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贈與合同(精選3篇)
獎學金贈與合同 篇1
關于獎學金贈與的合同 贈與人: 受贈人: 為鼓勵廣大學生刻苦學習成為優秀人才,經贈與人與受贈人友好協商,由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立 獎學金,雙方當事人為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捐贈目的 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 獎學金,目的在于鼓勵學生全面發展,成為國家棟梁之材,造福于人民。
第二條 捐贈金額 贈與人設立 獎學金的基金為人民幣十萬元。
第三條 捐贈金額的支付 贈與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過匯款至受贈人人民賬戶。受贈人應當及時進行查驗。
第四條 獎學金管理與發放
1、 在 獎學金設立的同時,由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組成 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對該基金進行管理和發放。
2、 獎學金的基金由受贈人負責在開設專門賬戶。每次定期儲蓄________年,利息用于發放獎學金。發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入獎學金專門賬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200%,可以將發放獎學金數額提高一倍。發放后剩余的利息亦再存入該獎學金專門賬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300%后,全部利息均用于發放獎學金,獎學金數額相應提高。
3、 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時間為每年____月份;每次獎勵 名優秀學生,每人獎學金為 元。
4、 獎學金發放標準 凡獲得 獎學金者必須符合下列標準:
①大學在校的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②學習成績優秀,其中專科生與本科生學習成績須列全院(系)前五名,研究生須有質量較高的論文發表;
③品質良好,本學年內未有任何校際處分。
5、 獎學金評定辦法 凡符合
第四款所列標準者即有獲獎資格。入圍后,由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入圍者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評議,然后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出獲獎者,當場揭曉,并張榜公布。
第五條 獎學金存續時間 獎學金為永久性獎學金,受贈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條 捐贈的撤銷 有下列情形出現時,贈與人可以撤銷捐贈:
1、 受贈人在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使不應獲獎者獲獎,與 設立目的不符的;
2、 受贈人擅自將獎學金挪作他用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受贈人表示接受本贈與時起成立并生效。
第九條 其他
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簽訂之后須經公證,始得成立與生效。
3、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獎學金贈與合同 篇2
贈與人:______ 受贈人:______
為鼓勵廣大學生刻苦學習成為優秀人才,經贈與人與受贈人友好協商,由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立獎學金,雙方當事人為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捐贈目的
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獎學金,目的在于鼓勵學生全面發展,成為國家棟梁之材,造福于人民。
第二條捐贈金額
贈與人設立獎學金的基金為人民幣十萬元。
第三條捐贈金額的支付
贈與人于年月日通過銀行匯款至受贈人人民銀行賬戶。受贈人應當及時進行查驗。
第四條獎學金管理與發放
1、在獎學金設立的同時,由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組成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對該基金進行管理和發放。
2、獎學金的基金由受贈人負責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戶。每次定期儲蓄一年,利息用于發放獎學金。發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入獎學金專門賬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200%,可以將發放獎學金數額提高一倍。發放后剩余的利息亦再存入該獎學金專門賬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300%后,全部利息均用于發放獎學金,獎學金數額相應提高。
3、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時間為每年九月份;每次獎勵名優秀學生,每人獎學金為元。
4、獎學金發放標準
凡獲得獎學金者必須符合下列標準:①大學在校的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②學習成績優秀,其中專科生與本科生學習成績須列全院前五名,研究生須有質量較高的論文發表;③品質良好,本學年內未有任何校際處分。
5、獎學金評定辦法
凡符合第四款所列標準者即有獲獎資格。入圍后,由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入圍者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評議,然后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出獲獎者,當場揭曉,并張榜公布。
第五條獎學金存續時間
獎學金為永久性獎學金,受贈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條捐贈的撤銷
有下列情形出現時,贈與人可以撤銷捐贈:
1、受贈人在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使不應獲獎者獲獎,與設立目的不符的;
2、受贈人擅自將獎學金挪作他用的。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受贈人表示接受本贈與時起成立并生效。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簽訂之后須經公證,始得成立與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獎學金贈與合同 篇3
法律特征:
(1)房屋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無償合同
贈與人自愿單方承擔將房屋無償贈與對方的義務,但不享受對等的權利;受贈人則享有無償接受對方所贈房屋的權利,一般不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即使受贈人在接受贈與時附有一些義務,但這些義務并非與所取得的權利互為代價。
(2)房屋贈與合同是實踐性合同
贈與人必須把贈與房屋實際交付給受贈人,受贈人接受贈與房屋后,房屋贈與的民事法律行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實物交付后,則不得再行撤回贈與。如果因贈與人撤回贈與而發生糾紛,受贈方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3)房屋贈與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贈與同房屋買賣一樣,都屬于所有權的轉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應提交各項證明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如果當事人未辦理過戶手續,根據《合同法》第44條、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9條的規定,贈與合同仍然有效,但贈與的房屋所有權不能轉移。
相關法規
據國家財政部下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指出,三種情形下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通知全文如下:
一、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二、贈與雙方辦理免稅手續時,應向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xx〕144號)第一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贈與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三)屬于本通知第一條第(一)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贈與人和受贈人親屬關系的公證書(原件)。
(四)屬于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須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公證書(原件),或者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撫養關系或者贍養關系證明。
稅務機關應當認真審核贈與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資料齊全并且填寫正確的,在提交的《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后復印留存,原件退還提交人,同時辦理個人所得稅不征稅手續。
三、除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情形以外,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四、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其應納稅所得額為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贈與合同標明的房屋價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房地產贈與合同未標明贈與房屋價值的,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五、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該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格核定其轉讓收入。
六、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