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制度管理制度(通用18篇)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1
一、總則
1.目的
為統一會議管理模式,規范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縮短會議時間、減少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工作人員
二、職責
2.1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2.2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準后到登記備案。
2.3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3.1公司部門周會制度
3.1.1召開時間︰每周一上午09: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公司領導提前通知。
3.1.2主持與記錄︰由開會領導進行主持,由公司記錄員負責記錄
3.1.3參加人員︰公司全部工作人員
3.1.4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親自向召開會議的領導請假。
3.1.5會議資料:工作人員上周工作總結、本周工作計劃。
3.1.6會議通知形式由電話通知和領導口頭通知
3.2各項專題會議
3.2.1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
3.2.2會議資料根據專題進行準備
3.2.3參加人員:通過專題會議需要人員進行通知和領導指定
3.2.4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此次專題會議的,應親自向召開會議的領導請假。
3.2.5主持與記錄︰由開會領導進行主持,由公司記錄員負責記錄
3.2.6會議通知形式由電話通知和領導口頭通知
3.2.7會議訣議事項,參會人員應在會后立即執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3.3工作調度會議
3.3.1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
3.3.2參會人員:需要調度的工作人員和領導指定人員
3.3.3通知形式由電話通知和領導口頭通知
3.3.4會后參會人員應立即到達更換后的崗位或臨時崗位進行工作。
四、會議記錄
4.1在會后應交于領導審核。
4.2經領導審核后應交于文件管理處進行歸檔。
4.3不得在領導不知情的情況下交于其他人查看。
五、會議紀律
5.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狀況。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準。
5.2所有參會人員不得在會議期間走神、打瞌睡和睡覺等行為。
5.3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志、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
5.4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狀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對于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于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就應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來訪人員會議
6.1按照來訪時間提前布置會議室(按上級領導要求進行布置)。
6.2本公司的參會人員要提前進入會議室接待、引導來訪人員入座。
6.3主持:由上級領導進行安排
6.4記錄:如需記錄由領導進行安排記錄員
6.5會議記錄內容經領導審核后裝袋入檔,交由檔案管理處。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2
一、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為改進工作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一條
公司會議歸納為四類。
(1)公司級會議:主要包括公司領導會、公司員工大會,公司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后,由負責人分別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指公司的工程、技術、業務綜合會(如施工進程分析會、工程質量分析會、設計準備會、工程技術協調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3)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如部門辦工會、業務會、部門員工會等),由各部門領導決定召開并負責組織。
(4)班組(小組)會:由各部門小組長或業務主管決定并主持召開。
第二條
上級或外單位在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公司級業務會(如洽談會、座談會等)一律由綜合辦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作作好會務工作。
第三章
會議安排
第三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復,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
(1)總經理辦公會: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公司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公司業務會:總結評價當月施工行政工作情況,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務。
(3)業務主管以上干部大會(或員工大會):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全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施工、運營活動分析會:匯報、分析公司計劃執行情況和施工、運營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找出不足,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公司效益。
(5)質量分析會:匯報、總結、上月施工質量情況,討論分析施工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匯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范措施。
(7)設計工作會(含設計準備會):匯報、總結當月設計進程,科研、技術和日常設計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布置下月設計工作任務,研究有關技術問題。
(8)工程技術協調會: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業務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0)部門辦公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1)班組會:檢查、總結、布置工作。
(12)部門班前會:對頭一天工作進行講評,布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第四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經部門或分管廠領導批準后,分別報綜合辦匯總,并由綜合辦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五條
綜合辦應將公司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并訂印發到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六條
凡綜合辦已列入會計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報請綜合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綜合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七條
對于準備不充分、重復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綜合辦有權拒絕安排。
第八條
對于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綜合辦有權安排合并召開。
