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條例心得體會(通用18篇)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1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
通過近段時間的學習,我深深體會到認真學習、貫徹“兩個條例”對于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
中國共產黨是用先進理論武裝起來、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加強黨內監督,是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使我們的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八十多年的實踐證明,我們的黨是一個善于自我批評、自我改進、自我提高的黨,是一個能夠依靠自身力量發現和解決黨內矛盾、糾正自身失誤和問題的黨,因此,嚴格黨內監督,始終成為我們黨保持機體健康和活力,順利推進黨的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黨內監督條例》突出制度建設在黨內建設中的核心作用,注重監督制約和保護支持相結合,系統地總結了黨內監督工作的歷史經驗,充分體現了新形勢、新任務對黨內監督工作的客觀要求,全面反映了黨中央關于新時期黨的監督工作的各項部署,對黨內監督的基本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是一部思想性、指導性、操作性很強的黨內基本法規。《監督條例》的制定,充分展示了我們黨無私無畏、敢于面對和克服前進道路上的各種困難和風險的決心和信心。
我們的黨是一個擁有300多萬個黨組織和6600 多萬黨員的執政大黨,五十多年來,絕大多數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能夠按照黨章的要求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涌現出了許多象焦于祿、孔繁森等優秀共產黨員形象,但是也有少數人不按黨的規矩辦事,腐化墮落、貪污受賄,成克杰、胡長青等是隱藏在黨內的敗類,他們嚴重敗壞了黨在群眾中的形象,成為歷史的罪人,這些教訓是很沉痛的,這也充分說明了加強黨內監督的必要性。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內監督工作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面臨比過去任何時候都繁重艱巨的任務,因此,從嚴治黨,加強黨內監督是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水平、提高拒腐抗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課題、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的一項重要措施。
二、《黨紀處分條例》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
《黨紀處分條例》是黨的紀律建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條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章和憲法為依據,緊緊圍繞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結合新時期黨風廉正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際,充實和完善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的基本法規。《黨紀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更進一步提高了廣大黨員執行黨的紀律的自覺性。第一范文網:
《黨紀處分條例》還明確規定對于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切身利益的問題能解決而不解決的是違紀行為,應當根據情節給予黨紀處分,使廣大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更加明確了自己的政治責任。
通過學習《黨紀處分條例》,我體會到,認真貫徹執行《黨紀處分條例》有利于進一步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和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拒腐防變能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結合實際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兩個條例”
“兩個條例”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時期制定的黨內法規和制度,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既是監督者又是被監督者。因此,要把“兩個條例”作為自己的行為規范嚴格執行,并且要貫徹到實際工作當中去,堅持將“兩個條例”對照檢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要以認真務實的精神認真履行《條例》賦予的監督職責,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正確行使黨內監督的各項權利。
加強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長期任務,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2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堅持從嚴治黨,緊扣廉潔自律主題, 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與正面倡導,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樹立了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紅線,要求始終把紀律與規矩挺在前面。《準則》與《條例》的修訂,是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是貫徹落實“四個全面”重大戰略布局的重要保障。通過學習,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充分認識學習《準則》與《條例》的重要意義
歷史的經驗告誡我們,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取得的政權也不可能保持穩定,黨的執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的以來,黨中央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新修訂的《準則》與《條例》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勢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自覺學習《準則》《條例》,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學習好《準則》與《條例》,是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就要自覺認真學習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三、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始終把紀律與規矩挺在前面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用紀律和規矩嚴格約束自己,牢記“兩個務必”,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四、自覺接受監督,始終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
作為黨員就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準則》與《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反映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財政事業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做一名廉潔自律、愛崗敬業的財政干部。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3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下簡稱《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黨內監督工作已進入了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體現了我們黨通過自身力量發現和解決黨內矛盾、糾正自身失誤和問題的勇氣與決心。
失去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這已成為全黨的共識。黨內監督工作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和預防腐敗的關鍵措施,《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頒布實施,為我們加強黨內監督提供了依據,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抓住工作重點,改進監督方式,力求實際效果。要緊緊抓住制度建設這一重點環節,在制定和落實有關監督制度上下功夫、想辦法,走通過制度建設加強規范約束的黨內監督之路。結合貫徹今年中央、省、市紀委三級會議精神,今年,我們將出臺和重申有關制度,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進一步推進我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盡快成立區行政效能投訴中心,完善行政效能投訴的有關辦法規定,并制定有關加強軟環境建設的制度規定;要重申和完善嚴格控制公款外出考察學習、嚴禁公款相互宴請和收送現金、有價證券以及加強財務管理、深化廉政教育等方面的有關規定。同時要加強對有關制度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搭車旅游、隱瞞不報或少報個人重大生活事項、違規報銷費用等行為,切實將有關制度規定落到實處。
