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責任書(通用19篇)
家長責任書 篇1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為確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做到每個孩子高高興興到園,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師、孩子、家長共同的責任。根據上級的有關精神和我園的實際情況,特與幼兒、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責任
1、幼兒園要加強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安全制度,落實安全目標責任,加強對園舍、幼兒活動場地和其他公共設施的安全保衛工作,并在可預見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幼兒園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幼兒進行思想品德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衛生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并要求各班主任根據本班的實際情況,采取各項安全措施,確保幼兒在園安全。
3、各班主任、任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幼兒學習幼兒園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討論注意安全事項,經常了解、發現、查找不安全因素,加強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嚴格要求幼兒遵守幼兒園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條款,培養幼兒安全意識、自我防范和自救自護能力,力求保證幼兒在園的人身安全。
二、幼兒責任
1、幼兒應嚴格遵守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幼兒園、班主任提出的有關保證人身安全的各項要求,增強安全意識,不斷增強自救自護的能力,堅決不做任何傷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幼兒有特殊要求提前離園的,必須由家長向班主作請假,否則幼兒不能私自離園。
3、幼兒應該按時到園,參加幼兒園進行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教育活動,遵守交通規則,注意飲食衛生,不玩火,注意安全用電,不亂動教室內的取暖設備,切實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幼兒在園內要時刻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堅決不做危險的事情,上課期間除教師組織活動外,幼兒不準離開桌凳,不準在教室內亂串亂跳,未經老師允許不能隨便離位喝水、上廁所、扔垃圾等,下課時一定按老師要求排隊上廁所,不在廁所內打鬧、嬉戲,并按老師要求排隊回教室。
5、戶外活動時,幼兒要嚴格按活動要求,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活動。
6、幼兒本人或幼兒家長(監護人)有義務將幼兒的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況等情況明確告訴幼兒園,以便幼兒園針對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采取適當措施。
7、坐車幼兒必須遵守值班教師的安排,不能在路上打鬧、嬉戲,在老師的護送下安全上下車。
三、家長(監護人)責任
1、配合幼兒園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不讓幼兒攜帶危險物品到園(如剪刀、小刀、塑料玩具、火柴等)。
2、家長應了解幼兒園的作息時間,必須將幼兒親自送到教室,然后從教師手中接走幼兒,不能讓幼兒自己到園。
3、坐車幼兒家長要強調幼兒下車后立即到園,不能讓幼兒在路邊、或到其它地方玩耍,放學家長必須要到指定地點接幼兒,以免造成安全事故發生。
4、家長要做好幼兒不在園的安全保護工作,切實保護幼兒的人身安全。
四、其它
1、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幼兒園和幼兒家長(監護人)保存。
2、此安全責任書由班主任、幼兒和幼兒家長簽定,并在簽定之日起生效。
3、本責任書的內容簽字各方面要嚴格遵守,幼兒園與幼兒家長(監護人)要密切配合,切實把幼兒安全工作做好。
4、幼兒或家長違反以上條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幼兒園不承擔責任。
幼兒園簽字(章)
幼兒簽字:
家長簽字(章)
年月日
家長責任書 篇2
家長:
幼兒園是祖國的未來,家長的希望,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您將幼兒送到我園就是對我們工作的肯定,我園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制定了《幼兒安全管理制度》《幼兒接送制度》《幼兒衛生健康制度》等規章制度,為了使幼兒能在我園安全、健康、快樂的生活與學習。我園特與家長簽訂協議如下:
1、家長接送幼兒入園離園要文明有序,不得大聲喧嘩,要把孩子親自交到老師手中。請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幼兒入園離園(入園7:35-9:30夏季離園5:30秋季5:00)。請家長接送幼兒時,必須嚴格遵守接送制度。
2、有特殊情況需中途早接的,家長須事先和老師聯系,由老師將幼兒送到園門口,交到家長手中。
3、家長應在幼兒入園后及時與老師溝通幼兒的各種習慣、忌口及身體狀況,以便老師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幼兒在園如需喝藥,請家長給老師交代清幼兒喝藥時間及劑量。
4家長要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的培養與教育,禁止幼兒帶小刀、鐵釘、火柴、煙花炮竹、打火機、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禁止給幼兒戴項鏈、飾品、手鐲等,如自行丟失、受傷由家長自行負責。
5、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不吃冷飲,不能在外面小商店給幼兒買零食吃,如果幼兒自帶零食在我園吃時發生安全事故,其責任有家長自負。
6、家長應給幼兒勤剪指甲、勤洗頭、洗澡、勤換衣服,培養幼兒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8、聯系方式、家庭住址及接送人員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老師。幼兒的安全是幼兒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幼兒健康成長的前提,和諧教育教學環境要靠家長和幼兒園共同營造,希望家長朋友們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重視幼兒的安全,自覺遵守協議所列條款。謝謝您的合作與支持!
