部門特點進行增補。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由部統一領導,實行部、電力集團公司、省(區、市)電力公司、發電廠與供電(電業)局分級統一管理。
第五條 電力部設電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中心是在部領導下負責全國電力系統可靠性管理的職能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1、制訂全國性電力行業各部門的可靠性管理準則和規章制度,經部批準頒布后監督執行;
2、負責電力行業各項可靠性信息的統計、分析和存儲,建立全國性的門類齊全的電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統,制訂并完善全國統一的電力可靠性編碼、統計方法以及統計程序,定期發布電力可靠性指標,及時向規劃、設計、制造、建設、生產部門公布有關可靠性指標,為各單位提供可靠性咨詢和信息檢索服務;
3、歸口管理電力系統可靠性分析、評價工作,為設計、制造、基建、生產等部門提供電力系統運行可靠性報告,提出提高可靠性的各項建議;
4、制訂發電廠、變電所以及輸變電設施等新投產工程的可靠性標準,參與發供電工程設施和重大特殊技措項目的可靠性評估。
5、組織全行業電力可靠性學術活動,適時開展經驗交流和人員培訓,核發可靠性專責工程師證書。
6、開展電力可靠性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六條 各電力集團公司、省(區、市)電力公司、華能國際公司、新力公司等負責所轄地區或企業的電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1、要求:
(1)指定一名局級領導人全面負責本公司范圍內的可靠性管理工作,確定本公司有關業務部門可靠性管理的分工,建立可靠性管理小組,做好協調工作;
(2)指定一個或幾個職能處負責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設置可靠性管理的工作崗位,并配備合格的專責工程技術人員。
(3)建立和健全本公司系統的電力可靠性管理體系,配備質量、數量與工作要求相適應的人員和專用的計算機設備及數據傳輸設備;
2、職責:
(1)貫徹部、司、中心頒布的電力可靠性管理的各項規定,制定適合于本公司系統的管理辦法;
(2)采集本公司所屬范圍的電力可靠性數據和信息,并建立數據庫,所有信息皆需認真核對,確認其正確無誤,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按時報送中心;
(3)對所屬發電廠、供電(電業)局下達可靠性考核指標,并將可靠性指標的升降作為評價企業管理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內容,對設計與施工單位提出預定的可靠性指標并對設計與施工質量進行檢查評估;
(4)定期召開本公司的電力可靠性分析會,及時制訂調控生產的措施。
(5)每年組織一次全局性的可靠性評估,對規劃設計、設備制造、基建安裝、運行檢修等諸方面對運行可靠性的影響,作出全面評價,制訂下一年度可靠性管理工作的目標與相應措施,報中心備案,報部的發供電設施技措項目要做可靠性評估并有增益報告;
(6)組織本公司系統的可靠性業務培訓、考核及交流活動。
第七條 發電廠、供電(電業)局分別負責本單位可靠性的管理工作:
1要求:
(1)確定一名領導人全面負責本廠(局)可靠性管理工作,建立全廠(局)的可靠性管理系統;
(2)指定一個職能部門負責本廠(局)可靠性管理的日常工作,設置可靠性工作崗位,配置專責工程技術人員和專用的計算機設備及數據傳輸設備;
2職責:
(1)貫徹執行部、公司頒布的各項可靠性管理規定,制訂本廠(局)可靠性管理的實施細則和獎懲制度等;
(2)負責將本單位的可靠性考核指標,分解落實到各個生產崗位,并采取措施,保證其完成,以可靠性指標的升降,作為考評本廠(局)各級管理水平優劣的一個重要依據;
(3)負責采集統計、報送各項可靠性數據和信息,信息的采集、統計、報送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完整;
(4)定期分析本廠(局)的運行可靠性,制訂提高可靠性的措施,并向主管公司提出報告;
(5)定期進行可靠性業務培訓,確保第一線人員能準確判斷電力設施的可靠性狀態,正確填寫可靠性記錄;
(6)用可靠性指標的變化作為評估檢修質量及技措項目改造效果的主要依據。
(7)重要技措項目的立項,重要設備的更改,城市電網規劃和城市電網的改造,皆需經可靠性論證,應有可靠性目標,并制訂實施計劃。
第八條 規劃設計、施工安裝、修造成套等部門應開展可靠性管理工作和應用可靠性技術,并以有關工程的運行可靠性指標來評價本部門的工作效果。
第三章 人員的條件和要求
第九條 可靠性專責人員應遴選事業心強、思想作風端正、工作認真負責、具有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有一定生產實踐經驗并經過專門培訓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并保持相對穩定。
第十條 各級可靠性專責人員需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各電力集團公司、省(區、市)電力公司的可靠性管理人員的定期考核由中心負責;各發電廠、供電(電業)局的可靠性專責人員的考核由主管公司負責。
第十一條 可靠性管理專責人員應積極參與生產和經營活動,及時提供可靠性狀況報告,供領導決策參考。
第十二條 可靠性專責人員的職稱評定,晉升晉級均按技術系列進行,享受其它專業技術人員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 及時表彰與獎勵工作認真負責、成績突出的可靠性專責人員,并在晉升晉級時優先考慮;及時批評和教育工作不負責任、不能完成預定任務者,經教育仍不稱職者,應予以撤換。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十四條 全國的電力可靠性準則、可靠性名詞術語解釋、可靠性統計辦法、編碼和統計軟件,統一由中心負責組織編制,由部批準后頒布后施行。各地區、部門自訂的準則和辦法,不得與全國統一的規定相違背,且應事先報送中心備案。
第十五條 可靠性數據和信息統計及上報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規定,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干預。
第十六條 對電力可靠性信息實行統一管理:各項指標均以中心公布的數字為準;對外交流或向國內非電力部門提供信息,均由中心按一定渠道和手續統一辦理;基層單位(發電廠、供電(電業)局)確有需要向系統外提供可靠性局部信息時,必須經主管公司批準,并報中心備案;電力系統內部各單位的可靠性信息交流,由各集團公司、省(區、市)電力公司核實進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各電力集團公司、省(區、市)電力公司應根據本規定的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報中心備案。
第十八條 本規定解釋權屬電力部。各地在執行中的問題和意見,可隨時向中心反映。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檢修管理制度 篇8
1目的
進一步貫徹落實設備檢修作業前的準備、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和措施、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及《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的管理。確保設備檢修作業安全,有效地避免事故,保障職工作業時的人身與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程。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及外來施工單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物料容器及管道、蒸汽管道、導熱油管道、特種設備及危險區域設備檢修作業。