要不斷改進監督方式,把廉政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與加強權力制約、辦事公開等結合起來,由單一監督向多層面、多形式的監督推進,走綜合監督之路。在日常工作中,要特別注意加強對三個層面干部的監督。一是加強對副科級以上黨員干部特別是副處級以上黨員干部的監督,尤其要把各單位的黨政“一把手”作為監督的重點,要通過實行廉政承諾制度,增強自律意識;通過定期進行廉政談話,使其警鐘長鳴;通過廉政述職,讓黨員干部始終處于群眾的監督之下;通過及時進行重大生活事項申報,加強對干部的動態管理;通過建立核算中心,實行會計委派,防止“一把手”在財政資金支配上的違規行為;通過政府集中采購,堵塞漏洞;通過定期的經濟責任審計,防患于未然。要特別注意加強對掌管人、財、物等重要崗位黨員干部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出現違紀行為從嚴查處。二是對一般黨員干部要加強教育,整頓作風,完善規章制度,切實加強對日常工作的跟蹤考核;要強化效能督查,進一步規范從政行為。三是對村(居)、企業基層的黨員干部要加強監督管理力度,認真落實“三務”公開制度,不斷完善形式、細化內容;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醫院、學校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都要全面實行辦事公開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給群眾一個明白;要廣泛實行民主述評制度,接受群眾代表和黨員的評議,形成內外結合的監督機制。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4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通過近段時間的學習,我深深體會到認真學習、貫徹“兩個條例”對于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個條例,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個條例的頒布施行是新時期我們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中高度重視黨內監督工作,不斷完善黨內規章制度,毛澤東、鄧小平、三代黨的領導人都對加強黨內監督和嚴明黨的紀律問題作過重要論述,黨在長期的實踐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備的制度。特別是近幾年來,各級黨組織不斷探索,積累了不少黨內監督的經驗。黨的xx大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并要求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
強化監督是維持黨的生機和活力的有效保證。一個執政黨,特別是像中國共產黨這樣掌握絕對權力的執政黨,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措施和相應的紀律處分,就不可避免地會腐敗叢生,最終導致被人民拋棄。一個時期以來,日益腐敗的現象已經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加強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黨員,已成了刻不容緩的緊急任務,兩個條例的制定正是適應了形勢的這一需要。《監督條例》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監督條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來確立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的具體制度,如重要情況的通報和報告制度、黨委和紀委的述職述廉制度、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制度等等,為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證。《處分條例》則是一個更有針對性的黨內法規,它針對十多年來到處滋生的各種各樣以權謀私的貪污腐敗行為,和近幾年來頗為普遍的失職瀆職、侵犯人權的現象,做出了處分的具體規定,為懲治貪污、遏止腐敗提供了法規的保證。在今后的黨內生活中,只要認真貫徹執行這兩個條例,就可以改善黨的形象,恢復并增強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把黨的領導提高到新的水平。
兩個條例是治標的法規,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政治體制,實現黨政分開、三權分立,還權于政、還政于民;實現黨內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這是異常困難的進程,但這是一個民族邁向進步和政治現代化所必須跨越的門檻,我們不能長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門外。黨中央頒發兩個條例,說明他們對當前局勢的嚴重程度有所了解,希望能在這個基礎上邁出更大的步伐,以大無畏的精神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還權于政,還政于民,肅清封建專制主義,實現黨內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們國家在新的世紀里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于世界。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5
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經頒布。黨內外對這兩個重要的黨內法規予以高度的關注。筆者在學習這兩個法規中認識到,一個黨內法規要制訂好、執行好、效果好,道理上能講很多,其實,比較重要的就是三條。
其一,作為紀律范疇的黨內法規,首先是要界定清晰。特別是法律與紀律的界限要清楚。過去的一些紀律條款常常與法律條款混淆在一道,一旦真正遇到事情了,到底是法律處理還是紀律處理,途徑和依據反而就模糊不清,無從著手。依法治國的五大體系建設,其中黨內法規體系與其他四大法律體系是既有聯系也有區別的。黨紀國法要起到互補的作用,法律已經明確的事情,紀律不要再去重復。這次在“條例”的修改中,就將70多項有法律界定的行為條款統統剔除了。紀律應該強調的,是法律沒有觸及而黨內必須要做到的問題。體現黨內法規在行為規范要求上嚴于法律的要求。這一次,“條例”從六大紀律方面,對違紀問題開出的“負面清單”,充分體現的黨紀條規姓“黨”的特征。
其二,黨內法規定義要明確,執行要有抓手,檢查要有標準。這次修訂的廉潔自律準則,不免有一個重要的參照物: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紅軍時代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中有一條,現在是沒有的,叫“還門板”,在村子里問老鄉借門板,走時要還掉。但是這一條執行情況不好,一些紅軍戰士走時并沒有把門板送到主人處,而是在村子里一放了事。怎么叫“還”,定義不明確,執行起來就有漏洞。后來就改了一個字,將“還”字改成了“上”字,你不僅是還,還要將門板重新裝到門上去。這一字之改,就使得這一條的執行和檢查都有了非常明確的標準。效果也就完全不一樣了。這個小小的故事,對我們今天在制訂和執行制度上,都有非常重要的啟示意義。現在,我們黨員在行為上表現的問題,遠比紅軍時代要復雜得多。所以這次“準則”的修訂,沒有從對黨員的具體行為的細則來展開,因為這樣是無法窮盡的。而是制定了黨員和黨員干部的行為標準。這八條標準,從低到高,看得見、摸得著,會起到非常重要的標桿作用。
其三,黨內法規要管用,首先是領導要帶頭執行。任何一項制度的執行,必須要領導的率先垂范。以前有個學校,制訂了教師上班遲到要扣獎金的制度,以前這類制度制訂過多次,但最后都不了了之。這次制度頒布的第二天,誰都沒有料到,校長就遲到了,門口值班的老師想不作記錄,打馬虎眼過去了,但是校長堅持要記錄在案,并扣了當月的獎金。后來大家得知,其實校長這天是故意遲到的。他的照章辦事,使得這項制度的執行就不會有折扣了。我們以前的一些制度本身不錯,但在執行過程中,由于是管小不管大,管下不管上,就難以服眾,制度漸漸也就失去了公信力。講領導干部是“關鍵少數”,就關鍵在此處。這次兩個這么好的黨內法規,究竟管不管用,就是要看這些“關鍵少數”。
以來,黨的法規制度建設取得了非常好的進展,這源自于黨的三嚴三實的的好作風的弘揚,全黨紀律意識的明顯增強。所以,對這一次兩個黨內法規的對黨的建設所起到的積極作用,是完全值得期待的。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6
黨中央公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嚴格遵照執行。在這里,我就學習和領會'兩個條例'精神實質的情況,談幾點自己的心得體會:
首先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體會到'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是我黨從嚴治黨的一項重要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是中國共產黨建黨82年、執政54年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甚至還是國際共運史上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這是我黨反腐倡廉、制度建黨的一件大事,是黨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也是開黨內制度監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我黨黨內監督從此進入規范化、制度化的新階段。《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依據黨章和憲法,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總是保證我們黨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維護黨的章程、嚴肅黨的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發揮了重要作用。
'兩個條例'的頒布和實施一方面體現了我們黨以民主監督的形式,保證黨的隊伍的純潔性,保證黨的紀律的嚴肅性,另一方面通過將法律機制引入到黨的隊伍建設中,使執政黨的地位得到進一步鞏固和加強。其次通過學習使我們看到,《黨內監督條例》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它充分反映了全黨意愿,集中了全黨智慧,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轉化為具體規定。《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和實施對于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對于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黨員和領導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因此我們要通過不斷的學習,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條例》的精神實質,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提升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思想覺悟,做一名廉潔自律的黨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堅定自己的立場,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作為一名普通共產黨員通過對'兩個條例'的學習,使我對'兩個條例'的認識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學習' 兩個條例'是新時期黨員教育的重要內容,因此我要根據'兩個條例'的規定和要求加強自我約束,自學遵守'兩個條例',能夠正確運用'兩個條例'約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范到'兩個條例'之中,為黨、為社會做好自己的工作,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7
