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精選4篇)
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1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后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污染的警報后,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后,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著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或組織者必須立即采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后,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于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盡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盡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咨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二○xx年x月xx日
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實驗室是實驗教學、科研工作的重要場所,是儀器設備、化學藥品(危險品)的要害部位,實驗室內有許多具有易燃、易爆、氧化、劇毒、放射性物質和貴重儀器設備,在使用和保管過程中,稍有不慎,即能引起人身傷亡事故和對社會造成危害。
為此,除了對實驗室進行必要的技術預防外,還必須保障實驗操作中師生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對實驗室災害性事故的發生,應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后補救和善后工作,能科學有效地實施處置,切實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學院、實驗室負責,職責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
二、制定依據
本應急處置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江漢大學劇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制定。
三、處置預案
(一)觸電應急處置預案
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對觸電者,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對觸電事故分析整治,及時排除隱患。
(二)火災應急處置預案
1、發現火災事故時,要立即切斷電源,并及時、迅速向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及公安消防部門(119)電話報警。報警時,講明發生火災的地點、燃燒物質的種類和數量,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電話等詳細情況。
2、應立即通知醫療、安全保衛及安全消防員等人員一起趕赴火場展開工作。
3、救護應按照“先人員,后物資,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進行,搶救被困人員及貴重物資,要有計劃、有組織地疏散人員,并且要戴齊防護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根據火災類型,采用不同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按照不同物質發生的火災,火災大體分為四種類型:
A類火災為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
B類火災為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
C類火災為帶電電氣設備火災。
D類火災為部分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
撲救A類火災:一般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
撲救B類火災:首先應切斷可燃液體的來源,同時將燃燒區容器內可燃液體轉至安全地區,并用水冷卻燃燒區可燃液體的容器壁,減慢蒸發速度;及時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對于可燃氣體應關閉可燃氣閥門,防止可燃氣發生爆炸,然后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撲救C類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
撲救D類火災:鈉和鉀的火災切忌用水撲救,水與鈉、鉀起反應放出大量熱和氫,會促進火災猛烈發展。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干粉滅火器等。
(三)化學危險品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實驗過程中若不慎將酸、堿或其它腐蝕性藥品濺在身上(若眼睛受到傷害時,切勿用手揉搓),立即用大量清水進行沖洗,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并及時向指導老師和實驗室負責人報告,負責人視情況的輕重將其送入醫院就醫。
2、當大量氯氣或氨氣泄漏,給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應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離現場。受氯氣輕微中毒者口服復方樟腦酊解毒,并在胸部用冷濕敷法救護,中毒較重者應吸氧;嚴重者如已昏迷者,應立即做人工呼吸,并拔打120急救。
(四)劇毒藥品中毒應急處置預案
如發生氣體中毒,應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并疏散學生離開實驗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報告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并根據嚴重程度聯系醫院救治。
如發生入口中毒,應根據毒物種類采取適當處理方法,酸堿類腐蝕物品先大量飲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并快速送醫院救治。
(五)實驗室爆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爆炸事故多發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壓力容器的實驗室。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對現場學生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如有人員傷害以最快速度聯系醫院救治。并快速報告校保衛處和實驗室管理部門。
四、本應急處置預案由各實驗室組織落實
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應急處置預案的規定實施,各實驗室要制訂本實驗室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置預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按情節輕重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為有效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及時、合理、有效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環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環境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湖南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宜章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生態環境破壞。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宜章縣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的緊急處置。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
副組長:分管副局長
成員:局辦公室、應急辦公室、環境監察隊、環境監測站、自然保護股、法制宣教股等股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監察隊大隊長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任副主任。
主要職責:
(1)進行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指揮:指揮應急處置組迅速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處置、調查、取證工作;指揮應急監測組開展監測,確定污染物種類、濃度、污染范圍等;
(2)參與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提供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保障、救助支援等;
(3)參與研究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重大事項,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政府及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
2、應急處置組
組長:環境監察隊大隊長
成員:環境監察隊隊員
主要職責:負責現場調查、控制,提出現場處置建議,并報現場應急指揮部同意后組織實施;負責調查取證、對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3、應急監測組
組長:環境監測站站長
成員:環境監測站專業技術人員
主要職責:負責現場監測和確定污染物種類、濃度、危害程度、影響范圍、擴散趨勢等,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現場應急指揮部報告,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信息中心組
組長:局辦公室主任
成員:局辦公室科員
配合環境監察隊搞好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傳達應急指揮部的命令;負責現場處置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
5、專家咨詢組
由環保專家庫中的資深環保專家組成,主要職責為:參與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等級、危害程度、發展趨勢等作出科學評估;對突發環境事件直接和潛在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評價。
四、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值班人員接到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后,應盡可能詳細準確地記錄:事件發生地點、時間、污染物及污染情況、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應急領導小組經分析后,立即啟動環境應急預案。