3職責
3.1安全部:
3.1.1安全部為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1.2負責對作業單位及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備案工作。
3.1.4負責《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的審批、協調、監督及違章處理。
3.1.5安全部必須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根據設備檢修項目要求,明確責任人、監護人、檢修人及安全措施要求。
3.2設備使用部門:
3.2.1設備使用部門負責檢修現場劃定警戒區域、設立相應的安全標志。
3.2.2設備的清洗、置換,由設備使用部門負責。設備清洗、置換后應有記錄。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崗位負責人、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檢查并確認設備、工藝處理及盲板抽堵等是否符合檢修安全要求。
3.2.3設備使用部門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3.2.4負責作業完成后組織驗收工作。
3.3工程部:
3.3.1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工作負全面責任。
3.3.2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按檢修方案的要求,組織檢修作業人員到檢修現場,交待清楚檢修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并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3.3.2負責提出《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申請。
3.3.3設備檢修如需高處作業、動火、吊裝、進入受限空間、臨時用電作業等,應按有關規定
3.4施工單位:
3.4.1配合公司相關部門資質審查、備案工作。
3.4.2向檢修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落實現場安全防范措施。
3.4.3作業完成后現場清掃工作,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4.4公司賦予的其他職責。
4定義及涵蓋內容
4.1公司特種設備涵蓋范圍:鍋爐、配套蒸汽管道及導熱油管道;電動起重設備,如電動懸臂吊、行車等;制冷設備,如冰水機組等。
4.2公司危化品物料涵蓋范圍:各溶劑、小料、膠水、試驗用化學用品等。
4.3公司危險區域涵蓋范圍:尾氣回收崗位、配料間、洗釜間、涂頭間、集中供料、制膠、危化品倉庫。
4.3設備檢修:為了保持和恢復設備、設施規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術措施,包括檢測和修理。
5相關文件
檢修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為了保證設備正常高效的運轉,減少停臺時間,加強設備操作中的安全性。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合本公司范圍內所以設備操作人員。
3.設備保養
設備操作人員應掌握關于設備的“三好”、“四會”,“三好”、“四會”指的是:管好、用好、修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一般性故障。“潤滑五定”指的是定人、定期、定質、定量、定點。
設備使用結束后,應對設備進行保養,做到機床內部無加工碎屑,工作臺清潔、靈活,保持外觀、清潔,設備處于初始狀態,并填寫完《設備保養記錄表》。
設備關機前應先結束當前運行的加工程序,將設備各運動部件回到原點,然后下按急停按鈕,然后關閉電源(嚴禁直接拉閘)。
設備維護保養時,應在停機后進行,嚴禁用水、冷卻液沖洗或直接清擦電氣元件、電柜,更不允許用壓縮空氣直接吹電氣元件或電柜。
設備正常工作時,不允許有電柜或按鈕箱或分線盒敞開(除非因設備散熱需要)。
設備在加工過程中,操作者嚴禁擅自離開崗位。因檢查工件等原因確需離開,必須將機床停止加工,必須暫停設備運行。
設備維修時,操作者應積極配合,維修結束后,操作者必須立即進行空運行并檢查設備各部分安裝是否正確,然后進行首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或不進行空運行而直接進行生產,設備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并由操作人員和該部門主管簽字確認。
操作者不得擅自更改機床參數、加工程序、設置密碼,設備在自動加工過程中,操作者嚴禁擅自調節主軸倍率或進給倍率,嚴禁按下復位按鈕。當發生意外情況時(如斷刀),一般應先按進給保持按鈕,而不應直接按下急停按鈕。
當設備發生較大的故障,操作者不能自行自理時,應立即向維修人員反映,盡量提供準確故障信息,如哪一臺設備、什么動作未執行、故障報警內容、故障現象描述等,并保護現場,以便合理安排維修人員和進行故障原因分析。
3.10目前,車間每一臺設備的操作者均不只一個人,那么當班的操作者則定為該設備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在《設備保養記錄表》上簽名,設備部門將根據車間上交的定人定機名單進行檢查。第一責任人嚴禁擅自將設備交給他人操作。
3.11操作者不得將私人物品放置于設備上,嚴禁將電柜作為儲藏室,擺放擦布、工具、手套等一類雜物。
3.12操作者必須保持機床外觀的整潔,并要求每月用專用清洗劑對操作鍵盤、按鈕、顯示器進行清洗一次。注意:以上操作必須在關機并切斷電源的狀態下進行。
3.13開機前應對機床進行全面檢查:油位和冷卻液是否正常、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是否有配件松動。
3.14機床在加工過程中,嚴禁觸及運動部件(工作臺、刀具、主軸、工件等)。
3.15操作機床時,不能頻繁開關機床電源,關機與開機時間間隔應大于三分鐘。
3.16小心操作設備,保證人身和設備的安全,為自己和公司的發展共同努力。
4.保養標準:
4.1保養優秀:
設備各部位干凈整潔,無油污雜物,各組成部分運動部件運轉正常、可靠,設備周圍生產環境(如溫度、濕度等)滿足產品生產的工藝要求。設備各部分包括操作面板上的各按鈕完好無損,功能正常,各潤滑部位按規定主動及時加油,能及時補足冷卻液,并按規定認真維護保養并記錄。
4.2保養合格:
設備各主要部位無油污雜物,設備表面無積塵。設備各部分包括操作面板上的各按鈕完好無損,功能正常,按規定加油、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
4.3保養不合格:
設備表面有油漬積塵,未按規定對設備進行加油、清潔,維護保養記錄不完整或未記錄。設備各部分有缺損,對生產和操作造成一定的影響。
5.考核
設備的`保養情況將視具體情況,由設備管理部門進行。
檢修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礦設備檢修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檢修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礦內、外部檢修作業(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措施的制定與審批
第三條作業區日常設備維修、維護作業不必單獨制定安全措施、該項檢修活動的安全作業標準即為安全措施;當日常檢修活動因環境、環節發生變化或安全作業標準內容不能涵蓋該項檢修全部作業活動及危險源時,由檢修作業區設備技術人員制定安全措施、作業區主管領導審批。
