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規章制度(精選3篇)
監控規章制度 篇1
一、監控室值班登記制度
(一)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落實公司賦予的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二)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征得值班領導的.同意并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三)對監控到的可疑情況,及時通知巡邏人員進行跟蹤,確保園區的治安穩定。
(四)每天對監控的情況進行登記,并對值班登記本保留存檔。
二、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一)監控人員服從值班領導的安排,認真落實值班期間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監控人員應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三)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監控室。公司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觀訪者必須經值班領導同意方可進入。
(四)禁止在監控室聊天、游戲,按操作規程使用,不得隨意拆裝設備,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保持室內衛生清潔。
(五)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領導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并熱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給予積極配合。
(六)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三、發現案件線索登記存檔制度
(一)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翻看,發現有價值案件線索及時另存入u盤保留,并作好標記,為業務部門破案提供有效線索。
(二)監控人員對園區的打架、斗毆及盜竊、交通事故、火災等錄像進行另存入u盤存檔保留,并做好標記。
(三)對公司領導要求保留的錄像進行另存入u盤,制作光盤長期存檔保留,并做好標記。
監控規章制度 篇2
為了加強監控中心值班人員的責任心,嚴格交接班過程管理,明確交接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避免推諉、扯皮現象,確保不缺崗、不漏崗,保證監控中心安全穩定運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倒班班次,確保中心雙人值班。
第二條 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接班的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代班、調班換崗,嚴禁脫崗、睡崗,不得擅離崗位,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嚴禁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接電話時要使用文明用語,語言簡練、長話短說,
搞好上傳下達,保持信息暢通。
第三條 交—班人員應在交—班前對聯網監控系統運轉情況、全轄安全管理情況、監控中心所有配置物品,進行自查確認,處理完當班工作內容,整理好值班記錄,提前做好交—班準備。
第四條 交—班人員按值班工作日志中記載的`事項順序,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次掌握和處理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處理的結果、遺留的問題、注意事項,同時將聯網監控系統設備運轉情況、全轄安全管理情況、監控中心所配置物品及領導的指示要求等進行交接,并移交有關物品。
第五條 接班人員要提前10分鐘到崗,對控制操作臺、監視器、電源、通訊、報警、消防等設備、器材進行檢查,
確認是否完好;仔細查閱值班日志,查看設備、系統運行狀態,仔細聽取交—班人員的交代事項,在工作日志上,逐項填寫交接內容,并簽字。
第六條 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第七條 在交接班中若發生設備故障、信號傳輸故障,
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接班人員
第八條 交接班要嚴肅認真,詳細交接,發生漏交、錯交均由交—班人員負責;接班人員未能發現的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交接不清的由接班人員負責。
第九條 交接班以雙方登陸系統進行身份認證后,交—班人員方可離開現場。
監控規章制度 篇3
為強化和規范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通過突發事件風險隱患集中排查,全面、準確掌握風險隱患存在情況,推進風險隱患登記和現狀評估,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逐步建立風險隱患排查監管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督促檢查指導全鎮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是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責任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風險隱患的日常排查工作,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三、風險隱患排查的范圍主要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四大類。
四、風險隱患排查實行預防為主、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邊報告的工作原則。各村(居)、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排查發現的問題,立即上報鎮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時,要落實好監管責任和采取措施整治,及時消除隱患,防范突發事件的發生。
五、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具體負責對本單位管轄范圍內容易引發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進行調查、登記、風險評估,定期進行檢查、監控,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突發事件;同時,填寫《山口鎮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情況登記表》,對情況較為復雜,應附書面情況說明,一并上報鎮應急管理辦公室。鎮應急辦公室接收風險隱患排查情況報告后,立即向鎮政府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布危險源、危險區域、重點防護目標等。
六、鎮應急管理辦公室會同有關責任單位,依靠專業技術人才、科研單位開展相應的突發事件風險隱患評估工作,對風險隱患的成因、易發時間、發生概率、緊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等進行全面的分析評估,提出防范和治理措施,加強突發事件風險隱患評估工作。
七、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成員單位,每季度開展不少于1次的'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必要時,還要全天24小時跟蹤排查;每年12月25日前要做好風險隱患排查總結分析工作。每季度的工作檢查情況和年度總結材料以書面形式上報鎮應急管理辦公室。
八、各成員單位要積極探索完善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九、鎮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會同有關單位,檢查全鎮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情況,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檢查結果。對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存在重大風險隱患隱瞞不報的、未按規定進行風險隱患排查的、發現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未采取措施導致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將上報鎮政府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