2、快速出動
接到指令后,應急現場指揮部率各應急處置和應急監測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趕赴事發現場。
3、應急處置和應急監測
應急處置小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控制、切斷、轉移或消除污染源,及時終止污染擴散;封閉、隔離或限制使用相關場所和生產設備,防止發生次生、衍生和耦合污染事件。
應急監測小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布點監測,在第一時間內確定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和污染物擴散范圍。要隨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適當調整監測頻次和監測點位。對于現場監測技術上有困難的監測項目應及時向郴州市環境監測部門報告,請求支援。
4、污染事故確認
各應急處置和應急監測組將現場調查情況、監測數據和現場處置情況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初步確認污染事故的等級。
5、污染事故報告
對初步認定為一般或者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領導小組應當在4小時內向宜章縣人民政府和郴州市環保局報告。對初步認定為重大或者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領導小組應當在2小時內向宜章縣人民政府、郴州市環境保護局、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國家環境保護部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1)初報是在發現事件后1小時內上報。初報的主要內容為:信息來源、突發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原因、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員受害情況等初步情況。報告方式為電話或傳真。
(2)續報是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核實、確認的數據,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受害程度、應急救援、處置效果、現場監測、污染物危害控制狀況等基本情況。報告方式為電話、傳真或書面報告。
(3)處理結果報告a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事件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等。
6、信息發布
信息中心組做好突發環境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由市政府新聞辦按照《宜章縣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
7、污染跟蹤
應急處置與監測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表,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并隨時向應急現場指揮部報告,以便發布命令及時調整對策,直至應急響應終止。
8、應急響應終止
由縣環境應急指揮部在綜合分析有關應急處置情況并征詢專家組同意后,符合應急結束條件時,報縣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9、后期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完畢后,縣環保局配合相關單位及時進行調查,重點查明導致突發事件的原因,并編寫《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總結報告》,上報縣應急辦和郴州市環保局。
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篇4
為及時妥善處理我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或生態破壞事件,快速響應,有序行動,控制事態,降低危害和損失,保護公眾人身安全和環境安全,保障正常生活生產活動的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行政區域內人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廢氣、廢水、固廢(包括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化學品、電磁輻射等環境污染,破壞事件;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災害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故;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其他嚴重污染事故等。
二、組織機構
設立高莊鎮環境污染與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入應急狀態時,領導小組轉為應急指揮部。啟動上組應急預案時,領導小組轉為工作小組。其機構人員組成如下:
領導小組
組長:王明艷
副組長:吳琳璘
成員:石紹慶 王 儉 張 蕾 武玉軍 劉醒亞
鄭錄成 張 濤 李 東 孟慶恩 王立國
趙欣東
領導小組負責協調,組織環境污染與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下設辦公室,設在鎮安監辦,負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工作。
三、事故等級與啟動
環保辦公室接到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報警后,立即趕赴現場,并對事故的`污染程度作出初步的判斷,對于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鎮環保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處理處置,對于較大或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匯報,并馬上啟動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對于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或跨行政區域的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由環境污染與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環保分局,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并向區人民政府報告。
四、應急處置原則
1、預防為主,采取積極措施,加大對重點污染源防治措施,污染隱患的現場監察力度,防患于未然。
2、迅速查明污染事件或污染事故發展原因,果斷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擴散,盡量減少污染范圍。
3、確保現場監測,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
五、應急處置一般程序
1、迅速報告
0539-2為我鎮突發性污染事故應急處理的舉報電話,接事故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向鎮環境污染與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轉為應急指揮部,組長任總指揮,副組長任副指揮。
2、快速出擊
接報告后,應急指揮部指令立即啟動監管系統,召集環保辦、安監辦等相關部門單位人員,在最短時間趕赴事故發生現場,并及時向環保局和縣政府報告。
3、控制現場
到達現場后,綜治辦、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單位對現場進行控制,防止污染擴散,劃定警戒線范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現場監測和調查
迅速展開監測和調查,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及發生的原因;
②污染源的種類、性質、數量、泄漏規模、污染范圍及污染區范圍內人員、動植物的中毒癥狀;
③污染危害的嚴重程度、發展趨勢、受到控制的可能性以及擬采取的措施。
5、情況上報
各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將現場調查,了解情況及擬采取的措施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部負責人,由應急指揮部向環保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和有關建議,決定是否增派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增援。
6、污染物處置
應急指揮部在了解污染事故的發展,聽取有關建議的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后確定應急任務、應急總目標,指揮調處各相關部門單位,展開應急處置,并及時將應急處理處置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和數據上報環保局和縣人民政府。
7、污染源跟蹤
鎮環保辦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監管,根據情況,確認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的限定以內。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徹底清除,且無繼發的可能。經應急指揮部批準,向各相關部門單位下達應急終止指令,應急系統撤離。
8、調查取證
鎮環保辦協調相關部門單位,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及人員做好調查詢問記錄,并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找事故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9、結案歸檔
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并歸檔。
六、保障措施
1、通訊保障。采取有線通訊和無線通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現應急信息的通報與反饋,由黨政辦協調。
2、交通保障。車輛由內部車輛和外部借租用車組成,車輛由內應急指揮部統一調度,外部借租用車由黨政辦協調聯系。
3、醫療保障。應急過程中如出現人員中毒或受傷,高莊衛生院緊急派出救護車趕赴現場,組織現場救治。
4、應急培訓。鎮應急領導小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進行培訓,也可聘請專家授課,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應急處置程序,現場處置,個人防護等。由黨政辦負責協調并實施。
七、責任追究
發生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各相關部門單位不按照規定報告或者報告中弄虛作假,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拖延,推諉采取措施,致使事故擴大或者延誤事故處理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及時發現報告或者在處置重大環境污染事故中有顯著立功表現的部門單位和個人,應急領導小組將給予表揚、獎勵。
本預案自發市之日起正式執行。