幼兒姓名:
幼兒家長:
電話:
幼兒班級:
班級老師:
電話:
年月日
家長責任書 篇3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并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抗震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為了學生的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后,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學生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范。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斗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注意活動安全,如外出活動須家長親自陪同,以防不測。
四、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里,確保安全。
五、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獨自一人下河游泳,如有需要,須有家長陪同指導,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守法,做好防火、防水,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七、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八、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九、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著裝醒目,并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周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后載有未滿12周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車或已報廢的車輛運載子女。
十、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請假獲準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一、教育學生不在鐵索橋上玩耍、嬉戲打鬧,小心過橋。不在懸崖峭壁上玩耍,不爬樹,不隨意采食山果和蘑菇。
為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
班主任簽字: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家長責任書 篇4
各位家長:
為了促進幼兒健康成長、維護幼兒園正常活動、確保校園安全穩定、推動幼兒園各項工作的健康發展,我們懇請全體幼兒家長樹立“安全第一”和“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我園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設身處地、以身作則,并及時加強對幼兒交通安全、游戲安全、活動安全、防火、防電、防綁架.防暴力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教育孩子有關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安全。
1、樹立對自己子女進行安全穩定教育的意識,明確自身所肩負的責任和義務,與學校和班主任齊抓共管,加強對自己孩子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意識教育,使自己的孩子,維護自身安全和學校的安全穩定。
2、經常與班主任聯系,溝通孩子在園內外的各種情況,了解、掌握影響自己孩子安全和健康成長的各種因素,對孩子在園外所發生的各種問題和突發事件要及時、妥善處理,并盡快通知班主任和學校領導,發現孩子在園外出現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
3、經常了解和觀察孩子攜帶的非學習用品,尤其是收管好刀具和銳鈍器具,以防孩子不安全因素的發生。
4、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特別是傳染病、遺傳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范。
5、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盡量在家,如要外出的活動,要有家長陪同,詳細指導活動以防不測。
6、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使用有關電器設備,了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里,確保安全。
7、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獨自一人或同學結伴下河、下漁池游泳。保證子女夏季中午的午休時間,學生不允許提前進校。下午放學后教育孩子及時回家。
8、 坐車的幼兒家長要按時接送孩子,以確保孩子的安全。
為了您的孩子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
營幼兒園:
家長簽名
家長責任書 篇5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會第12號《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國家教委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強對學生安全保護工作,增強教師安全防范意識,特對我校全體教師明確以下責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教師組織學生參與教育教學活動或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