第九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沖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四章
會議的準備
第十條
所有會議主持人、召集單位和與會人員都應分別作好有關準備工作。
二、會議管理規定
第一條
公司、各部門根據本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會議定期、定時、定人召開。
第二條
會議必須要有紀要,重要會議必須會簽確認。
第三條
會議紀要應編號、及時、規范,按分級管理要求分發、存檔、上報(條件允許可通過電子郵件傳遞)。
第四條
與會者到會必須有準備,發言坦誠、有序、嚴肅、精煉。
第五條
與會者必須對會議內容貫徹執行,做到有布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六條
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遲到每次罰50元,無故缺席每次罰100元。
三、會議規程
第一條
目的。
本規程旨在明確本公司會議的運營原則,確定會議運營的基本事項,以提高會議的效率與效果。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規程適用于公司內部的所有會議。
第三條
一般原則。
(1)減少會議次數原則。
①對各類會議是否有必要召開,應嚴格審查,如通過個別聯系、協商或請示,能夠解決的問題,原則上不召開會議討論。
②嚴格限定出席會議人數。
(2)嚴守時間原則。
①會議主持人會前須向與會者通報有關事項,聽取有關人員意見。主持人和會務工作者須提前進入會場。
②按通知時間準時開會。
③按通知時間準時結束會議。
(3)會議通知的明確性原則。
①在會議通知上,必須明確寫明:日期、開始時間、結束時間、場所、出席人、會議議題和準備事項。
②利用內部通訊系統(廣播、電話等)下達會議通知,須在會前由總務科下達。
(4)缺席、遲到的事前聯絡原則。
①因客觀原因而缺席或遲到時,必須事先與主持人(或召集人)聯系。
②會前盡量不安排會客和接打電話,以免影響按時與會。
(5)效率性原則。
①事先安排好會場,確定座序,確定會議記錄人。
②事前向與會者分發有關會議資料(一般應提前兩天)。
③必要時需限定發言時間。
④主持人有權中斷游離會議議題的發言。
第四條
召開會議要領。
決定會議時間與場所。
(1)會議決定。下月會議日程,原則上依照“例會一覽表”,由各科科長向總務科提出申請,每月20日前由部長會議作出最終決定。
(2)公布月度會議安排。依據會議日程,由總務科編制“月度會議預定表”,在公司公告欄上公布,并分發各科。“月度會議預定表”需列示會議時間、場所、主要議題和與會人。
(3)會議日程變更通知。當會議時間、地點等發生變化時,總務科必須迅速發出變更公告,或個別通知有關人員。
第五條
會議運營要領。
會議運營的核心是提高會議的效率。
第六條
會議記錄要領。
(1)明確機密事項。會議主持人需向會議記錄人明確機密事項的范圍及處理注意事項。
(2)統一記錄用紙。會議記錄用紙應統一編號,便于裝訂和復制。
(3)會議記錄保管。會議記錄原件應由專人負責保管。
(4)注意事項。會議記錄除記載會議時間、場所、出席人、議事內容外,還要簡潔地記錄會議結論、主要意見和議事過程。
四、例會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
的
第一條
實現有效管理,促進公司上下的溝通與合作。
第二條
提高公司各部門執行工作目標的效率,追蹤各部門工作進度。
第三條
集思廣益,提出改進性及開展性的工作方案。
第四條
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方法、工作進度、人員及設備的調配。
第二章
會議分類
第五條
總經理辦公會。
(1)會議組織:行政辦公室。
(2)會議主持人:公司總經理。總經理若因公出差無法主持時,則由副總經理或指定公司高級干部代行職權。
(3)會議參加人: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部門經理。
(4)列席人員:視需要,可讓其他有關人員。
(5)會議內容。
①聽取各部門主管對所屬工作的匯報,對完成有困難的工作集體協商,并尋找解決辦法。
②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跟蹤改進,對工作中的失誤找出原因并及時改正、總結。
③探討公司經營活動的最佳方案,并對各階段經營業績及時總結,以達到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④對上期工作總結,并部署下期工作任務。
(6)會議記錄人:行政部秘書。
(7)會議時間:時間為每月末5日內。
第六條
管理例會。
(1)會議主持人:各部門經理輪流主持。
(2)會議參加人:各部門經理。
(3)列席人員:視需要,可邀請其他人員。
(4)會議內容。
①協調各部門工作進度,使各項經營活動按照預期目標有序進行。
②對涉及部門較多,對公司整體有較大影響的問題集體探討。集思廣益,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不能達成共識時,上報總經理辦公會請總經理裁決。
③追蹤并改進日常管理工作。
(5)會議記錄人:行政部秘書。
(6)會議時間:時間為每周五下午或周一上午。
第七條
公司全體會。
(1)會議主持人:公司總經理或者總經理指定人員。
(2)會議參加人:公司全體人員。
(3)列席人員:視需要,可邀請公司外部人員。
(4)會議內容。
①公司營運狀況,日常工作進度以及將要采取的重大決策向全體員工宣布,促使上下信息的溝通。
②公布有關員工獎勵或懲處措施,以求公開、公正、合理。
(5)會議記錄人:行政部秘書。
(6)會議時間:時間為每月初5日內。
第八條
部門工作會。
(1)會議主持人:部門經理或部門經理指定人員。
(2)會議參加人:部門所有人員。
(3)列席人員:視需要,可邀請其他部門人員。
(4)會議內容。
①協調部門內部工作開展,對工作中的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②所屬工作有進展難度時,提出幫助請求,并集體討論解決。
③明確部門工作在公司整體經營活動中的進展狀況,及時總結工作的經驗教訓并制訂下期工作計劃。
(5)會議記錄:部門文職人員。
(6)會議時間:時間由部長自行安排,每周至少兩次。
第三章
會議記錄
第九條
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記錄應在一天內整理完畢,送交會議主持人核閱,核閱后應復印分發給各出席人一份,并要求閱者簽字為據。該份記錄最后傳回會議主持人,作為下一次會議的重要資料。
第十條
管理例會會議記錄整理完畢后,分發至各出席人一份。
第十一條
公司全體會會議記錄由行政部秘書整理完畢,先請總經理簽字確認,然后分發至各部門,以備查詢。
第十二條
部門工作會議各與會人員均應記錄會議要點,與本身工作相關內容應詳記,以便指導日后工作。
五、會議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議實行簽到制度,凡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將記工作差錯一次,并責令寫出檢討。
第二條
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第三條
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第四條
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第五條
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嘩、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第六條
會議內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
第七條
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第八條
不準泄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會議內容。
第九條
會議內容要“精”、“短”、“實”。
六、會議室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會議室是公司舉行會議、接待來客的場所,為了加強會議室的管理,保證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及規范有序使用,提高會議室的利用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室由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三條
會議室只限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使用,外單位借用會議室須經行政部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各部門無權將會議室借給外單位使用。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使用會議室須經辦公室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領取會議室鑰匙。
第五條
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用后應及時清洗水杯和煙灰缸,打掃衛生,檢查安全,鎖好門、關好窗,將鑰匙交還辦公室。