黨中央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這是我黨一部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是建黨85年、建國57年以來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 下面我就《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最新亮點第一次將黨政一把手列入黨內監督重點這個熱門話題談點個人的心得體會:
一、抓住關鍵,切實提高"一個認識" 。加強黨政一把手監督管理,是抓好班子建設,推動一個地方經濟發展的迫切需要。黨政一把手是班子之首,事業之帥,在領導全局工作中始終處于核心地位,起著關鍵作用,負有重大責任,在很大程度上也決定著一個班子的權威、形象和戰斗力,決定著一個地方三個文明建設的成效,影響著黨風和社會風氣。如果一把手自覺接受監督,就能為整個班子樹立好的榜樣,增強班子團結和提高戰斗力,提高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水平,上下形成合力。反之,如果一把手自律意識不強,組織上又不注重對一把手的監督管理,就可能造成一言堂,影響班子團結和班子整體形象,降低班子科學決策能力和領導水平,造成工作重大失誤。我們必須站在推動整個事業發展的高度來認識加強一把手監督管理的重要性.。加強黨政一把手監督管理,是保護黨的寶貴財富,保證黨的事業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當今世界經濟發展日益增快,我們各級領導干部作為推動黨的事業的骨干力量,更需加強對自身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的學習與提高,從而帶領群眾去開拓創新。如果對黨政一把手監督管理不嚴,導致其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既是其個人的悲劇,也是我們黨的事業的損失。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管理,是對領導干部本人最大的關心和愛護,是保護黨的財富,健全黨的肢體,推動黨的事業的需要。加強黨政一把手監督管理,是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的迫切需要。我們的社會主義事業還處在初級階段,各種法規和制度還不是十分嚴密和健全;同時,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和改革開放的政策,迫使領導干部的主要精力必須集中于經濟建設,需要同形形色色的人物打交道;加上一把手領導干部位高權重,一些人往往會利用各種各樣的手段拉攏和引誘領導干部,尋求自己的保護傘和謀求不正當利益。如果一把手自律意識不強,經受不住各種考驗和誘惑,就會產生以權謀私。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黨政機關人權、事權、財權密集的部門逐漸成為腐敗攻擊的主要對象,這些部門的一把手則成為腐敗分子輪番進攻的重中之重。泰山腳下的胡建學,官至市委書記(泰安市,地廳級)之后,竟然有了"一覽眾山小"的感慨,他說:"官做到我這一級,就沒有什么人能管得著了"。江西的胡長清,能夠隨意離開工作崗位而縱情聲色,竟然有了"牛欄關貓,進出自由"(喻牛欄縫隙之大)的感悟。沈陽"慕馬案"中17個黨政部門一把手集體腐敗更令人觸目驚心。 據中央紀委向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提交報告中的數據統計,19921997年、199820xx年的兩個5年間,全國處分了廳局級領導干部數分別為1673和2422人,增加44.8%;處分省部級領導干部數分別為78和98人,增加25.6%。在受處分的干部中,高中級干部受處分和受重處分的比例,明顯高于普通黨員的比例。一把手違法違紀案件呈較大上升趨勢,既表明了這一問題的嚴肅性,也從反面證明了加強黨政一把手監督管理的迫切性。
二、以身作則,正確處理"兩層關系" 。黨內監督條例首次以法規確立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這是富有膽識和智慧的重大決策。作為鉛山縣委班子的主要負責人,如何做好監督和被監督的表率,我談點個人心得。我認為領導干部首當其沖要從思想深處真正解決好誰讓掌權、為誰掌權、怎樣掌權的問題。必須處理好兩層關系。一是正確處理好權力與權利、公仆與主人的關系,增強宗旨意識。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黨章也指出,黨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權力來自人民,決定了權力的服務對象也是人民。"官"是為人民服務的崗位,"權"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因此,防范權力風險,增強宗旨意識,核心問題是要處理好干群關系,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真正把人民的利益實現好、發展好、維護好。要增強責任意識。權力是一種責任,體現在政治責任。領導干部在用權時一定要講政治。權為民用,權為發展而用。要防范權力風險,領導干部就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正確對待和行使手中的權力,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權、用好權,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二是正確處理好奉獻與索取、自律與他律的關系,增強奉獻意識。權力是一種責任,體現在奉獻責任。掌權為民是實踐"三個代表"的根本要求。領導干部只有運用權力為人民謀利益的義務,絕沒有為個人撈好處的權利;領導干部擁有了權力,就必須奉獻。在和平年代,這種奉獻精神不僅體現在生死考驗面前能夠挺身而出,更多的體現在平時對待名利、地位、個人進退去留的正確態度上。明人悟空寫的一首《萬空歌》云:"金也空,銀也空,死后何曾在手中;權也空,名也空,轉眼荒郊土一封。"這首詩就是奉勸為官者認清人生價值,權力、虛名、財富都是身外物,做官就要做好官,做人就要做好人。權力是一把雙刃劍,掌權者應該約束自己。正確對待權力,需經歷一個由外在他律向內在自律的轉化過程。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必須依靠自律與他律相統一的機制。自律是黨對領導干部的基本要求,領導干部一旦喪失自律,極易走向腐敗。紀律是外在的條件,作為領導干部,要正確對待監督,要把黨和人民的監督看成是對自己的愛護,要拿出共產黨人的氣度和胸懷,自覺、虛心接受來自各方面的批評和監督。
三、強化措施,建立健全"三項機制" 。黨政一把手是黨政領導班子的核心,他們在決策中處于主導地位,在決策實施中處于指揮地位和督導地位。如何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對其運權行為進行有效的規范、約束和糾偏,確保他們行得正、走得端,必須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 一是"事前控制"機制。就是在某一名干部行使一把手權力之前,對其進行有效約束和規范。做到關口前移,把監督的起點定位在一把手的選拔任用上。嚴格按《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使用干部,同時完善薦才失察追究責任制,被推薦的黨政一把手出了問題,推薦者要負連帶責任。同時配強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提高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和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班子成員與一把手朝夕相處,對一把手的政治思想、領導能力、勤政廉政情況最有發言權,而且對一把手監督也是每個班子成員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要求每個班子成員都應從大局出發,從關心同志出發,敢于堅持原則,嚴格履行互相監督的責任,做到防范在先。二是"事中約束"機制。就是在一把手正在行使權力時,通過各種途徑和手段,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和規范。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建立和完善重大問題向上級請示報告制度,制定具體的可操作性強的領導班子政務公開制度,在嚴守黨和國家秘密的前提下,對各部門的辦事內容、辦事程序,對一把手的職責、權限以及決策內容、形式、程序等在不同范圍內進行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充分發揮人大、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法院、審計等部門的監督作用,使諸多部門的監督優勢互補,形成合力,增強對一把手監督的整體效能,使一把手的領導行為處于監督約束之下。三是"事后追究"機制。建立一把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懲處違法違紀者。指出:"黨要管黨,首先要管住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如果管不住,后果不堪設想"。而要實現黨要管黨,必須堅持從嚴治黨的原則,從嚴管好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各級黨政一把手。從嚴治黨,首先必須建立一把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不僅是由一把手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領導地位和責任所確定的,而且也是當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違紀現象增多的新情況、新特點所決定的。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僅可以提高一把手的廉潔意識和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自覺性,使其主動地擔負起領導責任,"帶好班子,抓好隊伍",而且能使其本人受到約束和限制,"管好自己",不敢為所欲為。其次,還應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制度。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考核情況,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要對負有責任的一把手,提出責任追究的處理意見及建議,并嚴格實施。既要杜絕那種借口集體負責,而實際上誰都不負責任的現象,又要避免不分責任輕重,搞"一鍋端"的做法,更要防止本末倒置,在責任追究上避重就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切實使違法違紀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受到應有的責任追究。
