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裝配合同書(通用6篇)
加工裝配合同書 篇1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加工裝配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乙方(來料、來件方):(境外)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著本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__________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________平方米,無上蓋場地________平方米,工廠管理人員________名,生產工人________名、開業后________月增至________名。在合同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復出。
(2)提供現有水、電設備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新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等管理,不得把工作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________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設備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設備總值約________萬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各份具體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_____萬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為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為_____元,每月工作_____日,每天_____小時。
2.試產期滿后,采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并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_____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作為工作管理費。
四、損耗率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后的損耗率,由雙方商定,并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合同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為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____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_____天,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 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_____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為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應向乙方按商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的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設備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帳冊。甲方工廠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后,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____政府授權的處理來料加工事務并具有外貿經營權的)_______貿易公司(下稱授權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后,通過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向乙方在香港開戶的銀行(____銀行。帳號_____)辦理。乙方超過_____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港銀行利息一并付給甲方。乙方連續_____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采取停止出貨或其它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對有污染性項目,須經市環保部門批準,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設備、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后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的運進,成品運出及加工期間存放的機械設備、原料和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_____保險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設備運抵甲方工廠后,乙方應盡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 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批準簽訂后,乙方須將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甲方辦理營業 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 _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如要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合同,須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合同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合同,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根據終止合同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為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合同期滿后,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可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設備)歸乙方所有,并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核銷手續。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經批準簽訂后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預付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從甲方收到履約金之日起_____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十、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包括任一生產加工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施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語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對其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十二、合同的份數和修訂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海關、車管所、政府授權的處理來料加工事務并有外貿經營權的_____公司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補充或修改,并報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實施。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加工裝配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乙方(來料、來件方):(境外)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著本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__________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________平方米,無上蓋場地________平方米,工廠管理人員________名,生產工人________名、開業后________月增至________名。在合同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復出。
(2)提供現有水、電設備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新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等管理,不得把工作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________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設備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設備總值約________萬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各份具體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_____萬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為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為_____元,每月工作_____日,每天_____小時。
2.試產期滿后,采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并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_____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作為工作管理費。
四、損耗率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后的損耗率,由雙方商定,并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合同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為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____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_____天,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 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_____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為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應向乙方按商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的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設備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帳冊。甲方工廠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后,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____政府授權的處理來料加工事務并具有外貿經營權的)_______貿易公司(下稱授權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后,通過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向乙方在香港開戶的銀行(____銀行。帳號_____)辦理。乙方超過_____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港銀行利息一并付給甲方。乙方連續_____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采取停止出貨或其它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對有污染性項目,須經市環保部門批準,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設備、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后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的運進,成品運出及加工期間存放的機械設備、原料和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_____保險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設備運抵甲方工廠后,乙方應盡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到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 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批準簽訂后,乙方須將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甲方辦理營業 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即從____年___月 _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如要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合同,須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合同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合同,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根據終止合同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為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合同期滿后,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可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設備)歸乙方所有,并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核銷手續。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經批準簽訂后_____天內,乙方向甲方預付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從甲方收到履約金之日起_____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十、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包括任一生產加工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施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語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對其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十二、合同的份數和修訂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海關、車管所、政府授權的處理來料加工事務并有外貿經營權的_____公司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補充或修改,并報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實施。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貿易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貿易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裝配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法律和特區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各款塑膠五金玩具業務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了如下合同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1棟2層850平方米,無上蓋場地500平方米,工廠管理人1名,生產工人首期80名、開業后十二個月增至200名,(禁止雇用不滿十六周歲的童工),如當地勞力缺乏,可到外地雇請,但須經深圳市有關部門批準,在合同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復出香港。
(2)提供現有水、電設備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新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和管理,不得把工廠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 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設備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設備總值約415萬港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合同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43.2萬港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為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為450港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時)。
