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室擴聲系統設備購買合同(精選3篇)
會議室擴聲系統設備購買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購買背景音樂系統和會議室擴聲系統設備及其安裝維護項目,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1產品清單
詳見乙方表:《背景音樂報價單》,《會議室擴聲系統報價單》
2價格與付款方式
2.1價格背景音樂系統和會議室擴聲系統銷售項目,購買安裝總費 整。
2.2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購貨安裝合同簽訂后,甲方須一次性支付乙方30%工程款作為預付款;待乙方將全部產品運抵安裝現場后,甲方一次性付清40%工程款,乙方收到以上款項后再進行安裝,安裝完畢驗收后甲方一次性付清20%工程款。其余工程款作為質保金,分別在合同簽訂一年內無質量問題付清5%,第二年內無質量問題付清5%。
3質量要求與技術標準
3.1質量要求
產品安裝穩定,材料沒有損壞。
4交貨、安裝期限,地點,方式
4.1交貨、安裝期限
合約簽約后乙方收到甲方的預付款起,乙方立即安排貨物,并且保證貨物在7天之內到達甲方安裝地點。貨物到達甲方地點后,乙方人員立刻到現場進行安裝施工。20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安裝并交付驗收。
4.2交貨地點
合同產品的交貨地點江西明正變電設備有限公司廠址內
4.3交貨方式
合同產品由乙方負責運輸及裝卸,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5包裝要求
5.1保證產品的完事無缺。
6驗收標準及方法
6.1驗收標準及方法是以合同第三款為標準。
7產品保質期及服務
7.1乙方產品實施免費維修貳年保質期內乙方施行免費維修服務。
7.2甲方免費培訓乙方音響操作人員,并保持跟蹤指導電話服務。
7.3器材如有質量問題三個月內無條件換新,二年免費保修,市內有故障,隨叫隨到,及時排除,市外二十肆小時無條件解決。
8違約責任:項目
8.1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應視作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8.2乙方向甲方聲明并保證: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系統設備為正版設備。
8.3甲方應依據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貨款。如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工期也相應順延。或因甲方現場其他工程的工期延期而導致本工程進度的延誤,乙方工程工期也相應順延。
9爭議處理
9.1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0其他
10.1乙方在生產及現場安裝中出現突發性事件均與甲方無關,一切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
10.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本合同項目乙方之義務不可部分或全部轉讓和分包。
10.3乙方現場安裝需要的登高設備由甲方提供。
11本合同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1《背景音樂報價單》,《會議室擴聲系統報價單》
1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規定執行。
13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會議室擴聲系統設備購買合同 篇2
公司(以下稱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出賣方)
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以下條款:
第1條定義
“驗收手冊”是指由出賣方提供并由雙方確認,供雙方檢驗設備是否符合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標準所用的一種文件。
“規定資料”是指與本系統相關的、執行本協議所必需的圖紙、數據和其他資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設備(結構或性能)不符合驗收手冊有關規定之處。
“現場驗收”是指買受方按照驗收手冊對出賣方安裝的設備所作的最后驗收。
“技術規格”是指本協議附表a。
第2條銷售主體事項
出賣方愿意出售,買受方愿意購買下列設備:
設備技術要求
設備性能必須符合所規定的性能,達到技術規格和規定數據的標準,并提交全部適用的,必要的圖紙、數據和其他技術資料。
出賣方應于年月日之前準備且提交給買受方驗收手冊草案副本2份。由買受方在日內審議和批準驗收手冊。
本協議正文規定如與附件規定相抵觸,以本協議正文規定為準。驗收手冊若與技術規格或規定資料相悖,則以技術規格和規定資料為準。
第3條價格
第4條支付
買受方在收到出賣方的發票后,必須按下列期限付給出賣方款項:
4.1簽約后支付總價的定金;
4.2買受方處交付設備并安裝調試后,支付總價的60%的貨款;
4.3驗收保留款為總價的貨款,在設備調試合格后第月內支付
第5條交貨與驗收
出賣方應在年月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工作;并完成驗收手冊所規定的各項檢測;同時,出賣方須在設備驗收單證上簽字,證明業已完成檢測。驗收單證上應注明雙方認可的,且應由出賣方在雙方議定的期間內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現場驗收應在年月日起進行。
第6條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對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須作成書面形式,詳細說明更改對技術規格、價格、性能、設計、驗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將交付備件的更換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
為修補瑕疵或改善設備,出賣方可適當對技術規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這種更改不會嚴重影響總買價、功能特性、性能、備件的更換性能。
第7條保修
出賣方保證不會因設備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以及設計不完善而導致設備達不到技術規格要求。
該設備及部件,從簽署現場驗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內出現故障,出賣方負責在收到臺新公司通知7日內進行調換或修理,由此發生的費用均由出賣方承擔。如出賣方不履行上述保修義務,則應承擔買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
第8條其它
本合同為雙方的完整協議,以前協議雙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協議適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項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陳述、談判、信函、承諾、協議、協商和合同,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均作廢。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會議室擴聲系統設備購買合同 篇3
買方(即使用方): (以下稱甲方)
賣方(即制造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定購設備一套,特立和他 如下:
一、 設備名稱
二、技術說明(見附件)
三、設備制造、安裝、調試:
(1)本設備從乙方收到甲方所付定金之日起120天內,乙方必須準時將本設備制造安裝好。設備調試為30個工作日即本設備甲方付出定金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保證在150天內將本設備交付甲方使用。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本設備按裝調試的,工期順延。
(3)自本設備安裝完成之日起15天內,因買方原因不能配合賣方試車,視同試車完成,買方須按合同付款。
四、包裝及運輸:本設備包裝及運輸由甲方負責。
五、設備使用培訓及保修:
(1)設備在安裝好好后進入設備調試階段,乙方負責對甲方人員進行培訓,培訓期為十五天。(在此期間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食宿)
(2)設備正式通過甲方簽字收之日起本設備由乙方負責保修。
(3)在保修期內,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零件費及差旅費。
六、設備單價及付款方式:本合同中設備的稅后總價為人民幣300萬元正,付款方式按以下執行:
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50%即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圓整(X元)作為設備定金,設備制造過程中(合同簽訂40天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7%,即人民幣伍拾萬圓整(500000元),即仍做為進度款。設備制造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叁拾萬圓整(300000元),款到發貨。設備安裝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人民幣陸(600000)。設備調試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3%,即人民幣拾萬元整(100000元),自本設備收之日起120天后的第一周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七、違約處罰
(1)乙方承攬設計、生產本合同設備整機,要認真負責嚴謹科學地加工制造本設備,并保質、保量、準時將本設備交付甲方使用,若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逾期交付部份貨物價值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額的百分之五。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按期付款給乙方,即等于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追討甲方欠款總額月息百分之二,且工期順延。
八、在合同簽訂后,如甲方提出修改該設備,需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商討,經甲乙雙方同意,且甲乙對該修改項目向乙方作相應的經濟補償后進行,同時工期順延。
九、本報價未含消防,勞動單位安檢費用及現場電源穩壓系統之估價。
十、本報價未含水、電源、壓縮空氣、燃氣等管路及儲存裝置。
十
一、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平等友好的協商方式予以解決,若協商不成,由原告方法院裁決。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