第六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第七條
會議室內的衛生每周至少要清潔一次,遇有會議時,要一次一清潔。
第八條
每次會議之前,管理人員應進行電源檢查,配備飲用水、水果(必要時)等工作。
第九條
會議室管理人員要嚴格室內物品的管理和維護(含花木等),做到會散、人走、電源關、門上鎖。
第十條
與會人員要愛護會議室內的公共設施,損壞要賠償。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行政部制訂,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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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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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3
為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分析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督促各級人員認真履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有力有序的推動安全生產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煤礦管理的指導意見》等,特制定x煤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制度。
一、安全生產辦公會每月召開至少二次,特殊情況及時召開有關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辦公會議。
二、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或由礦長委托有關人員主持。
三、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加人員。駐礦安監處領導、礦領導、副總工程師、機關各職能部室負責人、各隊隊長。
四、安全生產辦公會議主要任務。
(一)學習傳達貫徹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及指示,傳達靖煤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內容,并研究制定貫徹意見。
(二)落實上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決定事項落實情況,對完成不好的單位,查清原因,對未完成的單位,對單位負責人按100-200元,進行處罰,并追究責任。
(三)總結當月安全生產組織情況,并對下月安全生產任務月末檢修等工作進行安排。
(四)生產部室通報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查出問題,按照“三定”定整改期限,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負責人,并下發問題整改通知單。
(五)安全檢查部通報礦反“三違”、查出問題的整改、考核及重點工程進展情況。
(六)生產部室總結前一階段安全生產情況,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務。
1、調度中心通報生產任務組織完成情況、干部下井情況,在生產組織協調方面存在的問題及采取的措施,對下一步生產組織,協調做出具體安排和要求,認真落實“安排生產時同時必須安排安全”。
2、技術部門分析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及安排隱患整改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案,及需要公司協調解決的問題。
(七)人力資源部通報職工培訓開展情況,考勤系統運行及考核
情況。資產財務部通報安措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保衛科通報對小煤窯監控情況及治安保衛工作,易燃、易爆、化學品、放射源的監管情況。
(八)各隊隊長匯報前一階段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需要礦協調解決的問題,對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安排。
五、每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之前,參加人員要按要求做好充分的書面材料,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實效。
六、每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每月由安全檢查部準備好靖煤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的匯報材料。主管領導審查,并組織參加會議人員準時參加會議。
七、每次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紀要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礦長審定簽發,下發各相關單位。會議記錄紀要納入檔案管理。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4
參會人員:
一、各述工作內容并制定各自崗位要求。
二、對前臺行政要求的特別強調
1.接聽電話規范使用禮貌用語“你好,xx公司”
2.辦公用品采購需申請,領用需做登記,并每月匯總。
3. 領導、來訪客人要主動打招呼問好,對初次來訪的客人要引領其到辦公室或安排會議室等候,送茶。
4.辦公推柜登記(表一);辦公推柜備用鑰匙由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如丟失照價賠償。
5.入職、離職需登記(表二、三),注明領用的辦公用品,離職時應當歸還,屬貴重
物品的丟失照價賠償(例如;推柜鑰匙、門卡、電腦)
三、對網管行政要求的特別強調
1.公司固定資產詳細存檔,包括:公司電腦實名登記,復印機、打印機、掃描儀。
2.凡是電子設備,購買及領用,要做申請及登記,并每月匯總。
四、對保潔行政要求的'特別強調
1.保證合伙人辦公室的整潔、水壺熱水務必每天打滿。
2.保證會議室整潔,來訪客人走后清理會議室、關燈。
3.保證衛生間整潔,便池、洗手池干凈,衛生紙、擦手紙充足。
五、人事
1.離職人員:x
2.入職人員:x
六、本月已完成行政事務
1.辦公區安全門封條的設計制作。
2.資料室清點及前期清理。
3.辦公區照明燈的清點。
4.辦公推柜登記,備用鑰匙行政部統一保管。
5.辦公室安全通知,主要是強調下班后大門是否上鎖。已將通知單張貼在每位同事的辦公桌,并簽字確認。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5
為貫徹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和《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71號),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配合,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經國務院同意,建立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加強對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的宏觀指導;研究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加強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重大方針政策,制訂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計劃;指導、督促、檢查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解決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知識產權局、中央宣傳部(國務院新聞辦)、高法院、高檢院、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計生委、人民銀行、國資委、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版權局)、統計局、林業局、法制辦、中科院、國防科工局、裝備發展部、貿促會等31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知識產權局為牽頭單位。
