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承運協議(精選5篇)
貨物承運協議 篇1
發貨人:
托運人:
(一)鐵路貨運合同主要條款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鐵路承運人根據托運人的要求,按期將托運人的貨物運至目的站,交與收貨人的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主要條款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大宗物資或整車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托運人和收貨人名稱,名稱要寫全稱,要寫詳細的地點和聯系電話;發站和到站;貨物名稱;貨物重量;車種和車數;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零擔貨物用貨物運單代替合同,貨物運單應載明以下內容:托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貨物名稱;貨物包裝、標志;貨物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承擔日期;運到期限;運輸費用;貨車類型和車號;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二)鐵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基本義務
1.托運人的基本義務
按照合同的約定時間和要求向鐵路承運人提供運輸的貨物。
對運輸貨物進行包裝,以適應運輸安全的需要。鐵路承運人有權要求托運人改善貨物的不良包裝,如果托運人拒絕改善,或者改善后仍然不符合國家有關運輸包裝規定要求的,鐵路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如實申報貨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質。這是托運人的基本義務之一。危險品貨物必須按照危險品的規定運輸;鮮活貨物要按照鮮活貨物的規定運輸。以免造成鐵路運輸事故。
按規定憑證運輸的貨物必須出示有關證件。
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如果是保價運輸的,必須申報價格,并按保價運輸支付保價費。
2.承運人的基本義務
認真清點托運人提供的貨物,在與貨物運單核對無誤后,即可簽認。鐵路承運人一旦簽認,承運手續即行完成。
提供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以保證即時運輸。
由托運人裝車的貨物,要負責將車輛送到裝車地點。鐵路承運人應當指導特殊貨物的裝車,并辦理車輛交接手續。
及時通知收貨人到站領取貨物,并將貨物交付收貨人。
發現多收托運費要退還托運人或收貨人
3.收貨人的基本義務
及時到車站領取貨物,逾期領取要承擔保管費。
補交托運人未交的運費以及運輸途中發生的墊付費用。
規定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要及時組織卸車。卸貨完畢后,將貨車清掃干凈并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洗刷消毒。
(三)簽訂鐵路運輸合同條款應注意的問題
1.正確選擇鐵路貨物運輸方式
鐵路貨物運輸方式分為整車、零擔和集裝箱。一批貨物的重量、體積或形狀要用一輛以上貨車運輸的,應按整車托運;不夠整車的,按零擔托運;符裝箱運輸條件的,可以按集裝箱托運。按零擔托運的貨物,一件體積最小不得小于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過3件。
零擔托運、集裝箱運輸,貨物快速運輸都應按照相應的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辦理。
2.鐵路貨物運輸的一批托運要求
按一批托運的貨物,必須是托運人、收貨人、發站、到站和裝卸地點相同(整車分卸貨物除外)。整車貨物每車為一批,跨裝、爬裝及使用游車的貨物,每一車為一批。準、米軌間直通運輸的整車貨物,一批的重量和體積應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質重貨物重量為3、5、6噸(不適用貨車增載的規定);二是,輕浮貨物體積為6、95、115立方米。
零擔貨物或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以每張貨物運單為一批。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每批必須是同一箱型。下列貨物不得按一批托運:危險貨物與非危險貨物(另有規定的除外);易腐貨物與非易腐貨物;投保運輸與未投保運輸;性質不同不能混裝運輸的貨物;運輸條件不同的貨物。
3.要車計劃的提出
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長期限簽訂整車大宗物資運輸合同的,須同時提出月度要車計劃表,其他整車貨物可用月度要車計劃作為運輸合同,交運貨物時還須向承運人遞交貨物運單。
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的編制按《鐵路月度貨物運輸計劃編制辦法》的規定辦理。
4.貨物的托運
貨物的托運是簽訂合同的重要階段。托運人向承運人交運貨物應向車站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一份。使用機械冷藏車運輸的貨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貨人可以數批合提一份運單。整車分卸貨物,除提出基本貨物運單一份外,每一分卸站應另增加分卸貨物運單兩份(分卸站、收貨人各一份)。
貨物運單的填寫,按《貨物運單和貨票填制辦法》的規定辦理。