(二)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教師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三)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病,或者受到傷害,教師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四)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五)教師在崗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六)班主任教師發現學生擅自離校,但未及時告知學生監護人的。
(七)教師無視學校規定,擅自在校外補課造成學生傷害的。
(八)任課教師在上課期間及課后十分鐘,擅自離崗的。
(九)班主任應加強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中毒的教育,未盡到教育職責的。
(十)學校安全管理人員擅自離崗,未盡管理職責的。
(十一)教師有辱學生人格,傷害學生自尊心造成嚴重后果的。 (十二)其它方式,因教師自身行為,造成學生傷害的。
甲方(教師):
乙方(學校):
家長責任書 篇6
尊敬的家長:
您好!按中山市教體局文件要求,20__年學生寒假放假時間為:1月19日至2月17日,2月18日為開學時間。放假期間,請家長履行監護人的職責,加強子女安全教育,引導子女合理安排時間,督促小孩做到以下六點要求:
一、注意交通安全
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翻越隔離欄。行走或騎車時不看手機、不聽音樂。不在車輛盲區內玩耍打鬧。未滿12周歲不騎自行車,不坐副駕駛座位,乘車系好安全帶,自覺遵守公交車乘車規范。
二、提高防范意識
嚴禁小孩進入不良網站、社交聊天群,防范低溫災害天氣。教育小孩不燃放煙花炮竹,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進行活動。
三、關注居家安全
不在飄窗或陽臺上玩耍。不用濕手或濕布觸碰家用電器。不給陌生人開門。不往窗外拋物。規范使用燃氣設備并注意開窗通風。發現火情,及時撥打119。
四、注意娛樂安全
孩子外出要知會家長,不去網吧、酒吧以及歌舞娛樂場所。不沉迷網絡和電子游戲。不玩渲染暴力等不健康網絡游戲。慎交網友,不與陌生網友見面,防范電信、網絡詐騙。不在工地、軌道、高壓線等危險區域玩耍。遠離擁擠場所,避免擁擠踩。
五、重視旅行安全
不去尚未開放的景點旅游。選擇正規、信譽好的旅行社旅游,并簽訂旅游合同、購買相關保險。學習、掌握車輛、輪船、飛機突發意外的自我保護知識和處置常識。入住酒店時,及時了解消防逃生通道,索取酒店聯系卡。不在設有危險標志處停留,不在禁拍處拍照、攝影。了解并尊重旅游地風俗、禁忌。
六、加強心理安全
加強孩子的思想教育和價值觀正確引領。關注孩子使用手機、朋友圈、B站、抖音、網絡貸等情況,密切關注孩子的動向,掌握孩子的思想或行動現狀與動態,杜絕校園欺凌事件發生,抵御和防范非法宗教思想的滲透。
家長責任書 篇7
為切實加強幼兒園幼兒校車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本園接送車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校車接送教師安全責任書:
一、校車照管員應主動配合司機按照“先接遠再接近”“先送近再送遠”的原則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接送路線及接送時間,按遠近編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時要本著“服務幼兒,安全幼兒上下學,方便家長”的宗旨,認真負責、細心穩定、熱愛幼兒,尊重家長。
三、遵守幼兒園校車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接送過程每個環節的安全,要做到:
1、嚴格執行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并認真履行。負責做好幼兒上、下車安全及與家長的交接工作。
2、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制度,如果家長沒有按時到指定地點接送幼兒,不得擅自將孩子放下車或讓熟人順便帶走,而應帶孩子返園,并與班級老師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時通知家長。
3、嚴格做好交接工作。對班級教師、家長的有關通知或口信盡量做到傳遞無誤。每天出車前要自己清點幼兒人數或接送卡。下車前要檢查車內有無漏下的幼兒,車窗有無關閉好,確保接送工作無誤。
4、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乘車意識,做到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車內行走、打鬧,確保乘車安全。
四、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五、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責任人(簽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家長責任書 篇8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情系萬家。夏季,氣溫炎熱,中小學生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加之降雨量劇增,各種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平頻率增高。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防自然災害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汛期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和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學生到校后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有事外出者,必須電話告知家長,經家長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隨時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要全部承擔學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責任。