四、養身修德,著重培育"四種意識"。曾語重心長地告誡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應"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真正經受住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永葆共產黨人和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常修為政之德,就是要在市場經濟的復雜形勢下,自覺用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用黨紀國法約束自己,修身重德,提高境界,加強官德修養,著重培育"四種意識"。一是民主意識。民主意識要求為官者以民為本,要察民性、順民情,知民、愛民、為民、利民、富民。今天,我們提倡以民為本,是為人民服務這一核心的重要體現,是評價領導干部道德意識的重要標準。是否視民為本,為民服務,是領導干部道德建設首要解決的問題。鄧小平曾以人民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答應不答應作為我們想問題辦事情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以民為本思想的重要體現。提出"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是面向新世紀的黨員領導干部加強和改進自身道德建設的總綱。每位領導干部,都要始終堅持"三個代表",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最本質的人格特征和政治素質,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深懷愛民之心,恪守為民之責,善謀富民之策,多辦利民之事,腳踏實地,真抓實干。二是尚廉意識。廉潔是"為政之本"、"為官之要",是共產黨人的基礎性品德。領導干部是全社會的表率,以身作則、廉潔自律,是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道德品格。"廉潔奉公、勤政為民"是《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要求領導干部道德的主要內容。其中,廉潔是為民的前提,不講廉潔,就做不到為民,做不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有可能失去民心。沒有廉潔,也談不上勤政、務實、高效。領導干部必須努力做到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公正清廉,公道正派,不辜負人民的期待。三是服務意識。領導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是以為民服務為己任的,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是必須盡到的道德義務。鄧小平提出的"領導就是服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治道德原則。黨的xx大指出發展是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這就要求全黨的政治觀念和道德觀念必須為發展社會生產力服務,為加快經濟建設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服務。四是自律意識。官德修養很重要的一條是看黨員干部對自身言行有無約束力。有些人能夠小心謹慎,用紀律和法律約束自己,成為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模范;有些人卻視紀律和黨規黨法為兒戲,甚至以身試法。其中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沒有自律意識。早在古希臘時代,哲人蘇格拉底說過:一個沒有自制能力的人,不值得信任,不能托付他做重要的事情。因此,領導干部在個人利益與人民利益發生沖突的時候,在制度不健全、政策有漏洞的時候,在無人監督、在各種不健康思想侵蝕和引誘的時候,必須時時刻刻注意提高警惕、約束自己,保護自己的最好辦法,就是管住自己。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8
黨內監督條例和紀律處分條例,是我們黨重要的條例,是理論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兩個條例的實施,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揮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對保障黨的權益,保障黨的先進性。這兩個條例作為黨內的配套設施,他的內容上是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這兩個條例的共同點就體現了黨要管黨和從嚴治黨的方針,貫穿了依據制度和黨內發揮治黨和建黨的機制,總的共同點就是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我們黨的法規和制度建設,這兩個條例各有側重,各有特點,黨內監督條例側重于事先的監督,監督的主要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條例側重于事后的處理,他的適用范圍主要是違犯黨紀,應該受到紀律追究的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這是一個不同的地方。還有一個不同的就是兩個條例的依據和發源有所不同。黨內監督條例總章規定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的黨章制定本條例。依據是按照黨章,紀律處分條例規定按照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際來制定的。所以,黨內紀律處分條例把黨紀、政紀和國防互相結合起來。下面,我主要對黨內監督條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和特點談一點自己的學習體會,供大家在學習當中參考,有不對的地方大家批評指正。
一、關于《黨內監督條例》的認識
我們大家都知道,黨內制定一個黨內監督的規范性的文件,這是黨的建設的迫切需要,也是黨內外強烈的呼聲。首先,為什么要制定這個條例。制定這個條例首先一點是從全局來講,是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偉大工程的需要,是我們黨在制度建設上取得了新的進展,新的成果。因為xx大規定,要把我們黨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有機結合,把制度建設貫徹其中。這就反映了制度建設在我們黨的建設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是無論思想建設,組織建設還是作風建設都離不開制度的規范和制約。所以小平同志講過,制度問題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特征。把制度建設放在黨的建設的重要位置,這是我們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建設的非常重要的特點。三中全會以后我們對制度建設非常重視,制定了相應的法律規章制度,把黨的制度建設同其他統一起來,保證其他各個方面的建設能夠順利的進行。所以黨內監督條例的制定,貫徹,這是我們黨的制度建設當中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階段。是制度建設的一個新的成果。他對于我們全面來建設黨,推進黨的建設的偉大工程,保證黨的各個方面的建設,按照一定的規章和程序進行具有重要的意義。
其次,我們制定這樣一個黨內監督條例也是我們嚴肅黨的紀律,強化監督制約體制的需要。我們黨的建設要提高全黨的整體素質,要規范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行為,保持黨的先進性,我們可有多種方法,但是這里面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實現黨的自覺性和組織的監督制約相統一。這就是一方面黨內任何組織個人如何加強自覺性,自覺地來增強黨性,自覺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地來遵守黨內的規矩。增強自覺性靠什么,靠教育和思想指導,這是我們黨的一個傳統,而且是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同時,另一方面,黨內生活表明,由于黨員干部的自身素質有區別,加上黨內外環境的印象,很自然不可能人人做到自覺。我們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共產黨就是一種自覺組織起來,為共同目標實現的組織,有高度的自覺性。黨對黨員的教育非常重要,但是另一方面我們看到教育不是萬能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做到自覺。這就有黨的建設當中有制度的約束,有效的監督和嚴格的紀律問題。我們現在對國家來說是依法治國,對黨內來說在一定意義上講,也可以說要依照制度和黨內的法規來治黨。這里面有人講要依法治國,是不是依法治黨,這是可以研究的。我不太贊成要依法治黨,黨的建設和國家的政權建設是有區別的。黨是一個自覺的組織。我們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黨員的自覺。只有這種自覺,我們才能更好的來貫徹實施我們制定的制度,如果沒有這種自覺性,制度制定最多實施起來也很困難。所以,我認為應該把自覺性,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的約束以及監督機制結合起來,才能真正把黨建設好。
第三,制定黨內監督條例是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從目前情況來看,在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是很嚴峻的。黨內外群眾的反映是強烈的,黨內的不正之風,腐敗的案件。在所處分的干部當中,高中級干部受處分的比例明顯高于普通黨員,盡管腐敗分子是極少數,但是危害很大。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犯罪數量明顯增加。從黨的當前來看,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蔓延的原因當中,體制上的弊端,監督不利,紀律松弛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說,預防腐敗的自身,加大反腐敗的力度,多年來黨內外出現黨內監督規范性的問題,所以文件的出臺,這是我們黨的建設的需要,是黨的制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四、關于《黨內監督條例》的特點
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的歷史上第一部監督的重要法規,是我們黨為解決自身問題的重要措施。他標志著黨內監督從此進入一個規范化,制度化的新階段。這個條例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根據黨內監督現實需要,著眼于當前的突出問題,制定了比較完整的黨內監督的制度體系。這樣的條例便于科學規范,有很強的監督體制。我想這個條例體現了幾個特點。
