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管理制度(通用3篇)
伙食管理制度 篇1
為了保證伙食質量,把有限的伙食資金真正的用到員工身上,特制定此食堂伙食管理方案。
一、餐標的分配
標準
項目早餐 中餐 晚餐 一日合計
公司補貼 1 3.5 0.5 5
個人支出 1 0 3 4
合 計 2 3.5 3.5 9
客餐標準 2 4 4 10
二、餐票操作方式
1、在員工內部取消現行的餐票制;員工家屬、親朋好友使用客餐票制。
2、客餐票由計劃財務部制作,人力資源部管理,分早、中晚兩種,面值分別為2元、4元,公司將不對客餐票進行餐費補貼。
3、員工的家屬和親朋好友就餐,需經提前預定后購買客餐票就餐。
4、公司員工伙食費扣取,采取按出勤天數扣取和購買客餐票相結合的方式:需經常在公司吃早、晚餐的員工實行按出勤天數扣取,標準為4.00元/天;經本人申請可以不執行按出勤天數扣取伙食費辦法,需在公司用餐時可申請購買客餐票預定就餐,未申請者不安排。
5、不接受外單位人員搭餐,公司客人就餐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按接待餐審批程序就餐。
三、后勤日常管理
1、即日起取消現行餐票制,原未使用完的餐票退回人力資源部,在當月工資中按相應標準補回所扣金額。
2、食堂操作流程:了解市場行情—列出菜譜—清點出勤人數—采購—驗收—加工—做好收支記錄。
3、加強對食堂的日常管理
1)食堂員工要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做到飯菜可口,色味俱佳。
2)服務熱情、誠懇、快捷、周到,廣泛聽取員工意見,及時改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食堂員工要服從分部分管食堂領導和廚師長的工作安排,按時上下班,必須穿工作服、佩證上崗、上班時間不準抽煙、不干私活。
4)食堂采購員常了解市場行情,按計劃采購物資,并確保所購物資符合衛生要求和優質價廉。
5)對采購的所有食物必須有兩人進行驗收,確保飯菜的數量和質量。
6)倉庫內物資擺放整齊,物品不得霉爛變質,無故造成損失的,廚師長按30%賠償,嚴格入庫出庫手續,不得出售食品。
7)禁止現金購買飯菜,嚴禁不收、漏收客餐票,違者處罰當事人2-5倍的罰款,罰廚師長1倍的罰款。
8)做好食堂衛生工作:
a、食堂地面干凈,餐桌擺放整潔,室內無灰塵、無垃圾、無污水、無老鼠。
b、不采購、不驗收、不加工變質霉爛食物,杜絕食物中毒。
c、餐具要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
d、食堂工作人員講究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洗衣服,勤看衛生小常識。
9)非食堂工作人員嚴禁進入食堂操作間和倉庫,防止有病人員帶入細菌、病毒,防火、防盜確保安全。
10)每日做好食堂收支記錄,每月結清食堂帳目,并做好每月伙食費用分析。
11)加強后勤工作透明度,在食堂大庭設立公示欄,公示當日菜譜、市場行情等內容,起到公眾監督的作用。
4、后勤工作人員激勵。為增強后勤工作責任心,確實履行客餐票制度,在原考核模式不變的情況下,增加以下內容:
1)組成后勤服務質量評議小組(10人),由分部各崗位派代表組成,每月15日、30日集中對后勤工作進行評議,評議內容為后勤服務、成本的控制、菜的品種、口味、衛生等方面,評議工作由分部后勤副經理組織,人力資源部參與,評議結果分:不合格、良好、優,與獎金掛鉤,月評不合格者扣罰后勤班組月獎金200元,對月評議結果為“優”或受到領導公開表揚者獎勵后勤班組獎金200元。
2)獎金由分部后勤副經理管理,在發放月工資時兌現。
伙食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學生伙食實行先就餐,再結算繳費的制度。
第二條學生伙食費在當月最后一周由班主任收取,班主任在次月10日前須向總務處繳清班級學生當月伙食費,學期最后一月須在放假前結清。
第三條班主任在收取學生伙食費前,須向學生或家長說明伙食費的結算過程和結果。
第四條班主任在結算學生伙食費時,應扣除學生缺席的日數,并向學生或家長說明。
第五條班主任在收取學生伙食費時,可以向學生出具繳清伙食費的證明書。證明書的內容為“學生已經繳清×年×月份的伙食費”,班主任須在證明書上親筆簽名,否則證明書無效。
第六條班主任在每周放學日的'上午須將本周班級就餐學生缺席情況書面報告給分管領導,不報告的視為全勤。報告的內容為:班級、學生姓名、缺席日期。當就餐人數發生改變時,班主任應及時報告分管領導。
第七條分管領導親自核實班級就餐學生缺席情況。
第八條學校在當月底或下月初隨機調查班主任收取學生伙食費的情況。班主任挪用伙食費的,按挪用金額的3%乘挪用月數扣減班主任津貼。
第九條班主任在收取學生伙食費的過程中違紀的,須如數退還,并按違紀金額的1―5倍扣減班主任津貼。
第十條本辦法自20xx年2月起施行。
伙食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食堂伙食費管理,規范伙食費定價行為,維護護學生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的食堂伙食費的收取與管理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學校舉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服務,必須以服務師生為宗旨,堅持保本經營的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必須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不得強行要求學生在學校就餐。
第四條學校成立膳食管理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工會干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組成,定期對食堂膳食、服務質量、伙食費結算和食堂財務等進行民主監督和考評。
第五條學校食堂由學校自主經營服務。學校食堂實行財務獨立核算,單獨設置食堂會計賬簿,對食堂收支業務進行明細分類核算。要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全面準確核算收入和成本項目,杜絕虛報收人或虛列成本。
第六條學校食堂支出成本應堅持以食堂的日常經營服務活動所必需的各項直接支出為核算依據。包括:主輔材料費用、水電費用、燃料費用、食堂員工工資福利費用、低值易耗品添置費用、食堂專用的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設備等折舊費用。食堂用房屋建筑物及折舊,不得計入食堂經營成本。
第七條食堂的用水、用電、用氣要與學校辦公、教學等區域用水、用電、用氣分表計量。
第八條老師在學生食堂用餐的,應購票繳納伙食費,做到與學生就餐一視同仁,不得擠占學生伙食費成本,不得享受福利用餐。
第九條學校按月對食堂的`收支進行結算,保持收支平衡,并在食堂醒目位置或校園網向學生公布收支情況,確保學年度結余或虧損控制在年度營業額的3%以內。
第十條食堂結余款要專項用于改善學生伙食和食堂的設施設備。不得直接或變相用于發放學校教職工福利獎金,不得用于學校招待費支出或以其它方式轉由學校用于非食堂經營服務方面的支出。
第十一條每學期結束,學校應將本學期食堂收支情況張榜公示。
第十二條學校食堂應當科學合理安排膳食結構,提前向學生公布菜譜。各種食物搭配要講究營養、科學合理、安全衛生,盡可能滿足學生需要。
第十三條本辦法20xx年1月1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