托運人按一批托運的貨物品名過多,不能在運單內逐一填記或托運搬家貨物以及同一包裝內有兩種以上的貨物,須提出物品清單一式三份。一份由發站存查;一份隨同運輸票據遞交到站;一份退還托運人。除個人托運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單內容的其他單據代替物品清單。
托運人對其在貨物運單和物品清單內所填記事項的真實性應負完全責任。匿報、借報貨物品名、重量時還應按照規定支付違約金。
5.運輸保險和保價運輸
托運人在托運每件價值在7元以上的貨物、每件價值在5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和不是上述限額的貨物時,可投保貨物運輸險。
托運人托運不屬于國家定價的貨物或個人托運的在貨物運單上不明確填寫貨物具體名稱的貨物(如搬家貨物、行李),分為聲明價格和不聲明價格兩種,由托運人決定按哪種方式運輸,并在貨物運單托運人記載事項欄內注明。
個人托運貨物按《個人物品運輸辦法》規定辦理。按聲明價格運輸的貨物,鐵路部門核收保價費。
6.貨物的運輸包裝與標記(貨簽)
托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質量、運輸距離、運輸種類、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使用符合運輸要求、便于裝卸和保證貨物安全的運輸包裝。按國家包裝標準或部頒包裝標準(專業標準)進行包裝。對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車站應與托運人共同研究制定貨物運輸包裝暫行標準,共同執行。
托運人托運零擔貨物,應在每件貨物上標明清晰明顯的標記(貨簽)。用堅韌材料制作標記,在每件貨物兩端各粘貼或釘固一個,包裝不適宜粘貼或釘固的,可使用拴掛的辦法。不適宜用紙制標記的貨物,應使用油漆在貨件上書寫標記或用金屬、木質、布、塑料板等材料制成的標記。
對于托運行李,搬家貨物的,除使用上述標記外,還應在貨物包裝內部放置標記(貨簽)。
托運人應根據貨物性質,按照國家標準,在貨物包裝上做好包裝儲運圖示標志。貨件上與本批貨物無關的運輸標記和包裝儲運圖示標志,必須撤除或抹消。
7.鐵路運輸貨物的數量確定
鐵路運輸貨物按件數和重量或者單按重量、件數承運。下列貨物,按整車運輸時,只按重量承運,不計算件數:散堆裝貨物;成件貨物規格相同(規格在三種以內的視作規格相同),一批數量超過2件;規格不同,一批數量超過16件。
托運人組織裝車,到站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按托運人在貨物運單上填記的件數承運。
整車貨物和使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托運人確定重量;零擔貨物除標準重量、標記重量和有過秤清單以及一件重量超過車站衡器最大稱量的貨物外,由承運人確定重量,并核收過秤費。貨物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的確定,必須準確。
8.押運
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的鮮活植物、生火加溫運輸的貨物,掛運的機車和軌道起重機以及特殊規定應派押運人的貨物,托運人必須派人押運。押運人數每批不應超過兩人,特定者除外,托運人要求增派押運人或對上述以外的貨物要求派人押運時;須經承運人認可。對押運人應核收押運人乘車費。
派有押運人的貨物,托運人應在貨物運單內注明押運人姓名和證明文件名稱及號碼,經發站審核后發給押運人須知,并在貨票甲聯注明,由托運人簽收。
9.貨物運輸費用
貨物運輸費用,按照《鐵路貨物運價規則》的規定計算。托運人應在發站承運貨物當時支付費用。對18點以后承運的貨物,車站應在貨票承運日期戳記下注明“翌” 字,其運輸費用,可以在次日支付。由于臨時發生搶救、救災,防疫等情況,在發站支付確有困難,經發站鐵路局同意,可以后付或由收貨人在到站支付。
1.承運
零擔和集裝箱運輸的貨物,由發站接收完畢,整車貨物裝車完畢,發站在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時,即為承運。
車站在承運貨物時,應將領貨憑證及貨票丙聯交給托運人。托運人應將領貨證及時交給收貨人。收貨人憑證向到站聯系領取貨物。
11.貨物的交付與提貨
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到站應不遲于卸車完畢的次日內,用電話或書信,向收貨人發出催領通知并在貨票內記明通知的辦法和時間。有條件的車站可采用電報、掛號信、長途電話等通知方法,收貨人也可與到站商定其他通知辦法。
收貨人在到站查詢所領取的貨物未到時,到站應在領貨憑證背面加蓋車站日期戳,證明貨物未到。
貨物運抵到站,收貨人應及時領取。拒絕領取的,應出具書面說明。自拒領之日起3日內,到站應及時通知托運人和發站,征求處理意見。托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5日內,應提出處理意見并答復到站。
從承運人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不能實行催領通知時,從卸車完畢的次日起),經過查找,滿3日(搬家貨物滿6日)仍無人領取的貨物或收貨人拒領,托運方又未按規定期限提出處理意見的貨物,承運人可按無法交付貨物處理。
對不宜長期保管的貨物,承運人根據具體情況,可縮短通知和處理期限。
12.貨物運到的期限
鐵路運輸貨物,應在規定的運到期限內運至到站。貨物運到的期限從承運人承運貨物的次日起,按以下規定計算:
(1)貨物發送期間為1日。
(2)貨物運輸期間:每25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1日;按快運辦理的整車貨物每5運價公里或其未滿為1日。