黨內監督必須以制度為載體,重在制度建設是條例的一個特點。過去我們黨內監督之所以乏力,成效不大,一個很重要的就是缺乏制度的保障。我們黨內的組織機構當中,權力如何配置,各級領導機關和人員到底有什么樣的權力,運用權力的界限和范圍是什么,賦予什么樣的職責和義務以及監督主體,監督的內容和依據是什么,所有的這些問題都有制度進行規范。所以,我們條例制定的重要原則和指導思想就是把制度建設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突出制度建設的框架。這四項制度有些對我們在實踐當中現有的辦法組織規范。比如說述職述廉制度,談話和誡免制度,這些制度在這些年探索當中行之有效的,把這些經驗和作法上升為黨的規章制度。有一種是借鑒了國家法律的規定,確定為黨內監督的新的制度。比如新聞和執行制度,比如罷免和撤換的要求,借鑒國家法律的規定,引用到黨內的法律規章中來。有的是在黨內的法規的重生,比如說階級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的通報和報告,黨內生活準則12條就有。第一條就是講階級問題,對重要的制度是對過去制度的重生,這四項制度互相貫通,形成一個結構網絡。我們學習體會到在八個結合上相互聯接。黨內與黨外監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結合、自我約束和外在約束相結合,組織監督與個體監督,輿論監督與法規監督的結合,事前事中事后的結合,權力保障和義務的結合等八個結合。這種制度構成比較完善的體系。大體上覆蓋了當前監督和黨的制度建設當中主要的問題。使我們的監督能夠發揮總體功能,特別是通過黨的各種層次的組織結構,確定了各個監督主體的權力和義務,使黨內監督更加規范。黨內監督條例是黨的制度建設的重要方面。
黨內監督條例的一個重大的突破就是規定了對中央政治局符合監督的問題。中央委員會如何監督中央政治局,這是需要解決沒有解決的問題。去年10月錦濤同志授中央政治局的委托向中央委員會做工作報告,這種重大舉措在黨內外和海內外反映強烈,大家贊賞這種作法。錦濤同志在中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全黨員公布,鄭重接受全黨的監督,這是非常好的頭,像全黨做榜樣。中央政治局把錦濤同志的意見制度化,明確規定向中央委員會報工作,規定了對中央政治局委員和意見反映的問題。根據這個條例和規定,監督條例里相應的對中央紀委和地方黨委的,地方紀委的和是黨組織的紀委向全委會報告工作。這個問題使我們黨內領導層最高領導有了很好的開端,形成了規范和制度。
把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作為監督的重點。這是條例又一個重要特點。這是根據黨內監督的實際和突出存在的問題而提出的。我們知道當前來講,一方面特別是黨內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負有重大的職責, 也有很大的權力。另一方面,對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很難。所以針對當前難點和薄弱環節,把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作為監督的重點突出出來,這是一個非常有意義的事情。現在對身為一把手監督難的問題,這個問題是比較復雜的問題,既有監督的機制問題,又有體制的問題。因為現在我們仍然存在權力過分集中,盡管80年小平同志提出過這個問題,但是現在仍然沒有解決。權力集中在主要負責人手里,必然會帶來難以監督的問題。所以,監督難的問題,從深層次上講要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的問題,使權力得到適當的分解和合理的配置。這個問題屬于政治體制改革的問題,我們在監督條例中很難解決,我的意思是對主要負責人監督問題有一個體制,配置和監督機制的問題。
監督權利和義務的平衡原則。這是我們支持黨內監督條例的重要特點。條例處理監督,被監督之間的關系是,集中保護監督這條合法權利,重視保護被監督的合法權力,體現了權力和義務相平衡的原則。監督要與保護職責相結合,既要開展黨內監督的重要原則,又是貫徹條例的重要精神。要通過嚴格的制度和區分有效的措施,監督被監督者,防止被監督者濫用權力打擊報負監督者。另一方面使監督者受到必要監督和制約,沒有什么人是不受制約的,監督者也不能不受制約,有利于保護被監督的合法權益和自覺性。所以,監督者和被監督者的權利和義務的平行,處理好二者不成承的關系是非常重要的。怎么做到?有這樣幾點。一是強調監督應該在制度框架內執行,按照一定的程序有序的進行,這個很重要。監督不是亂來的,監督必須在制度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去監督,既保證如何監督的問題,也防止不按制度和程序去監督的問題。二是強調黨組織的監督權與被監督者的權力適度平衡,對濫用監督權力和陷害他人的也要依法處理。三是要例行監督權與承擔義務平衡。條例規定了黨員的實際和程序方面的監督權,同時又有義務。約束黨員將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進行反映,不得公開發表與中央相反的意見。四是條例保障黨員和組織的勝訴權,規定黨員和黨組織不服的,可以向黨組織申訴,有關黨組織核查進行結論。有意見可以向上級黨組織或者中央黨組織申訴,保證黨員的健康的發展。
總之,中紀委、組織部和宣傳部聯合下發了通知,形成了要求。錦濤同志在中紀委三次全會中專門提出要求,各級黨委要在學習宣傳條例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精心部署,精心組織,做到認識到位,工作到位。認真學習,提高認識,深刻領會。人民日報社論提出,黨的各級干部精通條例,全黨同志熟悉條例,全社會了解條例。各個層次要求學習領會的程序有不同的要求。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要提高黨內監督的自覺性。把領導干部,特別是中高級干部管好,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黨員領導干部抓好貫徹實施的同時,主動接受監督,加強自覺性。
要突出抓好對權力運用的監督,特別要在政治紀律,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作風方面的監督。黨內監督的重點是對權利的監督。這些問題是當前黨內的突出問題,是群眾反映很強烈的問題,所以,要抓住重點,維護好黨的制度和紀律的嚴肅性。
以上是我的一些學習體會,請各位批評指正。大家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9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個條例,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個條例的頒布施行是新時期我們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中高度重視黨內監督工作,不斷完善黨內規章制度,毛澤東、鄧小平、三代黨的領導人都對加強黨內監督和嚴明黨的紀律問題作過重要論述,黨在長期的實踐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備的制度。特別是近幾年來,各級黨組織不斷探索,積累了不少黨內監督的經驗。黨的xx大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并要求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
兩個條例對黨內監督和處分問題,作了細致的詳盡的規定,盡管尚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只要認真貫徹,仍能對加強黨內監督、發展黨內民主,發揮積極的作用。特別是把兩條例公之于眾,使黨內監督和紀律處分能置于人民群眾的眾目睽睽之下,為貫徹執行提供了一個可靠的保證。
強化監督是維持黨的生機和活力的有效保證。一個執政黨,特別是像中國共產黨這樣掌握絕對權力的執政黨,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措施和相應的紀律處分,就不可避免地會腐敗叢生,最終導致被人民拋棄。一個時期以來,日益腐敗的現象已經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加強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黨員,已成了刻不容緩的緊急任務,兩個條例的制定正是適應了形勢的這一需要。《監督條例》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監督條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來確立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的具體制度,如重要情況的通報和報告制度、黨委和紀委的述職述廉制度、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制度等等,為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證。《處分條例》則是一個更有針對性的黨內法規,它針對十多年來到處滋生的各種各樣以權謀私的貪污腐敗行為,和近幾年來頗為普遍的失職瀆職、侵犯人權的現象,做出了處分的具體規定,為懲治貪污、遏止腐敗提供了法規的保證。在今后的黨內生活中,只要認真貫徹執行這兩個條例,就可以改善黨的形象,恢復并增強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把黨的領導提高到新的水平。
但是,兩個條例的有些規定卻無助于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監督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處分條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條把所謂“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和“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公開發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或者反對改革開放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都列為必須處分的對象,而且列為具體分則的第一、二條。這樣做就必然會壓制黨內的不同聲音,阻礙黨的健康發展,助長黨內的專制之風。這是與發展黨內民主相抵觸的。作為一個共產黨員,在組織和行動上當然應該服從黨中央的決定,這是不言而喻的,但這并不意味著不能發表自己的不同意見。中央的決定,即使通過前曾經廣泛征求意見,而且是按照多數的意見做出的決定,但居于少數者在執行決定的同時,仍有權發表不同意見。服從多數和尊重少數是選舉和議事的民主原則的兩個側面,黨內民主也不例外。尊重少數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利是黨內民主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只有允許發表不同意見,傾聽實踐的呼聲,才能檢驗決定是否完善,使決定更符合于人民的利益。
兩個條例都是防范性的黨內法規,一個防范于未來,一個處置于事后。而要從根本上保證黨的健康和生機,就必須改革黨的領導體制,加強黨內民主。
從改革開放以來的情況來考察,腐敗的根源主要在于絕對的權力。因此,要鏟除腐敗所由以產生的基礎,就需要實現政治民主、權力制衡。在黨內和全國范圍內都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權力進行制約。世界歷史的經驗表明,政治權力制衡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三權分立,它的原則對黨內和全國范圍內都是適用的。在黨內,立法、執行、監督三權應當保持平衡,相互制約,克服目前執行一權獨大的狀況。《監督條例》第八條規定“中央紀委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黨的地方各級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這實際上仍然因循過去的領導體制。雖然《監督條例》同時也規定各級紀委可以對同級黨委、委員進行監督,并且“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但領導體制的現行格局使上述規定很難見效。只有徹底改變現有的一權獨大的狀態,保持三權的大體平衡和相互制約,才能保證黨的健康發展和正確領導。
