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動產協議(精選3篇)
婚內動產協議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乙雙方自愿結婚,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則,特對婚前及婚后雙方財產歸屬進行如下約定: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房產永久歸各自所有:
。1)甲方婚前房產:
(2)乙方婚前房產:
二、甲乙雙方婚后以個人名義所繼承或受贈與所得的房產屬各自個人所有。
三、甲乙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及其獨立承擔,甲或乙婚后一方對外所負的未經對方同意的債務,以甲或乙一方的財產清償,與對方無關。
四、涉及到一方企業投資等的約定:
。1)企業投資權益的一方,因經營需要該企業融資借款時,若此投資權益形式為(①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②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③集體企業或股份制企業中的股份;④個人公司;⑤某外資企業的出資),則該債務均為企業法人債務,與配偶無關;
。2)若該投資權益形式為(①合伙人企業的合伙份額;②個體工商戶;③個人獨資企業),則該企業舉債時一方應通知其配偶,否則視為其個人債務,由其個人償還。
五、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六、其他。
。1)本協議約定未盡之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一式,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可辦理公證,公證費用由_______承擔,并增加協議一份,送交公證機關,協議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婚內動產協議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委托人(簡稱甲方):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拍賣人(簡稱乙方), 拍賣行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 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愿意就下述拍賣物委托乙方依法公開拍賣:_________
1、拍賣物名稱
2、品種規格
3、數量
4、質量
5、包裝
6、存放地
第二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三條 拍賣物的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四條 拍賣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拍賣期限: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應保證對拍賣物擁有無爭議的處分權,并向乙方提供有關的證明文件和拍賣物的詳盡資料。必要時,乙方可隨時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詢,甲方不得拒絕。
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確定拍賣物的底價;乙方不得以低于該底價的價格進行拍賣,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甲方在交付拍賣物時,應向乙方提出其知道或應當知道睥拍賣物瑕疵。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應向乙預付受理費 _________元,用于拍賣物進行估價、倉儲保管、運輸、保險和公告、廣告等項費用開支,由乙方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屬于規定情況的,由乙方先行墊付;其金額在拍賣成交后,從所得價款中扣除。
五、甲方應按成交總金額的%向乙方支付傭金;該款項也可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六、乙方應對拍賣物的底價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參加競價;亦不得委托他人進行拍賣。
七、乙方對其占管的拍賣物負適當保管責任,并應將拍賣物的變動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確因乙方的過錯而造成拍賣物損失的,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八、拍賣過程結束,乙方在收齊全部應收款項后,應通過其銀行賬戶,將拍賣所得價金一次全部付給甲方,不得延誤。
九、對需要征稅的拍賣物,由甲方交付稅金;經稅務機關同意,稅金可從拍賣所得價款中取得。
十、拍賣成交后,由乙方按成交價金開給競買人發票或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收據。
第七條 有關拍賣程序的中止和終止問題,根據之規定予以處理。
第八條 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違約。否則,由違約方向他方拍賣的底價的%支付違約金。因合同履行產生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拍賣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帳 號:_________
婚內動產協議 篇3
動產附買回條件契約
出賣人x x 機械制造廠代表人x x x簡稱甲方,承買人x x 鐵廠負責人x x x簡稱乙方,茲為買賣(施盤)機械先行試驗,經雙方同意訂立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后列標示機械約定先行試驗后如合意時,即行成交于契約成立日起一星期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而甲方允諾。
第二條 試驗期間以x 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條 前項試驗不合時,乙方應即將機械退回以作買賣不成立。
前項退回所需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 在試驗間,乙方對買賣機械有自由使用之權,而因此有所損害的乙方應負賠償之責。但其損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對運輸中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五條 試驗期間屆滿乙方不立刻表示,并將機械退還與甲方時,視為試驗合格買賣應即成立乙方認諾。
第六條 買賣價款議定為人民幣x x x元整,于契成立同時由乙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x x 元整,甲方如數收訖。如買賣成立時本保證金應充價金的一部分,如買賣不成立的由甲方全數返還。
第七條 試驗后如乙方認為合格,或試驗尚未完畢須要繼續試驗時,得向甲方請求更換或延長期間但甲方不同意時可拒絕。
第八條 試驗后如乙方認為合格的,應于試驗期終止日起算x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等情況。
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x x x身份證號:
地址: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x x x x 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