九、家長要對孩子進行防自然災害安全知識教育,內容包括(防山體滑坡、防泥石流、防塌方、防滾石、防雷擊)等。
十、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一式一份,學生、家長簽字后,由學校統一收存。
立狀單位:仁懷市城北中學
履狀人
學生(簽字): 班級:
家長(簽字):
20 年 月 日
家長責任書 篇9
家長同志: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進行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學校應經常對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進行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3、學校對在校生病及發生意外或者不按學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學生,及時通知家長。
二、家長方面
1、做好與學校的聯系和溝通,請將聯系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系,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托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禁止讓學生操作機械化電氣化農具,禁止讓學生駕駛機動車輛。乘坐農用三輪車或無證照車輛。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禁止在野外燒荒,林區生火。禁止私拆家用電器,拆解電源開關。禁止雷雨天在野外逗留,在溝渠塘壩崖畔玩耍,禁止采食不了解的花草。
5、夏天將至,教育學生不到溝渠、塘壩、水井、崖畔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后要及時回家,不到建筑工地或路上玩耍,不單獨外出遠行。
6、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在外游蕩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責任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8、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學校護送路段之外放學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X小學 班主任簽名: 20xx年8月25日
家長責任書 篇10
夏季,氣溫炎熱,少年兒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 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協助學校加強對學生暑假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劃水,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到校園后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并且時刻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要全部承擔學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責任。
九、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后,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級 班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中心初中
家長責任書 篇11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接送車所有人、駕駛員履行下列責任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超員超速,按規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護人,杜絕幼兒、小學生失管現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系家長;對未聯系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二、家長履行下列責任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 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 駕駛員(簽名):
家長責任書 篇12
尊敬的家長:
本學期大班幼兒于6月27日正式離園。
為了深入貫徹上級有關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強學園與家長的聯系,確保幼兒的安全,保護好貴子女的健康成長。時值暑假來臨,敬請家長們配合學園督促管理好貴子女的假期安全。如遇到生命財產安全受到不法傷害,應及時向派出所報案,避免不必要的損失。除此之外,各位家長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引導孩子遵守暑假期間安全問題“八不準”。
1、不準在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地段、橋梁等游玩、逗留。
2、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樓房欄桿、不翻越圍墻,不到樓頂嬉鬧。
3、不準私自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尤其不獨自到水邊玩耍。
4、不隨便接觸電源、帶電開關和電器。不進行不安全的游戲,如:拋石頭、土粒、雜物;拿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戲打。
5、不準未告知家長私自外出,防止被綁架、拐騙和走失。最好不獨自一人在家中,卻無人照顧,可報名參加學園開設的暑假班(暑假班時間:7月1日——8月27日)
6、不準長時間看電視,注意科學用眼,保護視力,每天適當安排學習和游戲時間。
7、不準隨便食用過期和霉爛的食物,少吃零食,少喝飲料等。