總之,兩個條例是治標的法規,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政治體制,實現黨政分開、三權分立,還權于政、還政于民;實現黨內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這是異常困難的進程,但這是一個民族邁向進步和政治現代化所必須跨越的門檻,我們不能長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門外。黨中央頒發兩個條例,說明他們對當前局勢的嚴重程度有所了解,希望能在這個基礎上邁出更大的步伐,以大無畏的精神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還權于政,還政于民,肅清封建專制主義,實現黨內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們國家在新的世紀里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于世界。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10
甘肅省白銀市紀委、秘書長 傅學興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于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以黨內監督帶動其他監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貫徹落實《監督條例》,應當在“四個突出”上下功夫、見實效。
突出“快”,堅持在學深悟透上下功夫。強化紀律建設,要既教又誅。貫徹落實《監督條例》,首先要從強化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入手,深入抓好學習宣傳,以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等不起、慢不得”的緊迫感,加大對《監督條例》的宣傳力度,使之入腦入心、付諸行動,緊緊跟上中央要求和步伐。要把《監督條例》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必修課,納入黨委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通過廣泛深入地開展學習宣講活動,強化各級黨員干部的法規制度意識,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迅速對表,迅速落實,壓縮適應期、過渡期,做到快學快懂快用,真正以看齊的高度自覺,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扛在肩上,把《監督條例》的權威盡快立起來。
突出“效”,堅持在以上率下上下功夫。“教者,效也,上為之,下效之。”堅持領導帶頭、以上率下,層層立標桿、作示范,是黨的以來黨風廉潔建設的鮮明特點,是黨內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經驗。確保《監督條例》落到實處,各級黨組織必須擔負起黨內監督的主體責任,各級黨組織書記必須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以身作則,嚴以律己,全面履行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深刻領會中央意圖,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主動、自覺地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自覺認同、堅決擁護,在政治上絕對忠誠、堅決維護,在行動上對表緊跟、堅決服從,在貫徹執行《監督條例》中自覺把自己擺進去,積極主動履職盡責,以實際行動推動《監督條例》落地生根。
突出“準”,堅持在抓準抓實上下功夫。《監督條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在貫徹執行上要防止散光、跑偏、縮水的問題,要對準“靶心”,抓準抓實。要緊盯監督重點任務,著力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的問題;要緊盯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法律、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民主集中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等進行監督;要緊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進行監督。同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依紀依規進行監督,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全力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要高度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批評、建議,養成自覺接受監督的習慣,真正做到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對那些不愿意接受監督,認為監督就是不信任、會增加麻煩、影響公信力的認識和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
突出“嚴”,堅持在失責必問上下功夫。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監督條例》有沒有生命力,會不會成為一紙空文,關鍵看能否真執行、失責能否真追究。要堅持把貫徹《監督條例》與《問責條例》相結合,堅持利劍高懸、鐵面執紀,把嚴的要求體現到貫徹落實全過程,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真正讓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體驗到監督是一種約束,是一種幫助,更是一種愛護。各級黨組織要為貫徹執行者撐腰壯膽,尤其要領導支持保障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對違反《監督條例》的行為嚴肅追究,促使黨的領導干部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11
學習貫徹好“兩個條例”,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的一項重要任務,必須多措并舉,著力抓好以下四個重要環節:
一、必須在提高認識上下功夫。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和前提。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是特殊經濟區域,是改革開放的前沿,市場經濟的先行區,經濟活躍、開放度高,中西文化在此交匯、碰撞和摩擦,黨員干部面對的誘惑多、挑戰多、考驗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面臨著新課題。因此,加強對黨員干部“兩個條例”的學習貫徹更具重要的現實緊迫性和長期艱巨性。
二、必須在深化學習上做文章。學習是貫徹落實的基礎。從開發區看,當前,對“兩個條例”的學習已在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中全面展開,并呈現出良好的勢頭,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是抓深化。近日,開發區已研究制發了《全區黨員干部“兩個條例”教育培訓計劃》,提出堅持全方位、多層次教育培訓全區黨員干部。即請中紀委領導為區理論學習中心組宣講“兩個條例”;紀工委和工委黨校負責舉辦全區局、處級干部培訓班;各黨(工)委負責舉辦本單位、系統黨員干部培訓班,區成立宣講團,工委黨校派教師講課;紀檢監察干部分期分批參加中央、省、市舉辦的專題培訓班。并明確規定,各類培訓班要達到教育培訓計劃所確定的課時數和教育面。同時,充分運用以會代訓、黨課、記寫心得、知識測試和競賽等形式促進學習。還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的作用,開辟宣傳專欄,營造輿論氛圍,進一步推動學習活動的深入開展。
三、必須在監督重點上用氣力。學習貫徹要提高針對性,必須突出重點。“兩個條例”都對黨員干部具有普遍約束力,但重點對象尤其是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強調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并將其列為監督的重點,是黨內監督的一個重要特點,也是黨中央富有膽識和智慧的重大決策。結合開發區實際,落實重大決策,學習貫徹兩個條例特別是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要突出對掌握人、財、物權的重點部門(單位)、崗位、部位和環節上的領導干部的監督。今年,除加強黨內監督條例所規定的監督事項外,我區還要建立由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組成的財務清查工作小組,對全區范圍內的區直部門、街道辦事處、鎮和村(居)財務進行清查,監督財權的運行。
四、必須在務求實效上抓落實。學習貫徹要取得實效,關鍵在抓落實。要從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做起,明確目標,建立制度,落實責任,齊抓共管,綜合用力。紀檢監察機關要積極協助黨委抓好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考核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確保貫徹落實。要加大查處違反“兩個條例”行為的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切實維護黨紀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證“兩個條例”的要求落到實處。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12