國務院分管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協助分管知識產權工作的國務院副秘書長和知識產權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知識產權局,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知識產權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由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及其他有關事項。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有關方面并抄報國務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訂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6
為及時掌握礦井安全生產動態,研究礦井安全生產變化狀況,檢查安全工作實效,及時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保障礦井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安全辦公會會議制度。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安全辦公會議正常、及時召開,并取得實效,成立礦安全領導小組,其成員為參會人員。
組 長:礦長
副組長:安監站長、生產礦長、總工程師、黨委副書記 成 員:安全副總、生產副總、技術副總、通防副總、機運副總、 綜合辦主任、安監站副站長、生產科長、技術科長、勞資科長、企管科長、機電科長、通防科長、培訓中心主任
二、會議內容
1、認真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令和安全工作會議精神。
2、認真聽取各職能部門、專業管理人員和安監部門關于“三大規程”的執行情況,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和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隱患,討論制定解決處理的措施、辦法,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限定時間落實整改。
3、研究落實“一通三防專項治理”及“安技措”安全資金計劃
落實情況。
4、對發生的各類重大及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落實對事故責任者及嚴重“三違”人員的處理意見,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
5、檢查安全辦公會議確定工作事項的落實情況,對未按要求完成的項目要查明原因,追究責任,督促再落實。
6、適時研究、制訂具有針對性、可行性的群眾性安全生產活動,努力推動礦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會議程序
1、安全辦公會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主持,組長不在礦時,由第一副組長主持。
2、與會單位匯報上旬工作開展情況、解決的主要問題、目前存在主要問題及本旬工作計劃;提請需要安全辦公會研究決定的事項。
3、研究會議上提請研究的事項。
4、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對分管工作安排、布置。
5、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作會議總結,裁決安全辦公會研究的事項,布署下步安全生產全面工作。
四、會議制度
1、每月2日、12日、22日上午8:30準時召開安全辦公會。
2、凡參加會議人員不得缺席、遲到、早退,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并經(副)組長簽字批準,否則,按曠會處理。
3、參加會議人員,必須對會議內容認真記錄,會后認真貫徹落
實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對會議內容落實負責。
4、安全辦公會后2日內,安監站必須形成安全辦公會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印發到相關單位。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7
一、聯席會議的組成
省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由省發展改革委作為召集單位,省經貿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外經貿廳、國資委、工商局、地稅局、環保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國稅局、福州海關、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銀監會福建監管局、證監會福建監管局等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省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由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上市辦”)承擔。
二、聯席會議工作職責
聯席會議在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協調解決我省企業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發展中遇到的須由政府幫助解決的問題,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一)企業在改制上市或上市公司發展中遇到需要由多個政府職能部門共同幫助解決的.問題,可提交給聯席會議研究;
(二)相關職能部門對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提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申請,認為存在障礙,需有關職能部門共同研究的;
(三)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提出企業改制上市或發展中遇到的問題需提交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的;
(四)承擔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需協商、協調解決的事宜。
三、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由省發改委副主任、省上市辦主任主持;
(二)根據聯席會議協調的事項,可以請全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也可以請部分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出席會議,確有需要時,還可邀請非成員單位、設區市、縣(市、區)政府的有關領導出席會議;
(三)聯席會議協調或審議的事項,一般由出席會議的有關成員單位協商一致形成解決方案。對部分確實無法協商一致的事項,提交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四)聯席會議協商一致的事項,各相關職能部門應按各自職能盡快組織落實;對部分雖然在聯席會議上未達成一致,但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已作決定的事項,相關職能部門應按領導小組的決定盡快做好落實工作;
(五)省上市辦負責跟蹤、督促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和省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的落實,并把落實情況向省政府領導反饋。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8
為了進一步拓展和完善省政府、省政協之間的聯系與協商制度,在更高層次上加強相互之間的溝通和支持,更好地發揮省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作用,促進省政府的科學決策,根據20xx年5月22日召開的省政府省政協聯席會議提議,決定建立陜西省人民政府和政協陜西省委員會領導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內容。
1、省政府、省政協相互通報一定時期的工作情況和下一階段安排;
2、協商討論全省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3、研究決定加強省政府、省政協之間相互聯系和協商的有關事項;
4、研究全省各級政協需要省政府幫助解決的突出困難和問題;
5、其他需要共同研究解決的重要問題或事項。
二、出席人員。省政府方面:省長、副省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省政協方面: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省政協辦公廳、研究室和各專門委員會主要負責人,省政協各專門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根據需要,可請其他有關負責人列席。