第四條系統檢修、臨邊或臨危環境的檢修、有吊裝作業或較大規模的檢修、多工種或多人參加的檢修以及大型設備調運、安裝、調試作業前,由作業區技術人員制定安全措施、礦職能部門審批。
第五條各類搶險、事故搶修前,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如遇夜間進行檢修,由作業區值班負責人制定安全措施,礦當值的管理、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簽字,值班負責人交底簽字后,方可進行檢修。
第六條外協檢修單位檢修安全技術措施由外協單位制定、實施、檢查、控制。
第七條編制檢修施工安全措施前,應先編制、審批施工組織方案,根據方案和檢修作業活動的危險源編制安全措施并由相關科室審批。施工組織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也可以合并為作業指導書,但審批程序必須得當、即先審批施工組織方案后審批安全措施。
第八條檢修施工安全措施要包括現場安全負責人、安全互保對子、作業活動主要危險源及控制措施等內容,報審的安全措施必須有編制人、施工(檢修)負責人的簽名和主管領導的審批意見及簽字。特殊作業必要時由有關部門會簽。
第九條報審的安全措施,檢修項目所需時間在4小時以下時,應當在項目實施前一天報給作業區,經作業區管理人員審核后,由主管領導或安全員批準后執行;4小時以上項目,應當在項目實施前三天上報給安全監察科,經安全監察科審核批準后執行。
第三章檢修前安全交底
第十條檢修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一)日常檢修作業可在班前會中依照該項檢修作業危險源辨識清單、安全作業標準進行安全交底,并要將該項檢修有關的注意事項、安全防范要點進行安全交底。
(二)制定檢修安全措施檢修施工項目時,必須組織所有參加檢修的人員專門開會交底,交底過程中可以組織人員討論、對安全措施理解不清或描述不詳細的內容要重點說明、對有遺漏的地方要進行補充并記載。
(三)有較大危險的檢修及系統檢修前,作業區還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書面考試,確保檢修人員對安全交底內容能充分掌握。
(四)外協檢修單位的安全交底由外協單位負責進行,安全監察科負責向檢修單位進行安全告知。
第十一條安全交底過程要詳細記錄,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須簽字確認。
第四章檢修現場管理
第十二條檢修前,檢修負責人和相關的指定負責人應共同到達現場,進一步確認是否具備安全檢修條件,并對安全措施的可靠性進行評估,確認具備安全條件后方可允許檢修。
第十三條嚴格執行檢修掛牌制度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檢修現場負責人要對停電情況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后,檢修負責人與設備操作人員,用檢修牌換回操作牌,并將檢修牌掛于操作手柄、按鈕或操作臺上。
第十四條檢修過程中需要試車時,檢修負責人必須與崗位操作人員互換檢修牌、操作牌,換牌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確認檢修人員撤離、采取防護措施后,方可進行試車。如需再次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從新履行停送電、掛牌手續。
第十五條檢修現場有吊裝、動火等危險作業以及在危險作業場所檢修時,必須由專業(持有效證件)人員進行指揮;同時,要指定專人對吊裝等危險作業進行現場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檢修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明確安全互保對子,需要監護作業的檢修,現場監護人必須嚴格履行監護職責,不得以任何原因離開監護崗位。
第十七條檢修使用的電氣設備、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保證接線整齊、牢靠,嚴禁亂搭接線路;使用的吊索具、工器具等要事先檢查確認。
第十八條檢修現場的設備、備件、材料、拆卸的物件等要定置擺放、保持安全距離。檢修過程中拆除的欄桿、孔蓋要采取臨時防護措施、檢修完畢后應立即復位。
第十九條在帶電設備周圍不得使用鋼卷尺和帶金屬絲的線尺,操作人員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必須裝設臨時遮攔或將鄰近線路停電。
第二十條禁止帶電檢修或搬動任何帶電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若須檢修或搬動前,必須切斷電源,并將導體完全放電和接地。
第二十一條固定安裝的絕緣設備,不準拉設臨時線,裝設臨時線時必須用絕緣良好的絕緣線,要采取懸掛和沿墻敷設,臨時線裝置必須有單獨能帶負荷拉閘的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須裝熔斷器。
第二十二條電焊機必須安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一次線長度不大于3米、二次線長度不大于30米,一次線到電焊機間必須裝設隔離開關,移動電焊機時,必須停電。
第二十三條特種檢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所有檢修人員必須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作業標準等安規制度,檢修作業中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四條工作完畢后,及時清理現場、恢復安全設施,由專人負責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現場。
檢修管理制度 篇11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對公司的各種設備進行分類,并統一編號,建立詳細的設備臺帳。對老的臺賬進行核對,保證帳物相符,如果出現帳物不符,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元。
2、制定設備的操作和維護保養規程。每月28日前編制并下發下個月的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如果沒有及時編制并下發設備維修保養計劃,每次對責任人罰款10元。
3、車間(部門)加強對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組織對設備完好率進行檢查評定,并嚴格執行《儀器設備檢查管理規程》的規定進行獎罰。
4、組織對增添和更新的設備進行驗收,并及時收集、整理好原始資料,填寫設備驗收交接單,經參加人員共同簽字后,存檔備查。如果發生原始資料丟失,除責令其責任人向生產廠家索取外,另外對其罰款20元。
5、及時組織對車間(部門)申請的配件進行加工制作,凡是外加工配件單價在300元以上或者每次加工的總金額在500元以上,必須簽訂加工合同。并對加工的配件進行驗收。自接到批示起,小型配件最遲在二個工作日內落實到加工部門,外加工大型或者高額配件必須在二個工作日內與加工單位進行接洽,按照規定簽訂加工合同,落實或者接洽每延遲一天,對其經辦責任人罰款20元。無質量驗收或者沒有按規定簽訂加工合同不予付款。
6、及時組織對計量和壓力儀表的定期檢測工作,并作好檢測登記。無正當理由,沒有及時對計量和壓力儀表進行定期檢測,每延遲一周對其責任人罰款10元,而且要承擔由于計量不準而產生的全部損失。
7、協助有關部門作好對鍋爐和電梯的定期檢測工作。督促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定期對電梯進行保養,并填寫維修、保養記錄,無維修、保養記錄不予支付維修保養費用。經辦人沒有進行督促的每次處以10元罰款。