8、不準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騎自行車上路;不在馬路上嬉戲、追逐和玩耍。
二、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擔負著教育孩子健康成長的義務和職責,應注意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的榜樣作用和潛移默化教育,要經常與孩子進行情感溝通,時常與孩子交談,了解孩子的所思、所想,尊重孩子,及時進行啟發、引導和教育。
三、暑假期間,帶您的孩子參加有益的活動。如:觀賞家鄉的名勝古跡、人文景觀、聽音樂、逛書店、家鄉的民俗節日活動等,增長孩子見識、陶冶情操、開闊視野、培養困惑,可來電和學園的值班教師聯系,我們將盡可能的給您提供幫助。
四、6、7月份是手足口病的高發期,請家長要注意孩子的個人衛生、飲食衛生及家庭的衛生,切忌出入人口密集的場所,吃不衛生、變質或是未煮熟的食品。如果有發現孩子有什么異常情況,請到正規的醫院進行診治,確保孩子的健康。
五、請家長簽領到這份安全責任書后要認真閱讀并給予配合,暑假期間家長應確實起到監護人的職責,如孩子在假期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家長負責。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長責任書 篇13
尊敬的家長:
寒假來臨,為了保證學生在假期中的安全,讓學生度過一個歡樂、愉快、安全的假期。依據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責任書:
1、寒假期間小學學生不進清真寺學習經文、參與各種宗教活動。
2、寒假中學生要加強防火、防盜、防中毒等。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強“三防”意識。學生不準隨身攜帶任何尖銳物、易燃、易爆物品。
3、寒假期間學生按時完成教師布置的各科作業,每天堅持溫習功課,在家幫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
4、寒假期間,學生要有安全意識,嚴禁在馬路上溜冰玩耍,避免發生意外。如果發生意外,責任有學生家長及監護人自負。
5、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自行車外出,教育孩子走親訪友必須由家長帶領,不隨便和陌生人說話、不要接受陌生人的東西。外出、歸來及時向家長匯報。
6、學生定期返校,聽從學校的各項安排,完成學校布置的任務。
以上幾點,希望各位家長認真監督落實。
最后祝全家身體健康,家庭幸福!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長責任書 篇14
根據上級文件,經學校研究決定,與各班班主任、副班主任簽訂《學校防溺水工作目標責任狀》。責任狀如下:
盤溪鎮第一小學必須嚴格履行對學校班級的管理,并依法管理、依法治校。各班級在盤溪鎮第一小學的管理下開展好《學校防溺水工作目標責任狀》的相關條款,采取各種形式的宣傳教育途徑,積極開展好學校防溺水事故的發生,確保社會穩定、學校穩定,保證學生健康成長。
條款如下:
1、結合夏季時段,夏季學期開展專項防溺水安全教育課不少于10節,讓學生學習掌握防溺水知識和技能;開展防溺水主題教育活動,展開全校師生、家長防溺水工作會議,提高學生家長防溺水安全教育的意識。
2、開家長會,通報全國近期發生的中小學生溺水事故,告知家長必須承擔起監護人的職責。
3、結合盤溪夏季天氣的特點,印發《預防溺水告家長學生書》。
4、凡新生入學實行與家長簽訂學生《防溺水承諾書》。
5、開展全班學生家訪活動,特別要針對留守兒童和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生,引導、幫助其家長和監護人承擔好教育子女的責任和義務,確保不發生學生因缺乏監管出現的溺水事故。
盤溪鎮第一小學 年級 班 班主任: 副班主任: 責任人:馬紹祥
20xx年6月2日
家長責任書 篇15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范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和諧發展,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責任書:
1、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了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2、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并妥善處理。
3、任課教師上課要及時檢查學生數,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當日的值日領導,并妥善處理。
4、在實驗課、活動課、體育課教學中,任課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于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5、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并向學校匯報。
6、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后,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7、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準,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8、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教師個人各執一份。
家長責任書 篇16
甲方:幼兒園
乙方:幼兒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讓孩子安全健康成長是我們的共同心愿。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社會都要關心孩子重視孩子的安全工作,樹立“教育安全重于泰山,師幼生命健康高于一切”的觀念。幼兒的安全是幼兒園和家長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為了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落實安全措施,家長需要與園方簽訂“安全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條款。
