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失誤賠償協議書(精選3篇)
加工失誤賠償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_ 年4月15日甲方委托乙方與東莞市虎門制衣廠簽訂《委托加工合同》,約定甲方因生產需要,外發深圳市迪美迦科技有限公司相關面輔料給東莞市虎門正東制衣廠加工成成衣,由于乙方在沒有經甲方負責人就加工單價為27元/件價格同意情況下,與東莞市虎門正東制衣廠將此合同簽署。為了妥善解決相關事宜,減少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關于《委托加工合同》的問題:
由于乙方在未經甲方就單價價格同意額情況下,與東莞市虎門正東制衣廠簽訂《委托加工合同》。乙方承擔單價為27元/件,加工費總金額為27000元的全部加工費。
1.短褲數量1000件,加工單價為27元/件。加工費總金額27000元
第二條 關于短褲面料問題:
由于乙方失誤造成短褲加工面料用錯,乙方承擔面料費11040元
第三條 關于短褲輔料問題:
由于乙方失誤造成短褲加工輔料拉鏈全部報廢,乙方承擔輔料拉鏈費共計共計2560元。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其他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失誤賠償協議書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制冷劑R143a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加工產品范疇
產品規格:國標優等品
第二章 委托加工訂單
2.1甲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于每月 日以書面或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訂單,明確訂單的數量和供貨時間,乙方若有異議,應在接到訂單1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乙方按確認的訂單提供產品。
2.2委托加工過程中,甲方可視具體變化對訂單進行相應的調整,但調整幅度(量)不得超過計劃的30%,若超過30%,雙方須另行協商。若訂單有所調整,乙方接到調整通知后須按照調整后的訂單進行代理加工生產。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義務
3.13.2按訂單情況提供相應的原料。
3.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3.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3.5甲方須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賬款。
3.6甲方須嚴守乙方的商業秘密。
第四章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 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理加工活動。
4.2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達到行業內優等品級別的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生產加工不符合訂單明確的數量和品種。
4.3 乙方代理甲方驗收相關原料且負有對原料產品的質量標準把關的義務,并出具原料質量檢測報告單,若原料不合格,乙方應拒絕收貨。貨物重量按照原過磅單(發貨單)和乙方驗收核實的過磅單對照確定,當原過磅數量與乙方核實的過磅數量誤差在0.3%內時,按原過磅單計量;誤差超出0.3%時按乙方核實的過磅單計量。如因在代理驗收的過程中,未對原料質量及數量把關,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4甲方提供給乙方400噸氯乙烯,300噸氟化氫原料供乙方進行加工生產,乙方須產出300噸制冷劑R143a并負責運送至寧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倉庫。
4.5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五章 付款及運輸約定
5.1認無誤進倉入庫后,由甲方財務收到寧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的賬款且核實相關單據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代理加工費。
5.2乙方未按約定標準交付加工制成品,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
5.3乙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數量少于約定,應當照數補齊。
5.4貨物由槽車運輸,乙方承擔運費。貨物在乙方送達交貨地點前,貨物的運輸及儲存的安全風險由乙方承擔。
5.5額減去20.4萬,即為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加工費。
第六章 驗收標準
6.1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0%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7.2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的違約金。導致貨物損失,須承擔該批貨物的所有損失。
7.3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八章 協議期限
8.1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九章 其他條款
9.1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南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9.3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加工失誤賠償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甲方承辦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續和資格完備,主營業地位于湖南省長沙市的法人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正式組建及有效存續和資格完備的法人公司,法定地址為。
甲乙雙方以下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雙方”鑒于,雙方為共同的發展,達成如下合作合同:
第一條:總則和定義
1.1定義:
1.1.1合作產品:是指乙方根據甲方或甲方客戶要求設計研發生產的產品(詳見產品附件);
1.1.2委托加工合作方式:甲方以委托加工方式銷售合作產品,乙方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研發生產并提供合作產品,合作產品的商標由甲方授權。甲方授權乙方在產品或產品的載體上印制甲方名稱和商標;
1.1.3訂單:指甲方出具的用于向乙方訂購特定產品的正式文件。
1.2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在約定的終止情況發生時可提前終止。
第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和產品檢驗
2.1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乙方的工廠標準或雙方書面同意的標準。
2.2甲方應在收到貨物1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驗貨物,并應在驗貨期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貨物不符約定的情況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在此期間未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產品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承諾:不會將所獲悉的甲方的與交易相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術資料泄露給第三方。如果乙方違反其承諾,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后有權立刻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以及承擔違約金20萬人民幣。