8、及時、準確抄收水電費用,沒有及時抄收水電費用而沒有采取催收措施的,每次對其責任人罰款10元,發生抄收誤差應及時予以更正,如發生嚴重誤差將對其責任人每次罰款5元。在出售磁卡電量時,對其應該交納的清潔衛生費及水費,應該在全部交納清后才可出售磁卡電量,否則對其經辦人將處以每次10元罰款。
9、工作人員必須對自己負責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每天填寫工作情況記錄,遇到問題必須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并通報項目的完成情況。無正當理由,沒有及時填寫當日工作情況記錄對其當事人每次罰款2元。
10、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部門副職分管人員當月罰款金額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額的25%罰款。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本制度從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檢修管理制度 篇12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一般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須指定專人進行上崗前培訓,并保留培訓記錄。
3、開機前要口頭警示,并注意周圍人群,確保已無人在設備上作業后方可開機。
4、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5、設備操作人員須調整設備內部零件或取出設備內部物品,須停止設備運行,并關閉設備電源。
6、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前須穿戴要求的防護用品。
7、設備操作人員在操作設備時發現設備有異常時須立即停止設備運行,并立即通知主管。
8、設備操作人員在下班前須關閉設備電源,檢查設備安全停止后方能離開。
檢修管理制度 篇13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的設備故障管理行為,盡可能地減少設備故障的發生次數和降低設備故障發生后的維修成本,以延長設備的折舊時間,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涉及公司設備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項。
第2章設備故障管理內容
第3條公司設備的故障管理內容主要分為設備故障前的管理工作、設備故障后的管理工作與設備故障記錄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內容。
第4條設備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過對設備與運行狀態的監測與診斷,判斷設備有無劣化情況。發現設備的潛在隱患,須及時進行預防維修,以防止設備故障的發生。
第5條設備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設備故障發生后,及時分析設備的故障原因,研究解決方案,采取相關措施排除故障或改進設備,以防止設備故障的再次發生。
第3章設備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條設備維修管理人員需要做好設備的宣傳培訓工作,使設備使用人員與設備維修專員能夠自覺遵守設備的操作、檢測、檢修等相關規章制度。
第7條設備維修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現狀與設備的基本資料、運行狀態及特點確定設備故障管理的重點。
第8條設備維修管理人員需要確定設備檢查的工作規范,明確界定設備正常、異常與故障的界限。
第9條設備維修人員應有計劃地采用設備檢測工作與診斷技術對設備進行全面的檢修,及時發現設備的劣化征兆與劣化信息。
第10條設備維修人員在檢測設備時需要著重掌握設備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機構和零部件的技術狀態以及設備的異常信息。
第11條為迅速查找設備故障的原因及部位,設備維修管理人員除需要培訓維修管理專員掌握一定的設備電氣、液壓等基本知識外,還需要將設備的常見故障、分析步驟、排除方法等編制成設備故障查找程序說明書,以便設備維修專員能夠及時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設備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條設備維修人員接到設備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趕往現場排除故障,以免影響生產進度。
第13條設備維修人員的設備故障處理程序如下。
(1)分析設備故障的原因。
(2)擬定設備故障的排除方案。
(3)排除設備故障。
(4)請求驗收處理過故障的設備。
(5)詳細記錄設備故障的處理情況。
第14條設備維修人員維修完設備后,應根據設備的種類及故障原因對設備故障進行分類,并擬出相關的解決對策,避免此類故障的再次發生。
第15條設備維修人員遇到有代表性的設備故障后,在維修完設備后,應將此次故障及時編入設備故障查找程序說明書中,使其不斷完善。
第5章設備故障的記錄
第16條設備故障的記錄工作是設備故障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設備請修單、設備檢修記錄表、設備維修記錄表、設備維修驗收單等內容。
第17條設備維修經理應指派專門人員進行設備故障記錄的管理工作,設備故障記錄的管理人員應及時收集與設備故障有關的設備檢修、維修信息。
第18條設備維修管理人員需要定期查詢設備的故障記錄,根據記錄的內容分析設備的故障頻率、平均故障間隔期及設備的故障規律,以便提前安排設備的檢修工作,提高設備檢修與維修工作的效率。
第19條設備維修管理人員需要根據對設備故障記錄的統計分析,繪制設備故障的統計分析圖表(如單臺設備故障的動態分析統計表),作為設備維修人員在設備檢修時的目視管理工具之一。
第20條設備故障的原始記錄由指定的人員進行保管且不允許外借,設備維修人員需要借閱時應辦理規定的手續并且只提供復印件。
第21條設備故障的原始記錄不允許任何人銷毀,確需要銷毀時必須得到設備部經理與主管副總的審批同意,并且原則上設備故障原始記錄的保存時間必須達到五年才可銷毀。
第6章附則
第22條本制度由設備部制定,其解釋權、修改權歸設備部所有。
第23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檢修管理制度 篇14
1.設備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臺設備進場均需供給本臺設備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設備進行檢查并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設備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設備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設備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設備均登記并做好臺賬。調配設備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設備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設備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設備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后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如起重設備.