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道路汽車運輸合同(精選3篇)
貨物道路汽車運輸合同 篇1
合同編號:簽訂地點:
托運方(甲方):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承運方(乙方):詳細地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誠實守信、公平的原則,經過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道路汽車運輸,貨物的具體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運輸目的地、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在當次運輸活動中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辦理貨物運輸,應當向乙方準備表明收貨人的名稱或姓名,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輸目的地、收貨人、運輸期限等有關的基本情況。
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行業交易通用的包裝方式對貨物進行包裝,國家沒有統一包裝標準或行業沒有通用的包裝標準的,應采取足以保護貨物,滿足安全運輸要求的包裝方式。否則,乙方可以拒絕運輸。甲方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貨物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規定對貨物妥善包裝,制作危險貨物標志和標簽,并向乙方提交有關危險貨物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甲方托運其他物品,如易碎,禁止倒放等物品應在包裝上明確標識,以便于裝卸和運輸。
3、甲方托運的貨物應當與申明的貨物名稱、規格、型號、價值、性質、數量相一致。
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或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辦理限運,憑證運輸手續的,甲方應當辦理完畢的相關手續交乙方查驗。
4、付款方式:銀行承兌匯票或轉賬支票。
5、貨物托運后,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終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目的地或收貨人,但應當承擔因此作為給乙方增加的實際費用。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托運的貨物進行清點、核實、確認,并安排與托運貨物性質,數量相適應的運輸車輛。
2、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3、負責承運貨物的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向甲方收取運雜費。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時交清規定的各種運雜費,乙方對其所托運的貨物有與運雜費價值相當的留置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與甲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收取保管費,對于超過30天仍無法交付的貨物,乙方應通知甲方取回所托貨物,逾期不取的,乙方可將所托貨物提存或按當前市場價處理(僅限鮮活易腐、爛產品)。
5、為了降低貨物運輸風險,乙方應為托運的貨物辦理保險(保價)手續。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雙方簽訂的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制作交貨憑證并由收貨人簽字,作為完成運單所載運輸工作的證明,乙方持交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憑乙方所提供的交貨憑證,在確認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后,憑運輸發票在每月25號前付清當月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負責向甲方貨損及追享貨損產生的經濟損失做出全額賠償。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和收貨人并向甲方提供相關書目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因申報不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費用承擔人不支付合同約定的費用,保管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的,乙方對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乙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乙方應按照托運貨物運費的10%承擔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2、貨物運輸到目的地后,乙方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及時提貨。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運輸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或按托運貨物總價值的%承擔違約責任。但在符合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甲方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將貨物錯運目的地或錯交收貨人,應糾正錯誤,并承擔糾正錯誤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如果貨物逾期運達,或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運輸費用10%的違約金賠付甲方,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費和收貨方的索賠費用。
5、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于乙方責任的,先由乙方賠償,再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方追償。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乙方可以留置貨物并及時告知甲方。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進一步協商,補充條款。
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合同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貨物道路汽車運輸合同 篇2
江蘇江中集團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以下稱為甲方)
以下稱為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責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雙方特簽定如下安全合同:
1、 乙方必須安全地將職工及行李從徐州運輸到禁止帶客上車。
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加強運輸過程的管理,有秩序的安排職工上車,并安排就坐。
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查驗職工行李中的公物和危險品。
4、職工從上車到終點下車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5、運費每位價格肆拾元(其他所有費用:路橋費、油費等由乙方負責)。
6、年日點到名。
7、付款方式:工人送到后,再到徐州時現金結清,如因
甲方沒有安排工人坐滿車,按滿員結算。
8、 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江蘇江中集團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經辦人: 電話:
乙 方: 電話:
20xx
年 1 月 日
貨物道路汽車運輸合同 篇3
托運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裝貨地點_________發貨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卸貨地點_________收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啟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運到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
貨物名稱:
包裝形式:
件數:
價值:
運費:
運費結算方式:
托運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
承運人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
收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
簽約地: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本運單經承運方和托運方簽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托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界限適用于《民法典》及以下有關規定。
一、托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指定地點;
2、按照約定形式對螃蟹進行包裝,并支付運輸費用。
二、承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托運方按照螃蟹運輸的約定對螃蟹進行包裝并送到裝貨地點。
2、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并及時通知收貨人憑有效證件提取螃蟹。
收貨人未及時提取螃蟹的,須及時通知托運人。
三、違約責任。
1、托運方責任:由于托運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貨人在接到承運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時提取螃蟹造成的損失由托運方承擔;
2、承運方責任: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遇有大霧天可合理延遲)、或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托運方螃蟹損失的,承運方應賠償托運方的實際損失(按簽約當日的收購價)并退還運輸費用。
3、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其它約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承運人證明螃蟹短少、毀損、死亡、滅失、運輸時間延遲,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閉不能按時履約;
3、托運方、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五、生效條件:
托運方、承運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報合同指導站備案。
六、糾紛處理辦法: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書面向合同指導站申請調解或向____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