三、會議主持。聯席會議由省政府省長或省政協主席主持,必要時,也可委托省政府副省長或者政協副主席主持。
四、時間安排。聯席會議每年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當年7月份,必要時也可提前或延期。
五、議題確定。聯席會議具體議題由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提出建議,報省政府、省政協主要領導審定。
六、會議紀要。聯席會議形成紀要,由省政府省長、省政協主席聯合簽發,抄報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中共陜西省委,抄送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印發與會同志。必要時,印發各設區市政府、政協。
七、日常會務。聯席會議會務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由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負責。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9
為切實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xx〕7號)和《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體育工作督導評估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教督〔20xx〕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并報請區局領導同意,決定建立z中心小學“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主要職能
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根據中央〔20xx〕7號、〔20xx〕3號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工作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活動中的存在問題;討論確定年度工作重點并協調落實;指導、督促、檢查各年級開展學生陽光體育運動的情況。
二、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由校長室、教研處、教科室、政教處、少先隊大隊部、體衛教研組等單位組成,校長室為牽頭單位。分管校長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各職能科室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學校應及時提出調整人員。
三、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體育衛生工作聯席會議要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及有關政策精神,按照“加強領導、協調力量、落實政策、研究發展、督促落實”的要求,在教育局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1.制定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發展規劃,切實推進青少年體育衛生工作,增強青少年體質。
2.研究解決體育衛生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制定促進學校體育衛生事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
3.少先隊大隊部主要負責營造鼓勵青少年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的良好輿論環境。
4.協調各方面力量,加強家庭和社區的青少年課外體育活動,形成學生、家庭和社區的合力。
四、聯席會議主要議題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1次例會,根據需要可臨時召集。
1.傳達貫徹中央、省、市的有關政策、文件精神和領導的指示精神。
2.聽取職能科室對青少年體育衛生工作情況匯報。
3.研究、協調解決青少年體育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見建議。
4.督促、檢查、指導青少年體育衛生工作。
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同時上報區教育局。
五、聯席會議工作要求
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積極開展工作。按要求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信息溝通,相互配合支持,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班組及以上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
3.職責
3.1安技部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單位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行工作。
4.工作程序
4.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4.4.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每一個季度召開一次,由公司辦公室召集,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全體委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4.4.2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并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4.4.3會議記錄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公司辦公室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4.2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
4.2.1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安技部門召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主持。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技術人員和各車間主管生產的領導等,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時間由生產副總經理決定,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4.2.2會議主要內容: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事跡;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
4.2.3會議記錄由安技部門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安技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4.3部門(車間)級安全會議
4.3.1部門(車間)級安全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主持,全體組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4.3.2會議主要內容:討論本部門如何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安全生產上的各項決議以及公司在安全生產上的一些重大問題。
4.3.3會議記錄由召集人記錄,部門安技員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安技部門不定期抽查會議記錄及決議執行情況。
4.4班組安全會議
4.4.1由班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
4.4.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控等。
4.4.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車間領導和安技員每月進行定期檢查并簽字。
4.5各專業性安全會議