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每臺設備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設備的操作規程,挖機.鏟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于司機學習掌握。并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設備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設備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設備的管理職責到人,增強設備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設備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設備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景,聯系機械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確定出設備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線施工設備實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鋼絲繩做為纜風繩,纜風繩一端加固在設備頂距離地面23處,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錨上。地錨埋入地下1.5米深,地錨混凝土塊或方木等按標準尺寸加工,保證地錨可靠性。
10.既有線施工設備移位實施方式:當設備移動時松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松開纜風繩一米后固定,設備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景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設備)。設備移動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設備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并做好記錄。
11.每臺大型機械設備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設備包保職責狀”。對設備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2.每臺大型機械設備均噴涂字樣及標識,并做好設備編號,便于管理。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茍。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了解工作資料及工作環境,并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閱運行日志,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景。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景,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景,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愿意理解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并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于檢查范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忙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能夠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后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設備履歷書.機械設備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定期檢查制度
1.工區日常檢查:工區現場旁站員.專職安全員.物資設備部.工區總工程師.工區長根據安全管理職責體系分工,對本項目施工過程中設備實施日常檢查考核。
2.根據工區自身情景,組織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并進行考核。幫忙整改設備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升工區設備管理本事。
3.工區日常檢查:
(1)工區施工現場旁站人員每一天跟班作業,對現場施工設備實施24小時不間斷檢查,檢查及整改結果記入當班旁站員記錄。
(2)工區專職安全員.每一天對本工區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不定時隨機檢查,檢查及整改情景記入安全質量檢查整改記錄本。
(3)物資設備部每周至少全面檢查一次,檢查情景記入設備檢查記錄。
(4)工區長每半月必須組織本工區各作業班設備安全管理進行一次檢查考核評比,按檢查考核結果實施工區獎罰規定。
4.安全檢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機械設備檢查考核后要召開總結會議,會議上公布檢查總結和檢查發現問題,參加人員要簽到。
(2)在機械設備檢查中發現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時給予表揚獎勵,總結推廣,以點帶面。
(3)對查出的事故苗頭或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填發《設備安全監察通知書》或《安全監察指令書》,做到邊查邊改,做好跟蹤驗證。
(4)如果各級安全監察人員在檢查中該說未說,該改未改,工作不細致.不全面,今后凡發生事故,均要追究到個人。
5.項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對施工現場設備進行抽查,對抽查發現的問題,以文件形式發到郵箱,并督促工區整改,并根據整改情景復檢。
6.項目部每晚夜間巡查,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抽查。
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加強機械設備的維修管理,有計劃地做好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機械設備堅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有效地延長機械設備的使用壽命,確保設備的安全性,本著“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1.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
2.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3.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4.各種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到達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