為加強全鎮黨員干部作風建設,切實增強黨員干部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6月3日,花土溝鎮召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家規家風、鄉規民約、官德箴言典型事例》學習會議。全鎮黨員、干部、中心組成員、村、社區工作人員共計42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由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何莉主持。首先,鎮黨委委員鎮長通過五章四十七條,對監督職責、監督制度、監督保障等“條例”重點內容進行了闡述和講解,并結合全鎮實際情況進行了深入分析。會議要求,認真貫徹“條例”,一是要樹立自我監督意識,防微杜漸,抓常抓細;二是要發揮黨內監督威懾力,敢于揭短亮丑,形成良好的黨內監督風氣;三是要起到黨員干部的表率作用,帶頭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會議強調,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要求我們認真學習和領會“條例”內容,不斷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全鎮廣大黨員干部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自覺履行黨內監督的職責,正確行使黨內監督的各項權利,努力實現黨組織的自我保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切實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其次,古往今來,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經歷幾多變遷,我們中國人始終把家文化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始終注重良好家風的培育和養成。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運用典型事例,倡導良好的家風家教、鄉規民約、官德箴言,以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線,以弘揚“夫妻和睦、尊老愛幼、科學教子、勤儉持家、鄰里互助”為內容,營造宣揚正能量的學習濃厚氛圍。讓廣大干部職工切實感受家風家規的強大魅力,以良好家風推動社會文明風氣。家風、官德、公民道德的傳承,承載著一個民族的思想延續,承載著一個民族的文明教育。習家訓、傳家風,以良好家風帶質樸民風、以質樸民風促清廉政風,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勞永逸,需要上下齊心、持續用力。切實引導全鎮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黨員干部,從自身做起,從家庭做起,講道德、守法紀,弘揚時代新風,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為建設美麗茫崖作出積極貢獻。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13
《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貫徹落實好這兩個條例,對于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發展黨內民主、嚴明黨的紀律,進一步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個條例的頒布施行是新時期我們黨的建設理論和實踐發展的重要成果。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中高度重視黨內監督工作,不斷完善黨內規章制度,毛澤東、鄧小平、三代黨的領導人都對加強黨內監督和嚴明黨的紀律問題作過重要論述,黨在長期的實踐中逐步建立了一系列完備的制度。特別是近幾年來,各級黨組織不斷探索,積累了不少黨內監督的經驗。黨的xx大進一步明確提出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并要求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
兩個條例對黨內監督和處分問題,作了細致的詳盡的規定,盡管尚有不盡如人意之處,但只要認真貫徹,仍能對加強黨內監督、發展黨內民主,發揮積極的作用。特別是把兩條例公之于眾,使黨內監督和紀律處分能置于人民群眾的眾目睽睽之下,為貫徹執行提供了一個可靠的保證。
強化監督是維持黨的生機和活力的有效保證。一個執政黨,特別是像中國共產黨這樣掌握絕對權力的執政黨,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措施和相應的紀律處分,就不可避免地會腐敗叢生,最終導致被人民拋棄。一個時期以來,日益腐敗的現象已經引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加強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黨員,已成了刻不容緩的緊急任務,兩個條例的制定正是適應了形勢的這一需要。《監督條例》規定:“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監督條例》用了接近一半的篇幅來確立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的具體制度,如重要情況的通報和報告制度、黨委和紀委的述職述廉制度、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制度等等,為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提供了制度保證。《處分條例》則是一個更有針對性的黨內法規,它針對十多年來到處滋生的各種各樣以權謀私的貪污腐敗行為,和近幾年來頗為普遍的失職瀆職、侵犯人權的現象,做出了處分的具體規定,為懲治貪污、遏止腐敗提供了法規的保證。在今后的黨內生活中,只要認真貫徹執行這兩個條例,就可以改善黨的形象,恢復并增強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把黨的領導提高到新的水平。
但是,兩個條例的有些規定卻無助于加強黨內監督和黨內民主。《監督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處分條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條把所謂“組織、參加反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或者重大方針政策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和“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公開發表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或者反對改革開放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都列為必須處分的對象,而且列為具體分則的第一、二條。這樣做就必然會壓制黨內的不同聲音,阻礙黨的健康發展,助長黨內的專制之風。這是與發展黨內民主相抵觸的。作為一個共產黨員,在組織和行動上當然應該服從黨中央的決定,這是不言而喻的,但這并不意味著不能發表自己的不同意見。中央的決定,即使通過前曾經廣泛征求意見,而且是按照多數的意見做出的決定,但居于少數者在執行決定的同時,仍有權發表不同意見。服從多數和尊重少數是選舉和議事的民主原則的兩個側面,黨內民主也不例外。尊重少數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利是黨內民主的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只有允許發表不同意見,傾聽實踐的呼聲,才能檢驗決定是否完善,使決定更符合于人民的利益。
兩個條例都是防范性的黨內法規,一個防范于未來,一個處置于事后。而要從根本上保證黨的健康和生機,就必須改革黨的領導體制,加強黨內民主。
從改革開放以來的情況來考察,腐敗的根源主要在于絕對的權力。因此,要鏟除腐敗所由以產生的基礎,就需要實現政治民主、權力制衡。在黨內和全國范圍內都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權力進行制約。世界歷史的經驗表明,政治權力制衡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三權分立,它的原則對黨內和全國范圍內都是適用的。在黨內,立法、執行、監督三權應當保持平衡,相互制約,克服目前執行一權獨大的狀況。《監督條例》第八條規定“中央紀委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黨的地方各級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這實際上仍然因循過去的領導體制。雖然《監督條例》同時也規定各級紀委可以對同級黨委、委員進行監督,并且“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但領導體制的現行格局使上述規定很難見效。只有徹底改變現有的一權獨大的狀態,保持三權的大體平衡和相互制約,才能保證黨的健康發展和正確領導。
總之,兩個條例是治標的法規,治本之策在于改革政治體制,實現黨政分開、三權分立,還權于政、還政于民;實現黨內民主,政治民主。如前所述,這是異常困難的進程,但這是一個民族邁向進步和政治現代化所必須跨越的門檻,我們不能長久地徘徊在世界民主化的門外。黨中央頒發兩個條例,說明他們對當前局勢的嚴重程度有所了解,希望能在這個基礎上邁出更大的步伐,以大無畏的精神推進政治體制改革,還權于政,還政于民,肅清封建專制主義,實現黨內民主化和政治民主化,使我們國家在新的世紀里能以民主的清廉的面貌,屹立于世界。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14
前幾天,機關支部組織黨員集中觀看了《兩個條例》電教片。通過觀看電教片,我對去年底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了進一步認識,下面著重談談對《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認識:
《條例》體現了自上而下監督與自下而上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它從新的實踐出發,既強調加強黨的上級組織對下級組織的監督,又規定了黨員對黨的組織、黨員對黨的干部、黨的下級組織對上級組織的監督。這是一種進步,與以往著重上級對下級監督不同,以往若上級出了問題無從監督,這導致近幾年來許多省部級干部出現了大的腐敗現象,而新條例的出現很好地解決了上級無人監督的問題,《條例》特別規定了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后,要接受黨員干部的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規定在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后,黨員有權了解本人所提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結果;規定黨的各級領導班子決定重要事項,應當進行表決。這些具體規定,為發展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條例》明確加強對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首先要明確黨內沒有不接受的監督的特殊黨員。這個條例明確寫出要加強對主要領導干部監督體現了國家實事求是的原則,的確以前許多規定都是一般干部、小領導在學習、在接受監督,而大的領導或、一級組織的主要領導卻是視而不見,而此《條例》的出臺給廣大主要領導干部敲響了警鐘,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把自己看成一般干部,不能再像以前一樣無法無天。這一條我認為對我們涉農街道特別重要,涉農街道中往往群眾和一般干部的對主要領導干部監督的意識不強,間接導致一些主要領導干部決策、辦事都按自己的意愿辦,無人監督。此《條例》的出臺就告誡我們今后辦事一定要更加按規定、按程序辦事。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16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黨內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的重大舉措。