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主管職能科室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4.6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各職能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4.7相關要求
4.7.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4.7.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7.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7.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5.附則
5.1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11
會務工作
一、公司班子會、公司行政辦公辦會的會務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一)會議通知,包括會議名稱、內容、參加人員、時間、日期、地點、參加人員范圍、議題及需要提前準備的文件或其他要求等;
(二)會場布置及座次安排;
(三)會間組織服務工作,包括簽到、引導就座、安排發言、會議記錄、會場后勤保障;
(四)其他服務工作。
二、單位(部門)的會務工作由各單位安排。
會議室的使用
一、公司辦公室是公司會議室的管理單位,負責會議室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各單位需要使用公司會議室,需要向辦公室提出使用意項,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調,使用單位辦理登記手續后領取鑰匙,會議期間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會議結束后,使用單位應及時將鑰匙交回辦公室管理人員。
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要按照所定會議時間,準時參加會議;
二、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要按照程序提前向負責領導請假;
三、會議期間,參會人員要遵守會場紀律,保持會場秩序,注意環境衛生,應主動將手機設置為震動或靜音狀態;盡量避免接、打電話;嚴禁中途退場。
四、會議發言要緊扣主題,不談論與會議無關的話題。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12
職工維權聯席會議制度為構建社會化職工維權網絡,發揮工會與司法部門、行政執法部門在平抑勞動關系矛盾中的作用,構筑我區社會穩定和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軟環境。根據《工會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區總工會、區勞保局、區司法局、區法院、區安監局、區衛生局等部門會商決定,建立職工維權聯席會議工作制度,共同協商解決我區勞動關系方面的重大問題,為促進社會穩定,構建和諧亭湖作出積極的努力。
一、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是:加強工會與司法部門、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合作,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方面,通報情況,溝通信息,分析動態,協調工作,討論和提出協調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和企業合法權益的意見和建議,在履行各部門自身職責的同時,共同推進涉及職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
二、聯席會議的組成職工維權聯席會議由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司法局、區法院等部門組成。各部門明確一名負責同志具體負責這方面的工作,同時明確一名中層干部作為聯絡員。聯席會議由區總工會負責召集。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總工會,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發揮職工的維權中心作用。
三、聯席會議的主要工作職責
1、通報交流各自協調勞動關系工作中的情況和問題,研究分析全區勞動關系狀況及發展趨勢。對勞動關系方面帶有全局性、傾向性的問題或社會影響較大的事件進行協商研討,形成共識,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
2、推進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集體合同制度、勞動爭議的預防和處理制度、勞動關系預警制度。
3、促進勞動就業、職工再就業、下崗職工分流工作,及時處理企業改制改組過程中勞動關系矛盾的發生。
4、維護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職工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末成年工特殊保護、社會保險、福利待遇、職業技能培訓等基本權益。開創“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三贏”局面。
5、參與具有重大影響的集體勞動爭議的調查,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
6、加強職工法制宣傳教育,為勞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特困職工、勞動模范以及因依法履行職責而自身權益受到嚴重侵害的工會工作人員和工會組織提供法律援助。
7、其他有關勞動關系調整的問題
四、聯席會議的基本原則
1、合法、公正、及時;
2、相互溝通、支持、合作;
3、各盡其責、務實維權。
五、聯席會議的工作制度
1、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各部門分管領導參加的例會,就涉及維護職工權益的有關事項定期溝通、協調。區總工會每月定期與各部門聯系一次,收集有關職工維權方面的信息,各部門有關職能科室要予以配合。
2、遇有涉及職工維權方面的重大事項,各有關部門要隨時向總工會予以通報,重要活動須通知總工會一并參加。
3、對涉及職工維權方面帶有普遍性的共性問題,涉及到的有關部門可進行專題單獨溝通或召開專題會議,共同研究對策,制定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
4、經聯席會議討論達成一致意見的事項,由辦公室制作會辦紀要,提供給部門決策參考。
根據議題內容,可將會議紀要上報或下發。對六方會辦形成的意見,各方均有責任督促本方各級組織貫徹落實。
5、聯席會議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切實做好維護職工權益方面的有關工作。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13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掌握學校安全管理狀況,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涉及多個科室的重大問題,強化協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字〔20xx〕111號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忻州市第二實驗小學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在校長的領導下,分析研究學校安全管理、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學校安全工作專項整治等情況,提出合理建議;督促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市教育局有關學校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有關重大決策;按照科室分管業務必管安全的一崗雙責要求,審議各有關科室提出的安全管理工作議題,協調解決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二、聯席會議組成人員:
三、室設在學校后勤管理處。辦公室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落實、協調、督促聯席會議決定事項,組織對安全管理的.重大議題進
行調研。
四、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也可以根據需要臨時召開全體或部分成員會議。
五、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各成員科室要按照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并及時向辦公室報告辦理結果。