5.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6.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
7.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
8.班中職責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9.班后.周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10.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必須填寫維修保養記錄,交接班必須填寫交接班記錄。
二.操作員負責對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日常維護分為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三種情景。
(一).出車前的日常維護工作:
1.檢查冷卻水.燃油.機油是否合乎規定數量,視需添加;
2.檢查轉向機,制動裝置各連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3.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規定;
4.檢查和緊固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部件的螺栓.螺母;
5.檢查燈光信號.喇叭.雨刮器的工作狀況;
6.檢查手制動.腳制動及離合器的工作情景。
(二).行車中的日常維護工作:
1.注意觀察各儀表的工作情景,異常是氣壓表.機油壓力表和水溫表,以及查聽汽車各部位有無異響。
2.注意檢查安全部件是否正常,并檢查輪轂.制動鼓.變速器.主傳動器的溫度和輪胎氣壓。剔除嵌入大車輪胎的石子及其他雜物。
(三).收車后的日常維護工作:
1.清潔車內外衛生,堅持車容整潔;
2.檢查轉向,傳動部件,制動系統等各部連接緊固情景;檢查緊固外露部分螺栓螺母;
3.檢查輪胎氣壓,清除胎面石子雜物;
4.檢查風扇皮帶及空壓機皮帶的松緊度,必要時進行調整;
5.檢查有無漏水.漏氣.漏油.漏電現象;
6.清潔.檢查蓄電池電液平面高度,以及調整油.電路。
7.做好全車必要的緊固和潤滑工作,排除行駛中所發現的問題。
三.機械設備根據檢修的要求可分為以下二級保養:
(一).一級保養
1.設備一級保養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逐步熟悉設備的結構和性能。
(2)減少設備的磨損,延長使用壽命。
(3)消除設備的事故隱患,排除一般故障,使設備處于正常技術狀況。
(4)使設備到達整潔.清潔.潤滑.安全的要求。
2.一級保養的主要資料
(1)保養前要做好日常的保養資料,進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
(2)對設備的部分配合間隙進行調整。
(3)除去設備表面的油污.污垢。
(4)檢查調整潤滑油路,堅持暢通不漏。
(二).二級保養
1.設備二級保養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進一步熟悉設備的結構和性能。
(2)延長設備大修期和使用年限。
(3)使設備到達完好標準,提高及堅持設備完好率。
2.二級保養的主要資料
(1)根據設備使用情景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或清洗。
(2)對各傳動.液壓.冷卻系統清洗換油。
(3)修復或更換易損件。
(4)檢查電器,修整線路,清潔電動機。
(5)檢修,調整精度,校正水平。
操作員應善于發現和及時排除車輛行駛中出現的一般故障。對于解決不了的技術故障,操作員應及時上報工區物資設備部。
四.機械設備維修由各保管及使用單位自修,指揮部車輛指定修理廠維修,進場起重機械必須有安檢證書,項目部會定期對施工機械等檢查,不貼合施工要求的應及時整改。有安全隱患的應立刻停止施工。對小型機具及廠內車輛各保管及使用單位自行維修,有需要項目部配合應及時通知設備部,并做記錄。
五.大修后機械應注意磨合期,不宜長時間使用機械。并指定專人看護。
六.各施工機械設備每日開工前要檢查剎車.制動等,以保證運轉的安全性。
七.維修過程中更換配件必須是原廠配件,有合格證及檢驗證明,對每次維修做好記錄,有可追溯性。
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制度
設備安全內業工作是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的基礎,加強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有利于標準化管理的順利進行和做好安全質量管理工作。
1.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并堅持內業人員的相對穩定,各級安全監察檢查人員職責要完善上墻。
2.工區安全內業實行標準化管理,統一管理,分類歸檔,做好標識。
3.工區要根據進場設備情景,及時建立機械設備臺帳。設備進場時索要設備出廠時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機械設備出廠合格證,機械設備安裝.使用.維修說明書,屬于特種設備的必須有貼合國家規定的特種設備檢驗合格證和復審記錄。
4.工區必須做好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統計臺帳,特種設備人員操作證必須由工區安質部復印后,統一建立臺帳.存檔。
5.對于退場機械設備,要填寫退場設備記錄,由設備部統計并存檔。
6.要建立機械設備安全會議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整改記錄,文件收發記錄,安全電話記錄等過程工作記錄;安全工作日記,機械設備安全質量監察整改通知書.安全質量監察罰款通知單等過程管理記錄。分類存檔,以備查看,實現可追溯性。
7.建立健全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安全保證措施.考評及獎罰標準等統一匯編裝訂,分類歸檔。
安全教育制度
“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職工的入企教育.施工隊教育和操作崗位教育。
(一)入企教育
對入企的新職工,其中包括新招工人,外企業調入本企業的職工.以及招收的臨時工.農民合同工等,在沒有分配到施工隊以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企業勞資部門組織,安全管理部門派專業人員,按正規化教育方式實施安全教育。
教育的主要資料是:
黨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規程,做好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的意義.目的和任務等;
介紹本企業施工生產任務.特點,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險場所,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本企業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
本企業安全生產職責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防火.防機械傷害.防塵.防毒等安全常識。
入企教育結束后,應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對新工人進行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分配到施工隊,進行隊級安全教育。
(二)施工隊安全教育