(3)特殊作業時間:一是需要中途加冰的貨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二是運價里程超過25公里的零擔貨物和一噸、五噸型集裝箱貨物,另加2日,超過 1公里加3日;三是一件貨物重量超過2噸、體積超過3立方米或長度超過9米的零擔貨物及零擔危險貨物另加2日;四是整車分卸貨物,每增加一個分卸站,另加1日;五是準、米軌間直通運輸的整車貨物,另加1日。
貨物實際運到日數的計算:起算時間從承運貨物的次日(指定裝車日期的,為指定裝車日的次日)起算; 終止時間,到站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到貨車調到卸車地點或貨車交接地點時止。
貨物運到期限,起碼天數為3日。
13.貨物運到逾期的責任
貨物實際運到日數,超過規定的運到期限時,承運人應按所收運費的百分比,向收貨人支付下列數額的違約金:
逾期總天數
違約金
運到期限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以上
3 日15%2%4日1%15%2%5日1%15%2%6日1%15%15%2%7日1%1%15%2%8日1%1%15%15 %2%9日1%1%15%15%2%1日5%1%1%15%15%2%貨物運到期限11天以上,發生運到逾期時,按下表規定計算違約金:
逾期總日數占運到期限天數違約金不超過1/1時為運費的5%超過1/1時,但不超過3/1時為運費的1%超過3/1時,但不超過5/1時為運費的15%超過5/1時為運費的2%
當事人違約責任、
索賠時效按《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
14.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根據民法典第38條規定,鐵路貨運合同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可以變更合同部分內容,如變更標的物、運輸期限、到站、收貨人;在貨物發送前可以解除雙方的合同關系。
鐵路貨運合同經雙方同意,可在規定的變更范圍內辦理變更。托運人和收貨人由于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于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變更后的貨物運輸期限大于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第二次變更到站。
貨物承運后發送前,托運人可向發站提出取消托運,經承運人同意,貨物運輸合同即告解除。
托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時,應提出領貨憑證和貨物變更要求書,提不出領貨憑證時,應提出其他有效證明文件,并在貨物變更要求書中注明。同時,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應當按照規定支付費用。
發貨人:
日期:
托運人:
日期:
貨物承運協議 篇2
搬運方:______地址:______聯系人:______電話:______
搬運公司:______地址:______聯系人:______電話: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貨物搬出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貨物搬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車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預定貨物搬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包裝要求: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進行標準包裝。也可由乙方進行包裝,但包裝前應檢查物品,保證安全運輸。
七、乙方責任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抵指定地點。對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變質。在裝卸、運輸途中一旦出現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損壞等情況,原則上按到達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另有約定的,按約定限額賠償。但如果貨物的缺失和損壞是由不可抗力、貨物自身屬性決定的合理損耗或是甲方過錯造成,則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一般貨物保險由乙方負責,貴重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及時對送達貨物進行檢驗,逾期未收貨,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用
九、包裝運輸總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結算方式:甲方已付定金_________。余下金額_________于貨物到達并驗收完好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按要求將貨物送達后,甲方如不足額支付運輸費和保管費,乙方對貨物享有留置權。
十二、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在雙方履約后即行終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承運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運輸貨物:
2.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3.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于___天內集中于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4.裝船時間:
甲文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5.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6.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方負擔。
7.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8.雙方權利義務:
9.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計( ),全船運費為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10.費用結算:
11.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12.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雙方簽字: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 帳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貨物承運協議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商):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
托乙方配送商品一事,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一致意見:
第一條、定義
1、配送: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將商品送達接收人驗收簽字并通過甲方電子信息系統或其他方式告知甲方完成送貨的物流活動,該物流活動包括對商品進行(門到門)裝運、搬卸(不含上下樓)、送貨上門、上門取貨、交貨完成通知等。
2、送貨上門:指乙方將商品送至甲方客戶指定地點的配送服務,包括依甲方客戶的指貨物運輸合同定將商品放置在居所或場所內的特定位置或其他位置。
3、配送時限:是指自需配送貨物完成交接時起,到乙方完成配送任務,并向甲方反饋已配送成功(訂單完成)信息時止的期間,為調撥時限與特定區域配送時限之和。
第二條、配送服務費 ,又稱“配送費用”:是指乙方為甲方提供并成功完成本合同約
定項下配送服務,而向甲方收取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力成本、車輛成本、稅費、保險費、利潤、管理費用、代收貨款服務費、路橋費、高速費、小區停車費等與配送有關的全部支出和費用。乙方承擔的配送服務類型、商品性質、區域范圍、配送服務費標準詳見各附件約定。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待配送的商品妥善包裝。
2、甲方可依據業務需要,不定時的以電子郵件形式( )
向乙方發送配送指令,指令包括甲方客戶姓名、配送地址、聯系方式、配送類別以及其它備注信息等。如有變更,甲方應及時另行通知。
3、甲方有權對乙方涉及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及考核;有權依據乙方配送服務考核情況。
4、甲方有權實時查詢商品的配送狀態,乙方應該給予積極配合。
5、甲方依據本合同及附件約定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
第四條、配送服務要求
1、乙方所有人員在配送中心期間,不得扎堆聊天,嚴禁出現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現象,不得違反甲方其他相關規定。
2、乙方配送人員上崗作業時,穿著統一工裝, 注意自身儀表,及時修面,不留長發,不許與顧客發生任何爭吵、打罵行為等。
3、乙方與收貨人交接商品過程中,應始終保持禮貌,使用禮貌用語,認真回答收貨人問題,不回避、回絕收貨人問題。工作期間,乙方必須保證送貨人員電話的暢通,并確保與
甲方及客戶之間的信息溝通順暢。
4、乙方在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交接商品時,應當場對商品的情況予以確認,含查驗商品外包裝是否完好,訂單號與數量等是否與交接單相符等情況,如發現包裝不當、捆不牢固以致不便于配送,以及包裝損壞、玷污的,有權利要求甲方或甲方客戶重新包裝以保證商品的安全。
5、乙方接收的商品,除非已取得了甲方或甲方客戶給予的書面證明,否則視為甲方(含甲方委托第三方)或甲方客戶交付的商品完好、無污損,符合乙方安全配送的要求。
6、乙方配送網絡不能送達的商品,應在接受商品前立即告知甲方,轉發或補發由甲方決定。如乙方接受商品時未通知,則視為乙方能夠正常配送,逾期到達或造成甲方被投訴的,乙方應承擔遲延送達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無論何種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的送貨時間累計不能超過甲乙雙方約定的配送時限。
7、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貨物中禁止出現違禁產品,由于違禁品導致運輸中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付全部責任。
8、乙方應于配送后15天內將客戶回執聯原件交付給甲方。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約定時間之內交回顧客回執聯的,必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可適當延長交回時間。