六、聯席會議各成員科室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研究涉及分管系統安全管理的有關問題,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會議提議。
七、聯席會議各成員科室要按時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
八、聯席會議各成員科室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好聯席會議的作用。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14
一個快速發展的企業,必然是一個重視經營管理的企業,而基層管理又是其中最基礎、最重要的一部分,只有做好基層管理,一個企業的根基才牢固,同時企業的凝聚力也會更強,這是一個企業快速的必要條件。
一般說來,基層管理有五項
一、工作重點
即早會、整理整頓、工作教導、績效考核、qcc活動,只有把重點工作做好,基層管理才有可能做好,而早會又基層管理的重要圈地,通過早會,一方面可以傳播公司的企業文化,改變部屬的思想、行為與觀念,培養好的習慣。另一方面可以培養主管的風范與氣度,帶動部門氣氛及提供良好的溝通圈地。
曾有一位總經理說過,“我一生最大的收益來自早會”。另一位總經理認為“早會是我一生之最愛”。從這里可以看出早會的重要性,它對一個人的成長、風范及氣質的培養起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早會的目的
早會可以提供教導的圈地,利用早會,可以進行新產品、新方法、新工藝的說明,提高員工的技術水平,同時可以進行品質觀念的灌輸及公司各項政策的宣傳。真正做到始終教育,終于教育。
早會可以促銷,達成共識。早會是傳播企業文化的媒介,可以培養好的習慣及行為觀念,通過早會可以對工作教養、工作倫理及工作習慣加以宣傳,不斷的促進,不斷的改進必然會有所收獲,從而提升整個公司員工的素質。
通過早會可以實施追蹤與管理,可對品質異常進行檢討、分析與矯正,可以對過去工作加以回顧、總結經驗、改正缺失。同時通過早會,可以進行生產安排、市場反應、上級指令的傳達,從而使員工更清楚地了解整個公司的方針政策,市場運轉情況及自己的工作方向,提升工作效率。
早會可以培養主管的權威與形象、風范與氣質,給主管提供良好的鍛煉環境,帶動部門氣氛及提供良好的溝通圈地。
三、如何做好早會
·早會是最基層的管理管理工具,所以必須由最基層的班組長來做,他們最了解基層的情況與動向,只要很好地運用早會這一管理工具,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早會的頻率一般為每周1-2次,每次10分鐘左右,時間一旦定下來,就不分改變,最好定期、定時舉行。
·早會的內容要具體,一般會包括教導、理念及目標的內容,大致分配如下:
a.教導50%:包括新產品、新方法之說明;標準化工作;品質異常及個人品質、效率之掌握。
b.理念25%:包括工作教養、工作倫理、工作習慣。
c.目標25%:包括生產安排、工作目標、政令傳達、市場反應等。
·要有早會報告單,這是早會成敗的關鍵所在,它可以使早會有準備、有步驟的進行從而達到早會所要達到目的。
·早會的主持者事先要有所準備,主持早會的音量要大、態度要好。早會氣氛要輕松,要懂得鼓勵下屬。早會時作業員可以反映問題積極參與。必要時可以有上司指導,協助及列席。
四、一般企業實施早會的缺失
第一、早會不是由班組長主持,而是由課長、經理、總經理在主持,這樣就失去了它原有的功效。
第二、早會的內容欠具體,進而缺乏說服力。
第三、沒有早會報告單,失掉了早會實施成功的精華。
五、結論
早會看似小問題,但如果真正發揮功能,將帶來無窮的好處。
第一線的員工迫切的希望被了解,以及尊重他們的角色及定位,使他們有一種family(家)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15
一、聯席會議由街道分管消防工作的副主任為第一召集人,街道綜治辦主任、xx派出所副所長任召集人。
二、聯席會議成員由區各街道綜治辦、xx派出所、城管中隊、工商所、科技工商所、司法所、街道民政科、街道城管科、文化站、三駿集團、各社區居委、出租屋管理中心負責人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街道綜治辦,辦公室主任由綜治辦負責人擔任。各成員單位要設立一名工作人員為聯席會議聯絡員。
三、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提高抗御火災綜合能力,防止火災事故,減少火災損失為目標,組織開展全街消防安全工作。具體任務是:
(一)傳達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部署,審議和制定消防工作計劃。
(二)通報全街消防安全形勢和各成員單位落實消防安全工作職責情況,及時分析火災事故特點,研究解決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
(三)督促各社區居委會和轄內重點單位建立健全落實本轄區、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抓好本轄區、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組織對各社區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考評。
(四)督促各社區居委會將消防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各社區、成員單位貫徹落實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的指示,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
(五)部署開展全街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和消防安全檢查,組織開展消防專項治理,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四、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因工作需要或者成員單位請求,經第一召集人同意,可臨時決定召開會議。
五、聯席會議會務組織工作有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需要召開聯絡員會議,收集各成員單位擬題交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加強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督促、協調各成員單位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
六、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草擬聯席會議紀要,按程序報批后印發至各社區居委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紀要由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審定后發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同時,辦公室要嚴格做好會務考勤。
七、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本部門、本單位工作職責,相互配合,并按照下列分工,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xx派出所要認真履行消防監督職責。指導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火災預防、消防科普等活動;實施消防安全監督,依法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加強消防隊伍建設,派出所要負責對義務消防隊組織培訓和業務輔導;加強與各成員單位及上一級公安消防機構的信息溝通,及時報告消防安全形勢及重大火災隱患等情況;指導三駿集團、各社區居委及轄內各單位抓好消防工作,組織消防隱患的排查行動。
(二)街道綜治辦:支持配合派出所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積極組織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綜合性消防安全檢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管;對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送公安消防部門處理;配合公安、安監等部門對重大火災隱患查處。
(三)三駿集團、各社區居委會,轄內重點單位要參照本制度建立本轄區消防聯席會議制度,組織領導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