一、家長要親自接送幼兒,如果委托他人接幼兒,要在早上送孩子時與班上老師交代清楚,留條并接送卡轉交給臨時接送人,晚上 接孩子時帶同樣的條子及接送卡方可接走幼兒。
二、家長要嚴格遵守幼兒園制定的出入口管理制度,嚴格要求去做。
三、家長要在早上7:30 分----8:00 前按時送幼兒來園,要親自將幼兒送到教師手中,若您送的較早,請交予值班保安或值早班教師手中。下午4:30----5:30 接幼兒(6:00 以后開設延點班)。
四、 晚上家長從老師手中接幼兒后要看管好幼兒直接到離園,不要再讓幼兒在操場玩耍、逗留、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五、 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品入園,如:項鏈、扣子、別針、小顆粒、零食等,避免不必要的危險發生。
六、 給幼兒穿大小合適的輕便鞋(布鞋或球鞋和便于活動的衣服,避免幼兒活動中因服裝、鞋不合適,發生摔傷、磕傷現象)
七、 請協助幼兒安全教育:自我保護,玩具的正確玩法,良好行為規范等。
八、 晚間當幼兒離園時,為了避免陌生人利用此間作案及人員擁擠造成不安全隱患,請不要帶幼兒在幼兒園停留,聽到廣播立即離 園,幼兒園不再負責幼兒管理。
九、 請您在帶幼兒外出時遵守交通法規,用您的模范行為讓孩子養成好習慣。
十、 如您為孩子帶藥來園時,請您按要求填好服藥條(幼兒姓 名、班級、吃藥時間、劑量、藥名、服法)一并親自交到保健醫生或 本班教師手中。若無服藥或服藥內容不清,教師將不能為孩子服用。
十一、本責任書供本園使用。
本責任書自家長簽字、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后在責任期內生效。 本責任書供園內留檔存查,請家長簽完字后交與本班老師,解釋權歸本園所有。
幼兒園(蓋章) 家長(簽名)
日期: 日期:
家長責任書 篇17
為了確保幼兒的在園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的處理辦法》和市、區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園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的具體要求,構建安全,健康,和諧校園,特制定《家園安全責任書》。
一、幼兒園安全責任
1、幼兒園成立安全小組,建立健全各種安全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安全預警機制,使幼兒園安全工作制度化,安全教育經常化,安全管理規范化。
2、幼兒園要為幼兒提供,安全衛生的教學,生活及活動場所,并保證園內教學和生活等設施符合國家的標準和安全要求。
3、嚴格執行IC卡接送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每節課之前幼兒清查制度,避免幼兒發生意外。
4、幼兒出入教室,上下樓梯時要有老師看護,做到不擁擠,不打鬧。
5、幼兒園要經常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使幼兒掌握一定的自救自護和逃生知識。
6、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尊重愛護幼兒,嚴禁虐待,歧視,體罰,變相體罰,偏愛,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7、接送車輛要符合安全要求,按期辦理審驗手續做到三證齊全,嚴禁酒后駕車,不開快車,不搶道,定期檢查車輛。
8、嚴格門衛制度,建立外來客人預約制,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幼兒園,幼兒入園后立即關好大門,無特殊情況謝絕探視。
二、家長安全要求
1、家長應在孩子入園后將孩子的一切相關信息與老師進行溝通,不得隱瞞任何關于孩子健康問題的情況,如孩子有癲癇、高熱驚厥、心臟病,過敏史等特殊病情必須如實告知帶班教師。
2、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教育,如:在園幼兒之間友好相處,不打人、罵人、不做危險游戲等。
3、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家長應經常檢查幼兒身上的不安全物品,幼兒在園不得佩戴玉器、金器等飾品,如家長堅持戴,必須寫一份書面協議交給幼兒園,如以此引起的后果家長自負。
4、無特殊原因,幼兒一律應在本園規定的時間入園、離園,幼兒在入園、離園時,家長應與當班教師當面交接,家長不得隨意委托他人接送幼兒,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接送幼兒,更不能讓幼兒獨自入園、離園,嚴格執行幼兒園接送卡制度,否則,后果自負。
5、為了便于幼兒園管理,家長中途不得來園探視及接走幼兒,如有特殊情況,家長必須事先和老師聯系,并在門衛保安處填寫接走登記卡。
6、家長接完幼兒離班后,在園游玩時應負起保護幼兒安全的責任。
7、家長通訊聯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如有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三、責任時限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幼兒園,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到幼兒離園終止。
中華小區幼兒園(蓋章)
幼兒姓名:
電話:
家長簽字:
教師:
聯系電話:
年月日
家長責任書 篇18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寒假將至,春節即臨,希望您真正履行自己的安全監管責任,讓孩子過一個快樂、健康、文明、平安的假期,在此簽訂本責任書。
1.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一切從孩子的安全出發,以防為主,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提醒子女出行時應注意交通安全, 嚴守交通法規。
3.教育孩子不到水塘、溝渠的冰上玩耍;不要讓孩子私自或結伴外出。
4.教育孩子注意公共衛生和個人衛生,講究健康飲食,不暴飲暴食,注意保暖,防止各種疾病的發生。
5.冬季是火災的多發季節,請教育孩子不玩火,不帶火種;教給孩子防火,防煤氣中毒,防觸電,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識與自救方法,培養孩子的安全意識和能力.