新工人或在本企業內部調動工作的職工分配到施工隊后,對新工人再進行安全教育。
教育的資料有:
本隊施工作業任務.特點.作業環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險區域,要害部位;勞動保護法規.安全守則.勞動紀律;
本隊施工采用的工藝技術,所用機械設備的基本性能,易出現事故的部位和防范事故的措施;
本隊施工工種安全技術基礎知識;本隊安全生產管理組織和人員分工負責的資料。
(三)操作崗位教育
新職工或本企業內部調動工作的職工被分配到班組后,結合現場施工情景進行安全教育。使其對自我將從事的作業.進入的崗位,獲得基本的感性和理性認識。
教育的主要資料是:
上崗作業的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班組勞動紀律;
本工班.班組施工任務,人員分工情景,各工序相互聯系,本工序安全生產應負的職責;
施工中所用工具.電器設備的現狀,易發事故的部位,安全防護裝置完好情景及其作用,使用過程的安全操作技術和注意事項;施工作業區的環境衛生標準和禮貌施工的具體資料;
個人勞動保護措施和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根據三級教育的資料及要求,本工區負責施工隊教育和操作崗位教育。施工隊教育由工區安質部長組織,專職安全員.施工隊長配合實施;操作崗位教育由專職安全員組織,質檢員協助,施工隊長配合實施。
三級安全教育結束后,組織考試。對于考試不合格者,要進行安全教育補課,重新考試,必須到達合格,才準上崗。
檢修管理制度 篇15
總則
由于特種設備平時使用率高,系統檢修的時間少,為了使特種設備能夠處于安全良好的狀態,特定此制度。
1每年定于節假日對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進行檢修與清理。
2資產運營部按特種設備年檢情況,在節前下發特種設備檢查表。
3有特種設備的單位,要組織好檢修人員,并確定安全負責人。
4檢修人員要按檢查表的要求,對設備逐項檢修,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要注明解決的最后期限及具體負責人。
5設備檢修完畢后,要認真填好安全檢查表,經主管領導簽字,按規定日期交回資產運營部備案。
6資產運營部根據各單位檢查出的問題,完成的時間,到各單位進行復檢驗收。
檢修管理制度 篇16
1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單位對設備日常檢修及節假日檢修的安全管理。
2術語和定義(無)
3職責
3.1機動部門
負責組織設備日常檢修及節、假日、停產期間的檢修,并負責做好檢修前的安全教育及檢修期間現場監護工作。
3.2安全部門
負責檢修期間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并負責外委單位的安全教育。
3.3防火部門
負責檢修期間動火作業的審批及現場的防火監督檢查,并負責外委單位的防火教育。
4工作內容和要求
4.1設備檢修前安全要求
4.1.1檢修前的準備
4.1.1.1機動部門根據設備檢修項目要求,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檢修人員、檢修組織、安全措施。
4.1.1.2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對檢修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應按檢修方案的要求,交待清楚檢修項目、任務、檢修方案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并落實檢修安全措施。多人(三人及以上)檢修作業必須設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并及時進行安全喊話,提醒檢修時注意安全。
4.1.1.3高處作業及其他危險作業前,機動部門必須按《危險作業審批管理規定》要求,做好預先危險性分析工作。
4.1.1.4大型(節、假日、停產)設備檢修前,機動部門應組織召開設備檢修平衡會,安全部門、防火部門必須參加,并提出相關安全、防火要求。機動部門在檢修前3天應將安全保證措施交安全部門備案。
4.1.2檢修前的安全教育
4.1.2.1檢修前,檢修單位必須對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4.1.2.2安全教育內容
a)檢修作業必須遵守的有關檢修安全規章制度。
b)檢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
c)檢修作業過程中個體防護用具和用品的正確佩帶和使用。
d)檢修作業項目、任務、檢修方案、檢修安全措施(應急措施)。
4.1.3檢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4.1.3.1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各種設備設施及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設備設施及工具不得使用。
4.1.3.2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的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認無電,掛“禁止合閘”標識后方可作業。
4.1.3.3對檢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1.3.4對檢修現場的坑、井、溝等應設置圍欄、圍繩或警示標志等防護設施,防止發生事故。
4.1.3.5對在節、假日、停產期間的外委施工項目,應由安全部門、防火部門在檢修前組織召開施工單位專題會,對施工單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并簽訂安全、防火協議后方可施工。
4.2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4.2.1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4.2.2參加檢修作業的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各種防護設備。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交叉作業必須戴安全帽,并設專人監護。
4.2.3檢修作業的各工種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
4.2.4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持證上崗。
4.2.5檢修過程中,必須停電,并懸掛“禁止合閘”標志,做到誰掛牌誰摘牌,在設備試車過程中,要求首先進行全面檢查,在確保各工序、工位完全安全后方可進行試車操作。
4.2.6供電系統停電檢修時,必須認真執行《電氣安全管理規定》。
4.2.7檢修接臨時線時,遵守《低壓電氣線路(臨時線)標準》。
4.2.8對高處作業等危險作業,必須落實預先危險性分析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4.2.9檢修過程中,需臨時拆下安全防護裝置的,必須經安全部門及相關部門同意后,方可進行。
4.2.10大型(節、假日、停產)設備檢修時,安全部門應安排對檢修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現場存在的違章現象要及時制止,避免事故發生。
4.2.11外委施工單位在檢修期間必須遵守所在單位安全防火有關規定,以免由于違章作業,給本單位或所在單位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
4.3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檢修結束后,要進行試車,確保檢修質量。