(四)工商所、科技工商所:配合公安消防部門監督、指導轄內的市場、商場等營業性場所落實消防責任制,并根據公安消防部門和街道安委辦的建議,對違反消防安全而拒不整改或無法整改的營業場所依法吊銷證照;對消防產品及消防相關產品的`銷售實施監管,對銷售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及消防相關產品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五)城管中隊,要嚴格按照《xx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細則》等有關規定,負責對占道經營、違法建設或違章搭建妨礙消防通道正常工作的現象進行整治。
(六)街司法所:參與依法治理和維護穩定及消防安全工作;指導、協調人民內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負責全街消防法律法規宣傳。
(七)民政科:將消防工作作為社區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社區管理綜合服務體系,督促社區居委開展消防建設,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自治組織的主體作用,動員各方面廣泛參與消防建設;負責發生火災事故受在居民的應急庇護、救治救助等工作。
(八)城管科:負責協調職能部門對轄內違章建設,占用消防通道的處理。
(九)文化站:配合派出所、街道安委辦監督、指導轄內娛樂場所、網吧等營業性場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對存在消防隱患而拒不整改或無法整改的單位和場所報送上級文化部門依法吊銷證照。
(十)出租屋管理中心:負責對轄內出租屋消防安全檢查,對存在消防隱患拒不整改的出租屋,報送有關部門取消其出租資格。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16
為進一步推進我礦的精益管理工作,及時總結、交流精益管理工作的經驗及心得體會、探討下一步精益管理工作的重點,礦精益管理推進辦公室決定每月定期召開一次精益管理例會。為保證會議的正常召開,特制定如下會議制度。
1、每月最后一天下午5:30整在礦精益管理活動室準時召開精益管理例會。
2、精益管理例會由精益管理推進辦公室主任主持,各專業副總、精益管理推進辦公室全體成員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參加。
3、會議程序:
⑴、各單位匯報本單位月度精益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下月的工作打算、對礦精益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⑵、精益管理推進辦公室通報本月對各單位精益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的檢查、考核結果及對未完成工作計劃的相關單位或責任人的處罰決定;對本月精益管理工作進行總結。
⑶、討論精益管理工作中所遇困難和問題的解決辦法,形成統一意見。
⑷、精益辦主任對會議內容進行總結,部署下月精益管理工作。
4、所有與會人員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精益辦建立專門的會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17
一、聯席會議組成
貫徹落實《條例》行政執法工作聯席會議由司法所牽頭,鎮綜合執法隊、社會事務辦、市容所、社區辦等部門組成。
二、聯席會議工作制度
1、各部門要嚴格貫徹執行《條例》的相關執法工作,認真梳理統計本部門在貫徹落實《條例》和依法履職過程中,制定執法措施、罰款金額、案件數量及執法人數、次數等相關數據。
2、聯席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如有需要,經任一成員部門提議,可以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
3、加強各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溝通與配合,協調落實《條例》行政執法中出現的矛盾和爭議。
4、各部門對聯席會議通過的工作方案、重要決定等要根據本部門的職責分工,嚴格按照職責要求執行落實。
5、其它相關行政執法問題。
三、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司法所
負責協調各執法部門針對《條例》開展的執法性工作,并做好相關文件的收發、執法數據匯總上報工作。
2、綜合執法隊
負責針對《條例》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以及公共場所行為規范情況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據執法情況據實填寫相應數據,每月按時報送司法所。
3、社會事務辦
負責針對《條例》第七十二條以及文明殯葬祭掃行為規范情況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據執法情況據實填寫相應數據,每月按時報送司法所。
4、市容所
負責針對《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一條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據執法情況據實填寫相應數據,每月按時報送司法所。
5、社區辦
負責針對社區生活行為規范情況等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依據執法情況據實填寫相應數據,每月按時報送司法所。
會議制度管理制度 篇18
為進一步加強部門的協調配合,加大對企業上市工作中具體問題的協調解決力度,支持上市公司提高質量,建立福建省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的組成
省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由省發展改革委作為召集單位,省經貿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外經貿廳、國資委、工商局、地稅局、環保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國稅局、福州海關、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銀監會福建監管局、證監會福建監管局等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省企業上市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由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上市辦”)承擔。
二、聯席會議工作職責
聯席會議在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協調解決我省企業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發展中遇到的須由政府幫助解決的問題,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一)企業在改制上市或上市公司發展中遇到需要由多個政府職能部門共同幫助解決的問題,可提交給聯席會議研究;
(二)相關職能部門對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提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申請,認為存在障礙,需有關職能部門共同研究的;
(三)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提出企業改制上市或發展中遇到的問題需提交聯席會議協調解決的;
(四)承擔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需協商、協調解決的事宜。
三、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由省發改委副主任、省上市辦主任主持;
(二)根據聯席會議協調的事項,可以請全體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也可以請部分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出席會議,確有需要時,還可邀請非成員單位、設區市、縣(市、區)政府的有關領導出席會議;
(三)聯席會議協調或審議的`事項,一般由出席會議的有關成員單位協商一致形成解決方案。對部分確實無法協商一致的事項,提交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四)聯席會議協商一致的事項,各相關職能部門應按各自職能盡快組織落實;對部分雖然在聯席會議上未達成一致,但省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已作決定的事項,相關職能部門應按領導小組的決定盡快做好落實工作;
(五)省上市辦負責跟蹤、督促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和省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的事項的落實,并把落實情況向省政府領導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