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活動個人安全責任自負協議(精選3篇)
戶外活動個人安全責任自負協議 篇1
戶外活動個人安全責任自負協議
參加活動人員:
身份證號:
本協議簽署各方經平等自愿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本次戶外活動本著放松心情、親近自然、無任何商業目的、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 但戶外活動有風險,參加者應有必要的風險意識。
第2條 本協議為參加活動的人員必須簽署的文本,簽字人必須簽寫本人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簽字者意味著接受并承擔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不簽者意味著放棄參加此次活動的權利。凡參加這次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知道并同意該免責聲明。參加人簽名后,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曉并同意。
第3條 參加本次活動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循道德和社會公德規范,必須是環境保護主義者,并應該具備以人為本、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和助人為樂的良好品質。
第4條 參加本次活動人員應保證自己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18周歲以上)。
第5條 參加活動者在此次活動期間的個體人身安全責任自負。鼓勵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活動中一旦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人身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參加活動的成員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6條 本次活動召集人、組織者對參加本次活動者的人身安全不負有民事及相關連帶責任。
第7條 本次活動時間: 年 月 日(上午 :00至下午 :00)
我已經認真閱讀并同意上述條款,特別是其中的責任自負條款。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參加本次活動者簽字:
身份證號:
附件:本人聲明
本人自愿結伴參加 年 月 日的 活動,并鄭重聲明如下:
1.本人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保障義務。
2.本人已閱讀《戶外活動個人安全責任自負協議》,已熟知并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與活動安排,充分了解戶外活動的潛在風險,愿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
3.本人同意本次活動系結伴而行,所有活動參加者之間均不成立任何具有合同性質的法律關系。活動召集人、領隊不對其他活動參加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任何注意和保障義務。
4.本人在活動過程中將根據自身身體狀況獨立判斷行動風險以保障自身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任何活動參加者包括活動召集人、領隊的影響,并有權隨時中途退出活動。
5.本人在活動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因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向加害人索賠。本人同意,如有損害結果發生,活動召集人、領隊對于活動的任何建議均不構成對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本人也不得要求上述人員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本人同意,在活動過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同車搭乘者認可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范圍內接受賠償,放棄向該車主人或司機索賠的權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動參加者。
7.本人同意,如遇可能損害本人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所有活動參加者均擁有自救的權利,但不負有救助他人的義務。所有的救助行為都是基于完成自救基礎之上的見義勇為或道義上的責任,并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8.本免責聲明必須由參加者自己簽名并告知家屬。
9.本協議為不可撤銷聲明,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參加本次活動者簽字:
序號: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戶外活動個人安全責任自負協議 篇2
第一條
本次戶外活動本著放松心情、親近自然、無任何商業目的、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但戶外活動有風險,參加者應有必要的風險意識。
第二條
本協議書為強制性必簽文本,簽字人必須簽寫本人真實姓名。簽字者意味著接受并承擔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不簽者意味著放棄參加此次活動的權利。凡參加這次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知道并同意該免責聲明。參加人簽名后,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曉并同意。
第三條
參加本次活動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循道德和社會公德規范,必須是環境保護主義者,并應該具備以人為本、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和助人為樂的良好品質。
第四條
參加本次活動的未成年人員需要通過監護人的同意,并且需要監護人陪同一起活動。
第五條
參加活動者在此次活動期間的個體人身安全責任自負。鼓勵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活動中一旦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人身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參加活動的成員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
本次活動召集人、組織者對參加本次活動者的人身安全不負有民事及相關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次活動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我已經認真閱讀上述條款,并且同意。
參加本次活動者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外活動個人安全責任自負協議 篇3
本活動是以安全、環保、自助、自律、平等、節約為宗旨的自發性戶外活動和驢友聚會,以非商業自助性質的旅游為目的。
加入聚會的資格:
1、參加人須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整獨立的行為能力(年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須有監護人帶領或監護人同意且簽署此協議)。
2、認同并擁護活動的宗旨及戶外結伴騎行免責協議和免責協議書。
3、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財務管理:
1、支出奉行aa制的原則。
2、集體活動(交通、住宿、就餐等)統一支出(aa制分攤)小朋友半費或全費(視大小而定)。
4、財務人員由召集者、或其他大家認可的成員擔任。
5、財務人員有責任在活動結束后公布明細。
6、個人所帶物品請個人好好保管,遺失自負與財務人員無關。
召集者的權利:
1、安排聚會地點和時間2、根據安排限制參加活動的最多人數3、出于安全原因控制參加活動的男女性別比例4、出于安全原因勸阻不適合的人員參加該次活動5、要求參加活動的人員自己準備裝備
6、在活動中根據天氣、隊員狀態修改活動計劃
7、要求隊員在活動過程中聽從安排。
召集者的義務:
1、根據報名先后接納參加活動的人員(不適合活動的除外)
2、在活動過程中提醒大家注意環保
3、對于因活動所需要而搜集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的保密,所有信息僅用于該次活動
4、依據費用aa制的原則舉辦活動。
參加者的權利:
1、選擇活動
2、在活動之后對活動情況進行評論
3、了解活動的費用情況。
4、在活動中可提出活動建議。
參加者的義務:
1、在活動中聽從召集者的安排
2、在活動中注意環保
3、在需要的時候協助召集者做好輔助工作(帳務、收尾等)
4、在活動中相互協助,保證活動的安全和順利開展
5、準時到達集合地開始活動
6、在活動后保密你所知的其他人員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性別、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等)。
免責條款
1、本活動屬于非贏利性質自助出行活動,當由于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
團隊的任何一名隊員都應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活動,活動發起者和組織者亦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2、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后果,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
3、代他人報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組織者、領隊同樣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由于現在沒有與戶外活動相應的保險,活動組織者也沒有義務代為購買保險我們不是旅行社,所以也不能購買旅行保險,所以建議大家自行購買商業的人身旅行意外保險
5、我們參加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同時知道并同意該免責聲明。
參加人簽名后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則后果由參加者自負
6、自駕車活動期間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同車搭乘者認可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范圍內接受賠償,不再另行向該車主人或司機索賠
7、在參加涉水的活動時,參加者必須事先明確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讓組織者和同行人知道不會游泳者必須自行攜帶救生工具并不得單獨在水邊游玩,如無申明者視作能游泳責任自負
8、該免責聲明必須參加者自己認真閱讀認可,代為報名者視作已溝通并被授權,否則代報名者承擔后果
9、如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則不在此免責范圍內,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所有參加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盡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
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并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11、自駕游一切活動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于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安全風險及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搭車人自愿放棄向本車輛所有權人或者駕駛員索取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
考慮到自駕游有一定的危險性,強烈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12、該免責聲明目的是為活動發起人組織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確自駕游活動的風險,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讓自駕游活動更安全更快樂。
注:謝絕團隊精神缺乏的人參加我們組織的騎友活動!!!
協議人: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