通過近段時間的學習,我深深體會到認真學習、貫徹“兩個條例”對于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黨內監督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
中國共產黨是用先進理論武裝起來、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加強黨內監督,是堅持黨的性質和宗旨,使我們的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八十多年的實踐證明,我們的黨是一個善于自我批評、自我改進、自我提高的黨,是一個能夠依靠自身力量發現和解決黨內矛盾、糾正自身失誤和問題的黨,因此,嚴格黨內監督,始終成為我們黨保持機體健康和活力,順利推進黨的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黨內監督條例》突出制度建設在黨內建設中的核心作用,注重監督制約和保護支持相結合,系統地總結了黨內監督工作的歷史經驗,充分體現了新形勢、新任務對黨內監督工作的客觀要求,全面反映了黨中央關于新時期黨的監督工作的各項部署,對黨內監督的基本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是一部思想性、指導性、操作性很強的黨內基本法規。《監督條例》的制定,充分展示了我們黨無私無畏、敢于面對和克服前進道路上的各種困難和風險的決心和信心。
我們的黨是一個擁有300多萬個黨組織和6600 多萬黨員的執政大黨,五十多年來,絕大多數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能夠按照黨章的要求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涌現出了許多象焦于祿、孔繁森等優秀共產黨員形象,但是也有少數人不按黨的規矩辦事,腐化墮落、貪污受賄,成克杰、胡長青等是隱藏在黨內的敗類,他們嚴重敗壞了黨在群眾中的形象,成為歷史的罪人,這些教訓是很沉痛的,這也充分說明了加強黨內監督的必要性。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內監督工作面臨許多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問題,面臨比過去任何時候都繁重艱巨的任務,因此,從嚴治黨,加強黨內監督是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水平、提高拒腐抗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課題、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的一項重要措施。
二、《黨紀處分條例》是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
《黨紀處分條例》是黨的紀律建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條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章和憲法為依據,緊緊圍繞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結合新時期黨風廉正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際,充實和完善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的基本法規。《黨紀處分條例》的頒布實施,更進一步提高了廣大黨員執行黨的紀律的自覺性。第一范文網:
《黨紀處分條例》還明確規定對于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切身利益的問題能解決而不解決的是違紀行為,應當根據情節給予黨紀處分,使廣大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更加明確了自己的政治責任。
通過學習《黨紀處分條例》,我體會到,認真貫徹執行《黨紀處分條例》有利于進一步推動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和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拒腐防變能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結合實際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兩個條例”
“兩個條例”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時期制定的黨內法規和制度,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既是監督者又是被監督者。因此,要把“兩個條例”作為自己的行為規范嚴格執行,并且要貫徹到實際工作當中去,堅持將“兩個條例”對照檢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要以認真務實的精神認真履行《條例》賦予的監督職責,既要自覺接受監督、又要正確行使黨內監督的各項權利。
加強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長期任務,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17
“四個服從”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上級對下級的監督是最有效的監督。加強黨內監督,關鍵要牽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管黨治黨的責任壓給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把《黨內監督條例》提出的各項監督措施落到實處。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這是總結黨的歷史經驗和國內外管理實踐得出的重要工作原則。黨組織賦予領導干部權力,既是信任、培養,更是考驗,考驗其能否做到忠誠干凈擔當。黨員領導干部從接受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那一刻起,就意味著要肩負起相應的責任,也要接受組織的監督和紀律的約束。信任和監督辯證統一,職位越高權力越大、背負的信任越多,責任就越重、風險就越大,就越要受到更嚴格的監督。在黨員領導干部被委以重任時,黨組織往往都講“這是組織對你的信任”,干部接受任命時也往往表態“感謝組織的信任”。委以重任就是組織對干部的培養和考驗,就應當要求干部接受組織的監督。如果只講信任,你好我好大家好,責任就會虛化弱化,加強黨內監督就會被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成為一句口號。監督既要靠組織和有擔當的人,也要靠制度。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是底線思維,必須把這個理念貫穿于選人用人、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設之中,強化監督制約,使領導干部時刻感受到責任、考驗和約束,敬畏組織、敬畏紀律。
黨的領導本身包含著管理和監督。領導,顧名思義,就是既"領"又"導"。"領"就是以身作則、引領示范;"導"就是遵循正確方向、施以明確導向,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管理和監督都是領導的重要內容。廣義監督是黨委履行主體責任的監督,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是黨章規定的黨組織的職責。狹義監督是指紀委作為監督執紀問責專責機關的責任。領導的重要職責是領出好班子、帶出好隊伍。所以,管理中就包含著監督,離開了日常的管理監督,黨的領導就落不到實處。《條例》把黨委的監督職責及制度安排作為重點,把任用干部權力和監督干部責任統一起來,通過談心談話、約談督促、報告工作、述責述廉、考察考核、巡視巡察、嚴肅問責等方式,強化責任、促進擔當,使黨內監督真正嚴肅起來。
要把重點放在自上而下的監督上。黨內監督是全黨的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監督是統一的。黨內監督的,首先來自于上級黨組織,誰任命就應當由誰來管理監督。在監督過程中要充分發揚民主,支持黨員群眾提出意見、開展批評。實踐證明,自上而下的監督最有效。同級監督、下級監督發現的問題能否得到解決,最終要看上級黨組織的旗幟、立場和擔當。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軟弱乏力,其他的監督就會流于形式,也必然失效。《條例》著眼于加強黨的領導,強化上對下的監督,發揮同級之間相互監督的作用,改進自下而上的監督,提升黨內監督的實效。
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重在看方向、看堅持。xx屆六中全會開啟全面從嚴治黨新征程,《準則》和《條例》是依規治黨、標本兼治的制度利器,推進了新形勢下的制度創新。要深入貫徹全會精神,以《準則》和《條例》為遵循,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展。
監督條例心得體會 篇18
前段時間單位也集中學習了新的《紀律處分條例》,在我看來,這兩個條例側重點各有不同,但內容互相補充、互相配合的,總的共同點就是要貫徹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黨的法規和制度建設。《黨內監督條例》側重于事前監督,監督對象是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和各級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條例》側重于事后的處理,適用范圍主要是違犯黨紀,應該受到紀律追究的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
黨的xx大以來,世情、國情、黨情的新變化對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以黨內法規的形式予以固化,xx屆六中全會提出了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要“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這“四個做到”和“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這“三個監督”,審議通過的《黨內監督條例》更是對從嚴治黨提供了更完善、更規范、更細化的制度保障。
黨內監督要貫徹民主集中制,依規依紀進行,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同級群眾的優勢在于熟悉同級各方面的事務,只有同級監督與上級監督相結合,才能解決“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的矛盾。同時,同級之間發現了錯誤可以及時提醒,錯誤可得以及時修正,這也是一面“正衣鏡”,能起到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作用。
守紀律、講規矩是對每一個共產黨員最起碼的要求,作為黨員干部就要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