4.3.2對臨時拆下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及時恢復,并經安全部門、使用單位等進行驗收確認。
4.3.3檢修完畢,檢修人員要及時將檢修現場清理干凈,消除事故隱患,垃圾按規定分類收集存放。
5相關文件
5.1《危險作業審批管理規定》
6相關記錄及保存期(無)
檢修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
建立檢修組織、準備、安全,電氣焊和電氣安全,拆除、完工驗收等工作程序。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檢修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檢修單位
4.程序
4.1檢修組織
4.1.1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4.1.2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4.1.3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1.4工程部、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4.2檢修準備
4.2.1各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4.2.2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4.2.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4.2.4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物質必須采用惰性氣體,蒸汽、水進行清洗置換。
4.2.5清洗置換的設備,清洗后,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達到標準。
4.2.6清洗置換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對進入設備檢修時,除按規定清洗外,尚須用空氣進行置換,其氧氣含量在18-21%,有毒氣體和粉塵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4.2.7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盲板。
4.2.8檢修設備管路與生產中所需的設備管路連通時,中間必須加盲板隔離。
4.2.9設備管路外部檢修必須切斷出、人口閥門。
4.2.10生產車間對移交檢修的`設備清洗、置換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查清洗置換分析情況,確認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4.3檢修安全規定
4.3.1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4.3.2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4.3.3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4.3.4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4.3.5檢修使用臨時行燈必須采用低壓36伏。貯罐、設施、溝道、潮濕場所要用12伏,絕緣要良好,使用電動工具要可靠接地。
4.3.6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四不施工”:
4.3.6.1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4.3.6.2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4.3.6.3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
4.3.6.4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4.3.7做到“四不拆”:
4.3.7.1設備帶壓不拆;
4.3.7.2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
4.3.7.3設備高溫過冷不拆;
4.3.7.4工具不合格不拆。
4.3.8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4.3.9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4.4電氣焊安全規定
4.4.1焊接動火安全應由檢修設備所屬車間指定專人負責,在潮濕、地溝、金屬架、貯罐內、天橋等作業,要指派監護人。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進行動火作業。
4.4.2在焊接作業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表靈敏有效,氧氣軟管應耐壓20個大氣壓,乙炔軟管須耐壓5個大氣壓。
4.4.3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阻火器。
4.4.4乙炔瓶、氧氣瓶、動火點三者應有10米距離,否則要采取隔離措施。
4.4.5高壓線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
4.4.6電弧焊接工具設備要符合以下標準:
4.4.6.1每臺電焊機的電源要安設獨立電閘。
4.4.6.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4.4.6.3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且易辨認,絕緣要良好,一次線的長度不應超過5m。
4.4.6.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檔板。
4.4.7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的設備。
4.4.8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工地、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方可進行焊接作業。
4.4.9焊接作業中,要配帶好個人勞保防護用品,在有毒有害氣體車間檢修作業應備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對從事等離子切割,氬弧焊等作業應采取防護措施。
4.4.10電焊作業在多人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以防電弧刺傷他人。
4.5拆除工作
4.5.1拆除工作應制訂拆除方案。
4.5.2施工前要向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教育,施工中實行統一指揮、監督。
4.5.3拆除的物件、工具器材不準上下拋擲,及時清理運走。
4.5.4拆除石棉瓦必須鋪設跳板。
4.6檢修完工安全驗收
4.6.1檢修結束后,檢修單位要清理好場地,對搭設的作業架臺、接設的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實凈,場地清后,方可辦理移交驗收。
4.6.2檢修移交前,不得拆除懸掛的各種“警告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
4.6.3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