3.2乙方進一步承諾,不自行生產和銷售甲方代工產品。如果乙方違反其承諾,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后有權立刻終止本合同并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經濟賠償并承擔違約金20萬人民幣。
3.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合同權利或義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給其關聯公司或第三方。
第四條:知識產權
5.1甲方應保證:任何第三方不會根據工業產權或者其他知識產權就交付的產品提出任何權利或者主張。如果該等權利或者主張的產生,系由于乙方遵照甲方所提供的技術圖樣圖案款式或其他規格進行生產,則乙方對該等權利或主張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五條:訂貨
5.1訂貨
5.1.1對于每一單合作產品的訂貨,甲方向乙方發出訂單,訂單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價格、數量、裝運方式、保險和付款方式等。對訂單內容,乙方在2個工作日內表示接受或拒絕或要求變更。
5.1.2在乙方接受訂單后,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取消訂單,若需變更需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因乙方變更或取消訂單產生的備料、庫存等應由乙方負責。
5.1.3委托加工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價格等相關資料與信息應以雙方確認之產品清單和價格表、物料清單價格表為準。
5.1.4在雙方共同確認協議產品的質量、安全性、供貨時間等因素不受影響的前提下,甲方可以直接采購部分原材料或零部件并提供給乙方。
第六條:產品交付
6.1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指定地址交貨。追加或變更交付地點時,雙方應另行協商一致決定。自產品交付至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時起,產品的風險轉移至甲方。
6.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具體包裝方式交付產品。如甲方未提出該等具體包裝方式,產品應以通常的方式進行包裝。
6.3自乙方收到全部貨款之日起,產品的所有權轉移給甲方。無論貨物被裝運和風險的移轉,在甲方按照約定的價格向乙方支付該貨款連同其他任何合同項下應向乙方支付的金額之前,乙方保留貨物的所有權。
第七條:付款方式
7.1雙方以人民幣結算貨款,按訂單結算,每次訂單按照首批貨款定金和尾款的方式支付。
7.1.1訂單首批貨款:每筆訂單支付訂單總額的30%作為訂單首批貨款定金。
7.1.2訂單尾款:貨物交付到甲方指定地點并驗收合格后,48小時內支付尾款。
第八條:合同終止
8.1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終止。
8.2本合同期限屆滿之前,雙方可通過書面合同協商終止本合同。
8.3本合同期限屆滿之前,如果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通知方”)可隨時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后終止本合同:
8.3.1對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某一主要義務,導致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實現,且未在通知方根據11.1條(違約救濟)規定發出的書面違約通知中規定的補救期內對違約予以補救;
8.3.2對方破產,或者成為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對象,或者歇業,或者無力償還到期債務;
8.3.3不可抗力(如下文所定義)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三(3)個月,且雙方無法按照第9.2條(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條款達成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定義:“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雙方控制范圍的無法預見并且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的事件,該事件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地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政府行為和法律規定或者其適用發生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國際商務中通常認定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9.2不可抗力的后果
9.2.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9.2.2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并且在隨后的十五(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9.2.3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并且要盡一切合理的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降至最小。
第十條:保密
10.1本合同訂立前以及在本合同期間,一方(“披露方”)曾經或者可能不時向對方(“接受方”)披露該方的保密資料。在本合同期限內以及隨后5年間,接受方必須:
10.1.1對保密資料進行保密;
10.1.2不為除合同明確規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資料;
10.1.3除為履行其職責而確有必要知悉保密資料的該方雇員(或其關聯機構、該方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的雇員)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員須簽署書面保密合同,其中保密義務的嚴格程序不得低于本條的規定。
第十一條:違約違約救濟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外,如果一方(“違約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某項主要義務,則對方(“受損害方”)除享有有關法律賦予的權利外,還可選擇采取以下救濟措施:
11.1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說明違約的性質以及范圍,并且要求違約方在通知中規定的合理期限內自費予以補救;如果違約方未在該書面通知中規定的補救期內予以補救,則受損害方除可依第八條規定終止合同或訴諸法律,還可就違約引起的可以預見的直接損失提出索賠。
第十二條:法律與爭議解決
12.1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和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如果發生由本合同(或者違反、終止或者無效)引起或者與其相關的爭議、糾紛或者索賠(統稱“爭議”),雙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如果某一爭議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協商之日后15日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其他規定
13.1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在到期日之前一方授權代表至少提前三十(30)天發出書面通知,另一方沒有提出反對意見,則本合同期限續展一年。
13.2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認真審閱全部內容后簽字、蓋章生效。簽字蓋章后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者附件,不協議的補充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