6.不燃放煙花爆竹,觀看時必須由家長陪同,并在安全距離之外。
7.幼兒家長是幼兒的法定監護人,要對幼兒寒假離園期間安全進行全面監護,若家長疏于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和監督,在假期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家長和幼兒承擔,幼兒園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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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月__日
家長責任書 篇19
尊敬的學生家長:
為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學校與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確保學生在校期間正常地學習,健康地成長,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管。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并簽定《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
一、溫馨提醒同學和家長:
1、保管好自己的東西,請勿輕信他人,謹防受騙,愛護公物,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2、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反映,不要私自解決問題。
3、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上、放學途中不攔車、不追車、不爬車。
4、禁止使用、收藏、攜帶危險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學生在監護人不知的情況下在校外吃宿,校園內禁止追逐打鬧、聚眾喧嘩、惹事生非。
5、學生應穿學生裝或運動裝上學,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學。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離校、不假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后、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品發生飲食安全事故。
3、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實驗等,均要在教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學生未按照教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生翻越或推拉圍墻、欄桿、門窗,私自進入禁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因騎摩托車、駕駛機動車輛或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無證無照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發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家長應如實向學校說明,如因未如實告之學校而發生突發安全事故的。
三、學生家長安全職責
1、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平時不與陌生人或社會不良青年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或沾染不良習氣;教育子女不吸煙,不飲酒,教育子女不進游戲機室;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吃“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范。
3、父母應教育子女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學校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承擔一切責任。
4、父母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銷假,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5、要教育子女及時回家、準時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否則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教育子女離校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活動安全,有外出活動須告知家長或有家長親自陪同,詳細指導活動的過程以防不測,確保學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盜、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教育,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購買學平險。
8、家長有責任、有義務接送子女上、放學,特別是小學低年級的學生(1-3年級)。上學時家長必須把子女送到學校,放學時家長必須到學校指定的地點接學生。日常學生上學、放學、節假日住校生離校返校,家長不愿接送的必須向學校遞交自愿承諾承擔學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的申請書,學校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班主任、值周教師要做好學生離校、返校登記工作,離校后、返校前的學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學生,在行課期間請假。學生家長(監護人)必須寫請假條,注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簽字(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簽字,做好記錄記載,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特殊情況請假,如:電話請假,班主任記錄好通話記錄,要求學生家長事后補請假條,并將學生情況及時通知給值周教師做登記。
10、寄宿制學生,在住校、行課期間請假。
(1)區鄉學校家長必須向學校提供鄉(鎮)黨委政府出據的請假證明,注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2)城區學校學生由家長(監護人)寫請假條(注明請假事由,請假時間,銷假返校時間),交班主任(必須強調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師、寄宿制學生管理員簽字,做好登記。接送學生家長(家長或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必須簽字(按手印)。
11、家長、監護人、家長(監護人)指定的親戚朋友(年滿18周歲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學校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我保護能力提高防范能力;關心、愛護學生,發現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學生如出現未按時到校、擅自離校、生病等異常情況,及時與家長聯系。
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時間為一年(20xx年8月24日—20xx年8月23日)
家長(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學生簽字:__________
年級: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學校(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