2、試產期滿后,采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并在生產加工合同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550港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三個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由乙方支付9,400港元給甲方,作為工廠管理費。
四、損耗率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后的損耗率,由雙方商定,并在生產合同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合同規定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為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七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二十一天半,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十五元港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為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工人應按雙方協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給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合同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設備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帳冊。甲方工廠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后,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深圳市上步區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后,通過中國銀行深圳分行向乙方在香港開戶的銀行(____銀行、帳號____)辦理。乙方超過五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港銀行利息一并付給甲方。乙方連續兩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采取停止出貨或其它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對有污染性項目,須經市環保部門批準,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設備、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后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的運進,成品運出及加工期間存放的機械設備、原料和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設備運抵甲方工廠后,乙方應盡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對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批準雙方簽字后,乙方須出示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由甲方辦理營業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為三年,即從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一九九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如要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合同,需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合同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合同,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應根據終止合同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為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合同期滿后,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可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設備)歸乙方所有,并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辦理核銷手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經批準雙方簽約十天內,由乙方預付4000港元給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從甲方收到履約金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海關、車管所、業務單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協商補充或修改,并報上級批準實施。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業務單位:
法定代表:
加工裝配合同書 篇3
對外加工裝配合同書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市簽訂。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貿易內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嚴格標準和規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產甲方指定的產品。
(二)加工成品名稱和數量
1.成品名稱:_________。
2.成品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 加工成品規格
根據乙方提供的設計原型,圖紙與產品樣品,甲乙雙方共同制定規范,以滿足生產的需要,這種規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質量和性能標準。此規范一經雙方確定,任何變動只有依雙方書面協議修改。
第三條 原材料供應
(一)本協議期間,最遲在每個公歷季度前_________月,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季度甲方定貨所需的生產原材料和消耗材料。
(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應按甲方指定的檢查方法立即對原材料進行檢查,并將其結果在檢查完畢后_________天內向甲方報告。不符合甲方規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來生產指定產品。
第四條 加工費
(一)加工單價
1._________型_________美元/個
2._________
(二)生產指定產品的加工費應該按上述價格執行并在第一個_________年期內不變。在此_________年期后,乙方可在不少于_________是給甲方以書面通知,以求改變加工費。如果甲方接到改變加工費的通知后_________月內不作改變,此協議可以終止。
第五條 支付條款
關于加工費的支付、甲方至少應在每次完工的貨物裝船_________天以前,由經乙方認可的銀行開立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足以支付裝船貨物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乙方的商業發票、全套提單、裝箱單和商檢證明議付。
第六條 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組裝加工成品所需的圖紙,說明書及成品測試、檢查標準等。
(二)甲方同意對乙方在加工裝配技術方面的質疑予以適當解答。
(三)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乙方請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工廠進行與加工裝配有關的技術指導。甲方派遣工程技術人員的所有旅行費用和生活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四)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乙方請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員到甲方工廠接受有關加工裝配的技術培訓。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數不得超過_________人,停留時間不得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派遣人員的所有旅行費用和生活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質量控制和檢測
(一)生產的成品應由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檢驗人進行檢驗,證明產品與甲方指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一致。
(二)如果出現產品不符合甲方標準的情況,甲方可拒絕收貨。但,甲方可根據甲乙雙方視每次具體情況的折扣議價予以接受。
(三)乙方為甲方生產的產品至少應與目前第三者銷售的類似產品質量相同。合同期間所有影響產品質量、規格的改變應在這種改變運用于產品之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為充分服務市場的目的,可隨時建議改變或改進產品,乙方應真誠地考慮采納這些改變或改進的意見。
第八條 包裝與標記
產品要嚴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貨物商品常規進行合適包裝。包裝要嚴格按甲方指示注明標記。甲方應至少在貨物完工交運前_________天給乙方標記指示。在CFR和CIF條件下,乙方應在裝船期前_________天內將船只、船籍、船齡用電傳/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甲方確認時,裝運不得進行。甲方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認為船只得到認可。
第九條 裝運及交貨
在CFR和CIF條件下,乙方應在裝船期前_________天內將船名、船籍、船齡用電傳/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到甲方通知時,裝運不得進行。甲方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認為船只得到認可。在FOB條件下,由甲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裝船期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船號、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乙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達日期,甲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乙方。如船只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甲方應承擔從第_________之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船只到達預定裝運港時,乙方如未按時將要裝載的貨物如約備足,則應承擔空艙費或滯期費。在FOB、CFR和CIF條件下,乙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立即以電傳/傳真方式向甲方發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量、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日期。
第十條 料件耗用
在加工裝配過程中的料件耗用率為_________%。料件耗用率低于_________%,甲方將免費補充提供已耗用的料件。如料件耗用率超過_________%,乙方將承擔補充耗用料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十一條 所有權和風險轉移
甲方交給乙方的原材料和用此生產的產品所有權、原材料或產品丟失的或損壞的風險,全部歸甲方。不過,從乙方收到運來的材料起至交付產品給甲方時止,乙方經甲方同意,用甲方的費用,在保險公司就貨物的各種損壞、毀滅和丟失購買的全值保險,甲方應為此保險的收益人。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生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2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第十三條 仲裁
對于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
加工裝配合同書 篇4
甲方:
地址: 電話: 電傳: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國 公司
地址: 電話: 電傳: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雙方為開展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裝配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裝配 (產品)____ 套(或件)所需的散件;甲方裝配后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付來件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于 年 月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散件____套,并負責運至____ 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散件后的____個月內(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將裝配后的成品負責運至 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第三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 幣 元。
第四條 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
第五條 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并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 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 %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
第七條 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散件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裝配的成品后,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備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盡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并擁有罰款 元的權利。
第十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中國 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拆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文簽署,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裝配合同書 篇5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___簽訂。
甲方為: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____工廠
地址:
電報掛號:
乙方為:
地址:
電傳: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產品)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后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負責運至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個月內(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后的成品負責運至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
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幣___元。(注一)
第四條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并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
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盡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并擁有罰款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并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副本___份。
第十六條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
(簽字)
加工裝配合同書 篇6
甲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乙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 加工 ,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
(2)數量共計 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 在或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大寫: 美元);
(2)(大寫: 美元);
(3)(大寫: 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 ,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于由乙方在
或 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 型標準 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 %,其損耗部分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