第五條、結算
1、對帳、結算:乙方每月10日前與甲方完成上月運費的對帳工作,月末前結算上月運費。
2、結算方式:甲方以支票或轉帳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務費,雙方同意選擇下面第
【1、2、3、4、5】項的規定進行結算,如遇節假日、店慶日,結算期相應順延:
1、結算周期為每批貨物安全送達后,乙方向甲方申請結算。
2、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供與實際付款額一致的增值稅發票。
3、乙方在結算前須向甲方提交當期待結款項所涉及的提貨、配送原始簽字單據等資料。
4、乙方應確保其指定銀行賬戶的真實、有效性,并保證甲方的轉款行為,不會被認為
是協助乙方進行套現、洗錢、偷逃稅等違法行為,否則,由此招致甲方的一切風險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 配送服務費對賬結算時,應由甲方對結算內容進行書面蓋章(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確認,任何個人無權代替甲方對此做出表述與承諾。乙方對賬人員及對賬人員授權書詳見附件。
乙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 號:
第六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對合同內容、附件及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的所有信息,包括復印件、分析數據、報告以及與所提供信息有關的文件、報表有保密義務;泄露,公開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秘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且本合同期滿、解除、終止后3年內本條款對雙方仍然有效。如雙方另行簽署保密協議的,保密義務以另行簽署的保密協議為準。
第七條、賠款事項
1、乙方給予甲方的貨品丟失、污損的賠款事宜:按照甲方的產品在所配送網站實際售賣價格,60%的價格賠付。款號及數量以甲方出庫單據所載明的為準。如雙方因損失的貨物超過以上賠付的價格而有異議。經雙方協商后賠付。
2、發生貨損理賠事件時,甲方出具相應的證明資料,如出庫單、運單(交接雙方對貨損的確認)和證明價值的資料、單據等;
3、具體丟貨與賠付事項的確認約定:乙方應在接到理賠資料后10天內給予確認,并在甲方交齊各種所需材料后30天內予以賠付。超過30天仍不付的甲方可以在運費中暫扣。
4、貨物交接以整箱交接為原則,但對于“外包裝破損”、“有二次封箱跡象”、“外包裝有雨淋、污損”等情況,收貨人收貨時有權要求拆包裝清點檢驗貨品以確認受損情況。與裝箱單核對,發現短少、污損時,雙方需在運單上簽字注明。
第八條 其他約定雙方確認的《貨運委托書》等運輸單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一經雙方簽署,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簽訂,有效期壹年,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無法協商一致的,任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及附件中標題僅為表述方便而設,不能作為對條款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貨物承運協議 篇5
貨票編號:_________
交接清單編號: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船名: │起運港│ │到達港│ │ 到達日期 │ 收貨單位│
│航次: │ │ │ │ │ (港印) │ (簽章)│
├─┬────┴┬──┼─┬┴───┴┬──┤ │ │
│發│全 稱│ │收│全 稱 │ │ │ │
│貨├─────┼──┤貨├─────┼──┤ │ │
│單│地址、電話│ │單│地址、電話│ │ │ │
│位├─────┼──┤位├─────┼──┼──────┴─────┤
│ │銀行、帳號│ │ │銀行、帳號│ │ 運 費 │
├─┴┬─┬─┬┴┬─┴─┴┬────┼──┴─┬──┬─┬─┬───┤
│發貨│貨│件│包│體 積│發貨單位│水運部門│計費│等│費│金額 │
│符號│名│數│裝│(長寬 │確定重量│確定重量│重量│級│率│(元)│
│ │ │ │ │ 高) │(公斤)│(公斤)│ │ │ │ │
├──┼─┼─┼─┼────┼────┼────┼──┼─┼─┼───┤
│合計│ │ │ │ │ │ │ │ │ │ │
├──┼─┴─┼─┴──┬─┴──┬─┴────┴─┬┴─┴─┴───┤
│發記│ │發 貨 │費用項目│ 起 運 港 │ 到 達 港 │
│貨載│ │單 位 ├────┼──┬─────┼──┬─────┤
│單事│ │(公章)│ │費率│金額(元)│費率│金額(元)│
│位項│ │ 月 日│裝 卸,├──┼─────┼──┼─────┤
│ │ │ │包干費 │ │ │ │ │
│ │ │ ├────┼──┼─────┼──┼─────┤
│ │ │ │港務費 │ │ │ │ │
├──┴───┼────┼────┼──┼─────┼──┼─────┤
│水記 │承 運 │ │ │ │ │ │
│運載 │日 期 │總 計 │ │ │ │ │
│部事 │ ├────┴──┴─────┴──┴─────┤
│門項 │(港印)│金額(大寫) │
│ │ ├──────────────────────┤
│ │ │核算員: 復核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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